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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10-01

也谈“汉语现代化”

 

《书屋》2004年第3期发表刘少勤先生的文章:《从汉语的现代化看鲁迅的翻译》,开篇点题道:“改造传统汉语,促使汉语现代化,让中国人拥有新型的语言,是五四一代知识分子追求的重要目标。”而传统汉语之所以要改造,就在于它的“句子短促,句式简单,要表达复杂的思想和情感,就须有繁复的句式。”

问题于是也就很清楚了:刘先生的所谓“汉语现代化”,所谓“新型语言”,其实不过就是把句子拉长而已。笔者不幸对此颇有些不同看法,欲与刘先生商榷。

一、关于汉语的“不精密”

鲁迅批评:“中国的文或话,法子实在太不精密了。……这语法的不精密,就在证明思路的不精密,换一句话,就是脑筋有些胡涂。倘若永远用着胡涂话,即使读的时候,滔滔而下,但归根结蒂,所得的还是一个胡涂的影子。”

语言不精密,无非两种后果,一是措辞不易,表达不清,二是别人不懂,或有歧义。汉语有没有这方面的缺陷,暂且不说,但西方语言真的就滴水不漏、无懈可击吗?先看一个例子:

   All that glitters is no gold. (闪光的不一定都是金子。)

学过英语的都知道,这就是所谓的“部分否定”。熟悉这一谚语的固然不会产生误会,但下面这一句就难说了:

All the invitations have not been mailed——到底是“请帖并没有都寄出去”还是“请帖都没有寄出去”呢?

赵元任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逻辑学教材中经常花大量的篇幅来讨论西方语言里涉及上述“闪光的东西”的格言到底该怎么说的问题。具有逻辑头脑的人主张根本不用“and…not”这样的形式。他们主张要么用“Nothing that glitters is gold”,要么用“Not all that glitters is gold”,反对模棱两可。如前所述,“all”的概念与“not”的概念一样,在汉语里都是用副词来表达的。由于汉语句法规定修饰语先于被修饰语,故而区分“不都……”和“都不……”的不同逻辑含义是件轻而易举的事。“All that glitters is not gold”所产生的歧义决不会见诸任何一本讨论逻辑学的中文书,正如中国的古籍里讨论的一些逻辑学问题不会见诸于用西方语言所写的逻辑教本中一样。二者都不可能完全摆脱文化背景的影响。

公平地说,汉英两种语言都难免瑕疵,但前者凭借“不都”与“都不”这种简单明晰的结构,便轻易避开了西方语言中许多纠缠不休的逻辑问题,至少在这一点上,汉语要远胜英语一筹。萨皮尔用“清醒的逻辑”来形容汉语,总不至于是信口开河吧。

又如,“He did not marry her because he loved her.”如果按照类似的句子“He did not come because it rained”(他没有来,因为下雨)译成:“他没有娶她,因为他爱她。”显然就有点不大合乎逻辑。实际上,它还可作另一种解释:“他并不是爱她而娶她的。”这就意味着,在没有上下文的情况下,仅凭这一句话,听者根本不可能知道究竟“娶没娶”!这样的语言,好意思说精密吗?

再来点“深层次”的比如说数学。且看两道题目:第一,某大学学生人数为教授的6倍,用S代表学生,用P代表教授,请根据这两个变量写出方程式;第二,食堂卖馒头(C)和包子(S),每人限买一种。如果有4人买馒头,就得有5人买包子,这样才能全部卖完。请写出表示两者数量关系的方程式。

有人分别对美国一所工科大学一年级与中国一所重点中学的学生进行实验。两道题目的答错率,美国分别为27%63%,中国则为9%38%。对这一差距,司马贺(Simon Herbert)分析其原因,一是回答太仓促,没把关系搞清楚。这一点我们权且归功于后者的基础训练较为扎实,或许算不上什么优势。但他给出的第二个原因恐怕就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了:“英语的文字表达方法容易使人把这种问题的意思弄混淆了,所以在美国的实验结果错误的比例较大;而翻译成中文,问题的意思就清楚多了。美国学生的错误多是因为英文表达比汉语难一些。”

