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的争鸣
摘 要:《异形词表》作为国家语言文字的规范,应该是强制性的。对于异形词的整理应该是保留与淘汰并举,保留一个规范词,淘汰其余异形词。“推荐使用”限制了“规范词”的广泛和迅速的推行。《异形词表》混淆了“异形词”和“别字”的界限,把不少的“别字”归纳为“异形词”。整理异形词的前提是准确判断异形词,异形词产生的方式大致有六种。语言文字的规范化不能依靠“约定俗成”,而是应该依靠国家的强制措施、应该依靠语言文字工作者的指导作用。不论是判断异形词还是整理异形词,首先必须是“理据性原则”,其次才是“通用性原则”。“整理异形词”应该放在“继续精简汉字”和“继续整理异体字”之后进行。
关键词:异形词
整理 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于2001年12月19日发布了《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以下简称为《异形词表》),并决定于2002年3月31日试行。《异形词表》发布之初,社会上曾引起了一些波动,有赞成的,也有反对的。但是,从在报上和网上所看到的文章,不论是赞成还是反对,常常都是发表各人的一些意见和看法,缺乏对《异形词表》全面、深刻的分析。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年有余,人们对《异形词表》的争论早已偃旗息鼓,人们对《异形词表》的关注也逐渐烟消云散。因此,本文将斗胆对《异形词表》争鸣,提出一些刍议。尽管才疏学浅,仅为学术探讨,只求抛砖引玉而已。
《异形词表》对术语“异形词”解释有缺陷。原文:“普通话书面语中并用的同音(本规范中指声、韵、调完全相同)、同义(本规范中指理性意义、色彩意义和语法意义完全相同)而书写形式不同的词语。”汉语中的“异体字”常常是一字一词,是否也应属于“异形词”?例如:已经整理了的异体字:岳(嶽)、野(埜);未经整理的异体字(选自《现代汉语词典》):傲(慠)、奔(犇)。因此,根据《异形词表》所列“异形词”进行分析,对“异形词”的定义范围应限定于“多音节词”。
从随意到规范,是语言文字发展的基本规律,只有规范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异形词课题组组长、国家语委研究员李行健先生说:“对于公布的异形词,我们推荐第一个,第二个也不算错。”
①这种说法曾经在社会上引起了一些争议,因为以此推理,那么把“扁豆”写作“藊豆”、把“琥珀”写作“虎魄”、把“榔头”写作“狼头”、把“马虎”写作“马糊”、把“芝麻”写作“脂麻”也就不算错了(注:本文所选词例均取自《异形词表》)。如果确实如此,《异形词表》不仅没有达到规范社会用语的目的,反而造成了人们思想的混乱,于是有关部门立即宣布高考内容不涉及异形词。李行健先生主编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对异形词的处理比《异形词表》更加完善。例如:《异形词表》中有“榔头-狼头、鎯头”一组异形词,但是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只有“榔头”和“鎯头”两个词条,删除了“狼头”。并且注明:现在规范词形写作“榔头”,不要写作“鎯头”、“狼头”。
《异形词表》作为国家语言文字的规范,应该是强制性的。对于异形词的整理应该是保留与淘汰并举,保留一个规范词,淘汰其余异形词。自2001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其中“规范汉字”的概念就理应包括“规范词”,“异形词”必须和“繁体字”“异体字”同样对待。只有强制推行“规范词”,“规范词”
