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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将禁止广告语使用与食俱进等谐音词

[日期:2007-01-18]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李洁 [字体: ]
  诸如“百衣百顺”、“食全食美”这样在广告中故意使用错别字或用谐音乱改成语的现象,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一律不予核准登记。

  今天上午记者获悉,针对市人大代表张毅在2006年两会期间提出的“尊重汉字、尊重母语”的建议,有关部门进行了回复。

  经过调查,张毅代表发现,从“博大‘晶’深”到“大智若‘娱’”,无论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都存在滥用汉字打广告的现象。而已经简化到令人费解的网络语言,却被众多“QQ”一族当成时尚。

  “维护民族文化的尊严,体现在文字上就是对汉字的尊重!”张代表认为,滥用汉字的情况,已在相当程度上产生了社会性危害,对人们正确认识民族文化,形成民族文化意识,起到了“混淆视听”的不良作用,同时也对青少年产生了误导。

  针对目前社会上各类广告中存在的故意使用错别字或用谐音乱改成语的现象,市工商行政和市政管理部门坦言,由于一些广告制作商片面追求商业利益,不规范广告用字仍然存在。今后,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有不良文化倾向的广告予以拆除。

  同时严格审批制度,对使用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或变造的谐音组成词的,如“百衣百顺”、“与食俱进”、“食全食美”一律不予核准登记。对“大东亚”等含有殖民色彩、伤害民族感情的不予核准。

  另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市教委和市语委将把语言文字的深厚文化地域融入规范化要求中,纳入学校培养目标、管理常规和基本功训练,力争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建立100所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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