长期以来,汉语被很多人称为“文学语言”,言下之意就是不适合于表达精确的科学概念。但司马贺却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反证——汉语比英语更为清晰。

由于这一问题实在至关重要,我们不惜再来大段引用赵元任:

有人说,汉语中不存在像英语里“It rains”(德语中“Es regnet”,法语中“Il pleut”等相仿)中作体词主语的抽象的“it”,这一点不可等闲视之。这批人认为(下面是我的转述),由于科学的思维是以对中性的物质作客观的思考为前提的。语法上缺少了“it”,思维上也就缺少了考查客观的中性物质的能力。这也许就是中国人没能在西方科学传入以前自己发展出一套自然科学体系的真正原因吧?

对于这个问题,我想谈两点看法。

第一,现代西方科学只是近三、四百年的事,它只占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之一小部分,在整个人类文化史中所占的比重更小。任何一组偶然的(不涉及种族、语言的)环境因素都足以在历史跨入科学阶段的起步时期造成这种相对而言并不大的差别。探讨到底是哪些偶然因素造成了这种差别当然是非常有意义的,李约瑟与王岭所进行的研究就是为了这个目的。然而,对这个问题的全面解释,恐怕不是一天两天、一年两年就能做到的。

第二,实体物质的概念只是西方科学思想的某一发展阶段的产物,它并不比人类语言中普遍存在的主语或体词更概括,更基本。当今的物理学理论中,恰恰出现了没有物质就可以产生的(力)场,没有物质的振动就可以产生的波。作为一个以汉语为母语的人,我很想说:瞧,这就是汉语在科学上优于西方语言的明证。而且这里说的“科学”,不是老式的牛顿意义下的“科学”,而是二十世纪的现代科学!试问,在西方语言里,谁能够不考虑“性”、“数”的因素,单说“moves”,而不说“it moves”,单说“vibrates”而不说“it vibrates”?!

我们当然不能断言,刘先生的学识绝不可能超过赵元任。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新一代语言大师完全有可能在吾辈之中冉冉而升。那么,就请刘先生拿出实实在在的证据来,以证明汉语的不精密,而不要仅仅满足于盲目引用那些早已过时甚至沦为笑柄的陈词滥调。

二、关于汉语的单音性

刘先生指责汉语不精密,的确也举了一个例子,即“二桃杀三士”。但这样的证据“实在太不精密了”。

刘先生认为:“因为语义含混,有的人以国学大师自居,解释文典时照样出洋相。”而之所以会出这样的丑,关键就在于汉语的单音性:“一个词的语义可以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素来锁定,比如‘武士’,一个‘武’,一个‘士’,两个词素组合,语义就确定了。词素之间相互构筑了语义的堤坝,阻止语义的泄漏和漂移。传统汉语以单音词为主,只有一个词素,构不成语义的防护堤坝,语义的漂移势所必然。”

本人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打小就习惯了用汉语思维,也许脑筋的确就有些糊涂。推测刘先生的意思,是不是说,改造传统汉语,创造新型语言,首先便应从废除单音词作起?比方说,“二桃杀三士”,就必须分别清清楚楚地写成“二桃杀三武士”或“二桃杀三文士”,以便使用者根据上下文,择优领取?推而广之,一切带“士”的词语岂不都在扫荡或改造之列,如“士气高涨”、“身先士卒”、“志士仁人”、“士可杀不可辱”等等,等等?实施如此浩大之工程,我们不免担心刘先生有没有足够的威望及权利。

“二桃杀三士”理解与否,其实仅仅只是一个“典故问题”,与“语义含混”毫无关系。堂堂国学大师孤陋寡闻,确实不该;但一个小学生若也解释为“三个读书人”,又有什么好笑可言!比如退避三舍,倘若对该成语故事一无所知,则无论对汉语加以怎样的改造,也依旧不明其意——莫非是“退避三间屋子”?再如“杯弓蛇影”,一个词素的“杯”字,固然构筑不起语义的堤坝,无法阻止语义的泄漏和漂移。那就不妨试试两个甚至多个词素的组合吧:杯子、茶杯、酒杯、漱口杯、保温杯……试问,从中选取哪一个,代入“杯弓蛇影”之中,于是传统汉语便改造成功,于是新型语言便顺利诞生?