才可能逐步被人们了解和使用,“异形词”也才可能逐步在社会上消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曾在1955发布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不论一个字有多少种写法(异体),都只保留一种作为规范字形在社会上使用,其它的字形全部淘汰。尽管对某些异体字的整理并不妥当,但是《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基本上还是适应了社会对于规范的需要,所以至今仍然在社会上通行。促使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是语言文字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社会交际的实际需要,政府的强制措施是实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必由之路。秦始皇的“书同文”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为语言文字规范化而采取的强制措施,其功绩永载史册。除此之外,就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几次规范措施:如《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四批推行的简化汉字表》、《汉语拼音方案》、《新旧字形对照表》等的发布。
既然是国家颁布的规范措施,那么其标准就是唯一的,不能模棱两可,否则就失去了规范的意义。《异形词表》在其《前言》中的第一句话就是“本规范规定了普通话书面语中异形词的推荐使用词形”,“推荐使用”限制了“规范词”的广泛和迅速的推行,《异形词表》试行两年多来的实践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在我们的语言中确实存在着“异形词”,例如:“驾驭-驾御”、“笔画-笔划”、“贤惠-贤慧”、“思维-思惟”、“徜徉-倘佯”、“耿直-鲠直、骾直”等等。“异形词”在社会上的通行,给人们的交流和语言社会造成了混乱,因此对“异形词”确实需要整理。据“异形词研究课题组”介绍,经过两年的收集和整理,从1500多组异形词中,根据“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区别对待、分批整理”的方针,所以第一批只公布了其中338组。
1500组异形词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因此引起了不少人的质疑。审视《异形词表》,可以发现其要害在于混淆了“异形词”和“别字”的界限,把不少的“别字”归纳为“异形词”。仅以《异形词表》中的“装潢-装璜”为例证明。
“潢”字属于“会意兼声”,以“水”为形符,以“黄”为声符。《玉篇·水部》:“潢,染潢也。”古人把“黄蘖”草榨出汁,再加清水调和,这就是“潢”,可以用来杀虫灭菌防腐。南北朝时代的贾思勰在《齐民要术》上记载:“写讫入潢,辟蠹也。”古代的书籍以及书画作品,为了长久保存,通常都要“入潢”。书籍需要装帧(指书籍的封面、版面、插图、装订形式的设计)、装订,书画需要装裱(指书画的裱托、装轴)。所以,“入潢”和“装帧”、“装订”、“装裱”连在一起,就简称“装潢”了。“装潢”一词在很早以前就已经出现,譬如《新唐书·秘书省》记载:“秘书省属下有装潢匠十人。”“装潢”一词流传至今,我们现在用的是它的引申义,泛指装饰物品使之美观。
“璜”字也属于“会意兼声”,以“玉”为形符以“黄”为声符。“璜”字,“璜”字的意义就是“黄色的玉石”和“象半璧的玉器”。
根据查阅字典,可以肯定在古代“璜”字从未作过“潢”的通假字。现在人们常常把“装潢”写成“装璜”,这就是写了“别字”。我们怎么能把“装潢”和“装璜”当作一组“异形词”呢?以此推理,那么“辨论”、“坐阵”、“出类拔粹”、“戒骄戒燥”等等也就可以成为异形词,那么异形词的数量将数不胜数后患无穷。
《异形词表》判断是否属于“异形词”,其最重要的依据就是“词频”。(《异形词表》解释:在一定数量的语料中同一个词语出现的频度,一般用词语的出现次数或覆盖率来表示。本规范中指词语出现次数。)该表《说明》中明确指出:“本表研制过程中,用《人民日报》1995-2000年全部作品作语料对异形词进行词频统计和分析。”如果达到了一定的频率,那么就属于“异形词”了。本人认为,这是机械判断,而不是理性分析,因此把一些“别字”混进了“异形词”。由于文字知识的缺乏、文字水平的低下,社会上常常有人写出“别字”。对于某些词语,写错的人甚至还往往占绝大多数。我们不能因为写错的人太多,就认定它是异形词,例如
