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5-10-01
伟大的语言并非因为语言学研究严谨而伟大
——答莫大伟先生
莫大伟先生曾撰文《中国语言学界的伪科学》(《外语教学与研究》2001年第6期),对徐德江进行批判。我随后发表《汉语是一种伟大的语言》(《汉字文化》2003年第2期。以下简称何文),提出一些不同看法。莫大伟先生又予以回答:《伟大的语言呼唤严谨的语言学研究》。表面上看,你来我往,唇枪舌战,甚是热闹,但仔细一瞧,却发现其中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
且以不少学校举行的“大学生英语辩论赛”为例。说是辩论,其实大多都是有论无辩,光论不辨。选手们仅仅只是把事先写好的稿子背一遍而已(因此常有忘词的尴尬场面),而评委通常也主要是就语音语调的标准(甚至“卡壳”)与否打分。至于后面的“自由辩论”,可谓形同虚设。要么根本听不懂对方的质问,一再“Sorry”,而对方一字一句的重复,遍数多得令人厌烦,而且最终往往还是一派茫然,无言以对,不了了之;要么就是完全听岔了意思,牛头不对马嘴地瞎扯一通。
我与莫先生的“磋商”,便很有些这类“英语辩论”的味道。例如,莫先生批判的是“伪科学”,而我对此一无所知,只想就他对汉语汉字的一些说法提出异议。但莫先生对此不依不饶,强人所难:“建议何找点时间读一读徐的书”,否则,就“没有必要逐一回应他的挑战”。很显然,倘若双方都这么你一刀我一枪全向着虚空用力的话,打得再热闹,也不会有任何结果,更让看客厌烦。为了改变这种局面,让关心这场争论的读者了解真相,我决定暂时退让一步,变换一下角色。
现在假设我遵从了莫先生的谆谆教诲,找来徐的全部著述,挑灯夜读,发现果然是一派胡言,于是幡然悔悟,阵前起义,投在莫先生麾下,献身于伟大的“灭徐之战”。确切地说,就是帮助莫先生巩固阵地,加强后方,不让一切的赵南林钱南林孙南林李南林有可乘之机。这就意味着,从现在起,这何南林已不再是那何南林,而是摇身一变,化作莫大伟先生帐前某个周大伟吴大伟郑大伟王大伟。既然“敌我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内部矛盾”,莫先生自然也就有必要相应改换一种心态,把我视为来自同一营垒的“假想敌”,对我使出的招数,无论多么“阴险毒辣”,都应视为加强己方阵地的善意之举。
当然,必须承认,这样的“游戏”对莫先生来说确实有些不公,因为这意味着他必须总是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而不能先下手为强,来个“斩首行动”。但既然这个世界上还有那么多穷凶极恶的恐怖分子,还有那么多难以寻觅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为了本土安全起见,莫先生也就不得不耗费巨资开发自身的“导弹防御系统”。莫先生倘若真是觉得委屈的话,亦不妨耐着性子完成这场“军事演习”,下一轮咱们换个角色接着玩如何?当然,这还要取决于莫先生是否放得下“洋人”与“博士”的双重架子,纡尊降贵,反主为仆。
下面就以“伟大的语言呼唤严谨的语言学研究”一文为蓝本,对莫先生千疮百孔、东倒西歪的阵地逐次进行修补加固。
一.关于标题
莫先生将“伟大的语言”与“严谨的语言学研究”这样两个概念用“呼唤”勾连起来,显然是为了突现二者之间的某种依存关系。众所周知,只有对于严重匮乏、缺之不可的东西才会呼而唤之。整日大鱼大肉,山珍海味的人,大概就不会呼唤改善伙食水平。居家过日子的老百姓,也绝不会想到要呼唤私人飞机,家用坦克。饥肠辘辘的肚子才会呼唤香喷喷的大米饭;反过来,三碗米饭一下肚,“饥肠辘辘”也就可以改为“酒足饭饱”了。那么,一种语言是否也是因了对它的研究“严谨”才“伟大”起来的呢?表面看来,似乎不无道理。比如石油,对它的研究越深入,了解越透彻,其使用价值也就越大,因此也不妨写上一篇“伟大的能源呼唤严谨的能源学研究”。然而,石油自有其成为石油的特性,这是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无论研究怎么深入严谨,也绝不可能改变石油本身的性质。同样,伟大的语言自有其伟大的理由,并不依赖于对它的研究是否严谨。试问。假如千呼万唤,严谨的语言学研究始终不来,或者甚至根本就没有语言学,汉语是否依然伟大呢?反之,倘若研究对象本身并不伟大,例如希特勒,那么,再严谨的研究也不可能使其伟大起来。这实在是妇孺皆知的常识,用不着拿到语言学博士后方才明白。
莫先生采用这样的标题,无非是为了暗示何的“语言学研究”不严谨。但何的不严谨,并非意味着天下再无严谨之学,例如,伍铁平教授的语言学研究就极为严谨,借用莫先生的话便是:“已经做了令人敬佩的大量工作”。于是这就十分地令人奇了怪了——既然明明已经有了严谨的语言学研究,为何还要“呼唤”呢?揣摩圣心,按莫先生的意思,莫非是说,伍教授的语言学研究严谨倒是严谨,可就是中看不中用,非得耐心等待何的语言学研究一步步严谨起来,汉语才能得以伟大吗?莫先生既然这么抬举何,那何就却之不恭,嘿嘿笑纳了,并顺手替他将题目改为“伟大的语言呼唤何的严谨的语言学研究”。
莫先生的本意是在批判徐何等的语言学不严谨,但遗憾的是,他这不明不白的一声“呼唤”,却不幸将包括伍教授在内的整个中国语言界乃至全世界汉学界一棍子打死。正所谓“友好攻击”——炮弹落在了自家人头上。倘若当初干脆就用“批判一种不严谨的语言学研究”,岂不省心?
