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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10-01

也谈“汉字现代化”

 

百余年来,汉字之所以要改革(或曰“现代化”),之所以要“走世界各国共同的拼音道路”,据说,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难。

例如,王开扬先生在其近作《汉字现代化研究》中,劈头便写道:

汉字难不难学,是汉字研究的一块基石,是汉字要不要改革的起点性论争。

“汉字繁难”本来是一个有一百多年历史的老命题,现在旧话重提,是因为《汉字文化》杂志宣称“一百年来被认定繁难的汉字学术冤案,终于被海内外科学实验的新成果彻底推翻”(《汉字文化》1991年第3期第7页)“汉字是科学、易学、智能型、国际性的高效率文字”(《汉字文化》1990年第4期第28页),这就彻底否定了汉字改革的必要性。

本书认为,汉字是繁难的文字体系,汉字改革的必要性是存在的,否认不了的。

既然汉字之难易与否,关系到存亡之生死大事,那我们也就不能不辩它个是否曲直。

王先生写道:“有比较才能有鉴别,汉字难学是以表音文字尤其是拼音文字为参照系提出来的。”而他(以及“们”)比较的结果便是:“拉丁字母文字用26个字母写出语音中的一切词,汉字用600多个部件组成7000个字,然后才能写出汉语中的绝大多数词和语素。”正是基于如此鲜明的悬殊对比,王先生才理直气壮,胜券在握地咄咄逼问:“究竟是外国人学他们的字母文字容易,中国人学习汉语拼音容易,还是中国人学自己的方块汉字容易?”

很显然,面对这样的质问,任何人都只能老老实实承认:字母文字最容易,汉语拼音其次,方块汉字最难,甚至还可以无比精确地计算出难易之比,即:7000÷26=269.23倍!

遗憾的是,这样的“数字比较”、“四则运算”只配充当茶余饭后的笑料。

我们不妨设想,假如世上有一种“雄语”,仅仅只有两个字母,那么,根据王先生的“数量比较法”,则必定要比二十六个字母的英语简单——简单十三倍。反过来,又假设还有一种“雌语”,五十二个字母,不用说又要比英语难,而且不多不少,正好两倍。

一种语言的“文字单位”越是简单,其“书写系统”自然也就越是容易掌握。然而,仅仅会认会写几个或者几十个字母,就算“脱盲”,就可以号称“文化人”了吗?这样浅显的道理还要争来辩去,实在有点“弱智”。我们这里想要特别指出的是,语言的“书写系统”与“说话系统”之间往往存在一种反比关系,即一方的过于简单,很可能意味着另一方的相应复杂。

赵元任指出:“大家当然知道,表示一定数量的信息,符号复合体的大小是和所用符号的花样多少成反比的。例如有了十个不同的符号,‘十六’这个数目就能用两位数‘16’写出;如果只有两个不同的符号,像二进位制中的01,那么同样的数目就要写成‘100000’。这不但是视觉符号的技术处理问题,它同样也适用于口头的语言。夏威夷语的音位数目少,为了弥补花样的贫乏,词就得加长。夏威夷出产的一种很短的鱼,名叫homohomonukunukuapua。虽然不是所有的鱼都有这么长的名称,可是总的说来,夏威夷语里面的词是长的。日语的音也比较少,所以汉语里‘我’一个音节,在日语里用watakushi四个音节表示,‘多谢’是两个音节,日语要说成arigatoo gozaimasu十个音节。”

我们且来比较一下雄、英、雌三语的难易。不用说,第一种最简单——两个字母几分钟就能学会,但遗憾的是,其单词必定个个长得可怕——甚至远远超过夏威夷语。试想,我们一生中要耗费多少时间精力,才能学会并牢记几千个类似于“homohomonukunukuapua”这样的“big words”。字母易则单词难,若要算总账的话,恐怕只能说是“得不偿失”。相形之下,第三种无疑最难,但恰恰正是如此,反而很有可能“因祸得福”——单词长度最短。