“狼藉-狼籍”:
“藉”字和“籍”字,读音相同(jí),字形相似,因此很多人不知道竟然有两个字,误认为只有一个“籍”字(因为“籍”字用得比较多)。根据调查,“狼籍”的词频远远高于“狼藉”。
“藉”字,以“艸”(即草)为形符,本义是杂草混乱。《说文·草部》:“藉,艸不编,狼藉。”“狼藉”是说狼群常以草而卧,起来后再把草弄乱以消除踪迹。于是“狼藉”就表示杂乱、混乱的意思,
“籍”字,以“竹”为形符,它的意义和竹子有关。在造纸术产生之前,古人主要是在竹片(即竹简)上写字,所以“籍”字意义大都和“书籍”
有关。(“籍”字在古代曾经作过“藉jiè”的通假字,另当别论)
整理异形词的前提是准确判断异形词,“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分析异形词产生的方式,将有利于准确判断异形词。本人经过对异形词的初步研究,认为异形词产生的方式大致有以下六种,供专家学者参考:
一、由于异体字产生的异形词
我国自一九五五年公布《第一批异体字表整理表》上溯至甲骨文时代,由于没有国家强制性规范,况且地域寥廓、人口极多,人们造字及用字之随意,汉字中大量出现音同、义同而形异之异体字(王力先生解释:“所谓异体字,是一个字有两种以上写法。”)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公布之前,由于异体字而产生的异形词可以说是不计其数。例如:岩石-巌石、冰雪-氷雪、青草-青艸、金杯-金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不允许使用异体字,但是在《异形词表》中仍然出现了“惨淡-惨澹”、“铲除-刬除 ”。这是不妥当的,
因为“澹”“刬”已经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被淘汰(1988年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确认“澹”读tán时为规范字;1986年的《简化字总表》确认“刬”读chàn时为规范字)。如果把由于已经淘汰的异体字而产生的异形词再拿出来整理,一则数量太多,二则没有必要。
《异形词表》把“凋零-雕零”作为一组异形词是错误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将“凋”字作为“雕”字的异体字予以淘汰,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把“凋零-雕零”
作为一组异形词。但是《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已经确认“凋”为规范字,和“雕”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字,于是写成“雕零”就是写了“别字”,也就不可能成为“凋零”的异形词。
“驾驭-驾御”属于由于异体字产生的异形词。《说文解字》:“御,使马也。从彳,从卸。驭,古文御。从又,从马。”“御”是会意字。徐锴解说:“卸,解车马也。彳,行也。或行或卸,皆御者之职也。”“驭”也是会意字,会合“马”字和“又”(即“手”)字。《广雅·释言》:“驭,驾也。”
二、由于词素的意义相近而产生的异形词
因为两个字的意义非常相近(通常是“同源字”,王力先生解释:凡音义皆近,音近义同,或义近音同的字,叫做同源字),所以人们在组成合成词的时候常常会在它们之间随意选择。例如:
孢子-胞子
《说文解字》未载“孢”字。《字汇》:“孢,孕也。”《说文解字》:“胞,儿生裹也。”按照现代汉语解释:“孢子”是指某些低等动物和植物在无性繁殖或有性生殖中产生的细胞或少数细胞的繁殖体,脱离母体后能直接或间接发育成新个体;“胞”是指人或哺乳动物妊娠期子宫内包裹胎儿的膜质囊。
老茧-老趼
《说文解字》:“茧,蚕衣也。”“茧”字的意义是蚕或某些昆虫在变成蛹之前吐丝做成的壳。这种壳厚而粗糙,人们手、足上所生的硬皮和其相似,因此人们也称之为“jiǎn”,并且造了一个“趼”字。《六书故·人九》:“趼,足茧也。”