圣人云:名正言顺。莫先生一上来,标题便出了这么大的纰漏。“名”既不正,又岂能奢望下文之“言顺”。
二.关于“三段论”
莫先生说,何之所以认为他厌恶汉字,是出于一个“荒谬的三段论”:
徐是汉语和汉字的拥护者;
我批判徐;
所以我就是在批判汉语和汉字。
三段论人们并不陌生,很多人还喜欢用于争辩,以示言之有理,不容反驳。然而,遗憾的是,没有受过系统训练的人,恰恰也最容易在这上面栽跟头,闹笑话,以为随随便便三个句子,只要其间有一点点关联,都可以一把抓过来拼凑成一个三段论。莫先生便堪称这方面的典范楷模。为了证明他的确“荒谬”,我们不妨一字一句地来对他那个所谓的“三段论”做一番复制:
莫先生是“一个中国”的拥护者(大概不至于告何一个“诬陷罪”吧);
我批判莫先生;
所以我就是在批判“一个中国”。
这也就是说,从今往后,任何人,只要对莫先生略有微词,便有鼓吹“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之嫌!幸亏莫先生不过一介书生,若是集军政大权于一身,拿着这样的诡论当法律,试问,还有我们草民的活路吗?
莫先生或许觉得这样的话题过于沉重,那就不妨来个轻松的:
你没有失去的就是你所拥有的;
你没有失去尾巴;
所以你有尾巴。
莫先生以及麾下三军将土,当然早已个个进化成人,身后并无累赘。但既然莫先生这么喜欢逻辑推理,事事都要用三段论来做年终总结,那就请指出这个“三段论”的荒谬之处吧。否则的话,事情恐怕就麻烦了。
堂堂语言学博士居然不懂形式逻辑,这书真不知道是怎么读的,确实值得大声“呼唤”。传统的读书人,出了这么大的丑,顿时斯文扫地,羞于见人,个别脸面薄的,甚至连跳井的念头都有。莫先生当然不必为此而轻生,但也不妨学学武林中人,一朝受挫,便退出江湖,面壁十年,以待来日。
三.关于“感情”问题
莫先生义正辞严地宣称,用“笨拙不堪,不可救药”这样的字眼来形容汉字,绝对不是出于厌恶之情;谁要是这么理解,谁就是对他的诬蔑。他的理由当然亦是十分地充足:“事实上,首先吸引我学习中文的正是汉字的优美和复杂”(汉字是否“复杂”,这种评价究竟是对汉字的褒奖还是贬损,暂且不论),然后又举证:“我花了近二十年的时间积极学习汉语”(莫先生只提汉语不提汉字,显然也是犯了与何一样的错误,将语言和文字混为一谈。切记:从今往后,“汉语汉字”必须相提并论,缺一不可,免得让人钻空子)。这大概又是出于一个“莫式三段论”:肯花二十年学习的东西,必定是非常喜欢;我花了二十年学汉语;所以我喜欢汉语。
表面看来,这套推理似乎言之凿凿,无懈可击,但只要把其中的“汉语”换成“英语”,问题马上又来了。花二十年时间学英语的中国人不计其数,然而,问问他们,到底有多少是发自内心的喜欢?假若有朝一日,高考取消外语,大学生也无需通过四级考试,试问:英语还会有这么热吗?至于拿参加“书法班”来证明喜欢汉字的书法艺术,那更是笑话。中国孩子从小参加的这个班那个班还少吗?又有几个是心甘情愿?莫先生当然可以说:“我可是没人强迫哦。”但这毕竟只是一面之词,真要“立案侦察”的话,恐怕就称不上真凭实据,更不足取信作证。莫先生强调:“现代科学采用的一些方法和规范对严谨的、凭观察和实验的研究是至关重要的。”那么,他这种“空口无凭”,大概是无法视为“现代科学”的吧。
即使借助最先进的测谎仪,证明莫先生说的确实都是掏心窝子的话,也仍然回避不了一个质问:为什么要用“笨拙不堪,无可救药”这样的字眼来形容汉字?为什么要在“汉语为何如此难学”中加进一个“他妈的”?请问莫先生,你这样做的理由是:
1
这绝对不可能伤害中国人民的感情;
或者:
2
即使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又怎么样!
其实,莫先生用“Why
Chinese is So Damn Hard?”这样的标题,是否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不难回答。比如说,假定这篇文章莫先生写好后,不急着发表,先请伍教授过目。倘若伍教授认为,这根本就没什么大不了的;非但如此,而且以后凡是涉及任何有关Chinese的话题时,都不妨加上一个Damn,那自然也就无话可说。但“万一”他认为这个词的确不妥,建议删除,那就不得不进一步追问:为什么?
莫先生说:“拙文绝对没有‘伤害中国人民的感情’(引自何文对我的诬蔑词汇)的用意,”这可真是不打自招。犯人在为自己的罪行辩解时,也常常会说:“我绝对没有杀人的用意。”但他却决不至于愚蠢到否认杀人的事实。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当然有本质的区别,但“罪”毕竟已经犯下,最多期盼“从轻处理”,而绝不可奢望“当庭开释”。这是一般人都有的常识,堂堂语言学博士决不会不知道——除非是故意装糊涂。
何谓“writing
on the wall”?钱歌川先生解释说:这是出自旧约圣经的典故,含义为:迫在迫在眉睫的大灾祸(a
sign or warning of impending disaster)
详细介绍完其来历后,他更进一步指出:由此可知the
writing on the wall是亡国的征兆。
对汉语汉字的轻蔑乃至诬蔑,在西方可谓屡见不鲜。远的就不说了,且看莫先生引用的几种近著:《关于汉语的事实与各种奇谈怪论》、《亚洲的书写困境》、《不祥之兆:亚洲语言的书写如何抑制创造性》。
尤其是后者,原名为The
Writing on the Wall: How Asian Orthography Curbs
Creativity.
