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使用国家通用文字,应当遵守国家发布的各项汉字标准,其中包括《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在内。
《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是1955年12月由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布的。学习此表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注意某些正体字字形的新标准
《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共收异体字810组,每组选用一个为正体,其余的作为异体被淘汰。由于当时《汉字简化方案》尚未公布,各字组中选用的正体字尚未采用简化字,因此后来造成正体字字形与简化字不相符的情况。今天我们学习《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时,遇此情况应以《简化字总表》中所规定的字形为标准。例如: [ ],应以简化字“凭”为标准; [ ],应以简化字“历”为标准。
二、要注意某些异体字恢复为正体字的情况
《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于1955年公布时,淘汰异体字1055个,1956年公布单位又发出“修正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内‘阪挫’二字的通知”:(1)原表“坂[阪 ]”括弧内“阪”字,用作日本地名“大阪”时仍用原字;(2)原表“ [ 挫]”括弧内“挫”字不应删去。所以,《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淘汰的异体字“阪、挫”已恢复为正体字。后来根据汉字应用的实际情况,又有一些原来被淘汰的异体字也恢复为正体字。如“ 、 、晔、 、诃、 、 、 、 、诓、雠”11个类推简化字已收入《简化字总表》,“桉、骼、邱、晖、黏、翦、澹、凋、於、菰、愣、薰、徼、彷、溷”15个字已收入《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1988年,这28个字又全被收入《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恢复了正体字的地位。因此,我们学习《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时要注意到后来陆续恢复使用的那些字,不要仍把它们作为异体淘汰。
三、要注意正体字和异体字的关系
正体字和异体字一般有同音同义关系,但形体不同。其中有的音义完全相同,如:匹[ ]、妒[ ],有的则部分音义相同,如:席[ ]、欢[ ]。“席”可以用于“席子、席位、主席、一席活”等许多词语中,而“ ”只能用于“席子”的意义。“欢”和“ ”都读huān,都是快乐、喜悦的意思;但“ ”又读xuān,和“喧闹”的“喧”音义相同,这个音义是“欢”所没有的。
正异体之间的这种复杂关系,在正异体转换使用时应该特别注意,切忌把对应的字找错。比如:“背[ ]”,“背”有bēi和bèi两个读音,而“ ”只有bēi一个读音。当“背”表示用脊背驮时,它的异体才是“ ”,如表示离开、抛弃时,就不能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