标志-标识
“识”在古代有一读音为zhì,其意义是“旗帜”。《释名·释言语》:“识,帜也,有章识可按视也。”后因引申表示“加上标记”,另造一字“誌”。“誌”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作为“志”的异体字被淘汰。
笔画-笔划
“画”的繁体写作“畫”;“划”的繁体写作“劃”。“畫”与“劃”是一组古今字(黎传绪解释:“古字”的意义多,“今字”的意义只是“古字”多项意义中的一种;“今字”常常以“古字”为声符,另外再加上和意义相关的形符)。
三、词素意义虽然不同,但是都符合理据
例如:
鬓角-鬓脚
“角”是指象角的样子,“鬓角”是说鬓发的下端象角;“脚”是指物体的下端,“鬓脚”是说鬓发的下端。
贤惠-贤慧 、秀外慧中-秀外惠中
“惠”是仁爱、温和、柔顺的意思;“慧”是聪明的意思。
渔具-鱼具
“渔”是动词;“鱼”是名词。
纠集-鸠集
《说文解字》:“纠,
绳三合也。”“纠”因此引申产生“收聚、集结”的意义。如《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召穆公思周德之不类,故纠合宗族于成周而作诗。”“鸠”古为五鸠(祝鸠、雎鸠、鸤鸠、爽鸠、鹘鸠)的总称。后来引申产生“聚集”之义,《尔雅·释诂下》:“鸠,聚也。”
四、由于词素意义的虚化而产生的异形词
因为汉语言是由单音节词向双音节词(多音节词)发展,所以在口语中有些合成词里的词素并没有实在的意义,实际上只表示了读音,起到凑一个音节的作用。或者是有的字在古代是有某个意义的,但是这个意义在现代已经消失了。例如:
秉承-禀承、秉性-禀性
《现代汉语词典》解释:“秉承,承受、接受(旨意或指示)”;“秉性,性格”。虽然《异形词表》把“秉承”作为推荐词形、《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把“秉性”作为推荐词形,但是,“秉”的词素意义却是说不清楚的。《说文解字》:“秉,禾束也。从又,持禾。”朱骏声解说更明白:“手持一禾为秉,手持两禾为兼。”“秉”又引申为拿、执持、执掌、操持、遵循、保持等等意义,可是和“承受、接受”、“性格”的意义太远。
“禀”字是个讹变字,本字是“从禾”的“稟”。《字汇·示部》:“禀,俗‘稟’字”。“稟”字在古代汉语中有“赐人以谷”的意义,后又引申为赐予、赋予、领受、承受等等意义。虽然和“承受、接受”意义有联系,但是,“禀”字的这些意义在现代汉语中几乎消失了。
再如:恭维-恭惟、思维-思惟、那么-那末、要么-要末、差池-差迟、寒碜-寒伧、克期-刻期、克日-刻日
由词素加词缀而产生的异形词也属于这种方式,例如:
喘吁吁-喘嘘嘘、红彤彤-红通通、热乎乎-热呼呼
五、因为是多音节单纯词而产生的异形词
这一类词中的每一个字只表示读音而没有意义,只是合并在一起才有意义。因为选用字时只要同音而不需要理据,所以人们在用字(或造字)时就比较随意。例如:
徜徉-倘佯、恍惚-恍忽、夹克-茄克、喽啰-喽罗、彷徨-旁皇、
潇洒-萧洒、鸦片-雅片、拉丹-拉登、布什-布希
悉尼-雪梨
六、由于通假而产生的异形词
古人称为“通假”,今人称为“别字”。例如;
端午-端五
作为民间的风俗节日,“端五”是指农历的五月初五。“五”是本字,“午”是通假字。
掺和-搀和
“搀”是本字,其本义是“刺、插入”。《说文新附·手部》:“搀,刺也。”“掺chān”在古代汉语中的本义只是“搓、涂抹”。《集韵·覃韵》:“掺,掺搓,扪也。”“掺”字作为“搀”字的通假字(因为“搀”字的繁体写作“攙”,笔画太多),最后其本义消失而和本字同义。
鲁莽-卤莽
“鲁”是本字,其本义是“迟钝、笨拙”。《说文解字》:“鲁,钝词也。”“卤”的本义是“盐碱地”,《说文解字》:“卤,西方碱地也。”“卤”作为“鲁”的通假字至少在南北朝就开始了。如《文选·刘桢〈赠五官中郎将四首〉》:“小臣信顽卤,僶俛安能追。”
《异形词表》对于整理异形词的主要原则,第一条就是“通用性原则”。其中写道:“根据科学的词频统计和社会调查,选取公众目前普遍使用的词形作为推荐词形。把通用性原则作为整理异形词的首要原则,这是由语言的约定俗成的社会属性所决定的。……即使少数词频高的词形与语源或理据不完全一致,但一旦约定俗成,也应尊重社会的选择”。《异形词表》整理者把“通用性原则”放在第一位的指导思想值得商榷。
