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J·S·GUNN 与R·D·EAGLESON合著的SURVEY OF LANGUAGE的A DESCRIPTION OF ENGLISH GRAMMAR IN THE MORGERN PERIOD一节中,作者是这样谈论语法的:“在依丽莎白时代,随着对本国话信心的增长以 及重新将英语 看做是一种适合传载知识和文化的语言,越来越多的人希望编制它的语法。但那时产生的语法有两种极为明显的倾 向。第一,从整体 上讲,它并没有试图将英语分析或描绘成一种具有自己主权和特色的语言。相反,对于英语的描述完全模仿和受制于当时的拉丁语,接受它的分类,采用它的术语。这种做法充满矛盾,因为拉丁语和英语相距甚远,在结构上又截然不同。不仅如 此,坚持这种立场的学 者无疑会感觉英语并不像实际上的英语那样完美。当人们硬让英语适应拉丁语的时候,自然‘缺点’就会被发现。”作者P116还谈到:“到了1850年的时候,已经有了二百多种语法公开发表,虽然争论不休,但是他们的共同点是希望有秩序和条理。” 为了与拉丁语法抗衡,于是英语出现了希望有更广泛,更科学的结构主义语法。 SOL的P120:结构主义是二十世纪初出现的语 法学派。其代表人物FRIES明确指出“句子是由其形式而决不是其内容来决定的。”下面有几个例证: The boy hit the car. The car hit the boy. The man across the road saw the girl. The man saw the girl across the road. He can run. Can he run? 每组中的前后两个句子都包含有相同的一模一样的单词。但是,表达的意思却都不一样。在第一个句子中 The boy 是动作的施行 者。但在第二句中,他成了受害者。这个重要的区别是很有意义的。不仅在于单词本身,而且是它们在句子中的位置决定其意义。 ELL的P4494上写道:“结构主义始于1920年代。他们认为一种语言的语法是用来详细描述或标明所有该语法的元素(在语言 学范畴内,这种元素是指词素)可能的组合。一种组合(结构)一旦出现了即可被认为是可能的或者说,它是正常形式(符合语法的)句子的一部分。这种语法中的‘句子’的概念,不仅建立在语言学,而且建立在逻辑学的基础之上。每当它与表面的或符号上的语言联系时,它受逻辑学的指导。” 也许是受到当时突飞猛进的实验科学的影响(实验科学最大的特点是以实验为准,不参加任何心理因素),当时的结构主义学派切 断了心灵与文字间的联系来考虑问题:“语言被认为是一种用意思和符号来自己表现自己的系统。它的形式和意思是被一双戴着手套的手传来递去。”如果真是这样,那么现代电脑是会方便地掌握各种语言的。“但是,当考虑到组义法(联想)后,人们发现语言和逻辑很少有共同点。”此后,人们在语言中更多的考虑心灵是怎样支配表达的而不是照搬其他自然科学的模式。有时候,笔墨官司从唯心论转入形而上学,并且当人们从不同的角度看待语言时,许多古老的问题又浮现出来。 二十世纪末出现了以乔姆斯基为首的变换语法 TRANSFORMATIONAL GRAMMAR或自生语法GENERATIVE GRAMMAR。他们认为,可以从此入手找到一种宇宙通用的符号系统。由于所有的句子都可以分解成几个结核KERNEL。例 如: I do not like that dull and boring book. 就可以分解成三个结核: 1. I like that book. 2. That book is dull. 3. That book bored me. 每个结核经过变换后就成了不同的形式。肯定的 I like that book变成了否定的 I do not like that book;that book is dull变成了that dull book;that book bored me先变成了that book was boring me 再变成了that boring book. 汇总后就变成了上句。 从此看出,在酝酿一个句子的时候,有一种更深的,内在语言在人们内心深处存在着,称为深层结构。