何谓“writing
on the wall”?钱歌川先生解释说:这是出自旧约圣经的典故,含义为:迫在迫在眉睫的大灾祸(a
sign or warning of impending disaster)
详细介绍完其来历后,他更进一步指出:“由此可知the
writing on the wall是亡国的征兆。”
如此“恶毒”的书名,大概连伍教授都觉得实在是太过分了,肯定会伤害中国乃至全亚洲人民的感情,于是赶快出来打圆场:“通读过W.
Hannas该书的莫大伟博士告诉我,作者用writing
on the wall这一成语,这是借用双关,说明该书同文字有关,绝非诅咒亚洲文字为‘不祥之兆’。”
然而,正所谓此地无银三百两,这样的辩解事实上反而只能火上加油——难道就没有中听一点的比喻了吗?而且,就算亚洲人民宽宏大量,相信了伍教授的辩护,放过这个双关,但后面那个实质性的“点题之句”又如何解释呢?
很明显,该作者认为“亚洲语言的书写抑制创造性”已是铁证如山、不容辩驳的客观事实,要讨论的仅仅只是“how”而已。那么试问莫先生,对于这些其书写已经“陷入困境”、已经沦落到“抑制创造性”的语言,你还会称为“伟大”吗——除非莫先生的所谓“伟大”与常人的理解完全相反。如此糟粕,留之何用?弃之如敝屣,岂不善哉!反过来,什么样的“书写”才能帮助亚洲语言“走出困境”,帮助亚洲人民“激发创造性”呢?该书作者想必早已开好“药方”,只待“患者”登门求症。惜乎山长水远,无法亲聆教诲。幸而苍天有眼,六百里加急,特快专递“通读过W.Hannas该书的莫大伟博士”一名。久旱望云霓的黔首黎民,芸芸众生,那就赶快焚香沐浴,跪迎圣旨吧!
这样的“著述”,不用通读,也完全可以想象是些什么货色;这样的“科学”,其“真伪”如何,自有公论。莫先生居然如获至宝,一再引用,真可谓物以类聚,臭味相投。
顺便说一句,莫先生左捅一个娄子,右露一只马脚,害得伍教授疲于奔命,四处“补漏”(民间俗谓之“揩屁股”)。殊不知,这类削足适履、剜肉补疮的式“现场急救”,实际上是拆了东墙补西墙,拿一种错误来掩盖另一种错误,欲盖弥彰,越揩越脏,以至于往往连累得“揩手”也“跳进黄河洗不清”。
四
关于“伪科学”
莫先生之所以如此痛恨“伪科学”并拼命加以揭露,是担心“一些未经专业训练的读者如果碰巧有和徐一样的沙文主义偏见,就很有可能在徐的文章中为他们自己的偏见找到似乎是‘科学的’的证据。那些本来毫无偏见的人也很有可能完全被他具有欺骗性的言论所误导。”
迷途知返、重获新生的羔羊们啊,赶快向全知全能、普渡众生的救世主三跪九叩、顶礼膜拜吧。
骗子之所以可恨,主要就在于受骗上当者蒙受损失。但假如受骗者不但毫发未损,反而获益匪浅呢?例如,病人患了不治之症,医生骗他说不过是感冒拉肚,小事一桩;假如他因此而振奋精神,配合治疗,最后竟然战胜病魔,康复出院,这样的“欺骗”,岂不是观音救世,功德无量吗?于是便有“善意的欺骗”一说。
那么,现在要问:“伪科学”究竟又使它的信徒蒙受了怎样的损失呢?比方说,声称汉语汉字易学易记,且能增高智商,甚至还将成为世界通用语,结果骗得全世界人人上当,个个来学。当然,他们最终可能发现,汉语汉字其实并非那么好学(但世上又有哪种语言是“好学”的呢),也体会不到智商有什么明显提高(但世上又有谁是冲着提高智商而去学外语的呢),至于通用语之说更是遥遥无期(但未来的事情谁又说得清呢),于是觉得被人捉弄,怨气横生。但且慢!借助这种“欺骗手段”,学会了(或者至少是见识了)一种被认为是世界上最难的语言及文字,岂不快哉!又何损有之?这样的教学方法,难道不正是教育界梦寐以求、百般寻觅的吗?绝症患者因“受骗”而痊愈出院,若不思图报,登门道谢,反而一纸诉状,告到消协,那恐怕只能马不停蹄,星夜兼程,转送疯人院。同样,莫先生若为这种“上当受骗”而义愤填膺、拔刀相助,恐怕也难逃厄运,电疗伺候。
莫先生还将这一问题提到“国策”的高度,以示拳拳之心:“西方国家的政策制定者可以承受对有关汉字的问题无所知晓,”言下之意,也就是说:“中国国家政策的制定者不能承受对有关汉字的问题无所知晓,”(这种“假洋鬼子话”实在别扭。当然,这与莫先生无关,无须内疚),否则,就无法“在语言教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翻译、印刷、全球性广告与市场营销以及对外关系等”至关重要的领域内,制定出正确的政策。
莫先生的整个思路大致可以归纳如下:汉字是一种“笨拙不堪,无可救药”的文字,“尽管在日常生活中汉字可以应付自如,然而换在互联网上,与处理拼音文字相比,处理汉字就变得困难、缓慢、麻烦得多。这些事实显而易见,否认或掩盖它们都对中国人民十分不利。”而“伪科学”的危害,恰恰就在于极力否认或掩盖“汉字与拼音文字之间的差异”,从而妨碍了“制定出服务于中国文化和中国人民的最佳政策”,所以要在“这一‘毒草’长出之时,将其识别并铲除。”
莫先生为了打造“救世主”的形象,一方面不仅要拼命往自己脸上贴金,以示高、大、全,同时更要极力贬低“羔羊们”的智商,极力拉大二者之间的差距。
假如汉字与拼音文字在信息处理、电脑输入等方面的差异,真是那么“显而易见”的话,“伪科学”又岂能“否认”甚至“掩盖”?难道中国人民个个混沌,不识好歹,以至于听信谎言,纷纷上当,非要等世外高人莫先生指点迷津,揭穿骗局,方才醍醐灌顶,当头棒喝,恍然大悟?