勿庸置疑,“约定俗成”在人类的语言文字的发展进程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从历史来看,由于社会处于低级阶段、国家缺乏规范措施,所以人类的语言文字从随意性走向统一性,依靠的只能是“约定俗成”。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物资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再也不能依靠“约定俗成”,而是必须依靠国家的强制措施、必须依靠语言文字工作者的指导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六条规定:“国家颁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管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支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学和科学研究,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丰富和发展。”语言文字使用的混乱,有害于经济的发展、教育的普及和文化的繁荣,不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甚至有损国家形象和民族尊严,因而是一个亟待加强管理的严重问题。
我们不否认“约定俗成”在历史上的积极作用,但是也应该承认“约定俗成”造成的不良后果,因为有些“约定俗成”是缺乏理性的。以“冫”部的两个字为例证明。“冫”的名称叫做“两点水”,其实,它并不是水,而是冰。“冫”在甲骨文中写作“仌”,即使发展到篆书其字形也还是没有变化。《说文解字》:“仌,冻也。象水凝之形。”
“次”字现在写作“两点水”,其实在篆书中并不是写成两点水,而是两横。这两横有两个意义:㈠、表示“二(贰)”字,“欠”字也有“差一点”的意义,所以“次”字有第二、第二的、副、次级的等一系列意义。如《周礼·夏官司马》:“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㈡、不是“二”字,只是两横。因为两横上下排列,所以“次”字有排列、顺序的意义。例如::《新书·六术》“六亲有次,不可相逾。”
“冲”字,本写作“沖”。《说文解字》:“沖,涌摇也。从水,中声。”沖的本义是水摇动的样子。后来“沖”的常用义是水流沖击、沖刷。在社会上“沖”字常常被人们写作“冲”字。本来是“三点水”的“沖”字,后来被省略了一点,“三点水”变成了“两点冰”。《玉篇·冫部》解说“冲,俗沖字。”“冲”字取代了“沖”字而被保留下来。(现在台湾、香港仍然把“沖”作为规范字)
不符合理性的“约定俗成”不仅有字形,而且还有读音,例如“秘”字。“秘”字的本字是“祕”,以“示”字为形符,其本义就是“神”。《说文》:“祕,神也”,所以后来有一个词叫作“神秘”。由于“禾”和“示”太相似了,结果很多人就把“祕”字错误地写成了“秘”,一直延续至今。《广韵·至韵》就明确指出:“祕,密也,神也。俗作秘”(现在台湾、香港仍把“祕”作为规范字)。“秘”字在一般情况下读mì,但是在秘鲁一词中却读bì,这种不正常的现象也是由于约定俗成造成的。因为“秘”在粤语中读bì,“秘鲁”的中文名最早是由海外华人翻译的,而那些海外华人大多数都讲粤语,所以译成“毕鲁”才是正确的。
《异形词表》的整理者在表前的说明文字中特别提到了“奢靡-奢糜”这一组异形词。因为“奢靡87-奢糜17”,所以确定“奢靡”为推荐词形。其实,依照理据判断,“奢糜”一词根本不存在,怎么可能成为“奢靡”的异形词?“奢靡”的意义是奢侈浪费。《玉篇·非部》:“靡,侈靡也。”“靡”是“浪费”的意思。例如《墨子·节葬下》:“此为辍民之事,靡民之财,不可胜计也。”而“糜”字“从米、麻声”,主要是表示“粥”和“碎烂”的意思(在古代偶尔作为“靡”的通假字表示“耗费”的意思)。《辞源》是权威的古汉语词典,它没有记载“奢糜”一词。