笔者才疏学浅,实在弄不懂汉语的单音词究竟是好是赖,福焉祸焉?所幸好歹还读过几本书,那就索性再来一番引用吧。赵元任认为:

音节词的单音节性好像会妨碍表达的伸缩性,但实际上在某些方面反倒提供了更多的伸缩余地。我甚至猜想,媒介的这种可伸缩性已经影响到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语言中有意义的单位的简练和整齐有助于把结构词和词组做成两个、三个、五个乃至更多音节的方便好用的模式。我还斗胆设想,如果汉语的词像英语的词那样节奏不一,如malefemale(阳/阴),heavenearth(天/地),rationalsurd(有理数/无理数),汉语就不会有“阴阳”、“乾坤”、之类影响深远的概念。两个以上的音节虽然不像表对立两端的两个音节那样扮演无所不包的角色,但它们也形成一种易于抓在一个思维跨度中的方便的单位。我确确实实相信,“金木水火土”这些概念在汉人思维中所起的作用之所以比西方相应的“火、气、水、土”(“fire, air, water, earth”或“pyr,  aer, hydro, ge”)大得多,主要就是因为jīn—mù—shuǐ—huǒ—tǔ构成了一个更好用的节奏单位,因此也就更容易掌握——这就好比英语中代替点数用的eeny—meeny—miney—mo一样。

启功则有更为形象的比喻:

汉语中的“单字词”好像一张张的麻雀牌,随便抓来拼凑,合格的便是一把可“和”的牌。这只从它的灵活性来说,实际上汉语“单字词”的用法,不知比麻雀牌要大多少倍,有许多种诗体、文体(当然不包括白话文的诗文)可作例证。

要想使以单音词为主的传统汉语变为“两个词素组合”,以此加入“现代化”新型语言行列,刘先生显然任重道远,但愿有生之年能够大功告成。

三、关于“欧化文”

刘先生改造传统汉语的主要利器还在于“欧化文”。而且这回一咬牙,一狠心,连“老本”都打算赔了出去:“中国人的节操观念无处不在,语言似乎也有节操。‘欧化文’,在一些人的心目中,就是‘失贞’的汉语,被玷污的汉语,不干净的汉语,与‘淫妇’、‘汉奸’之类的称呼相当。”

简言之,这“一些人”也不看看如今都什么年月了,还这么“无所不在”地死守着传统的节操观念,以至于连累得“语言似乎也有节操”了,迂不迂!刘先生的意思于是也就十分清楚,即:改造传统汉语最快捷的途径,就是直接让西洋语言“操一把”;正好比土著人的种族改造,最有效的方式莫过于有劳洋大人“临幸”一样。

余光中警告:“目前中文的一大危机,是西化。”、“英文没有学好,中文却学坏了,或者可以说,带坏了。”、“我甚至有一个不移的偏见,以为中文没有写通的人,外文也一定含混得可以……不幸的是,我们的洋学者写起中文来恍若英文,写起英文来又像道地的中文。”

Lord T’sou批评香港的语言政策多年来不顾现实需要,一味偏重英语,其结果是培养出大批“文化太监”(cultural eunuchs)。太监自有太监的语言。我们不妨就来见识见识:

1)“整座建筑物像监狱多于旅馆”、“场面似政治集会多于选美会”、“看来要成为《百万富翁》是讲实力多于运气”。

2)“击落多一架来历不明的飞机”、“发射多一枚飞弹”。

3)“还留在世贸中心三小时”、“他鲜有逗留在同一个地方两天”、“可以生活在环境恶劣的地道内两年”