由于计算机源于西方,各种指令装置都是根据西文编写设计的,自然也就免不了某些先天上的本质差别。这就有如为张三量身定做的衣服,不一定适合于李四王五赵六,但岂能由此而责怪他们身材不好——万一后者反而是模特呢?莫先生一再提醒中国人民以及国策制定者注意汉字的“某些缺点”或“相对不足”,但即便是“缺点不足”,那也不过是相对于计算机这件“西装”而言,绝非汉字本身的问题。就算听从了他的忠告,承认了事实,那又怎样呢?李四们当然最好是有自己的服装;但即便一时没有,也决不能为了塞进别人的衣服而强行改变自己的形体——要改就只能改衣服。对于研究计算机汉字处理以及汉字输入的专家们来说,重要的是认清汉字的“特点”而不是“缺点”——即使是“缺点”也认了。
莫先生为了证明计算机在处理汉字与拼音文字上,依然有很大的差距,举了两方面的例子。一是处理汉字需要耗费电脑巨大的内存,输入汉字“必须包含一层额外的处理程序,而对于拼音文字,这是不需要的。”但即便如此,那也完全是专家们的事情,与普通使用者毫无关系,无须过问——当然也过问不了。后者关心的仅仅是“输入法”。何认为,汉字输入,其速度甚至反而超过拼音文字。莫先生对此并无异议,只是强调:“须付诸巨大的努力来学习这些方法才能达到这样的速度。”而他所谓的“巨大努力”,也只不过是“几周速成课”而已。莫先生声称:“拼音文字输入电脑根本就不会出现这种问题”,言下之意,仿佛操该语言的人,天生就会敲键盘似的。事实却是,没有经过“几周速成课”培训的人,仅仅只能伸出两根食指,鸡啄米一般东捅西戳;要想十个指头一齐上阵,左右翻飞,实现“盲打”,同样也要经过一番训练。
莫先生最后还特意补充一点:“对很多只说汉语而没有接触过英语或从未在英语环境下工作(过)的中国人来说,这一情况并非特别明显。但对那些不时在汉字输入与拼音文字输入之间转换的任何一位中国人来说,这都是无可辩驳的事实。然而,那些在电脑、手机、电子设备等上面只用汉语(莫先生请注意,你又将语言与文字混为一谈了)的人们很可能意识不到拼音文字处理的效率高,因为他们没有据以进行比较的对象。”
莫先生讲这番话,不知是否想借“井底之蛙”、“夜郎自大”之类的成语来嘲讽挖苦。这且不论。他犯的一个最大的错误,就是忽略了一个极其明显的事实,即互联网以及一切形式的相互交流,只要涉及两种语言,就必定有一个“语码转换”的问题。如果说这是一种麻烦的话,那也是“双向”的。讲汉语的人,固然免不了要在两种语言之间进行转换,但讲英语的人就可以避免吗?比如莫先生,回归故里以后,倘若永远不再和中国人打交道,永远不再谈论有关中国的事情,那当然可以写“一水儿”的英语,否则的话,他也必然要面临这同一个问题,同样要“不时在汉字输入与拼音文字输入之间转换”。当然,照莫先生的意思,责任显然全在汉字——假若大家都用拼音文字,还用得着这么换来换去,自找麻烦吗?那么请问,难道这就是你的解决方案?而“伪科学”的危害,是否正在于严重地妨碍了顺利实施这一伟大的“大伟方案”?
即使莫先生等个人不再与中国人打交道,但西方国家总还是要与中国交往吧。那么,两者之间又应该用什么语言进行沟通呢?莫先生认为:“西方国家的政策制定者可以承受对有关汉字的问题无所知晓,因为这不会直接影响西方文化。”也就是说,西方国家由于拥有了英语这一全世界所有民族都必须掌握的“语言利器”,因此,以英语为母语的民族对于汉字处理、汉字输入等技术问题可以不闻不问——那只是“你们”自己内部的事情,与“我”无关。简言之,“我”的语言你们都要学;“你们”的语言“我”可以不学。“你们”只能用“我”的语言与“我”打交道。莫先生口口声声这个“民族偏见”,那个“沙文主义”,却从不认真反思,他自己应该选择一顶什么样的帽子戴上——“语言帝国主义”怎么样?西方国家的海外发展,如果不再凭借坚船利炮,就必须了解、尊重其他民族的文化,就必须对其他民族的语言文字“有所知晓”,否则的话,“就会直接影响西方文化”。假设某个西方国家耗费巨资,开发出一种高效率的汉字输入技术,且不说为中国人民造福,它本身也肯定获益匪浅。这种“双赢”,难道不正是人们极力追求的目标吗?莫先生幸亏不是“国家政策制定者”,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说到这里,我也来补充一句,汉语与英语的转换其实一点也不麻烦,只要同时按下“Ctrl”与“空格”键,就能顺利地在两者之间来回交换,极其方便。莫先生一试就知,根本用不着上几周速成课。
五
关于“大批判”
何文提出:学术争论不是“大批判”,不要人身攻击,不要乱扣帽子。莫先生表面上假意敷衍,欣然赞同:“任何有责任心的学者都不希望卷入委琐的辱骂或不公正的批判之中。”骨子里却是不思悔改,甚至变本加厉,步步升级:“将发现汉字有某些缺点的任何研究都视为仇华的人,有时应反过来为自身是否有某种排外的民族主义而感到内疚。”
莫先生一再指责何将语言与文字混为一谈,尽管纯属捕风捉影、郢书燕说,但至少在看客眼中,还在正常的学术争论范围之内,还算是“文化人”之间的口舌之辩;但一旦冒出“仇华”这样的字眼,则性质骤变,不但堕落成泼妇无赖之间的拳脚相交,甚至——倘若时光倒流——更有可能“上纲上线”(莫先生或许不解其意,请“过来人”给他来个“忆苦思甜”),导致牢狱之灾。
当年无耻文人从《海瑞罢官》等文艺作品中虚构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罪证,今日莫先生又从汉字研究中嗅出“仇华”的“阶级斗争新动向”。这就叫:文痞不死,后继有人。这也充分证明,翻云覆雨、深文周纳的小人伎俩,绝非华夏特产。正所谓:天下乌鸦一般黑。
按照莫先生的“逻辑”,发现汉字有缺点就会被“有些人”视为仇华,那么,发现“英字”(请原谅这种古怪的说法,实在是被逼无奈)有缺点,又是仇什么呢?英美澳加,以及所有以英语为母语的民族,无不囊括在内——这“仇”可就“仇大”了!