《异形词表》整理异形词的主要原则把“通用性原则”放在第一位、把“理据性原则”放在第二位。如果只机械地依据“通用性原则”、只注重“词频”“约定俗成”,那么只能是盲目地顺从于社会而不是准确地指导社会。现在社会上经常出现写错字、用错字的现象,究其原因,常常并不是人们有意而为,而是人们对正确与错误分辨不清。因此,在整理异形词的时候应该尽量地把符合理据的正确的词形提供给社会,以规范人们的语言。
本人认为,不论是判断异形词还是整理异形词,首先必须是“理据性原则”,其次才是“通用性原则”。我们并不排除“通用性原则”,大致在两种情况下必须运用“通用性原则”:
在不能依据“理据性原则”的情况下,只能实行“通用性原则”
例如:耿直-鲠直、骾直
耿直的意义是“正直、直爽”。“耿直”原本写作“骾直”、“鲠直”。《说文解字》:“骾,食骨留咽中也。”清代著名文字学家段玉裁注:“忠言逆耳,如食骨在喉,故云骨骾之臣。《汉书》以下皆作骨鲠,字从鱼,谓留咽者鱼骨较多也。”
由于古代社会人们用字非常随意以及政府对于社会用字缺乏规范,所以人们常常写别字(即“通假”)。有些“别字”竟然取代了“本字”而延续至今。《说文解字》:“耿,耳箸颊也。”“耿”字因为和“骾”、“鲠”同音,而且笔画简单,所以最后取代了“鲠”“骾”。现在,人们只用“耿直”而几乎不用“骾直”、“鲠直”了,所以,只能依据“通用性原则”把“耿直”作为规范词形。
特别说明一点:对于古代流传下来的“由于通假而产生的异形词”,我们依据“通用性原则”确定是保留还是淘汰。对于今天的“别字”一律不予承认,例如:狼头(榔头)、并干(饼干)、另售(零售)、么托(摩托)
再如:踌躇-踌蹰
这是一个连绵词,是由只有字形、字音而无意义的两个字组成的,因此不可能依据“理据性原则”判断哪个才是正确的,所以只能实行“通用性原则”。但是,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有时候依据“理据性原则”也是必须的。例如:夹克-茄克
这是英语jacket的音译词,本来对于选用什么字来翻译是无所谓的,只要读音相同相近即可。但是依据“理据性原则”,选择“夹克”才合理。因为:1、“夹”有里外两层的意义,生活中有“夹袄”、“夹衣”一类词语,和jacket的原义(短上衣)吻合;2、“茄”主要读作qié,和jacket读音相差太远。再如现在社会上通用的异形词:艾滋病-爱滋病
这是英语AIDS的音译词,我们只能把“艾滋病”作为规范词形,因为“爱滋病”可能会使人们错误地理解为这种病只是由于性接触才会传播。
二、几个词形都符合理据,只能实行“通用性原则”。
例如:发酵-醱酵
“醱”字以“酉”为形、以“发”为声,其声符“发”不仅表示读音,也表示意义(因为某些有机物资在发酵之后体积会膨胀)。“醱”与“发”是一组古今字,音同义通。按照理据分析,“醱酵”更加准确。但是,“醱”字在现代汉语中几乎已经消亡,社会上现在只通行“发酵”而少见“醱酵”,因此只能只能依据“通用性原则”选择“发酵”作为规范词形。
再如:补丁-补靪、补钉
《说文解字》:“靪,补履下也,从革,丁声。”古时候人们把修补鞋底就叫做“靪”,因为鞋底一般是用兽皮做的,所以用“革”字作形符。由于汉民族的语言是由单音节词向双音节词发展的,因此就出现了“并列式”合成词“补靪”和“补钉”(因为鞋底很厚,需要用“铁钉”钉),清代的段玉裁说:“今俗谓补缀曰打补钉。”
现在人们所说的“打补丁”已经不是说补鞋底了,而是指修补衣服或其他物件。“丁”字在现代汉语中有“小方块”的意思,于是“补丁”可以理解为“修补上一个小方块”。
不论是“补丁”还是“补靪”、“补钉”,都符合理据。但是,“补丁”符合现代的理据;“补靪”和“补钉”符合古代的理据。我们整理异形词,应该立足于现代社会。“补靪”和“补钉”由于其“修补鞋底”的意义已经被社会淘汰,人们已经不再用“补靪”和“补钉”了,所以只能把“补丁”作为规范词形。
“约定俗成”和“国家规范”是语言文字规范的两条道路。“约定俗成”适用于人类社会的低级阶段,“约定俗成”不可避免地会带有不合理性。“国家规范”适用于国家繁荣富强的强盛时期,“国家规范”应该是具有充分的理性,体现语言文字的根本特点、符合语言文字的基本规律,因为这是语言文字专家的研究成果;“国家规范”应该是慎重的,因为错误的规范将会影响千百年,后果不可挽回。我们曾经有前车之鉴,
