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历届中央领导集体十分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党的十六大提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重大战略举措,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近10年来,随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颁布实施,中国语言文字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
十年,中国语言文字走上科学化轨道
这10年,中国语言文字工作者坚持科学发展观,以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为核心,以信息化为主线,以评测认证为抓手,以科学研究和语言工程建设为基础,不断促进语言生活和谐发展。
1982年,《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自2000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以来,32个地方相继出台贯彻落实这部法律的语言文字地方性法规或规章,3个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修订,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核心的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语言文字工作走上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轨道。
10年来,全国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总体得到加强。截至2011年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三分之二的地(市)、县(区)设有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多数大中城市的机构延伸到区县、街道、社区。在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体系中,建立健全了议事协调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了年度语言文字工作会议、语委咨询委员会、语委全体委员会议、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席会议,以及各专业机构、专项工作组等制度和组织。先后制定完善了《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章程》《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办法》等规章,保证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运行更加科学规范。初步形成了“行政推动、部门协同、专家支持、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PSC)累计测试4000万人次,有测试站1440个、测试员5.27万名。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测试大纲、测试工作评估指导标准和测试规程等一系列制度规定的出台,保障和促进了测试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2005年,计算机开始用于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及其信息管理。至2011年底,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开展了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试点工作,其中10个省份已经全部实行机测;全国通过机测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突破700万人次。
2007年,汉字应用水平测试(HZC)开始实施,丰富了中国语言文字测试内容,与普通话水平测试共同构建起科学的测评体系。5年多来,13个省(区、市)组织开展了试点和测试工作,共有10.5万余人次获得成绩认证。同时,全面考查汉语听说读写能力的汉语能力测试正在加紧研发。
《通用规范汉字表》历经10年研制完成。该表是对50余年来汉字规范整合优化后的最新成果,对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此外,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研制取得阶段性成果;新时期普通话审音工作启动,对大力推广普通话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国家语言资源监测语料库、国家语委现代汉语语料库等一批数字化语言资源已经建立,为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提供科学化的基础支撑和决策参考。其中,国家语言资源监测语料库由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组织建设,采集大量的语言数据,为社会语言生活监测与研究提供可靠的基础。而国家语委现代汉语语料库是目前最大的现代汉语平衡语料库,对于更好地服务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制定、语言文字学术研究、语文教育、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等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