关于现代汉字的结构性质及其认识,国内外部分汉字教学研究者,将形声结构中的声符部分所能标示的音值,跟整个形声结构的音值进行系统测查对比,试图重新认识汉字结构的表义还是表音的性质。我们曾经指出,在形声结构中,离开声符和形符任何一边去分析各自的功能特点、范围大小,实际上都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形声结构中的声符和形符,各自的功能,都是在相互依存、相互对待的结构关系中实现的。形符和声符的作用,就是通过“结构对立”,使字形结构意义得到区别。通过这种区别,使得我们习惯上所说的表音表义即音义对应关系得到确证。这种从“结构对立”着眼的说明,是符合实际的。至于现在基于计算机处理的需要,进行的字符分类、结构拆分,更多地则是考虑技术层面上的问题。
我们不妨这样来考虑问题:对于一个开始接触汉字的学习者来说,他的视知觉接触到一个形声结构,首先能否进行分析?其次能否认识其中各个结构部件的功能?这些恐怕都谈不到。他首先所能认识的,只能是整个形声结构形体,进而了解形体跟所标记音义的关系,然后再逐步注意到其中有些构成成份跟整个结构的读音有些联系,甚至开始出现“读半边”的现象。最终熟悉到一定程度之后,就会分辨哪些部件在结构中始终处于基本相同的位置,在结构合成中的分工对应也比较固定,于是就集合出来经常处于形符位置的部分和经常处于声符位置的部分。这种集合的结果,等于是暂时地将各个构件的功能从结构中分离出来。分离的方便之处,首先就是使得整个形声系统内部的组织结构的观察分析变得比较直观。视知觉既然突出整体性认知,那么,在运用结构分析偏旁拆分手段进行汉字教学过程中,强调结构整体联系。汉字形体标记音义,是基于结构整体的规定。结构成分之间互相依存,互相规定,离开了结构整体联系,成分的功能是无法实现的。例如,形声结构的声符和形符各自的功能,都应该放在形声结构关系当中才能准确界定:着眼于声符,声符所提示的语义联系是抽象的,所对应的是有关属性等方面的,例如学者们喜欢提到的“戋”作为声符的例子。从这个角度说,声符对应的范围似乎更加广泛一些。但是,这其实是将有关从戋得声构造所记录的词义系统归纳的结果;没有所记录的词群,这种所谓的抽象意义是不存在的。所以,着眼于声符,配置形符,体现的却是跟语音的对应(如以“斤”为声符,组合“口”符,构成“听”字,才使得“听”的语音个性化)。同时,着眼于形符,配置声符,体现的则是跟所记录的一种特定语义的对应(如“氵”上加“斤”为“沂”,使得“沂”的专称义得到落实);没有声符的合成,形符所对应的也只能是一个基本的范围。而且,这个基本范围也是大致的划定,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参见上面关于“符号类汉字视觉形象”。
历史汉字发展到今天,现代汉字结构是否还属于表义文字?或者在多大程度上还属于表义文字?我们认为,现代汉字结构本身所具有表义性质与能否表义,这是互相关联的两个问题。对于一种文字体系有关属性的认识,参与比较的对象的分类是至关重要的。比如,对于以汉语为母语的语言使用者的调查,和对于以汉语为非母语的学习者的调查,两者对于汉字结构表义的认识和回答肯定不会一致。同样,对于一个长期从事汉语言文字工作的人,跟对一个学习汉语不久的人来说,他们对于汉字结构本身所具有的表义性质的认识也是大相径庭的。对外汉语教学的实践表明,即使现代汉字结构中最具象形特征的部分,在一个初学汉语者面前,也已经很难说得上有多少表义功能得到实现。对于一个熟悉汉字结构历史演变的专门研究者来说,正因为他非常了解像简帛文字那样的形体结构变异,也不会贸然遽断隶变楷化结构中的某一部分专门是用来干什么的。但是,我们是否由此就得出现代汉字结构不再属于“表义文字”的结论呢?在回答这类问题的时候,就要区分我们是在回答汉字结构本身的表义机制,还是回答汉字结构能否表义的功能。前者是就汉字结构内在机制而言,是客观存在的;后者则是就汉字结构系统呈现功能而言,是因人而异的。只要是汉字尚未改变以形体结构标记区别汉语单位音义关系的格局,汉字结构的表义机制就是一种客观存在。
现代汉字结构是否还适应一般视知觉规律考察?这是汉字结构变化所带来的与认知相关问题。隶楷汉字结构的认知,有待于汉字系统中的部类联系。隶楷阶段字形变异的基本规律,整体上呈现为字形结构理据弱化。弱化的一个明显反映,就是偏旁趋于记号化与偏旁混用。由此导致偏旁区别性降低,对于部件的理解,要依赖文字系统部类联系。如“水”变成了氵,只有回到水部构成的字系中,才能认识,像“江湖河海沐浴灌溉”等等。偏旁部件的构造意图的认识和理解,离不开整个部类结构关系的通贯和联系。
基于上述结构和功能两个层面,比较符合认知过程实际的基本做法是:首先筛选传授基本形体构件单位,然后进行基本构件组合的结构单位认知教学。这个过程中要分清基本结构类型,例如优先进行平面结构类型的认知,也就是只包含一个层级的结构类型,然后再考虑层次结构类型的认知,也就是包含两个乃至两个以上层级的结构类型。在上述从基本构件到平面结构,再到层级结构认知过程中,则始终强调结构成分之间相互规定的关系。就这个意义而言,汉字的结构分析,正是为了更好地遵循结构整体性认知规律。
要之,就汉字与视知觉而言,汉字认知结构整体性原则涉及了这样两个层次的意义:一,视知觉认知规律是整体性感知的,汉字认知也是从结构整体出发的。二,汉字结构成分的功能是基于结构整体的规定,同一结构内部成分之间相互依待;即使分离出来的结构成分,事实上在另外的场合业已经过了整体性认知过程。
本文是在2005年8月德国美因茨大学“西方学习者汉字认知研讨会 ”发言基础上修改而成。本调查研究属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唐宋字书收字时间层次研究》课题。文字数据,来自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有关课题组研制《历史汉字资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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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语言文字应用》,200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