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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舶来品"一个中文名

[日期:2007-09-26]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邹娟 叶苗乐 [字体: ]
  虽然商场内每个国际品牌店都有一块汉字“副牌”,但这些“副牌”形式可谓形态万千,有的甚至只用一张A4纸制作。



在昨日的执法检查中,部分商家用A4纸打印中文招牌仓促应对。 早报记者张栋 图

  昨日,首次贯彻语言文字法律法规集中执法活动在黄浦区、静安区展开。对出现的上述问题,恒隆广场管理方表示,因为9月10日才接到规范通知,加上动员、制作标牌等比较耗时,目前商场只要求商家按照规范标示汉语,并贴在店内醒目的地方。

  诸多商家使用繁体字店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共场所招牌、设施等应当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用字;使用手书繁体异体字的或商标定型字中含有繁体异体字的,允许保留,但应当另行配放用规范汉字标注的副牌;单独使用外文为店招的,也应当另行配放规范汉字副牌。
    在昨日进行的首次贯彻语言文字法律法规集中执法活动中,相关人员实地查看了黄浦区永安百货公司、新世界商厦,静安区恒隆广场、梅龙镇广场、中信泰富广场以及南京西路沿街外国品牌商品专卖店等招牌、设施的用字情况。

  执法人员发现,永安百货、梅龙镇广场、恒隆广场都有使用繁体字店招的现象。不过,在店招旁,商家都用铜牌或不锈钢正确标明了简体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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