西方语言中,德语单词之长是出了名的,马克·吐温称之为“字母大游行”。他讽刺道:“无论什么时候翻开德文报纸都可以看见它们威武雄壮地在上面进军。有想象力的话还能看见旌旗,听见鼓乐呢。”他并且暗自庆幸:“这一类的罪恶从前在我们的文学作品中大量存在,但现在已经见不到了。”

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且看一例:“bathysiderodromophobe”。该词源于希腊语:“bathy”(深);“sidero”(铁);“dromo”(轨道);“-phobe”(害怕)。即:害怕坐地铁的人,

再来一个:sesquipedaliaphobia(恐长字症)——怎么样,本身就够恐怖的吧?

夏威夷语由于符号贫乏,只好将有限的几个字母来回倒腾,从而导致了“字母大游行”。那么,英语的“长字”又是出于什么缘故呢?如果说,汉字总数的确有些嫌多的话,那么反过来,英语二十六个字母岂不也太简单了吗?假如翻一番,甚至猛增至二百六,其“书写系统”并不会一下子就难于上青天,但单词却能大大“缩水”,又焉知不是“塞翁失马”?

文字和语言密不可分,书写系统与说话系统更是水乳交融。强行剥离,分项对比,近乎于以“颜色系统”比较黑猫白猫的捕鼠能力,以“行走系统”比较象棋围棋的变化招数,以“换算系统”比较英磅美元的坚挺程度。套用王先生的原话,这就叫“你说东,他说西”。

王先生还建议汉字改革否定论者“有必要到伦敦或者纽约的几家幼儿园、小学里问一问,看看英美的儿童是不是也‘叫苦连天’,抱怨他们母语的‘说话系统’难学。”

遗憾的是,迄今为止,笔者还没有过这样的天赐良机。不过,听王先生的口气,他应该是实地进行过一番认真考察过的,否则的话,这种议论便纯属想当然尔,即根据汉族儿童学话之容易,理所当然地推测英美人也必定一帆风顺,唾手可得。

我们且来看儿童语言发展研究中经常引用的两个例子:

Child: Want other one spoon, Daddy.

Father: you mean, you want THE OTHER SPOON.

Child: Yes, I want other one spoon, please, Daddy.

Father: Can you say “the other spoon”?

Child: Other…one…spoon.

Father: Say… “other”.

Child: Other.

Father: “Spoon”.

Child: spoon.

Father: “Other…Spoon.”

Child: Other…spoon. Now give me other one spoon?

 

Child: My teacher holded the baby rabbits and we patted them.

Adult: Did you say your teacher held the baby rabbits?

Child: Yes.

Adult: What did you say she did?

Child: She holded the baby rabbits and we patted them

Adult: Did you say she held them tightly?

Child: No, she holded them loosely.

语言学教授Paul Roberts举了一个有趣的例子:你的小宝贝Bertram,自幼在家里当然是听着典雅高贵的英语长大的,不料上学第一天,回来头一句话便是:“I done real good in school today, Mom.”,简直把你气得七窍生烟,五官喷血。但Bertram又有什么办法呢?既然Clarence, Elbert以及其他小朋友都是满嘴的“I done real good”,他若规规矩矩地来个“I did very nicely.”,岂不是自讨没趣吗?

