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简”是《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简称。
1960年5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推广注音识字的指示》,提出“为了加速扫盲和减轻儿童学习负担,现有的汉字还必须再简化一批”。1960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文化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征集新简化字的通知》。1975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拟订出《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1977年10月,国务院批转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关于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请示报告》,指出《草案》可以在《人民日报》以及省、市、自治区一级报纸上同时发表,征求广大工农兵群众和各方面人士的意见。其中第一表的字,已在群众中广泛流行,可在图书、报刊上先行试用,在试用中征求意见。1977年12月20日,《草案》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日报》及各省、市、自治区一级报纸同时发表。《草案》共收简化字853个,其中第一表248个,第二表605个。
由于“二简”中的简化字有些还不够成熟,很多字仅在一个地区、一个行业内流行,“约”而未“定”,“俗”而未“成”,试用步骤又过于急促,再加上不少字简化得不合理,遭到了很多人的批评,因此不到一年就停止试用,转入讨论、修改阶段,但经过许多年后仍迟迟未能定案。
“二简”中虽然有一部分简化字比较合理,对识字教学有积极作用,但是正式公布这批新简化字,对出版物特别是字典、词典、百科全书以及电子计算机的汉字库等,都会造成很多困难,再考虑到很多人希望汉字字形相对稳定的心理,因此1986年1月召开的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建议国务院批准正式宣布废止“二简”。
1986年6月24日,国务院同意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决定立即停止使用“二简”字,并指出:“今后,对汉字简化应持谨慎态度,使汉字的形体在一个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以利于社会应用。”
“二简”字不过试行了一段时期,就被废止,但废而不止,仍在社会上流行。例如城镇街头到处可见的餐厅的“餐”多半写作“ ”,其他如“ (煤)、 (漆)、 (赛)、 (演)”等“二简”字也经常出现,影响了社会用字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