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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体与《通用规范汉字表》

[日期:2014-06-25] 来源:语言文字网  作者:胡百华、陈明然 [字体: ]

和谐体与《通用规範汉字表》

胡百华(香港)、陈明然(温州)*

 

一、导 言

国务院於20136月公布了《通用规範汉字表》(以下简称《字表》)。在《字表》研制的十二年历程中,我们和全国语文界许多朋友一道,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我们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归结到一点,就是围绕和谐体的系列原则。我们先後提出过幾个和谐体实验方案(字表)[[1]]。本文主要试以《语文建设通讯》100期上的方案(以下简称“100期方案”)与《字表》的附表1《规範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以下简称《对照表》)标明的96组非一一对应简繁字,在体例和内容两方面以及个别字的处理上做一比较,并参考《字表》对和谐体实验方案进行若干调整。

二、《字表》对于和谐体试验的积极意义

1)指导思想基本一致

《字表》“坚持简化的方针”[[2]];和谐体“以规範(简化)汉字体系为基础”[[3]]。二者的指导思想基本一致。

2)《对照表》与和谐体字表在体例上基本一致

我们在100期方案中,对于非一一对应简繁字字组所用的体例是“A1B/A2,其中A1为简化字,兼有BA2的字义;B是与A1对应,字形不同于的A1的繁体字;A2是与简化字A1对应的多个繁体字中,与A1字形相同,但不具有B的字义的传承字。

《对照表》对于非一一对应简繁字字组所用的体例是

 A

B

 

,“表中的‘~’代表与规範字[[4]]相同的传承字。”[[5]]

 

可见,和谐体与《对照表》在列示非一一对应简繁字时所採用的体例基本相同。

3)和谐体实验方案对若干字组的调整在《字表》中得到体现

《字表》规定“aaa7519、剋(4134)、 7841)、锺(7679)、凓(7412”五字为规範字。这五字相关的“恶∥噁/惡、克∥剋/    克、苹∥蘋/苹、钟∥鐘鍾、栗∥慄凓/栗”也都是和谐体100期方案中的字组[[6]]。虽然《字表》对“aaa、锺”的使用场合进行了限制[[7]],然而单从字形上看,“aaa、锺”已经是规範字形这一点应该确定无疑。

《字表》还规定:“瞭”读liào时不简化作“了”,如“瞭望”“瞭哨”[[8]];“夥”作“多”解时不简化作“伙”[[9]];“剋”在表示训斥、打人时读kēi,不简化作“克”[[10]];“藉”读jí或用于慰藉、衬垫义时不简化作“借”,如“狼藉(jí)”“枕藉(jiè)”[[11]]。这些都与和谐体对相关字组的试验调整方案相符合。

4)《字表》新收的226个简化字中,没有再出现合并简化现象。这说明,《字表》的研制,已经考虑到了非一一对应简繁字带来的弊端,注意避免了出现新的合并简化。

综上所述,这次公布的《字表》,虽然未能实现对非一一对应简繁字的全面调整,但在研制思想上是考虑到了这个问题的,同我们期待的简繁一一对应的目标多少有所接近;《字表》在其《对照表》中对96组非一一对应简繁字的字际关係进行了分解,说明《字表》已经承认并开始正视这个问题;《字表·说明》的第十条说:“本表可以根據语言生活的发展变化和实际需要适时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整。”这些都具有积极意义,令人感到鼓舞。

三、《字表》的一个失误

《字表》没有收入原来《简化字总表》中的准简化字“馀”。这是一个失误 [[12]]。和谐体试验方案仍拟对“余”和“餘”进行分化调整,并把“餘”类推简化作“馀”。

四、和谐体100期方案和《对照表》(96组)的比较

和谐体100期方案与《对照表》96组相比较,《对照表》96组在和谐体一级100组内的有85组;不在100组内的11组,也都在和谐体二级字中[[13]]。由此可见,和谐体试验方案和《字表》对非一一对应简繁字的界定基本吻合。

和谐体一级、二级合计有200组强;《对照表》只有96组。字组数存在较大差别的原因,在于《字表》仅限于现代通用汉字範围,而和谐体是通用、专用、古今通盘考虑的。和谐体的一级100组是也是按现代通用汉字这个範围来选的,如果单从这个角度来看,二者的字组数很接近。

