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
中国社科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 周庆生
“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是我们国家当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总原则、总要求。十七届六中全会将其写入了党的决议,《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四章内容里有三章提到相关问题,这是过去没有的。之所以要提到这样一个高度,和国际国内语言发展形势密切相关。从国内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很多少数民族语言濒危;从国际上看,以维护语言多样性、反对语言霸权为诉求的语言资源观、语言生态观成为主流思潮,母语权利问题日益凸显。
“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既是对《宪法》中关于语言文字问题两项规定的延续以及在新时期下的表述,又有创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