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574“印欧语系各语言的对比研究是从十九初人们重新对SANSKRIT与印度语法产生兴趣而开始的。它使语言研究更加科学和 精密。GRIMM在他的德语史中第一次发现了同代与不同代语言的区别。”此后,“HUMBOLDT开始研究印欧语系以外的语 言,这种研究为欧洲理论引入了中缀和混合这两个概念。他认为‘声音形式’的变化是区分语言的基本元素。由此,他将语言分成 ‘孤立语种’ISOLATIONAL,‘凝集语种’AGGLUTINATIVE和‘屈变语种’INFLECTIONAL。 1859年,SCHLEICHER撰写了第一个词法形式的理论。他先分离出形,音和义三者,然后建立了几个有优先权的形式种类(词 干,中缀,前缀,后缀,元音交替和变元音)和组合。用这种方法来比较各种语言中单词出现的真实情况。从而验证HUMBOLOLT的分类法。”这也许就是结构主义的开始“结构主义将词法从一种语法的类别的研究变成了对异形同异素的形成的研究。结构主义假设所有的词典及词法上的声音是直接联系的,它们互相牵连而词素是最小的语言学上的意思单位;他们不认为异形同义素有意思上的区别。 BAUDOUIN DE COURTENAY第一个将词根,前缀和屈折变化归为一种自然的级别,1889年,在他的PRACE FILOLOGICIZNE中他定义词素是‘最简单的,以声音为外表的语言心理学的单位。’1895年,他再次定义它是‘单词的一部分,是被赋予了心理学上的自主权的,因此,是不可分割的。’” “SAUSSURE建立了结构主义的基础。虽然他没有采用BAUDOUIN的术语‘词素’。但是他正式定义了语言学符号为相互 依赖的声音符号与意思。” P2543 FERDINAND DE SAUSSURE和LOUIS HJELMSLEX认为:“单词是语言学上的最小符号。它具有两面性,即其 一包括 一个表达 式, 其 二 是有一个意思内容(形,音和义中形,音为表达式)。表达式可以被认为是一串音素或形素 GRAPHEME。而内容则是一 个复杂的 组义上的特征。语法特性则通常被视为是第三个侧面。符号的尺寸有大有小(这当然是指拼 音文字中字母沿着线性排列时 有长有 短。)。词组(如短语或句子)或一个单词中某个部分也可称作符号。例如GIRLS一词是一个符 号。它包括两个更小的符号 GIRL‘年轻的女性’与复数号‘S’。两者都可以任意出现在其他组合中。因此,可以认为它们是可再 重组部分:GIRL可以在HOOD或 FRIEND的前面,SCHOOL的后面组成新单词,而S在数不清的名词后面都可以组成新单词。 利用上例GIRL,人们会发现单词中的某些部分可以与其他单词共有(比如GIRD中的GIR,SCHOOL中的L或GAME 中 的G 与 WHIRL中的IRL等)。但是这些部分不可能带有任何意思内容。同样地‘年轻’,‘女性’和‘人类’虽然可以和其他的意思内 容组合(如BOY‘年轻的男性人类’,WOMAN‘成年的女性人类’和EWE‘成年的女性羊’等)。但是,在表现形式上它们没有共同之处。按照目前的拼音文字的说法,如果把G强认作是‘女性’,IR是‘年轻的’和L是‘人类’,或者任何类似的划分都是荒谬可笑的。”但是,当人们理解什么是‘万国语言定理’后也许就不笑了。不过,无论如何,目前西方语言学认为符号GIRL‘年轻的女性人类’是不能分割成更小的符号而不破坏表达式与内容之间的联系的。由此,我们定义了什么是最小符号。代表最小符号的英语术语有MINIMAL SIGN,ELEMENTARY SIGN,SIMPLE SIGN,MORPHEME,MORPH和FORMATIVE。 讨论过什么是不可分离部分后,我们来讨论什么是可分离部分?一个简单的判别方法就是,用一个单词中,我们所考虑的那几个部 分分别与其他单词中的各部分置换,如果在新单词中它们的形和义依然是一个整体,那么它们就是可分离部分。比如在 GIRLHOOD中就可以按照GIRL和HOOD来分因为: | Hood(C) | Ish(D) | Girl(A) | Girlhood(AC) | Girlish(AD) | Boy(B) | Boyhood(BC) | Boyish(BD) |