五、和谐体两级字表的调整

由本文第二、第三、第四小节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这次公布的《字表》,有些地方已经与和谐体的实验方案相符合;有些地方开始有所接近。这些对于和谐体都具有令人可喜的积极意义。

在这一小节中,我们参考《字表》的96组,对和谐体100组方案作出调整。具体如下:

把原在二级字中,属于《字表》96组的“党∥黨/党、复∥復復、伙∥夥/伙、获∥穫獲、几∥幾/几、据∥據/据、漓∥灕/漓、签∥簽籤、芸∥蕓/芸”9组调整到和谐体一级字中;把和谐体原一级字中不属于《字表》96组的8[[14]],加上“丰∥豐/丰”一组,调整为二级字。

调整後一级字仍为100组;二级字仍为107组,两級合計207組。两级字表罗列於下:

一級100組

肮∥骯/肮,坝∥壩垻/埧,摆∥擺/襬,板∥闆/板,辟∥闢/辟,表∥錶/表,别∥彆/别,

卜∥蔔/卜,才∥纔/才,  采∥採/采, 冲∥衝/沖,丑∥醜/丑,出∥齣/出,当∥當/噹,

党∥黨/党, 淀∥澱/淀, 冬∥鼕/咚/冬,斗∥鬥/斗,恶∥惡/噁, 发∥發/髮, 范∥範/范,

复∥復/複, 干∥乾/幹/干,杆∥桿/杆, 谷∥穀/谷,刮∥颳/刮, 合∥閤/合, 后∥後/后,

胡∥鬍/胡,划∥劃/划,回∥迴/回,汇∥匯/彙,伙∥夥/伙,获∥獲/穫,几∥幾/几,

家∥傢/家,姜∥薑/姜,借∥藉/借,尽∥盡(尽)/儘,据∥據/据,卷∥捲/卷,克∥剋/克,

夸∥誇/夸,困∥睏/困,累∥纍/累,漓∥/漓,里∥裡裏/里,历∥歷/曆,栗∥慄/栗, 帘∥簾/帘,了∥瞭/了,卤∥鹵/滷,蒙∥矇/濛/懞/蒙, 弥∥彌/瀰, 面∥麵/面,