这也就是说,Bertram们实际上是熟练地使用着两套“方言”,在家里讲的是“I did very nicely”、“I haven’t any”,一旦跨进校门,遇见小伙伴,便立即改口:“I done real good”、“I ain’t got none”。二者之间的转换极其迅速,极其自然,甚至连自己都毫无察觉。

他由此叹道:世上再没有哪种工作比中学老师更加令人沮丧的了。他们承担着修正、精炼年轻一代语言的重任,为了将real改成really,将ain’t改成am not,将I seen him改成I saw him,将he don’t改成he doesn’t,不知耗尽了多少心血,然而,结果又怎样呢?听话的,敬而远之,左耳进右耳出;碰上调皮捣蛋的,还要跟你恶作剧,对着干。

Jamie Kenny在布什访华前夕写道:“Bush supports China’s entry into the WTO, but there are some questions that still need answering. For instance, if he visits Chine, will his interpreters need interpreters? Yet one thing is clear. Soon, millions of people in China may know that they can speak and write English better than th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Just think of the self-confidence that will give people. Instead of growing apart,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 can grow together.”(布什是支持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但仍然还有一些悬而决的问题,例如,布什将来访华时,他的翻译是否还需要翻译?不过,有一件事情倒是十分清楚的。成千上万的中国人很快就会发现,他们英语的读写能力要比美国总统强。想想看,这将给予人们多么大的自信。中美两国不仅不会日渐疏远,而且只会越靠越近。)《21st CenturyNovember 2, 2000.

布什当年在学校里是怎样的学生,我们难以深究,但如今身为一国之君,至少应该起个表率作用吧,但为何英语依旧如此糟糕,以至于翻译还要翻译,甚至给中国人留下增添自信的机会呢?个中之原由,读者不妨自行猜想。

赵元任认为:“在语法方面,中国语言在世界的语言当中,算是比较容易的。我这是讲绝对的,对于没有学过话的小孩子说,不是相对的。例如中国三、四岁的小孩子的话,他在语法上,多半都没有什么问题了。可是说英语的小孩子在这岁数还管throw的过去叫froed,管diddone,管sawseen,这都是本国人所感的困难。各国语言里不同的方面各有难有易;平均说起来么,我觉得中国的语言在世界上,对于没有学过任何语言的小孩子,可以算是中等,也不特别难,也不特别容易。”

很显然,他这话实在是过于保守。试问,三四岁孩子讲的话在语法上便多半都没有什么问题了,这样的语言难道还不简单吗?世界上到哪里去找“说话系统”比这更简单的语言?

以“沃尔夫假说”出名的沃尔夫也曾论及语言的难易问题:“对讲某种语言的人来说,自己的语言自然看起来很简单,因为他们对所讲语言的结构没有意识。然而,英语绝不简单——它是个令人迷惑的复杂结构,充满了隐性分类、隐型、选择特点、语序特点、重要而十分复杂的重音及语调模式。就其超音段系统的复杂程度而言,英语几乎可以自成一家。在这方面,它是世界上最复杂的语言之一。从总体上看,英语同大多数美洲的多式综合语一样复杂,只是我们中大多数人满足于已有的知识,对这一事实全然不知。英语的复杂结构大体上属于隐性,这使它更加难以分析。学习英语的外国人不得不花上数年的时间,置身于英语口语持续的大规模轰炸之中,才能通过无意识掌握这门语言。目前还没有任何语法可以承担教授英语的重任。”

所谓“置身于英语口语持续的大规模轰炸之中”,便已经明示了英语“说话系统”之难。

诚然,英语只有26个字母,“书写系统”的确简单,但遗憾的是,它的“拼写系统”却是混乱不堪,从而导致一个历朝历代都无法解决的“正字法”难题。布龙菲尔德便深深叹惜:“英语拼写法的困难大大地拖延了初等教育,甚至浪费了成年人的许多时间。谁要是看见了西班牙语、波希米亚语或芬兰语条理井然的拼字法,都会自然而然地希望英语也采取近似的制度。……给标准英语的一切类型设计一种简单有效的正字法,不会遇到严重的困难;这种拼字法的用度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不仅决不会损害英语,并且会提高标准英语的一般水平,既能帮助非标准区人民增加信心,还能剔除拼法读音的倾向。”

王先生还从易认、易写的角度出发,将拼音文字与汉字做了对比:“拼音文字的字形和词义之间没有直接联系,但形体和字音之间却有着自然的,必然的、规律性的联系,掌握了几十个字母及其拼写规则,则看见字形就能读出词音;拼音文字书写的如果是母语,那么读出词音就得到了词义(某著名人士提出的‘欧洲文字:拼写=读音≠意义’的公式纯然是中国人学习外国语文的感觉),这种识字过程在生活词的领域中基本得以体现。……可见,拼音文字虽然是表音一维的,但它传递信息却几乎是全息的。方块汉字虽然是语音、语义二维的,但二维都不是全息的。拼音文字对语言的这种确定性及其带给人们的高认知率,汉字怎么能比?”

