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及日本不遵守国际法!
[日期:2013-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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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及日本不遵守国际法! 反法西斯国家签字的《联合国家宣言》、《开罗宣 言》、《波茨坦公告》国际法都规定同盟国家不得与敌 国单独媾和! 《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 将实施: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 国。” 琉球群岛、南千岛群岛、钓鱼群岛、独岛都不是日 本的版图范围!至今美国仍然坚持:琉球群岛、南千岛 群岛、钓鱼群岛、独岛日本都没有主权! 45年的《日本投降书》对《开罗宣言》和《波茨坦 公告》明文接受。 《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这两份文件又是51 年《旧金山和约》的法律基础。 多个有主体资格的中国、印度、缅甸等当事国都没 有参与《旧金山会议》,《旧金山和约》特别把抗击日 本侵略做出贡献、付出牺牲最大的中国排除在外。 印度、缅甸及南斯拉夫则是受邀没有出席。 即便是参加会议的国家苏联、波兰、捷克三国虽出 席会议,但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被邀请以及反对条 约内容等理由,拒绝在条约上签字。 哥伦比亚、印尼及卢森堡代表虽然签署了和约,但 没批准该和约。 《旧金山和约》宣布放弃受害国政府和人民对日本 索取战争赔偿的权利,所以,《旧金山和约》不足以视 为对日本的全面讲和。 《旧金山合约》不具备国际法性质!《旧金山合约 》是单方面地私相授予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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