从这个深层结构出发,人 建造一个个的句子。这已经与心理学和认知科学十分接近了。但是 ELL的P3556“ CHOMSKY认为语法表达了使用者的部分 想法。”不过仔细一想,几千年来,人类似乎绕了一个大圈,又回到了原来的位置。像过去 斯托依克学派认为的那样:“最初是 感 情冲动,接着是有了思想,变成想说的话,最后,以词汇表示那个由最初的印 象 产生的所有内 容。”;“大多数人都同意 应该在研究对话之前先了解各自想说的内容。” 这样,中国语言中没有语法,或者说没有复杂的语法也就不足为奇了。因为,语法仅是一种表达的方式,它没有逻辑上的唯一 性,和汉字与单词的作用每有什么两样,所有的语法所表示的东西都能被汉字所表达,比如派生,时态和所有格。反过来倒有许多汉字能够表达的东西,带有语法的语言无法表达。这样相对地讲,汉语更能够灵活地适应人类的需要。尤其是它能以比拼音文字少得多的记忆来完成这些工作。 我们再看看什么是伯拉图希望限制的诡辩。希腊最著名的诡辩家要算是ELEA的齐诺ZENO。他的著名假设是由于数字如1,2, 3,1/2, 0.05等是在空间中的一个个点,那么它们将无法描绘一枝箭在空中飞行的情况。因为既然各个点是分离的,那么在空白的地 段,数学与实际情况是脱节的。没有学过数学分析(希腊时代还没有数学分析)的朋友也许会说,把这些点无限地缩小将会连成一体。其实不 然,这些点没有连在一起。如果它们连在一起了,那么无理数放在什么位置?无理数的定义是无限不循环小数。比如根号二和 圆周率,按照指定的方法计算,你永远也休想得到它的精确值。祖冲之也只能将圆周率表示为3.1415926和 3.1415927之间的一个 数。我们知道,在3.1415926和 3.1415927之间的距离已经很小了,但就是在这样小的距离中至少还有一个无理数-圆周率,更有 甚者,谁也说不清楚还有别的无理数吗?它们又应该是几?除此以外,到底还有多少有理数(比如、3.14159261、3.141592611、 3.1415926111等)存在于这两个数之间? 这个悖论为后来数轴的连续性讨论提供了环境和 基 础。齐诺的另一个悖论是在数学计算上信使飞毛腿追不上一只乌龟。它提 出了后来极限论的命题。后来,是谁解决了这两个悖论数 学史上很少提到。但是几乎每人不知道这两个悖论是ELEA的齐诺提出 的。 因此,爱茵斯坦认为:“提出问 题的人往往比解决问题 的人更伟大。”亚里士多德曾经企图解释第一个悖论为,空气填充了两 点 间 的空白因此使箭的运动得以连续。当然,这种解释比悖论本身更荒谬。而伯拉图试图以科学的语法来抑制这种悖论的做法也并 不 高明。相反,从今天的角度看问题,‘悖论’比‘正论’更有价值。但是,三十年代,人们将PHILOSOPHY译成‘哲学’而 SOPHISTIC译成‘诡辩’是受了西方思维的影响为中国传递了错误信息。实在地讲,后者在希腊世界的地位与前者没有什么两样,都是一门学派,相当于中国的诸子百家。 古希腊的学者们却希望找到一种从句子上不让这些谬论产生的方法。于是,句法就产生了。其结果,语法并没有抑制住欺骗和谎 言,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古今的大骗子个个都精通语法。随着它类推类比出来的格式逐渐增加,简单的句子越变越复杂。到了罗马帝国兴盛的时代,公元2世纪时SEXTUS EMPIRICUS站出来指责这些类比学者编造了太多的没用的类比类型;此后的拉丁学者也抗议 这 些 人将正常使用拉丁语及合乎语法地使用语言变成了两件事。 那么应该怎样看待语法呢?请看下面的句子: I LOVED HIM BEFORE 这句中有两处是意思是双重叙述。第一它在两处表达了过去时,ED 与 BEFORE。第二,及物动词后面的位置是为宾语准备的, 位置已经决定了该词的性质,为什么还要用一个宾语形式的“他”HIM?这就是语法学家的杰作。他们认为,这种双重表达后就不会出现漏洞了。可是,世界上要表达的东西实在太多,太想象不到了,几条规则不可能把所有要表达的事物包罗在内。 为了认清人们所说的话是不是真正反映了大脑的意志,就要研究单词WORD是怎么来的。在古希腊,最初出现了两种不同的看 法。