他并且从“信息论”的科学角度给予证明:“从信息的角度讲,写字的一方是信息的发出者,他的发出过程是:生成语义信息→转换为语音信息→转换为对应的字母→发出→传播。认字的一方是信息的接收者,他的接收过程是:接收组合的字母→由字母组合生成语音信息→由语音信息转换为语义信息→理解。例如英文的使用:写作者要表达‘鱼’这一概念,他的语言中“鱼”的意义对应于[fi ]这一音响形象,于是他按照他们社会的约定俗成,把这一音响形象用fish几个字母写出来;接收者看到fish,也按照他们社会的约定俗成,把这几个字母拼出[fi ]的音来,进而把语音信息转换成‘鱼’的语义信息——就这么简单。”

然而,事情真的“就这么简单”吗?

且看几例:psephologytoponymicsonomastics,试问:英美人个个“读出词音就得到了词义”吗?由此可见,所谓“拼写=读音=意义”,有一个先决条件,即听者必须事先已经明白该“读音”的“意义”,例如[fi],而一旦换成[si`f],便顿时莫名其妙,不知所云。反过来,听到“选举学、地名学、人名学”,中国人又会是什么反应?

常言道:隔行如隔山。然而,对拼音文字语言来说,所“隔”的远远不止于专业内容,甚至常常连术语、名称都一并隔而远之,不明所以。科技时代的“信息爆炸”,在西方国家,很大程度上其实是一种“语言爆炸”。例如,psephologytoponymicsonomastics,在西人眼里,个个高深莫测,令人肃然;但对中国人来说,“选举学”、“地名学”、“人名学”,不过几个极其简单的汉字而已,意思更是一目了然,又有谁会郑重其事地奉为“信息”?

西方“语言爆炸”不仅限于专业研究,甚至殃及日常生活。我们仅以“求医看病”为例,读者不妨来个“自测”,看看下列“病名”能说出几个:

鼻炎、喉炎、皮炎、肾炎、肺炎、肝炎、关节炎、中耳炎、牙龈炎、脑膜炎、阑尾炎、盲肠炎、腮腺炎、乳腺炎、肩周炎、颈椎炎、夜盲症、失语症、厌食症、肥胖症、多动症、恐高症、恐水症、贫血症、失眠症、狂想症、梦游症、健忘症、癫痫症、忧郁症、营养不良症、精神分裂症、小儿麻痹症、老年痴呆症,美尼尔斯症、更年期综合症。

王先生敢说这些“生活词”仅仅只是难倒了我们这些外国人,而对本族语者而言,不过小菜一碟,张口就来吗?

英语教授Diana Johnson,夫君为医学博士,大约耳濡目染,感触良深,挥笔写下“医界用语”(Doctor Talk)一文。且看其中一小段:“为了理解某些音节,医生必须具备许多仅仅流行于某个小圈子以内的深奥知识。比如,假设医生甲读到医生乙的记录,说是一个病人得了TTP,那么,他首先得弄清医生乙究竟是血液学专家(hematologist)还是胸外科大夫(chest specialist),然后才能断定,病人得的是‘血栓形成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thrombotic thrombocytopoenic puerpura),还是‘外伤张力性气胸’(traumatic tension pneumothorax)。还有一个活跃的小词ID,一般人都知道意为‘身份’(identification)。但对皮肤专家(dermatologist)来说,意为‘皮内’(Intradermal)。对生理学家(physiologist)来说,意为‘内径’(Inside Diameter)。对细菌学家(bacteriologist)来说,则意为‘感染剂量’(Infective Dose)。”

假如普通老百姓(其中包括大量非医学专业的其他行业专家)个个都深谙精通“doctor talk”的话,这样的文章还用得着写吗?

