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语法学史上对汉语语法特点的探索
陈 一
(哈尔滨师范大学文学院哈尔滨 150080)
摘要:汉语语法学史上,着眼于语言共性的阶段、着眼于汉语个性的阶段、共性与个性并重的阶段对汉语特点及人类语言共性有不同程度认识。当前的探讨呈现多元化特征,取得了一些重要进展,研究正走向深入。
关键词:汉语;语言;共性;个性
作者简介:陈一,中国语言学会理事,哈尔滨师范大学教授
在汉语语法学诞生之初,对汉语语法特点的探索就开始了。换句话说,一部汉语语法学史,就是不断深化对汉语语法特点的的认识的历史。
关于汉语语法学史的分期,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法。马庆株(1998a)根据语法研究着眼点的变化把汉语语法研究史分为三个阶段:着眼于语言共性的阶段(1898~1936)、着眼于汉语个性的阶段(1936~1985)和共性与个性并重的阶段(1985~)。这种以研究着眼点的变化为标准的分期,对我们更好地了解探索汉语语法特质的历史过程有重要的意义。
一 偏重语言共性阶段已认识到汉语语法的一些特点
汉语语法学的草创阶段,没有立足于汉语的语法学理论可资借鉴,受西方当时流行的普遍唯理语法的影响较大。
1.1 1898年,马建忠参照拉丁语语法书撰写而成的中国第一部系统的汉语语法学著作《马氏文通》出版,该书虽然是用文言讲文言语法,但对当时流行的西方语法理论多有吸收,为现代语言学背景上的汉语语法学的建立奠定了重要的基础。《马氏文通·后序》明确地说:诸国语言“所以声其心而形其意者,皆有一定不易之律;而因以律吾经史子集诸书,其大纲概无不同。于是因所同以同夫所不同者,是则此编之所以成也”。它是立足于世界语言的共性来讲汉语语法的。虽然《马氏文通》强调各种语言的共性,但还是注意到了汉语语法的一些特点。
《马氏文通·卷七》有“中国文字无变化,乃以介字济其穷”;《卷九》讲“助字者,华文所独,所以济夫动字不变之穷”。实际上已经认识到汉语不像印欧语那样有较多的形态变化,而是要用助词、介词等来表示语法意义、语法关系。《马氏文通》还讲到:汉语“大抵议论句读皆泛指,故无起词(按:即主语),此则华文所独也。泰西古今方言,凡句读未有无起词者”。虽然这话讲得有些绝对,——英语里也有没有主语的祈使句,西班牙语、意大利语等也常常省去主语,——但毕竟注意了汉语和印欧语句子结构方面是有所不同的。
1.2 “五·四”新文化运动,使白话和口语逐渐受到重视,研究现代汉语语法的语法著作应运而生。1924年,黎锦熙的《新著国语文法》出版,这是中国第一部讲现代汉语语法的著作,也是一部对后世产生重大影响的语法学著作。
《新著国语文法·引论》中也提到:“思想底规律,并不因民族而区分,句子底逻辑的分析,也不因语言而别异”。这是黎氏偏重不同语言共性的认识基础。不过,该书《绪论》中还是描述了汉语语法的某些特殊之处:1、国语的词类,“词形”上既没有严格的业分,就得多从句法成分上辨别出来。2、一个词的词类变更,也不像西文都有词身或词尾的变化,也不从词形定些阴阳性、单复数或时间等等的区别,所以词类本身上并无繁重的规律。3、通用的句法,于正式的组织外,很多变式,并且多是国语所特有的,如主要成分的省略、位置的颠倒、职务的兼摄等。《新著国语文法》虽以英语为蓝本,但在讲汉语词类时建立了助词和量词两个英语中没有的词类,而且注意了词类的次范畴,给一些词类分出了小类。
1.3 后世将《马氏文通》、《新著国语文法》时期称为模仿期,主要是就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语法体系而言的,并不是这个时期的语法学者全都是主张模仿的。
刘复《中国文法通论》(1920)谈到:讲汉语语法而用西方语法去套是行不通的。金兆梓《国文法之研究》(1922),看到西文的重要特点是内部曲折,而汉语却没有,因此主张研究国文法应“注重我国文字的历史和习惯”。陈承泽《国文法草创》(1922),针对模仿外国语法的风气,提出研究中国文法应注意的三个原则:“其一、说明的非创造的,其二、独立的非模仿的,其三、实用的非装饰的”。强调对汉语语法规律的客观描写、归纳,反对模仿套用、主观强加;研究语法要着眼于实际应用,不要作繁琐无用的分析。杨树达《马氏文通刊误·补序》(1933)主张“吾之于欧洲文法也,借镜也,非因袭也。其同者同之,其异者不必强而同之”。
