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2月23日至26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确定了跨世纪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继续贯彻国家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尊重规律,重在建设,积极、稳妥、逐步地推进工作,使语言文字工作更好地为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服务。国家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是1986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确定的,具体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法令,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继续推动文字改革工作,使语言文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跨世纪语言文字工作的主要任务是:1、坚持普通话的法定地位,大力推广普通话;2、坚持汉字简化的方向,努力推进全社会用字规范化;3、加大中文信息处理的宏观管理力度,逐步实现中文信息技术产品的优化统一;4、继续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扩大使用范围。
跨世纪语言文字工作的奋斗目标是:2010年以前,制订并完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相配套的一系列法规;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普及,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基本消除,受过中等或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具备普通话的应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场合自觉地使用普通话,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行业的工作人员,其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的要求;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社会用字混乱现象得到有效的遏制,出版物用字、影视屏幕用字和计算机用字达到较高的规范水平;汉语拼音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扭转拼写中的不规范现象;建立起有效的中文信息处理的管理制度,做到凡面向社会推广的中文信息技术产品,均经过国家语言文字工作主管部门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方面的审查认定。下世纪中叶以前,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和各项管理制度更加完善;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交际中没有方言隔阂;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中文信息技术产品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方面实现较高水平的优化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