1978年公布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不是继续以“简化偏旁”和“可作简化偏旁的简化字”为简化的主要方式,而是缺乏规律地甚至是大量地简化字形,因此在社会上产生了用字混乱的现象。《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随后即被废止,国务院同时指出:“今后,对汉字的简化应持谨慎态度,使汉字的形体在一个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以利社会运用。”《四批推行的简化汉字表》已经施行了五十年,其后遗症也确实存在,但是人们却无回天之力。当时制定者的主导思想是为了书写便捷,追求把每个字的笔画限制在10画以内(在汉字电脑输入广泛普及的今天,汉字笔画的多少已经成为不必考虑的问题)。所以为减少笔画而顾此失彼,大大地破坏了汉字独特的表意性,不少简化字已经完全不能用“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来解释。例如:“車”,本来是象形字,虽然楷书已经不如甲骨文、篆书形象,但是车的车轴、一个车轮、两边固定的木栓还保存完好;简化后的“车”字已无象形可言。再如:“羅”,本来是会意字,上部的“罒”本是“网”字;“糹”是“丝”字,说明网是丝做的;“隹”是短尾鸟。三字会合在一起,表示小鸟被丝网罩住。简化后的“罗”字已无会意可言。“合并同音字”的简化方式也是不慎重的,只要音同(甚至不同),不论意义,强行合并,由一个字形表达这几个字的所有意义。例如:“西湖十景”中有一景叫“麯院风荷”。明代田汝成的《西湖游览记》解说:“麯院,宋时取金砂涧之水造麯,以酿官酒。其地多荷花,世称‘麯院风荷’是也。”此处本来是酿酒之地,酒的醇香与荷的清香混合在一起,别有风味。现在却变成了“曲院风荷”,人们大概只能理解是唱曲之地,怎么也难以领略酒的醇香了。
虽然《异形词表》的整理者再三地强调,判断是否属于“异形词”,其最重要的依据就是“词频”。但是我们在《异形词表》中竟然看到了“萹豆、稨豆、藊豆”(扁豆)、“醱酵”(发酵)、锋铓(锋芒)、“豁拳、搳拳”(划拳)、踉蹡(踉跄)、“痲痹”(麻痹)、“靦觍”(腼腆)、“眽眽”(脉脉)、“掱手”(扒手)、“盘陁”(盘陀)、“飘颻”(飘摇)、“惓惓”(拳拳)、“舢舨”(舢板)、“双鐄”(双簧)、“菾菜”(甜菜)、“蝄蜽”(魍魉)、“瘜肉”(息肉)、“噏动”(翕动)、“卸傤”(卸载)等等,在《异形词表》中占有不少的数量。这些词的词频几乎等于零,但是认真分析,它们确实是异形词,甚至它们更有充分理据。例如:息肉-瘜肉
“息肉”的意思是因黏膜发育异常而形成的像肉质的突起,通俗说法就是“多长出来的肉”。“息”和“瘜”是一组古今字。“息”字有很多意义,其中一项是“赘肉”。如《素问·病能论》:“夫痈气之息者,宜以针开除去之。”后来人们专门造了一个今字“瘜”,以“息”字为声符,另加形符“病字旁”表示和疾病有关。
这些词频几乎等于零的异形词中的生僻字虽然在现实的社会语言中基本上消亡了,但是它们仍然在权威的《现代汉语词典》、《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占有一席之地。这实际上不可辩驳地显示出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汉字必须继续简化,当然,现阶段的简化再也不是立足于减少汉字的笔画,而是立足于精简汉字的数量。虽然自从《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被废除之后,“汉字的继续简化”似乎成了一个“禁区”。但是,我们仍然有理由认为:“整理异形词”应该放在“继续精简汉字”和“继续整理异体字”之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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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①《北京晨报》200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