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绍】
汉字繁简之争
教育部语用所语言舆情研究中心
一、 汉字繁简之争的背景分析
在今年“两会”上,政协委员递交了《关于分批停止使用简体字,恢复繁体字》的提案:在规定的时间内,比如10年左右,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分期分批地停止使用简体字,恢复使用繁体字,即与港澳台使用同一种繁体字。这是继2008年宋祖英等21位文艺界政协委员向“两会”联名递交《小学增设繁体字教育的提案》后,政协委员再一次提交关于简繁体汉字使用问题的提案。提案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议。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大陆围绕简繁体字问题进行的第二次较为激烈的争论。
1989年,袁晓园撰文提出“识繁写简”,主张“把繁体正字作为印刷体,把简化字作为手写体”。印发了改革开放后围绕简繁汉字进行的第一次争论。争论双方分别以《汉字文化》和《语文建设》为阵地展开了激烈的论辩。192年,袁晓园对“识繁写简”作了新的解释,提出“各行其便,各得其所”,即“以繁体字为正体的地方,允许印刷一些简体字读物;以简体为正体的地方,允许印刷一些繁体字读物”。同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方法。对于这种新的解释和要求,反对者认为“从规范化、标准化的角度来看,这不是‘发展’,而是倒退”。“我们是独立的主权国家,有统一的文字政策,对外宣传也应该使用法定的简化字,不能另搞一套”。
从内容上看,这两次政协委员提案所涉及的一些观点和主张基本上是袁晓园思想的延续和发展,但是时代背景已发生了变化。首先,随着香港、澳门的回归,与台湾关系的逐渐改善,与海外交流的日益频繁,汉字字形使用的不同是交流中首要面对的一个矛盾冲突。其次,在提倡重新认识、弘扬传统文化的社会大背景下,人们有回归传统文化的需求,有着悠久历史的汉字无疑是传统文化最合适的形象代言。此外,中国在世界舞台上的影响力的不断增加,增强了海外华人的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自信心,海外华人需要民族文化的精神支持,需要民族文化的认同。在一些海外华人看来,繁体字是历史传承下来的,是民族文化的根。基于这三方面的客观条件,可以预见简繁汉字之争不会结束,在以后的时间里,都有可能成为话题,甚至会愈演愈烈。所以对于这个问题,相关部门不能、也无法回避,需要给出一定的政策导向。
二、汉字简繁之争的主要观点梳理
支持简化字的主要观点有“(1)简化是汉字发展的主流趋势,简化字符合文字发展规律,总体而言目前使用的简化字是科学合理的。(2)简化字并没有隔断文化的传承,繁体字的文化意义被夸大。(3)推行简化字符合民意,其社会价值功不可没。(4)两岸的统一与文字无关,使用简化字不会影响两岸统一。港澳台地区也是认同文字从简的,台湾民间一直在使用简化字。(5)简繁之争有一定的政治背景,一方面是“去毛化”,另一方面是配合马英九冀望大陆恢复繁体字的呼应。
支持繁体字的主要观点有:(1)汉字演变规律是由少变多、由简而繁,简化字破坏了汉字的科学体系。(2)简化字个阅读典籍造成混乱,割断了文化。(3)简化字存在的社会历史条件已发生变化,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4)文盲率与文字没有太大关系,简化字起不到扫盲的作用。(5)恢复繁体字有利于文化交流普及和两岸统一。(6)简化字来自政治高压,是政治怪胎、畸形产物。简化字只是一种过渡手段,其最终目标,就是要彻底消灭汉字,以及一切由这种文字所承载的历史传统。
部分学者不主张恢复繁体字,但提出“识繁写简”“识繁用简”、扩大繁体字使用范围、在小学教育中加入繁体字教学等主张。
三、对汉字简繁争议问题的看法
目前,在中国大陆,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尊重文字发展基本规律,坚持简化字为国家通用文字的方向不动摇。原因如下:
1.简化字是符合汉字发展的基本规律的。有一些人认为现在的简化字是个别领导人或者工程的强加给人民的政治产物,这种认识是片面的,也不符合客观历史事实。从汉字历史发展看有简有繁,简化是主流,这是研究汉字历史的文字学家普遍的共识。简化汉字的运动不是解放后才开始的,在此之前的近半个世纪,一些构建教育签过之梦的爱国人士就已经开始了提倡简体字的活动,国民党政府也曾经于1935年公布过《第一批简体字表》。在台湾的国民党“政府”对汉字简化问题的认识和态度也有一个曲折反复的过程。20世纪50年代初,台湾推行国语运动时,有人提出过文字改革问题,虽然认识不尽一致,但社会上很多人,包括一些社会上层人士,对汉字简化都是支持的。蒋介石曾经说:“为大众写的文字而不能大众化,那如何望其有效?我们须知文字是大众达情表意取得知识和争取生活的工具……所以简体字的需要是生活的需要,时代的需要。”当时台湾国民党“考试院”副院长罗家伦还发表了《简体字文提倡甚为必要》一文,呼吁进行文字改革。汉字繁难的客观事实是汉字最终走向简化的根本原因。文字首先是一种交流工具,而且是大众使用的工具,如果不符合发展的客观规律,即使有政府的强力推动,也很难全面推广和实行,“二简”的废止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这个道理。
2.坚持简化字的方向是务实的选择。理论上讲,繁体字和简化字各有优缺点,很难定论孰是孰非。究竟选用哪种文字作为国家通用文字,需要根据国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文字的变化不仅仅涉及字形,还设计词汇等诸多语言元素的变化,合易分难,很小的一点变动都可能带来诸如“像、象”一样很多麻烦的问题。简化字在大陆推行了50多年,目前大陆有13亿人在学习和使用简化字,可以想象,如果将简化字全国重新恢复到繁体字,不仅是一批文化层次不高的人重新变成半文盲的问题,长时期内语言文字的使用肯定会陷入混乱中。除了中国大陆以外,简化字在国际上的使用范围也在不断扩大。联合国所有的中文文件都已采用简化字;新加坡、马来西亚普遍使用简化字;对外汉语教学中,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简化字教学,简化字的使用率达到50%以上;海外的一些华人也逐渐接受并使用简化字。综合考虑,废除简化字会使国家付出太大的经济、社会成本。对待简繁,我们应该着眼于全句,而不是简单地基于历史情结来处理。从网络调查的情况看,民众支持简体字的比例明显高于繁体字的支持率。腾讯网的调查结果是,支持简化字56.1%,支持繁体字32.64%;中国语言文字网的调查结果是:61%对39%;新华网的调查结果是81%对15%。需指出,挺繁的人人中大部分来自港澳台和海外。
3.繁体字和简化字在中国大陆各有使用的空间,繁体字并没有被废除。语言文字需要规范,中国大陆将简化字作为规范汉字,但这并不意味着繁体字就不能在社会生活中使用。简体、繁体的应用各自有着广阔的空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三、十四、十五条规定了规范汉字(简化字)是国家通用文字,在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与公共服务相关的一些情况下,如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招牌、广告用字,企事业组织名称,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应当使用规范汉字。第十七条也明确了在下列情形下可以保留和使用繁体字:(一)文物古迹;(二)姓氏中的异体字;(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