这样AC:BC::AD:BD这个结果也可以表示为所谓的可以分割是指从形和义两个方面都可分割才行。由此, JESTER:JESTS::TESTER:TESTS是可以分割的而MISTER:MISTS::TESTER:TESTS就不行。 这样的认识导致了一个问题,如何衡量CRANBERRY这个词?因为CRAN这个元素在任何其他的单词中都找不到。但是在单词 CRANBERRY中BERRY可以被分解成一种小的红色,带有酸味的果子(词典上解释CRANBERRY这个词时也用一种小的红 色,带有酸味的果子来描述)。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CRAN也是一个符号;它的意思内容代表CRANBERRY与BERRY的区别。像这样的元素我们称为单一符号UNIQUE SIGN,因为它仅能和自己比较。 词法中最难处理的要算最小符号所代表的含义。比如黑梅BLACKBERRY中的‘黑’BLACK与单词的‘黑’的意思是不一 样的,因为未成熟的黑梅的颜色可能是绿色的或红色的。它的出现,仅如上面的CRAN一样是一种区别的符号或称单一符号。 另一个无法分分清的意思界线是一些表达式虽有正常的形式,但是它所包含的元素没有一个固定的意思: | -ceive | -form | -sist | -tain | con- | conceive | conform | consist | contain | de- | deceive | deform | desist | detain | per- | perceive | perform | persist | pertain | re- | receive | reform | resist | retain |
虽然CEIVE的意思不明确,但是从形式上讲,它的确是一个词法元素。难道说,这些CON,DE,PER等都是为区别而产生的 符号,都是单一符号?那么这样的组合有什么意思呢? 第三类有争议的问题是带有组义性质的词汇,它们有一个共同的声音或者几个共同的字母。例如,大多数英语询问的词汇都以 WH起头(WHAT,WHEN,WHICH,WHY);以FL起头的词一般带有闪动的亮光的意思(FLAME,FLARE,FLASH, FLICKER);许多以ASH结尾的词汇含有一个突然的剧烈的运动(CRASH,DASH,FLASH,SMASH)。我们怎样为这些词汇中的各部分分类呢?如果WHAT中的WH;FLAME中的FL和BASH中的ASH是可分离的,那么其他部分就该是为区别而设的单一符号。这样,大多数单词就都含有单一符号,它的目的没有别的,就是为了与其他单词有所区别。在拼音文字语言学家的头脑 中,这种仅为区别而设的符号是不可思议的。但是从宏观的角度看待语言,实际上语言就是将自然界切成碎片并用符号加以区分,符号不够了就采用符号组合。拼音英语真正的符号仅二、三十个,当然有许多二或三个字母的组合除了区分功能,什么用都没有。(相比之下,汉语的各部分功能比较明显;部首表示意思上的属性,其余的部分表示一个近似的发音。) 有了以上概念后,我们才能着手讨论所谓的词法。在合成词UNREADABLE和FINGERNAILS中,最小符号READ, FINGER一般被称作词根,而UN-,-ABLE和-S被称作前后缀。词根的范围一般是无限的,也就是说它的集合可以可以很容易增大;而前后缀的数量却是有限的,所以是个有限的集合。它的数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保持不变的。因此,对任何一种语言来说,由于限定了前后缀的个数,那么除此以外的最小符号就该是词根。这样我们可以分清两者的界线。当然,这个所谓的界线,正如我们讨论的那样,是不可能绝对准确的,还有许多附加条件需要增加。在英语中可以以此来划分词根与前(后)缀的界线,也即将前(后)缀列成一个表,在表内的称前(后)缀,不在表内的称词根。张世禄先生曾经将含义的双字词比喻为英语的词根与前(后)缀的关系,从以上定义来看是欠妥的,因为汉语的双字词中的任何一个都没有数量及种类的限制。前(后)缀的形式一般比词根短,而词根的意思比前(后)缀更明确。由于在一个词中的前(后)缀有位置及种类的限制,它比汉语又少了很多组合机会。用数学语言讲,英语的这种组合是条件组合,而汉语的这种组合是无条件组合。这也是汉语三四千字可以抵得上英语几百万单词的一个根本因素。 前后缀一般比词根短,但这并不是绝对的,所以并不能作为它们之间的一个判别标准。不过,在组合时,人们会发现,正是由于 这个原因,词根的意思往往比前后缀的意思更确定。