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更高威望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研究员 费锦昌
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规范标准的研制与优化;二是规范标准的宣传与培训;三是规范标准的贯彻与落实。要做好这三项工作,必须处理好一对矛盾:语言文字规范的整合优化与相对稳定。在根据科学性的要求进行整合优化时,要估计到社会的守成心理、使用习惯以及对标准变动的承受力。研制科学的规范标准是研究部门和高校的事情,分析社会的承受力和反弹力并提出合理的解决办法,则是语言文字政策研究中心的任务。另外,一定要考虑到语言文字使用面比较广的特点,做好宣传推广工作,逐步树立起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更高的威望,促使人们自觉地学习和运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