由此不难体会两种文字之间的一个重大区别。方块汉字可谓辛苦一时,幸福一世;拼音文字却是轻松片刻,劳累终生——一辈子都摆脱不了记词之苦,正所谓“活到老学到老”。

王先生之所以要极力强调汉字难学,目的恐怕是为了最终引出一个“智能”问题来:“儿童在没有掌握文字之前,他们能听得懂,但是不能读得懂;他们能说得出,但是不能写得出,口语和书面语是被打成两截的。儿童在掌握文字之后,口语和书面语就在他的头脑里统一了——换句话说,就是他同时掌握着口语和书面语两套交际工具,可以随时相互转换。这样的过程在世界各国都是如此。在实行拼音文字的国家,儿童只要掌握了字母和拼写规则,就能自动进入阅读和写作。这个过程是很短的,少则一个月以内,最多一年半到两年,这由他们的表音文字和口语的密合程度来决定。……以汉语为母语的儿童从单纯掌握汉语口语系统到掌握汉语口语和汉语书面语两个系统的过程在全世界时间最长。由此而带来的一个问题就是:语言不仅是表达的工具,还是接收信息的工具,进行思维的工具。不能接收社会的书面信息,那么头脑中的信息量就相应大为减少,知识和智慧的储蓄量就不够;不能运用书面语表达,就不能对头脑中的思想进行精细加工。这样就大大限制了儿童智能的发展。”

一句话,西方国家的儿童受益于无比先进的拼音文字,因此自幼接收的信息量以及由此而储蓄的知识和智慧均远远超过中国儿童。可惜的是,王先生发现了如此重要的事实之后,却突然打住,而没有勇气“顺理成章”地推出结论:因此中国人的智能远远不及西方人。

王先生于是便把自己逼入了一个进退两难、无法圆说的困境:要么一口咬定汉语书写系统繁难不易,从而大大限制了汉族儿童乃至汉人的智能发展;要么承认这种繁难所造成的不利仅仅限于一时,而从长远来说,对信息之大量获取,对智能之最终形成不会产生丝毫的影响。我们试看王先生如何从这一“自作自受”的陷阱中脱身而出。

关于汉字难学的讨论,还有一个迄今为止从未有人提及的问题,即:对谁而言?

首先当然要数外国人,但外国人的抱怨显然不能成为改革汉字的理由。正如我们抱怨英语难学,英国人至多表示同情,而绝不会因此去简化语法,缩小词汇。其次则是文盲,但文盲问题更是只能通过普及教育来解决,而绝不能“杀富济贫”,降低大多数人已经达到的“小康水平”。

真正值得考虑的,仅仅只是那些能够按部就班、顺利完成基础教育的汉人,也即正在学校就读的小学生。于是,笔者在此很想请教王先生一个问题:您自己觉得汉字难吗?

无论是就资质禀赋还是勤奋努力而言,在下均自愧不能与王先生相提并论,但印象中似乎从未把汉字当一回事——数理化倒是伤过不少脑筋。诚然,昔日因错别字而受罚“抄十遍”的苦楚的确早已无踪无影,如果说,这是“好了伤疤忘了痛”,那我们就不妨到学校去“寻找从前的影子”。低年级小学生,以识字为主,若要叫苦的话,当然只能冲着汉字来——西方同龄儿童中的“差生”不是同样也只能冲着拼音字母发火吗?而一旦开始学习数理化,史地生,甚至音体美,汉字恐怕连叫苦的“资格”都没有了。即使就是“语文”课本身,真正称得上难的,除去作文,恐怕更多的是那些连大学教授、博士导师都莫名其妙、不知所以的“基础知识”、“阅读理解”。