4)“有需要向李文和进行全面调查”、“市民暂时没需要注射炭疽菌疫苗”、“直升机当时并未需要进行搜救”。

5)“发言人说,现在是时候对人身安全提高警觉。”、“我和你的母亲已不再年轻,你是时候照顾自己,重新做人了。”、“虽然现在儿子仍年幼,对金钱的概念仍然十分模糊,但我认为是时候让他开始学习认识金钱。”

懂英语的一眼便可看出,它们完全就是对英语的“剥皮式”照搬。例如,(1)显然是套用了英语的“more A than B”。(2)可视为“one more”的翻版。(3)源于英语的“动词+宾语+时间或频率状语”结构,如:He has been to Beijing many times。(4)取自“There is a need to do something”句型。(5)最为奇特。英语中只有“it is time (for someone)to do something和“it is time that-clause”两种句型,而不能说“someone is time to do something”,这种非中非英、不伦不类的“太监之句”,真可称得上是名符其实的“杂种”。

最可恶的还有一个莫名其妙的“有”字,如,“双脚有肿胀”、“有出庭应讯”、“至少有找到六十二具尸体”。再看“禽兽业联会顾问郭志有表示”一句,试问,有谁会想到,这位顾问竟然“姓郭名志”!其中的“有”字纯属多余。

刘先生说:“鲁迅在‘硬译’中显示出大胆的试验精神,不去试验,就无法知道一种语言适应另一种语言的‘最大可能性’,就无法了解一种语言变形的‘最高权限’。”

人类为了进步,自然要不断进行尝试,不断吸取教训。但人毕竟是有理智,能思维的高级动物,一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上升到理性的高度,就绝不会像三岁小孩一样,抓到什么便往嘴里送。比如说,毛毛虫、橡皮擦,一看就知不能入口,还用得着“以身试法”吗?

香港思果先生指出:“译文势力不可小觑,不但便于翻译,而且打进创作。不过凡是爱护中文的人,不免看不顺眼。”为了让人们意识到“恶性西化”、“畸型欧化”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他故意用“译文体”将《红楼梦》加以改写:

“在看到她吐在地上的一口鲜血后,袭人就有了一种半截都冷了的感觉,当她想着往日常听人家说,一个年轻人如果吐血,他的年月就不保了,以及纵然活了一个较长的生命,她也终是一个废人的时候,她不觉就全灰了她的后来争荣夸耀的一种雄心了。在此同时,她的眼中也不觉地滴下了泪水。当宝玉见她哭了的时候,他也不觉有一种心酸。……”

试问,这种“粪便汉语”难道非得大胆试验,亲口品尝,才能知道其臭无比,令人呕吐吗?

语言学家王力指出:“欧化是大势所趋,不是人力所能阻隔的;但是,西洋语法和中国语法相离太远的地方,也不是中国所能勉强迁就的。”

他举例说:“在西文里,形容词不能单独用为谓语,必须有系词介绍。例如中国话‘他的妻子很好’,在英文里该是His wife is very good,而不是His wife very good,这种语法也渐渐影响到中国来。现在有些人倾向于把判断句去替代一切描写句,例如避免‘他的妻子很好’一类的句子,而说成‘他的妻子是很好的’一类的句子。于是‘花红柳绿’变为‘花是红的柳是绿的’,‘父慈子孝’变为‘父亲是慈爱的,儿子是孝顺的’等等。”

“但是,有些人却更进一步,创造出一种中国本来没有的形式,求其与西文的形式相当。中国语由描写句变成的判断句,乃是‘是……的’式,例如‘花是红的’。现在却有人把‘的’字也减去了,说成‘花是红’之类,这是中国从前所没有的……象下面的两个例子,我们仍旧认为是不合中国语法的”:

A)轰炸机头上有两三个发动机,发出来的声音是很沉重。(三十一年七月一日《朝报》副刊)

B)每一架重轰炸机的发动机至少都有两部以上,且在飞行时,其发出的声音是非常大。(同上)

