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是聯合國規定的六種工作語言之一。聯合國文件的中文文本用的是包括簡化字在內的規范漢字。
漢字是由筆畫構成的方塊文字。國際交往時需要把漢字轉寫成國際通用的羅馬字母(即拉丁字母),轉寫需要按照一定的拼寫法。解放以前和解放初期,中國沒有國家的拉丁字母式拼音方案。用羅馬字母拼寫漢語時,所用的拼寫方案紛亂雜呈,各不相同。1958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正式批準公布了拉丁字母式的《漢語拼音方案》,從此,在中國,拼寫漢語有了法定的拼寫法。然而,在外文中,用羅馬字母拼寫漢語地名、人名和其他詞語一直是各行其是,互不相同的。同一個“北京”,被拼寫為“Peking(英文)、Pekin(西班牙文)、Pequim(葡萄牙文)、Pechino(意大利文)等多種形式,使人弄不清它們是不是同一個地名。1977年,聯合國第三屆地名標準化會議根據“名從主人”的原則,決定采用漢語拼音為中國地名羅馬字母拼寫法的國際標準,“北京”就按漢語拼音的拼法寫成B?ij?ng了。1982年,國際標準化組織發出ISO—7098號文件,明確表示漢語拼音已經作為世界文獻工作中拼寫有關中國詞語的國際標準。文獻工作包容面很廣,涉及一切用文字表述的信息資料。這是漢語拼音成為更廣泛的國際標準的另一個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