莫先生倘若不听规劝,再继续这么胡搅蛮缠的话,对手恐怕只好学一句孩童们吵架时的气话:不跟你玩啦!
对于不同的学术观点,或者哪怕就是“伪科学”,要么干脆置之不理,一如鲁迅所说,“连眼珠子都不转过去”,用无视其存在来显示一种极度的轻蔑;反之,既然与之论争,就必须遵守论争的规则,而其中最起码的一条,便是尊重对手。说到底,这实际上也是一种自尊,不愿把自己贬低到“阿狗阿猫”的地步。莫先生在这一点上显然还有待“修身养性”。例如,他这篇文章,除了标题及第一段恩赐了一个“先生”,以及连名带姓的一个全称以外,通篇用的都是“徐”、“何”这类简慢轻蔑的口吻;反过来,对方却是从头至尾一直客客气气地尊称“莫先生”。表面上看,前者春风得意,趾高气扬,后者低眉顺眼,自惭形秽,仿佛无须交手,光凭架势便可定胜负;殊不知,在看客眼中,且不管道理的是非曲折,仅就“气度”而言,双方便已经见出高低来了。
台湾著名作家龙应台有一番话,深值玩味:“从前听了太多的教条,做了太多的起立敬礼,今天,‘总统’走进来,许多人却不站起来。有人说,对,这就是民主的表现。我却认为这是失礼——失礼的原因这里不论。我或许不欣赏、甚至全力反对这个做‘总统’的人,但是只要他拥有‘总统’这个公器,被投以全民的期待,被托以全民的信任,我就必须以礼相待——尊重这个公器其实是尊重那赋予公器意义的人民;站不站起来,不是民主的问题,是文明的问题。”
号称“学过二十年汉语”的莫先生,不知能否看懂?看懂了又能否自我反省?总之,殷切希望他从此以后“站起来”说话。记住:这是一个“文明的问题”。
最后,再来说说《汉字文化》。莫先生在它前面加了一个定语:“(被大部分人蔑视的)界外的刊物”。不用说,他认为这是极其公正的评价,绝非“委琐的辱骂”;而且,“任何有责任心的学者”在提及这份刊物时,都应顺手给它戴上这顶“桂冠”。
杂志的高低优劣,或者说名声,完全是由其刊登的文章决定。很显然,一份杂志刊登的文章如果“被大部分人重视”,那它就绝不会“被大部分人蔑视”。反之亦然。而《汉字文化》之所以被大部分人蔑视,关键就在于它所刊登的文章本身被大部分人蔑视。这样的推理,想必不是对莫先生的曲解或者诬陷吧。于是要问莫先生,你这样不分青红皂白地一棍子打下去,难道就不怕引起公愤?至少就我所看过的几期而言,其中便刊登有黎锦熙的遗著,难道也在“蔑视”之列?莫先生当然要说,这不过是装门面而已。但既便是用作门面,那“门面”本身总还是货真价实、不可质疑吧。一个极端仇华的人,假如某日突然在自家门前升起一面五星红旗,我们当然可以说他是虚情假意,甚至别有用心,但谁要是胆敢连五星红旗也一并否定,那势必要他吃不了兜着走。
其实,莫先生若要贬损《汉字文化》,完全可以采用更加隐讳更加间接的手段,比如,说它发表的文章,一半甚至绝大多数“被大部分人蔑视”。这样的“模糊语言”,便不留任何把柄——谁会引火烧身,主动把自己往这“绝大多数”中送呢?相反,他这种一网打尽式的“直率”,恐怕就难免激发众怒,甚至对簿公堂了。
六
关于“眼睑”及其他
何文以“眼睑整容术”及相应的英文“blepharoplasty”为例,论证汉语汉字易学易记。莫先生对此提出反驳:“伍铁平教授指出,中国的小学生,甚至包括很多成年人,都未必能立即理解这个词,因为‘眼睑’中的‘睑’字是个不太常见的书面用字,‘眼睑’这个合成词甚至都没有包含在我的Windows98计算机软件中。‘眼睑’在汉语口语中对应词是‘眼皮’。‘睑’字与‘脸’字非常相似。很多小学生极有可能错把‘睑’当成了‘脸’,或者至少认为‘睑’字发音同‘脸’字。简言之,大多数小学生甚至不能正确地读出‘睑’字,更不用说理解它的意思了。”
诚然,“睑”字的确少见,但地道的中国人如伍教授,一见“目”字旁,立即就能断定与眼睛有关。若组合成词如“眼睑”,那就更是如同“眼睛”、“眼珠”、“眼皮”、“眼泪”、“眼睫毛”、“眼眶”等,甚至已经不难猜测具体部位。至于“眼睑整容术”,简直可以八九不离十——不就是拉双眼皮吗?