上面提到:分别以亚里士多德ARSTOTLE及斯脱爱克斯STOICS(这个词本事就有“道”或“理由”的意思)为代表。斯氏认为:“词汇是自然形成的,词汇的第一个音是模仿它们所代表的事物。”这个观点很可能是受了象形文字的启发而得到的。它也表现了古希腊人对自然美的追求。如果它能成立,那么语言的异化问题就有可能解决,因为,大家都以同样的客观的标准来改进自己的语言,迟早是要归一的。但是亚氏则否认这个观点。他提出,如果拼音文字是一种象声文字ONOMATOPOEIA,那么为什么各国语言中,代表同一事物的词汇发不同的声音?亚氏认为,词汇是人们互相之间的一种约定、公认或习惯。同一组声音,人们给它赋予什么意思,它就代表什么意思。还有一个事实就是,词汇的创造问题。一个来自客观的自然界的词汇的产生是任何成年人都能凭自己的认识而得到的,只要遵守客观的规律,不必要和谁商量就可以决定。象形文字就有部分这种功能。而由约定俗成产生的词汇则不同,每次发明新词 时,你要把它通知所有的使用者,等到他们都接受以后你才能使用。易匹克鲁斯EPICURUS(公约前341-270)保持一种中立 的立场。他认为,有些词汇来源于象声文字,另外一些则是约定俗成。 既然大多数词汇是约定俗成。仔细想想,依然无法分析,语言是否代表了大脑意图,这个最初的也是最要紧的问题。这个问题不 但当时没解决,就是电脑时代的今天,目前还没人说得清楚。本书也只是说明了,一组代表较短的意思的符号,能够表现比一组代表较长的意思的符号,更为清晰的信息。 问题不能解决,于是人们就开始考虑,句子的成份中是否能发现一些能够反映真实情况的东西。伯拉图最先发现了,大多数句子 都要有主语及谓语。一个句子没有这两样成份就没有意义了。但是汉语是象形文字。谁都知道,它来源于大自然的各种图形。它的每一步演变都可以被人们清楚的理解。这正是汉语没有必要发展一套类似拼音文字那样的语法的根本原因。而弗洛依德的‘释梦’也是以图形为表现基础。(事实上弗洛依德推崇象形文字)。 既然发现了句子中必须有主语和谓语,那么,开始的人们很可能就把没有这两种成份之一的句子称为错句。但是,最终发现,很 多情况下,没有两成份之一的句子依然传递正确无误的信息。于是,找出各种解释来弥补这个漏洞。理由是各种各样的,但是没有一个能提供令人绝对信服的道理,同时,新的问题又不断的出现。两千年来,这些辩论的累积便形成了现代的语法。仔细研究各国语法后会发现一个问题:如果语法是语言表达的准则,那么为什么所有出自菲尼基语中的任何两种语言,语法都不同?此外,为什么语法仅研究词和句的各种排列而不研究句与句之间的关系,段与段之间的关系呢?(其实,后两者,中国人曾经研究过。就是古代文章的各种体裁及后来的八股文)这说明,语法是人为的规定,不是逻辑的必然。既然是人为的规定,它和单词的作用没什么两样。那么为什么在希腊人的辩论之前会有类似当今的语法现象出现呢?答案是:当时人的目的不是为了使语言更为严谨而发明了这种表达方法,他们的真实目的是减少发音次数(见后文) 八十年代,有人发现,汉字所代表的意思往往比英语单词所代表的意思短或小。这是语言学上一大突破。因为,亚里士多德曾经 定义:单词是语言的一种单体,是句子的一个成份,他有一个自己的意思,但是它不能再分成含有意思的其他单体。此后虽然也有人发现前缀、后缀及词根等成份,但哪个成份也没有汉字那样完整准确地代表一个意思。其实,汉语的最小的含有意思的单位还不是汉字而应该是部首。 所以,我认为,一种人人认可的语法或者是深层语法实际上很简单,就一句话:让所有的意思按照你脑子里想到的顺序表现,并 且只在句子中出现一次。人人都知道该怎么做,不用教。 而目前这个所谓的语言的法则,经过许多世纪的检验,被发现没有起到语言法则或法律的作用。但是它为人们使用语言添了不少 麻烦。举例来说:性、格及数原来只是为了更快地表达而设计的一些词汇现象,不到必要时用不着利用这些方法,但是“语法”却把它们神化了,并要求在所有场合都要使用。这使得“它”成一种不必要的形式负担,比如:FIVE BOOKS,(五本书) BOOKS是一个复数形式的单词。细想起来,还有问题,如果我说1.25或0.25个苹果,是不是需要加S?按照语法,凡是数词大于一的时候,都要与它连用而数词小于一时都要用另一个单词BOOK。