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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鹏:试论普通话的语法规范

四、结语

[日期:2007-10-14] 来源:  作者:楚雄师范学院 马鹏 [字体: ]

四、结语

普通话的语法规范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它应当促进现代汉语按照其内部发展规律健康地发展,它应当肯定并推行现代汉语中那些正确的、有生命力的,能促使现代汉语更加精密化、准确化、更富有表现力。促使使用汉语的人们能够交际得很好。为此,普通话语法规范“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不应仅仅局限于这个规范,为规范而规范。而应当依据语言的客观事实,以动态的语法规范来审视语言事实,从“最大限度地便于人们交际”出发,加强对潜在语言的预测和跟踪,从规范“语法”的观念转变到规范使用汉语人的思维、认知上来。毕竟,普通话的语法规范是实践性的工作,本文只是提出一个实践的指导方向而已,至于这些实践工作如何开展,如何实施,在开展、实施的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讨论。

           

 

注释

(1)刘兴策.《语言规范精要》[M].湖北: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20页,作者在这里认为“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中的特殊用例是典范作品中的个别失误,不属于“典范”的范畴。

 

       参考文献

[1]吕叔湘, 朱德熙编.《语法修辞讲话》[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52年第1版,1979第2版

[2]于根元《应用语言学概论》[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3]刁晏斌.《现代汉语史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4]高更生.《汉语语法问题试说》[M].山东:山东人民出版社,1981

[5]陆俭明,沈阳.《汉语和汉语研究十五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6]刑福义《现代汉语语法修辞专题》[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6月第1版

[7]苏培成.汉语规范化和语文教学[J]//《中学语文教学》(1995年第9期)[C]

[8]刘叔新.现代词汇规范的标准问题[J]//《语文建设》(1995年第11期)[C]

[9]刘兴策.《语言规范精要》[M].湖北: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版

[10]骆小所.《现代汉语引论》[M].云南:云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版

[11]李维琦,黎千驹《现代汉语实践修辞学》[M].湖南: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版

[12]王希杰 汉语的规范化问题和语言的自我调节功能[J]//《语言文字应用》(1995年第3期)[C]

[13]赵金铭《新视角汉语语法研究》[M].北京: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版。

[14]王希杰 深化对语言的认识,促进语言科学的发展[J]//《语言文字应用》(1994年第3期)[C]

 

作者

    马鹏   云南师范大学文新学院07级研究生汉语言文字学

     电子邮箱:89722289@qq.com

     联系电话:13577104752   0871-58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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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评论
  12223555   (1213 ,2008-11-04 )
  太长了,不好。   (无 ,2007-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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