至于说“很多小学生极有可能错把‘睑’当成了‘脸’”,那只有一种情况:看花了眼。任何人,只要凝神注目,一个“目”字旁,一个“月”字旁,立即就能明白,它们是“大大的不同”。汉字这种奇妙的“表意”属性,是以拼音文字为母语的人很难体验的——哪怕就是学过二十年汉语汉字。
莫先生最大的荒谬还在于,他误以为中国人读书,也如同西方人一样,必须一个单词一个单词甚至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拼读,于是必定会在“睑”还是“脸”这类细节末枝上纠缠不已;殊不知,汉字的“组字成词”给了中国人一个“跳读”的便利,根本无须对其中的每个字仔细分辨。例如,“已”、“己”,更难区别,更易混淆,但只要组合成词“已经”、“自己”,便泾渭分明,一清二楚。更何况,汉语中根本就没有“眼脸”这样的搭配。把“睑”误认为“脸”,对地道的中国人来说,是完全不可能的。莫先生倘若一定要强行摊派,武装赠送,那也就只好自认倒霉。新谚云:秀才遇上外国兵,有理更是讲不清。
中国小学生到底明不明白“眼睑整容术”这个词(注意:不是说“睑”这个字),其实不难回答。凡是家中邻里有小学生的,不妨亲自做一番“田野调查”。当然,孩子们的解释或许很不“专业”,甚至有误,但绝不至于一头雾水,哑口无言。相反,讲英语的人,即使是专门研究语言,而且学历高至博士如莫先生,也仅仅只是根据后缀-plasty,“因而能猜出blepharoplasty可能表示某种整形手术”,那就更不用说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了。如此悬殊的对照,究竟说明了什么问题呢?
莫先生似乎觉得光凭blepharoplasty这一个例子还不能充分体现出汉语汉字的优势,又主动献上一个rhinoplasty(整鼻术)。平心而论,这的确要比何的例子“眼睑整容术”强多了。伍教授这回也可以放心大胆地说:“中国的小学生都能立即理解这个词”。不仅如此,假如再有什么“整舌术”、“整耳术”、“整喉术”、“整眉术”,中国小学生依然可以见字知意,甚至“仓颉造字”,自行编词,比如“整额头术”、“整下巴术”、“整脖子术”、“整肚子术”——但凡想得起来的器官部位,无不可以随意往里充填。但相应的英语是什么?博士先生能猜得出来吗——更不用说胆大包天,自造新词!
关于这个问题,不妨再引用一段话:“据说初习汉字的人,只要掌握了最常用的二千个左右的汉字,就可读懂百分之九十五的流行于社会的一般文本,而且丝毫不会感到有任何阅读方面的困难。这在西方语言的文字里是无论如何也办不到的。相比之下,在西语世界(比如说欧美),即使你拥有五千个左右的词汇量,你也难以应付通行于社会的一般文本。此词汇量用于日常的口语交谈还可以,但要用于学理探讨和文本阐释显然万万不能……在西方,即使是大四毕业的学生,出学校后也得不断学习新词,查阅词典,才能克服阅读上的困难,顺利胜任对于文本的阅读……相比之下,中国人的识字任务在高小阶段就大体完成了。即是说他在小学阶段所学的有限汉字已足以供他在日后的阅读生涯中应付。”(毛喻原:《论汉语的险境和诡谬》,《书屋》2000年第9期)
一个是“高小阶段”便大体完成,一个是“大四毕业”还要继续学习,两相对比,孰易孰难,这还用得着回答吗?其实岂止“大四毕业”,即使是语言学博士,也从来没有见过blepharoplasty。这也就是说,讲英语(及其他西文语言)的人,其词汇学习是“终身性”的,永无止境,只要出现一个新概念,就必须学习一个相应的新单词。与之相反,讲汉语的人,则往往是“一次性”地便学会基本汉字,将来无论出现多少新名词,一律“增词不增字”,利用现有汉字便可从容对付。
对于上面的一番引用,莫先生大概又要扣上“沙文主义”、“民族偏见”、“引入歧途的爱国主义”之类的帽子了吧,那可就大大的冤乎枉哉也。这位毛先生对汉语汉字,恰恰是持彻底否定的态度,完全称得上“刻骨铭心之恨”,莫先生大可引为同党,视作莫逆。在一篇谈论汉语的“险境和诡谬”的文章中,之所以会突然冒出这么一段“褒汉损英”的言论,实在是由于汉语汉字太伟大了,给讲这种语言的人带来极大的便利,因此,即便是在肆意丑化、恶毒攻击时,也往往情不自禁地流露出赞美之词来。由此也更让人们深刻体会到什么叫做过河拆桥、忘恩负义!
由于莫先生的引用不甚明确,读者弄不清伍铁平教授的“指出”,究竟到哪里结束。倘若最后那个总结性的“简言之”也是伍教授做出的,那这个脸就丢大了。按这句话的意思,一个汉字只有正确地读出其音,才能理解其意——否则又如何解释后面的“更不用说”?这简直是荒唐透顶、可笑至极,堪称“伪科学”之最!随便举个例子,比如“忐忑”,的确就有很多人不会读,但只要不是文盲,一看这字形,便立即知道表示“心神不定”——所谓“一颗心七上八下”是也。事实上,文化不高的人常常习惯于“见字读半边”,如“酗(凶)酒”、“摄(聂)影”、“匿(若)名信”、“追悼(掉)会”等,笑话归笑话,但丝毫不影响理解意思,更不妨碍相互交流。
汉字无须语音之中介,直接就能进入思维层次;而读音知意,则分明是西方语言的特点。这些其实都是语言学的ABC。但这个“简言之”却把西方语言的这一缺陷强行“栽赃”到汉语头上。难道博士先生打算要在语言学来一场翻天覆地、改朝换代的“莫大伟革命”?