不过还应该说明一点,如果一个数是负数那么就应该是:凡小于-1的数需要加S,凡大于-1的数要用单数。换句话,绝对值小于一的数都用单数,反正用负数。这种规定使得人们在进行艰苦的数学运算时时时要判别哪些是单数,哪些是复数?在科技文献中,人们找到了一条捷径,利用缩写来将单、复数结合成一体。比如用KG, KM,CM等,这样在书写的时候就不用考虑单、复数的问题。但是在叙述时还是要表现出来的。由于问题牵扯到正负号和绝对值,所以一个小学生绝对弄不明白S的用法。这样就出现以下机关问题:1既然已经告诉对方是大于一的数“五”了,是否还不相信对方能判断出它是一个大于一的数而再重复地说一下“它”是复数?2如果数词是3、6、7、1/3等你很容易知道它们是大于一还是小于一,从而能够决定是否用复数。可是有时,尤其在数学运算时,你要用的表达方式是log7.8+sin46,它可能是一个根本算不出来的数,而且在运算过程中是要被消掉的数,你应该怎么决定它所代表的名词是复数还是单数?英语一般遇到这种情况就打一个括号标明(单或复数),每次增加这样一道手续有必要吗?而所以的问题就来自当初那个希望减少发音种类的时代的人们将两个意思合并在一起。 从某种意义上讲,汉语将一个句子中重复表达的意思称为“病句”,而英语则将一个句子中重复表达的意思称为句法。由于减音而使两个意思放进一个单词形式的现象就是英语的词法 在‘万国语言定理’一章中有一个动物身体各部名称表。从 中我们看到,英语将两个意思(猪和脂)塞进一个符号形成了LARD一 词。它以增加记忆的代价来减少口部动作。动词时态的情况和它一样,不过这一次,人们将一个时间和一个动作塞进了一个词符。考虑LOVE(爱)一词,由于有了ED,你就知道这个“爱”不是现在,也不是将来而是过去发生的。如果没有这种形式,你要表示“过去”的意思,知识还要增加一个词来代表,例如: I LOVE HIM BEFORE 这里LOVE+BEFORE=LOVED,它节省了口部动作。如果所有的时态都是规则动词,则可以减少不少需要记忆的东西。但 英语并没有就此罢手,它还要减少更多的发音次数,于是,不规则动词应运而生。几乎所有的不规则动词都比它的规则形式发音次数少。比如TOOK如果硬把它安规则动词处理则为TAKED多发了一次音,而现在人们只不过改变了其中的一个元音而表达了同样的意思,其代价无法是还是增加记忆。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到不规则动词表上去检验一下,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不规则动词都是这么回 事。此外不规则名词多数也是由于希望在常用的词汇中增加记忆含量以减少发音次数,例如不用TOOTHES而用TEETH。几乎所有的语法现象都与发音的次数有直接或间接关系。 需要指出的是:I LOVED HIM BEFORE 对中国人讲应该是一个病句。因为它在ED和BEFORE两处表示了过去的意思。下面的句子分别从Collins English Learner’s Dictionary by D.J.Carver,(1974)和 Longmont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 by Paul Procter 中找到的: 1. They suppose (that) all rich men are wicked. 2. Supposing he does not come, shall we go without him? 3. I want fact, not supposition. 4. Every pupil is supposed to be in his class room at 9 a.m. 5. You are not supposed to talk to strangers. 6. Her supposed wealth is a very small sum. 7. Supposedly, she’s a rich woman. 