有些能够独立出来的词根,根本就是单词。从这里我们也看到一些数学上的性 质。一个单词长(比如四个字母)它能从26个字母中选出的样本就多(26×26×26×26=105456);而单词短(比如两个26×26仅有676个)样本就少。样本多,在将自然界划分时就细致一些,确切一些。反之,样本少,就划分得粗糙一些,松散一些。这个道理和荧光屏的光点的道理一样。从另一个角度看,松散的符号比确切的符号与有更多的机会与其他符号结合。所以对于它的要求也应该短一 些,以保持该语言整体上尽量不要太长。此外,我们还联想到,如果所用的字母不是26个,而是2600个,那么,样本的个数将按指数曲线增加,而其所有的单词将缩短,所有的意思将更加确定。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许多中国公司喜欢将其名称改为英语缩写的做法,实际上是将其名称的含义松散化和粗糙化。比如CCTV,它根本不可能给出清晰的信息,懂得一些电器常识的人都知道闭路电视 CLOSED CIRCUIT TELEVISION的缩写也是CCTV。除非某个公司认为自己的知名度够用了,不需要更多的人来掌握 了, 就像古代君王的名讳一样,可以排除其他一切意思了。除此以外,最好不要用英语缩写。 从感觉上讲,人们觉得词根是基本意思的载体,它指明事物的性质。而前后缀仅是对它的修正。有人甚至否认形如-UN, -ABLE或-S等带有任何意思。语言学界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解释这种现象把它们分成词汇意思(与真实世界相联系的意思)和语法意思(用它来建立词汇之间的关系)。其实两者区别并不明显。所以很难掌握。而且,有时在一种语言中,能够被词根所表达的意思,很可能在另一种语言中被前后缀很好地表达。甚至,同种语言中也有这种现象。比如英语中的MORE BEAUTIFUL和 SHORTER中 的ER。因此,有人认为仅词根的集合就已经包含了所有词汇的意思和部分语法意思。 由于,有时词根与前,后缀难以区分。所以,有人引入一个新概念‘半缀’SEMI-AFFIXES或AFFIXOIDS它被认为是与 比它更大的结构连在一起的词根。例如,SUGAR-FREE和ERROR-FREE中的FREE,KINGLIKE,MOTHERLIKE中的LIKE(它们的作用更像SUGARLESS中的LESS和KINGLY中的LY)这种元素明显地从词根变成了前,后缀。但是,准确地区别词根,前,后缀和半缀的困难比只区分前两者更大。一般地说,分析问题的方法是不应该以增加类别的方式来完成。增加类别只会使问题增加。语言的内容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不能分类的。所以,我们仅能将几个词根和前,后缀作为标准,而大部分其他元素都飘忽在几个 标准之间。这也是教学的困难,我们教给学生时,给他们的是一个个的点,而我们希望他们得到的却是一个面。 有时,可能有两个以上的最小符号有相同的意思内容。在英语中SUE’S中的[Z音],ERIC’S中的[S音]和DORIS’S中的 [IZ音]它们虽然形素相似但音素不同,根据前面的定义,它们是不同表达式而相同意思的一组符号。一组最小符号共有一个意思,形成一个更抽象的词法术语,称作词素MORPHEME;词素中每个元素被称为异形同义素ALLOMORPHS。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一个词素中仅有一个异形同义素 。词素可以被看作是指它的意思内容被一个异形同义素 所表达。 原则上讲,具有相同意思的一组最小信息符号属于同一词素,但是有时却不能这样说。比如;BEGIN、START和 COMMENCE有着相同的意思,但通常它们只能算是同义词而不能算是一组同义的最小信息符号。为了区别异形同义素ALLOMOPH与同义词,也许可以这样说,在同一个句子里,异形同义素不能互相取代如DORIS的后面只能加IZ而不能是别的。而同义词可以互相取代,但这样一来又有人要问:为什么要记三个词来表达同一个意思?回答也许只能是;根据上下文,这三个词BEGIN、START、COMMENCE稍有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