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先民造字的局限性
汉字到商周时代,如甲骨文、金文已大体接近成熟。所谓成熟,是说汉字的表现力和当时的社会状态,基本上能完成社会对文字的要求。形、音、意基本完备,如笔划的简练,次序的景然,从内容看,大量的假借字,并已出现了形声字。据学者们估计,从汉字的产生、发育到商周时代至少已经过几千年,但商周是奴隶时代,社会不够发达,那么其前的社会更不可能是发达的。因此所造的字,都不可能相当科学,有些字是很牵强的。如“賓”字,是象人从外入室“”(贝是后加的声符),缺乏必然性,为什么室内有人就是宾客呢?家里人不更常在室内吗?隶变后室内的人变成“”了,连人也不像了,何以为宾?“亮”上部为高省(即高省去口),下面是人(几)隶变后已失去人形,指人在高处,是说人在高处就亮。古人称天为苍天,不是越高越黑吗?“昔”“”日下晒肉条,乾则弯曲为脩(肉乾)之形,晒肉需数日,古三日为昔,故为昔(隶变后把肉乾挪到日上),“乍”“”象衣领形,初作“”,示手拈针缝制衣领,以示开始。“初”也是用刀裁衣,开始之意,“失”“”,猪身上加一,示此豕已失云之意。庶“”,象在小棚下支釜为炊之形,以代表过这种简陋生活的人们——黎庶(下面原为火,后改为从,失原意)。“歸”“”,象以帚扫弓之状,以示战猎归来之意。厭“”,象犬口在棚下吃肉形,饜饱之意。后改为厌恶之厌,原厭字加食以为饜饱之饜。从饱到厌恶,适成反面,狗吃肉还能厌恶吗?等等诸如此类缺乏必然性,高明吗?此外如妻,用手抢女作媳妇,嫌、妖等从女,有欠公允吧?
但我们不能苛责古人,在当时情况下,实物名词,较易表现,抽象词类,是难于表现的,这是历史所必然,古人能做到那种程度,确应说是难能可贵,作为过渡时期的文字,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时至今日,仍奉为金科玉律,不得超越雷池一步,就不一定合适了吧?
综观以上,汉字发展到今天,已发生了巨大变化,几乎所有的汉字,都已失去了原来的形、音、义,汉字已非圣人所造了,也非古文化孕育之所。作为过渡时期文字,先民确实做出了非凡贡献,它运载了中华民族几千年文化,功莫大焉,但由于客观世界的变迁,按今天的要求,它却难以完成现代的任务,作为形声字,它还没有达到完善境地,它没有到位,所以今天它不合格。现在予以整理,应是理所当然的事,我们即应理解初民条件,也应明白文字历史的进程,及时地予以完善整理,使汉字能更好地为现在和未来服务,应是今天的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