假设一位不懂语法的人将SUPPOSE的原形放进前三句如: 1a.They suppose (that) all rich men are wicked. 2a.Suppose he does not come, shall we go without him? 3a.I want fact, not suppose 无疑,你将会指出他的错误,为什么你那么自信地认为是他的错误而不是你自己的理解错误?因为你已经完全理解了他的意思! 或者,我们可以说,用什么样的词形是由上下文来决定的。至少在这三例中词形的变化没有给出任何新的意思而它们却要别人来定义这些形式而造成累坠。我们还可以说:某些情况下,没有正确的词形,你依然可以理解句子。这岂不是重复表达的例证?语言是一种工具,它的目的是为了表达意思。接收者明白了意思后,其目的也就达到了,现在这里的语法却成了一种明白了意思后才分析得出来的东西,如果不少本末倒置也是画蛇添足。 此外还可以看到,某些动词的三种时态是一样的如best, cut, hit, let 等。谁也没有感到有什么不方便。 后 面 的四 个 句 子中,改变了动词的形式,其实也等于改变了词义。它无异于汉语的处理方法,即创造了一个新词。当然,汉语走 得更远一点,这也是得益于有大量发音种类个数。 为什 么 古希腊人能产生组义文字的设想?因为他们尝到了由菲尼基的22种发音猛了几倍后的甜头。为什么他们不能接着弄明白这 个设想?因为他们没有找到一个使发音种类个数继续增加的方法。直到今天,组义语言依然是一个悬案。 我认为:所有的语言都有组义成分。但世界上不会有哪种语言可以称为纯组义语言。唯一的区别在于某些语言中组义成分多而某 些语言组义成份少。它取决于该语言中发音种类数量的多与少。发音种类数量多的语言,其组义成分必然多。因为随着发音种类数量的增加,该语言的信息交换时间趋于缩短,而组义化改造却将这个时间拉长(只要考虑female sheep 与ewe 的用法就会明白)。任 何 语言中,这两种趋势必须保持平衡。所以,在菲尼基人的眼中,英语可以称为组义语言。因为,如果这种语言能够生存到今天的 话,你将很难发现它会有类似bookcase, midnight, breakfast或 butterfly 的词存在。而在英国人眼中,汉语则可以称为组义 语言。 拼音文字的句法理论也像它的发音理论一样,由于无法分离出基本单位而混淆不清。直到九十年代,有一位语言学家发现汉字是 比拼音文字的单词颗粒更小的载义体后,人们才有希望认清句法的本质。所谓颗粒小,是针对亚里士多德的理论而言。亚氏认为,单词是最小的载义单位,比它再小的音节或前后缀都不能算作载义单位,因为没有人能够说清楚它们代表什么意思。但是后来人发现了词素MORPHEME(包括词根ROOT前缀PREFIX和后缀SUFFIX)比单词更小的载意单位。比较汉语的词汇和英语的单词就会发现汉字代表了更小的载义体比如YEARLING一词的意思是一岁马。无论怎样分割都会使它失去意义,但是相应汉语单词“一岁马”就可以分割成三个更小的载意单位,当然其根本原因还是发音种类的不同(我们这里说的“小”并不是逻辑上“小”。事实上从逻辑上讲,每个汉字应该包含比英语单词更广泛的意思)。有了这个认识就可以分析什么是句法了: I LOVED HIM BEFORE。 这句话已经在前面讨论过,这里要说的是,它不但在动词的时间上表达了两次而且两次表示宾语HIM本身是宾语形式,而根据 宾语的定义:及物动词的后面跟宾语,所以它所处的位置又表达了一次“宾语”。从这些事实可以看出:句法实际上就是使某些意思表达了两次的那些部份。它们是怎样产生的呢?我相信,在没有语法以前,人们将各种词汇改变成不同的形式是有实用目的的。比 如:动词的过去式就可以在减少发音的条件下表达一个过去发生的动作。但是后来由于语言学家们发现这样会使记忆量成倍增 加,为了整合与减少记忆起见,他们硬把所有的情况统一并自以为发展了语言科学。这样很多不必要的双重表达就出现了。“句法”没有达到古希腊哲学家们所预期的,防止出现谬误的效果,却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烦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