蔑∥衊/蔑, 仆∥僕/仆, 朴∥樸/朴,千∥韆/千,签∥簽/籤, 秋∥鞦/秋, 曲∥麯/曲,

舍∥捨/舍,沈∥瀋/沈,术∥術/术,松∥鬆/松,苏∥蘇/囌/甦,它∥牠/祂/它,

台∥臺/枱/檯/颱/台,坛∥壇/罎,涂∥塗/涂,团∥團/糰,挽∥輓/挽,万∥萬/万,

系∥係/繫/系, 纤∥縴/纖,咸∥鹹/咸, 向∥嚮/向,须∥須/鬚,旋∥鏇/旋,叶∥葉/叶,

游∥遊/游, 余∥餘/余,吁∥籲/吁,郁∥鬱/郁,御∥禦/御,云∥雲/云,芸∥蕓/芸,

脏∥臟/髒,折∥摺/折,征∥徵/征, 症∥癥/症,只∥隻/祇/只, 制∥製/制,致∥緻/致,

钟∥鐘/鍾, 种∥種/种, 朱∥硃/朱, 筑∥築/筑, 准∥準/准。

二級107組

币∥幣/币,蚕∥蠶/蚕, 厂∥廠/厂,忏∥懺/忏,柽∥檉/柽,虫∥蟲/虫,苁∥蓯/苁,

达∥達/达,担∥擔/担, 胆∥膽/胆,灯∥燈/灯,邓∥鄧/邓,籴∥糴/籴, 敌∥敵/敌,

吊∥弔/吊,吨∥噸/吨, 垩∥堊/垩,丰∥豐/丰,奋∥奮/奋,赶∥趕/赶,个∥個/个,

巩∥鞏/巩,沟∥溝/沟,广∥廣/广,价∥價/价,柜∥櫃/柜,号∥號/号,怀∥懷/怀,

坏∥壞/坏,还∥還/还,机∥機/机,饥∥饑/飢,虮∥蟣/虮,积∥積/积,极∥極/极,

茧∥繭/茧, 荐∥薦/荐, 胶∥膠/胶, 洁∥潔/洁, 仅∥僅/仅, 惊∥驚/惊,旧∥舊/旧,

忾∥愾/忾,垦∥墾/垦,块∥塊/块,亏∥虧/亏, 腊∥臘/腊, 蜡∥蠟/蜡, 离∥離/ 离,

篱∥籬/篱,隶∥隸/隶,怜∥憐/怜,猎∥獵/猎,灵∥靈/灵,岭∥嶺/岭,芦∥蘆/芦,

录∥録/录,箓∥/箓,虑∥慮/虑,霉∥黴/霉,么∥麼麽/么,宁∥寧/甯,柠∥檸/柠,

泞∥濘/泞, 苹∥蘋/苹, 凭∥憑/凭, 扑∥撲/扑,启∥啓/启,气∥氣/气, 迁∥遷/迁,

确∥確/确, 扰∥擾/扰,洒∥灑/洒, 声∥聲/声,胜∥勝/胜,圣∥聖/圣,适∥適/适,

昙∥曇/昙, 叹∥嘆/叹, 体∥體/体, 听∥聽/听,洼∥窪/洼,袜∥襪/袜,芜∥蕪/芜,

吓∥嚇/吓,宪∥憲/宪,痒∥癢/痒,样∥樣/样,药∥藥/葯,邺∥鄴/邺,医∥醫/医,

佣∥傭/佣,踊∥踴/踊,优∥優/优,忧∥憂/忧,犹∥猶/犹,邮∥郵/邮,园∥園/园,

愿∥願/愿,钥∥鑰/钥, 运∥運/运,杂∥雜/杂,证∥證/証,众∥/众,烛∥燭/烛,

庄∥莊/庄, 钻∥鑽/鉆。

我们将随国家汉字规範的调整与自己的後续研究,并广泛参考学界同仁们的成果,对上列字表不断加以调整完善。(此文原载《语文建设通讯》第106期)



* 香港中国语文学会“书同文”课题组成页。

[1]请参阅香港《语文建设通讯》第99期《打印“和谐体”有关软件介绍》(方案一初版123组;方案二通用级113组、学術级89组;方案三通用级115组、学術级87组)和第100期(方案四一级100组、二级107组)。

[2]王宁《〈通用规範汉字表〉解读》,28页,商务印书馆,20137月第1版。

[3]胡百华、姚德怀、陈明然《汉字“和谐体”的倡议、研究及成果》,载《语文建设通讯》第100期,20125月。

[4]作者按:即指A

[5]见《通用规範汉字表》附件1《规範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说明》。

[6]同注3。其中“恶∥噁/惡、克∥剋/克、钟∥鐘鍾”为一级字;“苹∥蘋/苹”为二级字;“栗”组属《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的字,在100期方案的字表中漏了“凓”字。

[7]《字表》规定“aaa”为“化学名称用字,读è,如‘二aaa英’等”(见三级字表注释2);“鍾”“用于姓氏人名时可简化作‘锺’”(见《对照表》注释32)。“凓”原是《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的“异体字”。《字表》把《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5)、《简化字总表》(1986年)、《现代汉语常用字表》(1988年)三表整合为一表,恢复“凓”为规範字(见三级字表注释1)。和谐体100组方案中,包含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的六组字。《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的其它字组,以後将作为专题再行研究。

[8]《对照表》注释1

[9]《对照表》注释17

[10]《对照表》注释18

[11]《对照表》注释38

[12]《简化字总表·第一表》(1986)规定:“餘”简化作“余”,同时加注说明:“在余和馀意义可能混淆时,仍用馀。如方言句‘馀年无多’。”“馀”这个简化字形和用法, 规範字地区的多数字典词都已列入。根据《字表》精神, 我们认为“馀”的删除, 只是工作者未觉得那是问题而构成的一个问题。

[13] 11组字为:党∥黨/党、复∥復復、伙∥夥/伙、获∥穫獲、饥∥饑飢、几∥幾/几、据∥據/据、漓∥灕/漓、篱∥籬/篱、签∥簽籤、芸∥蕓/芸。见《语文建设通讯》第100期,3~4页。

[14]8组字为:厂∥廠/厂、巩∥/巩、广∥廣/广、价∥價/价、霉∥黴/霉、扑∥撲/扑、吓∥嚇/吓、愿∥願/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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