莫先生显然应该勇敢地站出来,大声宣布这个“简言之”纯粹是自己的信口雌黄、胡说八道(民间俗谓之“屎盆子往自己头上扣”),绝非与伍教授“个人交流”的结果。
七
关于“喷嚏”及其他
莫先生认为“汉字易学易记论”是“徐以及支持徐的何不顾明显事实的又一个事例”。而他用来反驳的一个证据就是:“在书写的过程中,回忆起汉字的字形很困难。更糟糕的是,人们越来越多地使用电脑来生成文件,而不用手写,这导致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简直丧失了书写自己母语的能力……我的妻子(中国人,受过大学教育,以前是一位高中教师)和我的一些中国朋友都坦然承认,随着电脑的更广泛普及,他们正在丧失书写汉字的能力,我们所熟知的‘提笔忘字’现象正变得越来越常见。”
人们相信,莫先生所说完全属实,绝非捏造;但人们更加相信,这样的悲剧(莫先生或许认为是“喜剧”)绝对不会发生在伍铁平教授等人身上,因为对他们来说,汉语汉字以及相应的文化早已深深地渗透进骨髓中,滚滚地流淌在血液里,除非遭遇中风脑瘫之类的不幸,否则永远也不会丧失书写汉字的能力(一两个汉字的一时忘却属于正常)。正因为如此,他们对当前语文水平的下降深为焦虑,严加痛斥。例如,曾有王开扬先生称:“当今中国的科技发明……几乎百分之百地出自自然科学的人才(其中不乏错别字的使用者)。”伍教授便愤然指责:“王君用如此宽容的态度对待错别字,实在令人难以理解。”(《语言和文化评论集》,第221页。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1997年)不用说,对于“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简直丧失了书写自己母语的能力”这一现象,伍教授更要视为数典忘祖,背弃传统,深恶痛绝,永不宽容。
莫先生的“中国妻子”以及“一些中国朋友”,大概也不至于把“提笔忘字”当作什么光彩照人的先进事迹,人前人后大肆炫耀,以此作为“脱汉入英”的证据吧。莫先生以后若再要提到这类丢人现眼的事情,用几个“一些朋友”、“四个研究生”之类查无实据的虚词掩饰一下就行了,万万不可指名道姓,以免家丑外传,搞得当事人下不来台。读书人毕竟还是很看重面子的。
为了证实“提笔忘字”现象正变得越来越常见,莫先生还特地讲述了自己的一番亲身经历:北大中文系四位研究生不会写“打喷嚏”。
这一招确实历害,的的确确戳到了汉语汉字的“痛处”。其实岂止“喷嚏”,还有更简单的“钥匙”,据说也有不少大学生写不出来。相形之下,不得不承认英语的“sneeze”、“key”确实要简单得多。
不过,要对莫先生的这一举证进行反驳,也实在是太容易了。比如“一二三四”、“大小多少”,难道竟比相应的英语难吗?汉字有繁有简,有难有易,两头一扯平,山便没有那么高,河也没有那么宽了。论争若想公平公正,就不能“柿子专挑软的捏”。很显然,仅从一两例局部“个案”,是比不出什么结果来的;要想让双方以及看客心服口服,就必须从整体出发,做一番全景式的比较。
莫先生在讨论“语义透明性”这个问题时,提醒人们注意:“英语也有很多由非粘着词素构成的复合词,这与汉语很相似。一般的英语复合词,如bookcase(书架),passport(护照),oilwell(油井),scarecrow(稻草人),manpower(人力),uptake(举起),handout(救济品),lighthouse(灯塔),boyfriend(男朋友)等,同一般的汉语复合词一样,在语义上是透明的。这就是说,英语中的一部分词也具有何所指出的汉语的同样特征,尽管英语是用拼音字母书写的。在这个问题上,文字几乎完全无关。”
中国人最痛恨媒体报道中一个模棱两可的说法:“情况基本属实”。今天总算开了眼界,居然还有比“情况基本属实”更加虚与委蛇、支吾搪塞的——“几乎完全无关”。读者诸君不妨想象,一个人在法庭上起誓:“我与本案几乎完全无关”,会产生什么效果?相声小品里说“基本没整明白”,纯粹是为了引人哈哈一笑。莫先生用“几乎完全无关”,总不至于是为了给枯燥的学术论争增添一点喜剧色彩吧?
人们之所讨厌“情况基本属实”,是因为他们只想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到底有没有这回事?至于“基本不基本”,纯粹是打马虎眼。法官断案,更是只需被告简单回答:“Yes
or No”。什么“几乎”,什么“完全”,更不用说“几乎完全”,统统都是废话——即使不算嘲弄法庭。同样,读者这里也只关心一个问题:语义透明到底与文字有没有关系。事实上,当莫先生说“英语中的一部分词”时,已经做出明确回答。但他为何还要来那么个画蛇添足式的结尾,自己抽自己的嘴巴呢?看客“基本没整明白”。
“有关无关”,其实只要把“另一部分词”(可惜莫先生没有说哪一部分数量大)也拿出来,就不难明白。例如,汉语除开书架,还有书报、书脊、书眉、书套、书包、书桌、书屋、书坊、书房、书库、书院、书局、书画、书法、书评、书目、书名号、书童、书记、书香、书呆子、书生(气)、书卷气,等等,可谓处处是“书”。但相应的英语,是否个个都有“book”呢?还能称得上语义透明吗?