刘先生一个最大的错误就在于混淆了“欧化文”与“新语汇”两个本质完全不同的概念。一个是“句”,一个是“词”,二者显然分别属于不同的层次。林语堂指出:“无论何种语体于未经‘国化’以前都是不通,不能以其为翻译而为例外。且欧化之大部份工作在词汇,若语法乃极不易欧化,而且不能句句皆欧化也。”

王力早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便曾预言:“欧化到现在的地步,已完成十分之九的路程;将来即使有人要使中国语法完全欧化,也一定做不到。”

刘先生如果能够推翻这一结论,必将建不世之功,堪称语言界之“哥白尼”。

四、关于“鲁译”

刘先生对传统汉语进行改造,自始至终是打着鲁迅这块牌子进行的,因而,最后也就不得不对有关“鲁译”的问题作一番讨论。

鲁迅认为,要想医治语法不精密的病,“只好陆续吃一点苦,装进异样的句法去,古的,外省外府的,外国的,后来便可以据为已有。”

这段话几乎成为翻译界“异化派”的经典依据,广泛引用,以至于掩盖了许多相反的声音,例如,瞿秋白当时就提出异议:“这是不够的。不但要采取异样的句法等等,而且要注意到怎样才能够‘据为己有’。当翻译的时候,如果只管‘装进异样的句法’等等,而不管是否活人嘴里能够说得出来,——那么,这些‘异样的句法始终不能够据为己有。’”

据此,他虽然一方面称赞鲁译《毁灭》的出版,“是中国文艺生活里面的极可纪念的事迹”,同时也毫不客气地指出其不足,如“较之自己较之别人,还要亲近的人们”一句,就实在不像是“活人”嘴里能够说得出来的。

1913年《小说月报》社在给周作人所译《炭画》的退稿信中说:“行文生涩,读之如对古书,颇不通俗,殊为憾事。”不少所谓“我们三十六根牙齿嚼不断的句子”,事实上比“古书”还要难读难懂。古文古诗依然朗朗传诵,而这一时期的许多译作甚至包括创作却已遭到了无情的淘汰,以至于在翻译史与文学史上形成一段空白。

当然,鲁迅也承认:“其中的一部分,将从‘不顺’而成为‘顺’,有一部分,则因为到底‘不顺’,而被淘汰,被踢开。”但瞿秋白却告诫翻译家:“不应当预先存心等待那自然的淘汰。……假使个个翻译家都预先存心等待自然的淘汰,而不每一个人负起责任使他所写出来的新的字眼和新的句法尽可能的能够变成口头上的新的表现法,那么,这种翻译工作就不能够帮助中国现代文的发展。” 林以亮进一步指出:“这种做法对翻译者而言当然是省事,对读者则是一种精神上的虐待。等到读者发现某一种表现方式到底‘不顺’时,已经忍受了这种莫名其妙的语法不知有多久了。”

翻译家责任重大,不但对所译之书要认真选择,同时对所译之句也要仔细斟酌。这也颇有些类似于神农氏之尝百草——一人吃苦,众人受益。翻译家们绝不能图省事,把这种苦头转嫁给广大读者。

这一时期的翻译之所以会出现那么多“不顺”之句,当然有其客观原因,即汉语本身的不成熟。傅雷指出:“文言有它的规律,有它的体制,任何人不能胡来,词汇也丰富。白话文却是刚刚从民间搬来的,一无规则,二无体制,各人摸索各人的,结果就要乱搅。”

草创时期的白话文,好比一个初涉人世的孩童,什么都觉得新鲜,什么都想尝试,于是种种“异样的句法”轮流登场,甚至“胡来乱搅”,亦不足为怪。而今日之汉语,则有如一个已经吃惯了大米饭的成人,对麦当劳、肯特鸡之类,只可偶而为之,换换口味,但绝不可能一日三餐,奉为主食。

鲁迅批评的实际上并不仅仅只是汉语语法,更严厉的言辞还是冲着汉字来的:“汉字不灭,中国必亡。因为汉字的艰深,使全中国大多数的人民,永远和前进的文化隔离,中国的人民,决不会聪明起来,理解自身所遭受的压榨,理解整个民族的危机。我是自身受汉字苦痛很深的一个人,因此我坚决主张以新文字来替代这种障碍大众进步的汉字。”

