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语言的界定 雨立先生说:“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面符号,这句话包含了这样几层意思:先有语言,然后有文字;语言是第一性的,文字是第二性的;有语言不一定有文字,存在没有文字的语言;只有‘语言中有而文字中没有’的现象,而不存在‘文字中有而语言中没有’的现象;文字对应于语言中的基本单位;文字的教学建立在语言教学的基础上;文字的教学对应于语言的教学。这些都说明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面符号。这几乎是人人皆知的常识,几乎被所有人所接受。”我相信雨立先生的这些高论,在语言学界确实很流行,也确实被许多人当作“常识”接受。问题在于人们忽略了这里的概念被偷换了——声音=语言。比如说在远古,人类还没有文字那个时代,是否已经有了语言?那时的人们使用的是互相听不懂的声音,不是语言。语言是人们利用声音的不断变化,系统地传递信息的东西。而声音,只是人们用听觉接收的音响。上古时代人们利用声音作为信号引起对方注意,可以达到某种传递信息的目的。这也不能称为语言。那只是一种载有模糊信息的听觉信号。在人类还没有语言的那个时代,人们用声音来传递信息,或表示情感,就像现在的许多群居动物。“人是使用语言的动物。”此说是以会不会语言,来划分人与其他动物的界限。我们不能把现在那些群居动物使用声音来沟通信息的行为称为语言,否则,人与其他动物就很难区分了。 然而,现在许多动物行为的研究者都认为动物也有它们的语言,有的甚至说连植物也有语言,该怎么说?这样,我们就得给人类的语言加以界定。动物的语言只能表达某些简单的情感,例如求爱的信息,或惊恐时的喊叫;而人类则能使用语言系统地传递任何信息。人类在动物界,论气力,论速度,都远不如某些动物,却能够战胜它们,从动物中脱颖而出,正是因为拥有了能系统地传递信息的语言。语言使人类把个体的力量,转化凝集为群体的力量。这就是人类从动物中脱颖而出的原因。 远古人类还没有文字的时候,是不是就拥有了口头语言系统?当然不是。那时的人类与其他动物基本无异。但是,却能利用声音和其他动作沟通信息而互相帮助。现在我们还要把“语言先于文字”这句话里的“语言”加以界定。因为,语言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是指一切语言系统,例如口头语言、书面语言、哑语、旗语、体语……等等,或连动物、植物等沟通信息的某些行为。“语言先于文字”者所说的“语言”,则是单指口头语言。我们也应该给口头语言来一个明确的定义:以声音的变化来传递信息的系统。 三、“语言先于文字”的逻辑错误 上一节已经介绍过“语言先于文字”的论证,听起来确实有点像“人人皆知的常识”。不过我奇怪,为什么没有人发觉这些“常识”,里面竟然有中小学生都可以区分的逻辑错误。例如: (一)“有……没有”能证明“先……后”、“第一性、第二性””吗?当然不能。“有”与“没有”是空间的问题,“先”与“后”是时间的问题;“第一性”与“第二性”则属于孰轻孰重的问题。例如说:甲地产A,乙地产B,甲地的人说:“我这里有A没有B,所以我认为先有A后有B;A是第一性的,B是第二性的。”这道理能成立吗?这种不能等同而论的东西摆在一起,被当作“常识”普遍传播,该是一种什么现象?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是:说语言是第一性的,文字是第二性的,究竟是什么意思?追究其原因,无非是说语言比文字重要。我们在前面说过,没有语言,人类就不能从动物中脱颖而出,语言当然重要;没有文字,人类就记录不了历史的信息,就没有文化的积累,就推进不了文明,文字不是也很重要吗?至于它们孰轻孰重,不应该进行比较。勉强进行比较的目的就是要把汉字改革成“汉语拼音文字”。 (二)“语言中有,文字中没有……”只能说明语言与文字是两个不同的体系:口头语言是“以声音的变化,传递信息的系统。”它们各自有自己使用的基本单元,不可视为一体。既然“语言中有,文字中没有”,那么正说明文字记录不了语言,怎么可用来证明“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呢?即使“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面符号”,那也不能说明“语言先于文字”,而只能说明文字与语言是一起产生的——有了语言,就有了文字;人们便用文字记录了语言,于是就积累了文化;没有文字记录,语言便不能留传,人类就不知道历史的面貌了。 以上两点,原本是经不起推敲的,却为什么会被某些语言学家当作“语言先于文字”的证明而到处传颂。这就好比真假孙悟空,确确实实有许多相似之处,打得天翻地覆,只能到西天请如来辨别。我们请的如来就是逻辑学:凡是从逻辑说不通的,一定不是真科学。 (三)“存在着有语言没有文字的现象”的意思是说,有的少数民族有语言而没有文字,如果他们今后产生出文字,就可以证明语言先于文字了。 我认为,这个道理也不能成立。现在还有一些民族有语言没有文字能否证明汉语就先于汉字?当然不能!这只能说明各民族的语言有它自己发展的规律,并不能证明汉语先于汉字。因为,“有语言没有文字的现象”,讲的是另一种“没有”文字民族的语言,它怎么可以证明汉语先于汉字?我认为,即使有人拿出真凭实据说某民族的语言确实先于他们的文字,也同样不能证明汉语就一定先于汉字。这就好比甲穿了红衣服,不能证明乙也是穿红衣服的一样。道理很简单:这是因为各民族的语言和文字的产生发展有它自己的时空条件。不同的时空条件,就会发生不同的社会或自然现象。 (四)“人人皆知的常识”并不等同于真理,而是有其不正常的社会历史原因。我们在这短短的几十年里,眼见目睹反胡风、反右、文革这些运动,,不仅“人人皆知”,也“被所有人接受”,然而结果还不是统统错了?反过来说,搞学术研究的一些新创意、新思想,也许只有少数人知道,只有个别人接受,那是不是就错了?把“人人皆知”当做真科学,是权力等同真理的学术翻版。据,有位博导,为了阻止一篇与他他观点不同的文章发表,竟然给某刊物写恐吓信,要他们不要“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为自己招致更多的麻烦”。他说:“否则的话,‘贵刊的名字将会在政府的高级刊物上出现’”。(见江枫:《流毒犹在,岂可打住》,载于1995年第4期《汉字文化》)位至博导,应该是一位富有知识,很懂道理的人,竟然也崇信权力可以决定学术的是非,实在不可思议!再如伍铁平在《语言与文化评论集》中,我多次看到把《汉字文化》标明为民办刊物意思在暗示,民办刊物没有权力做背景,不能相信。 把权力当做真理是我国的文化传统。历史上采用科举制度,有文化的做了官,都要把皇帝老子的话,当成绝对真理。皇帝做对的是“天子圣明”,皇帝做错了的还是“天子圣明”,否则就要罢官掉脑袋。现代社会没有了皇帝,这种传统就改头换面。把“人人皆知”的“常识”当真理,把“政府高级刊物”当真理,就是这种传统的翻版。 在语言学的常识中出现这么多的逻辑性错误,是因为这个学界从来没有认真研究过汉语汉字的起源,而死搬硬套西方的语言学。既然这是一块空白,笔者也就尝试着来填补。 四、语言与文字的成因和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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