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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载日期:2003-06-08

录四

 标 点 符 号 用 法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   修订发布


标点符号的位置

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和冒号一般占一个字的位置,通常不出现在一行之首。

引号、括号、书名号的前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末,后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首。

破折号和省略号都占两个字的位置,中间不能断开。连接号和间隔号一般占一个字的位置。在书写和印刷时,这四种符号上下居中。

 着重号、专名号和浪线式书名号标在字的下边。

索引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冒号引号括号破折号省略号着重点连接号间隔号书名号专名号标点符号的位置直行文稿的标点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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