今天稍微有点理智的人,都会认为这样的批评实在是太过分了。明朝以前,人们使用的也是同样的汉字,但科学技术却远比西方发达。明朝之后的退步落伍,显然另有原因,怎么能让汉字来承担责任呢?五四先贤们之所以会有如此过激的言论,一方面有其语言学上的局限性,更重要的,则是面对列强凌辱,忧国忧民,难免产生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急切。我们对此也就无须过多追究。以鲁迅的为人,如果活到今日,亲眼目睹当前文化的普及情况(当然是与昔日相比),尤其是亲手操作汉字电脑输入,必定会收回当年对汉字所做出的不公正的评价。同样,如果他读读今日书籍报刊上已然成熟的汉语,也必定会坦率地承认,当年的“翻译试验”的确是大大超出了汉语的最高极限,不能为广大中国人民接受,因而是一次失败。

奇怪的是,对于欧化文早在四十年代便已基本走到头这一客观事实,至今却仍然有人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还在拼命鼓吹引进新文字、新语言,甚至不惜一再拿“节操”的比喻来开导劝诱:“中国人和‘失贞’的汉语已经耳鬓厮磨、缱绻缠绵了几千年,现在竟然还有人要修复语言的‘处女膜’,真叫鲁迅不知该说什么好。”一句话,汉语反正已经是个“烂货”,残花败柳,人尽可夫,还有什么面子拉不下,还有什么丑事做不出——何不索性烂到底!

事实胜于雄辩。人们不妨再静观五十甚至一百年,看看汉语到底还能变出什么花样来。

五、小结

语言绝非恒定不变,甚至如人,亦有生老病死。汉语的确从西方语言中吸取了不少精华,大大丰富了自己的表现力;但反过来,西方语言也以汉为师,受益非浅。所谓互相借鉴,取长补短,那么,综观历史发展,预测进化方向,我们又会得出什么结论呢?

Flasch说:“在世界主要语文里,紧跟中文的就是英文。就丢掉文法包袱的经验说,英文比别的西方语文要强得多,所以比人家简洁些、活泼些、也实用些。我们今天用的’named’在古英文里是’genemnode’,而’had’却在古哥德语里拼成’habaidedeima’,你瞧够不够麻烦。现在英文已经把字形变化和不规则词扔得差不多,大概接近公元前五百年的中文了,但能不能在往后几千年里赶上呢?”

值得一提的是,若论语言改造过程中的见贤思齐,存优去劣,美国人的表现要大大超过英国人。试看下面几组意思接近,说法不一的句子:

1 A“No dogs allowed.”

  B“We regret that in the interest of hygiene, dogs are not allowed on the premises.”

2  A“Video controlled.”

  B“Notice: In the interest of our regular customers, these premises are now equipped with central security closed-circuit television.”

3 A“Please keep hands off door.”

  B“Obstructing the door causes delay and can be dangerous.”

A)为美国英语,(B)为英国英语。显而易见,前者不知要比后者简单多少倍!而众所周知,“美语”恰恰引领着英语世界的“新潮流”。试问,美国英语太不精密,美国人脑筋有些糊涂吗?

林语堂说:“叶斯帕森已经谈到英语中那些类似汉语的简洁说法,比如‘first come, first served’,‘ no cure, no pay’,‘ once bitten twice shy’,这些都是标准的洋泾浜。……英语语法看来还不是没有救。中国人对简洁的喜好已经走得很远,比如‘坐吃山空’意思是说‘如果你光坐着吃,什么也不做,那么就是像山一样多的财富也会被吃光的’。这个意思中国人很容易就懂得了。由此看来,英国人要想赶上我们,还要很长时间。”

语言当然要“现代化”。但按Flasch的观点,“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这话应该更加适合于谁呢?

(作者:江苏大学 何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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