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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化妆品必须要有中文说明

[日期:2007-03-30]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晓莉 [字体: ]

    新华网广州3月29日电(李晓莉)记者27日从全国化妆品质量管理工作委员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会上了解到,广州市面不少化妆品存在标签混乱问题。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袁立懋副处长透露:“市面有产品5000多种,其中护肤品1800多种,特殊化妆品500多种,其中标签不合格的就高达600多种。已经查处了20多家企业,并对150多家提出整治。”

    袁立懋指出,广州市面上的化妆品标签问题主要集中在仅有外文标签、滥用特殊化妆品标签两方面,“还有的化妆品说明书上用了一连串的医学术语,都是不合格的。”

    目前,不少广州市民抱着“迷信”的观点:盒子上全是外文的,才是真正的进口产品。专家指出,根据《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规定,化妆品标签不应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标签所有文字应是规范的汉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外文,但必须拼写正确;进口化妆品应同时使用规范的汉字标注各项内容。换言之,即使进口的化妆品,也必须要有中文的说明。

    除了外文标签问题,滥用医学术语的说明也会让化妆品误导消费者。专家指出,化妆品的标签不得注有适应症,即一些病种名称,如去痘等;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如“杀菌抗炎”等。

    中国化妆品质量管理工作委员会秘书长齐昆鹏指出,今年上半年将重点抽样检查化妆品原料和美白祛斑产品,下半年重点是染发生发护发和祛痘产品。争取在4月底之前完成《中国化妆品质量报告》和网站《中国化妆品质量网》的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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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o   (jing ,2008-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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