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得识辨繁体字
作者:沈栖
这件事同北大校长不识小篆而念错字一样,令我瞠目结舌——
中国书画研究院名誉院长赵清海赠送给台湾著名演员归亚蕾一张条幅,上书两个大字:“影後”。这位大文人自以为玩了一下“高雅”,却露出了文化浅陋的底色。在大陆通用的简体字里,确实是已将“後”字易为“后”字,但作为繁体字,此“后”非彼“後”——这是两个不可混淆的字。“后”的原始义类乎“帝王”,如“后羿”(即一位叫“羿”的帝王),后演用于皇帝的正妻,如“王后”、“皇后”。至于表示程序“先后”或方位“前后”的“后”字,在古代汉语里才用“後”这一繁体字。由此看来,与“影帝”相对应的理应是“影后”,这个“后”既不表示程序也不指涉方位,那么,它决计不宜写成“後”字。——“影后”在赵大文人笔下成了“影後”,岂止是笑话,简直是斯文扫地!
其实,这类斯文扫地的事儿并不鲜见。我曾在一个书画作品展上看到过一幅草书的杜甫诗,其中有“门泊东吴万裏船”,不禁哑然失笑。在古汉语中,“裏”字与“里”字本是两家,两字合一,那是近人用了简体字后的事。凡是用于“里外”、“里面”等处,古人一律以“裏”字为准,而表示“里程”的则统一是“里”字。“万里船”怎成了“万裏船”?试问那位书法家:你如此大笔一挥,岂不嘲弄了杜甫?本想卖弄一下知识,显露一下聪明,到头来“聪明反被聪明误”——让人掂出了你的文化斤量。
对淡出人们视野已有时日的繁体字,不仅要“识”:能知道它的字形、读音以及与之对应的简体字,更重要的是要善于“辨”:辨其义。因为在现代使用的某些简体字,一旦还原为繁体字,其义常会出现相异现象。兹举一例:毗邻小区近日开了一家美容美发店,门牌上赫然写着:“XX美容美發店”。倘若以这家店主开业想发财论之,似情有可原,但它毕竟是玷污了汉字,犯了不规范使用汉字之忌。一个简化字“发”统摄了两个繁体字:“發”和“髪”。这两个同音的繁体字且不说字形各异,其义也迥然不同:前者古义为放、扬、生、射等,如“百發百中”、“發芽”、“發展”、“發达”;后者有两义,一是头发,如“髪肤”、“理髪”,二是古长度名,“十毫为髪”、“不差毫髪”。美容美发中的那个“发”字应该用哪个繁体字,还需明言么?
现今大陆的简体字,当然是旨在便于使用和推广汉字,因为它简化了笔画,易于记忆、书写,但有一个颇为现实的问题是必须规范化,万不可在不辨其义的情形下,自作聪明地混用之,诸如从日语引进的“干部”一词不能写成“幹部”,陆游笔下的“沈园”不能以“瀋园”代之。我曾写有短文《学点古汉语》,提倡当今的中学生“识”些繁体字,现在看来,还得让他们懂得如何去“辨”繁体字,在免去从《二十四史》中找不到《后汉书》(因为这三个字是“後漢書”)的尴尬事的同时,也少些将“影后”误为“影後”、“美发”误为“美發”的荒唐事。当然,这首先应当从文化人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