鲁迅曾引用一则有关乡下女人的笑话:“是大热天的正午,一个农妇做事做得正苦,忽而叹道:‘皇后娘娘真不知道多么快活。这时还不是在床上睡午觉,醒过来的时候,就叫道:‘太监,拿个柿饼来!’”他对此评论道:“然而这并不是‘下等华人话’,倒是高等华人意中的‘下等华人话’,所以其实是‘高等华人话’。在下等华人自己,那时也许未必这么说,即使这么说,也并不以为笑话的。”

这类替“下等华人”代言的“高等华人话”并不罕见。比如,有人对这样的翻译:“画像配了个精美的画框,埃尔顿先生回来后即完璧归赵,还给了爱玛。”提出批评,认为“完璧归赵”之语不妥:“用心的读者在奥斯丁小说的汉译本中读到这个汉语成语时,不禁会感到纳闷:难道奥斯丁也熟悉这个汉语成语吗?莫非她是个‘中国通’?懂英文的读者跟原文一对照,才发现译者是为了传译safely(平安地、稳妥地)这个词,而犯了译家的‘禁忌’,动用了一个不该用的汉语成语。”(袁榕,1997

很显然,这里所谓“用心的读者”肯定是不包括“高等华人”在内的,因为“高等华人”有足够的知识或者常识,深知奥斯丁不是个“中国通”,更不会认为外国也有什么“壁”,等着归什么“赵”,自然也就不可能“纳闷”。但“下等华人”就难说了。他们学识浅薄,孤陋寡闻,难免困惑,甚至上当。然而,能够捧读奥斯丁的“下等华人”难道真的连这一点基本常识都没有,非得恭候“高等华人”指点迷津,当头棒喝?非得对照原文,才能恍然大悟:原来不过一个“safely”而已!想当初,译制片上演之际,或许还曾有人诧异:金发碧眼何以个个操一口流利的汉语?今日上影院,“高等华人”若依旧好为人师,郑重告诫:这是经过翻译的,千万别误会,我们不是以为他有神经病,就是当成对自己的侮辱。

同样,“汉字难学论”,亦属“高等华人意中的‘下等华人话’”——高高在上,悲天悯人,替无知无识、缺文少化的“下等华人”揪心蹙眉,担忧愁难,却没有一个自认汉字繁难,不堪应对。然而,“下等华人”真的就这么天生鲁纯,不可教也?假设社会足够富裕,切实执行全民九年制免费教育,“下等华人”数理化能否个个精通,或许不敢保证,但且问“高等华人”,难道他们真的连两三千个基本汉字都掌握不了吗?

中国之所以曾经有过大量而且至今仍然不乏文盲,根本原因就在于一个“穷”字,而绝对不是什么汉字繁难。反过来,既然英语这么简单,不过二十六个字母而已,为何依旧还有那么多人,给书不能读,提笔无法写呢?

如果说,消灭文盲的根本出路在于改革汉字的话,那么试问,西方国家的文盲问题又该如何解决?二十六个字母还能怎么改?还打算如何“现代化”?

 

参考资料:

王开杨:《汉字现代化研究》齐鲁书社,2002

袁榕:《谈翻译中汉语成语的运用》,《中国翻译》1997年第4期,1997

赵元任:《谈谈汉语这个符号系统》,《赵元任语言学论文集》,商务印书馆,2002

Diana Johnson1989.“Doctor talk”In W. Roberts and G. Turgeno (eds), About Language: A Reader for Writers (Second Edition), Houghton Mifflin Company, Boston.

Paul Roberts, 1985. “Speech Communities” In V. Clark Paul, A. Eschholz and A. F. Rosa (eds), Language: Introductory Reading. ST. Martin’s Press, New York.

(作者:江苏大学 何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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