汉语之所以语义透明,就在于其构词的单位——汉字具有表意性。而正是这种表意性,更赋予了汉字一种无与伦比的长处:可拆性。为了叙述更加明晰起见,不妨借助印刷术作个比喻。
汉字有如活字印刷,印完一个版面,所有铅字都可以拆下来,再重新组合,排成另一个版面。例如“整鼻术”,拆开以后,三个汉字可以原封不动与其他汉字组合成词。与之相反,英语便类似于雕版印刷,一个单词就等于一个版面,一旦成形,便凝固一体,不可拆卸——强行拆卸只能得到一堆七零八落的字母,一如汉字本身的强行拆卸只能得到一堆七零八落的笔划。诚然,像blepharoplasty、rhinoplasty等,的确包含一个提示词义的后缀,但首先,这对文化水平有相当高的要求,不象汉语,高小阶段便可应付。其次,即使学历高至博士,也仅仅知道该词缀与整形手术有关,但究竟具体指的什么手术,依旧茫然,这种所谓的“知道”只配称“一知半解”,或曰:半桶水。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英语的词缀,虽然可以分离出来,但与汉字的“活字拆卸”、“整体迁移”相比,完全是两码事,甚至比不上从“嚏”字中拆出的“口”与“田”,因为后者还可以单独使用。
正是由于汉字的可拆性,所以讲汉语的人只需读到高小,便可应付一生。对此还可以再举一个极其简单但却又很少有人想到的例子。学过外语的都知道,无论英法德俄,西意日葡,都有所谓的“专业词汇”,外行读之,有如天书。唯独汉语是个例外,凭借一本小小的《新华字典》,便可驰骋畅游于所有专业之间。譬如美容,无论是“动刀”的还是“挨刀”的,哪个还用得着劳神费力,特意学习“眼睑整容术”、“整鼻术”之类的“专业术语”?反过来,讲英语(或其他语言)的人,要想“整饬”一番面孔,便不得不首先“折腾”一番大脑。
莫先生说;“我们知道,同其它国家的同龄人相比,中国儿童必须多花好几年的时间来学习书写自己的母语的符号。”这的确是不容否认的事实。但莫先生及其“我们”又是否想到过,中国儿童多花的这“好几年时间”,究竟意味着什么?打个比方,会游泳的人都知道,要想掌握自由式一类的高难度动作,必须经过长期艰苦的训练;相反,“狗刨式”的瞎扑腾,几天就能学会。但真正管用并且令人羡慕的,到底是哪一种呢?只有外行或者带有偏见的人才会仅仅根据学习时间的长短来比较技巧的高低优劣。
莫先生指责何“有选择地引用例子和数据”,例如,对赵元任的引用,就漏掉了紧接着的一段:“汉字既然是这样奇妙的符号,为什么那么多人想把它废除,改用另一种文字系统呢?原来汉字的优点是靠汉字的数量很多而获得的。要阅读现代的报纸,必须认得五六千字。”
也就是说,莫先生认为,赵元任实际上是前后不一,自相矛盾——刚刚讲了汉字两句好话,转过背来又抽它的耳光。语言学博士的学术水平以及理解能力,真是“令人敬佩”。
赵元任到底是什么意思,不妨借用游泳的例子,把他的话改写一下:“原来自由式的优点是靠勤奋训练而获得的。”倘若莫先生不会游泳,没有这方面的体会,那就再送他一句:“密歇根大学语言学博士的学位是靠了寒窗十载而获得的。”常言道: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讲汉语的人,读起书来真可谓“一目十行”,但这种本领是从天上掉下来吗?只有满足于“狗刨式”的人,才会为“节省”了大量时间而沾沾自喜,才会为没有“浪费光阴”而庆幸“实度年华”。
经过这么一番铺垫以后,现在可以回过头来说说“喷嚏”了。莫先生认为“嚏”以及汉字之难,难在笔划之多。这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譬如,“戴”、“灌”、“疆”、“巍”、“蠢”等,笔划与“嚏”相当甚至更多,但估计应该难不倒“四位研究生”——否则真要考虑他们的学籍问题了;相反,像“乂”、“孓”、“弋”、“兀”、“丕”等,极其简单,但儿童甚至许多成人却都不认识。
这就清楚表明,笔划多少,并不是决定汉字难易的主要原因。真正决定汉字难易的,是它的使用率,也就是所谓的“常用字”。不过,这里所说的“常用”,并不一定就是指“经常使用”。例如“打喷嚏”,可以说几乎天天都在用,但“嚏”字依然陌生,算不上常用字。真正的常用字,实际上是“广用字”——广泛使用的字,也即能与其它字相互搭配,组合成词的字。而一个字要想与其它字搭配,就必须具备可拆性。可拆性越强,搭配率就越高;搭配率越高,就越能实现“资源共享”,减少“额外开支”。
由此也就不难理解“嚏”字为何难了。笔划多当然是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是它不具备可拆性——只能和“喷”字组合。不可拆卸的汉字,不但造成资源浪费,而且应用范围大大受限,减少联想,难以记忆。幸运的是,这类“专款专用”式的汉字数量并不大,或者说,大部分这类字早已废弃不用了。
正所谓金无赤足,人无完人,语言当然也不可能尽善尽美。汉语中像“嚏”这类汉字,由于不具备可拆性,违背了汉字“资源共享”的规律,便堪称致命弱点。而这条“辫子”,恰恰就被莫先生抓住了,眼神的确够“毒”的。然而,若顺着这条线索再进一步追查下去,却“意外”地发现,汉语的这一“缺点”恰恰又正是英语的“特点”!所谓“近墨者黑”,这一“偶合”,究竟说明了什么呢?难道还不意味深长,令人回味吗?莫先生拿“嚏”字来做文章,貌似一剑封喉,致人死地,不料刀锋反弹,殃及自身。这恐怕是他始料不及的吧?
八
小结
莫先生指责“徐(以及为他辩护的何)在‘起死回生’某些长期存在的有关汉字的错误观念。”这话“不幸”恰恰言中了。
历史上,汉语汉字曾经蒙受过巨大的耻辱,诸如“落后语言”、“野蛮文字”,早已被拼音文字至上论者盖棺论定,终审判决。然而,正如遭受诬陷、含冤入狱的无辜者,终于盼来“法治”的大好春天,种种不实之词,得以推翻,所有不白之冤,一一昭雪。当年给汉语汉字“总结”的许多缺点、不足,都是从西方语言的角度出发,以西方语言为标准做出的。一旦端正立场,回归本位,人们突然发现,这些所谓的缺点,其实恰恰都是优点。例如,汉字的“一次性”获得,从而免去“活到老学到老”的终身学习之苦,就是一个最明显的例子。正是从这个整体意义上,我们说,汉字易学易记。而且,我们也完全相信,一切尊重客观事实,不带任何偏见的人,最终也必定会接受这一结论。
当然,纠正错误,改变观念,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仅要抵御“境外势力”,更要防止祸起萧墙。可喜的是,海晏河清,国泰民安,正直善良的人,有理说理,畅所欲言,再也无须惧怕文痞棍打帽扣,罗织罪名,虚构莫须有,锻造文字狱。
莫先生若有不服,尽可放马再来。不过,我们仍要重复乃至警告一句:一切争论均须限于学术范围之内。
(作者:江苏大学 何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