二 注重汉语个性阶段的探索
2.1上个世纪三十年代中后期,更多学者对前一阶段的语法研究方法表示不满。1936年王力《中国文法学初探》发表,成为汉语语法学进入新时期的标志。王先生这篇论文批评模仿英语语法的做法,初步探讨了汉语语法的特点和研究方法。《中国文法学初探》列举了汉语的一些特点:(一)词的次序较为固定,如主格先于动词,目的格后于动词等;(二)虚词在汉语中是文法成分,应该列为文法学的主要对象;(三)汉语中较少用文法成分,因而事物关系的表现往往并不明显,例如关系词就比西洋语言少得多;(四)汉语有很大的弹性,因而形成了词性的变化多端,但也不是毫无道理的;(五)中国一个字并不代表一个词,中国语不是单音缀的语言;(六)中国语里的“时”的观念跟西洋语言是不同的,等等。
三十年代末,国内掀起一场文法革新运动。以陈望道、方光焘为代表的一批学者纷纷撰文,反对模仿,主张改革研究方法,探求汉语语法的特点。1940年《中国文法革新讨论集》结集出版。陈望道、方光焘在吸收结构主义理论研究汉语事实方面做出积极探索。方先生提出“广义形态”说,摆脱“狭义形态”的束缚;陈先生提出根据“功能”、从配置(即组合关系)求会同(即聚合关系)来决定词类的观点,着眼点落到更适合汉语的分布分析,他们在建立中国自己的语法分析理论的道路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先后出版的王力《中国语法理论》、《中国现代语法》采用了比较语言学的方法,用英语、法语的句式跟汉语比较,观察到汉语语法的特色,说明依附外国语法来建立汉语语法体系,根本行不通、会产生许多弊端。王先生明确阐述了汉语的句子不必非有动词充任谓语不可的认识,按着谓语的性质把汉语的句子分为3类,动词充任谓语的叫叙述句,形容词充任谓语的叫描写句,主语和谓语之间用系词“是”连系的叫判断句。提出并详尽分析了汉语句法中的特殊结构——能愿式、使成式、处置式、被动式、递系式、紧缩式等。这表明汉语的句法研究已经初步摆脱西方的羁绊,开始向独立发展的方向前进。
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1942),则针对汉语特点,介绍各种范畴的表达方式、各种关系的表达方式,建立了一个完整的表达论体系。1948年高名凯《汉语语法论》通过与外语对比谈汉语语法特点,提出汉语有体范畴,没有时范畴;理性语法之外还有表情语法。
2.2.1 进入五十年代,汉语语法研究出现了一个阶段性的活跃期。
王力先生在《中国语文》1956年第10期发表《语法的民族特点和时代特点》一文,针对当时语法学界不重视汉语语法特点和古今语法不分的偏向,再次强调我们的“明确的共同方向,就是全面深入的发掘汉语语法的特点”,还指出了“有些同志在研究工作中不知道区别本质的特点和非本质的特点”的不足。
五十年代初的关于汉语词类问题的讨论,明确认识到汉语可以划分词类,但不能单凭意义来划分;汉语不是完全没有形态,但与印欧语形态不同;汉语划分词类要综合使用几个标准。五十年代中期的汉语主语宾语问题的讨论,从汉语语法特点出发来讨论句法,明确了动词和它前面以及它后面的体词之间存在着许多复杂的关系,不仅是施、受关系,还有工具、处所、原因、结果及对象等等,从而也认识到光靠施受关系来决定主宾语必然会带来许多难以处理的复杂的情况,认识到主语只是和谓语相对,而宾语则是谓语中和它前面的动词发生关系的那个成分,主宾语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处于一个层次。讨论的重心从词法转移到句法,更多了解了汉语句法结构的特点,对语法研究中如何贯彻意义和形式相结合的原则也进行了积极的探讨。
2.2.2 经过“文革”十年的休眠,汉语语法研究重现生机。
1979 年,吕叔湘先生承前启后的重要著作《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在对汉语语法研究中存在分歧的一系列重要问题进行总结、梳理的过程中,指出:许多分歧的存在主要不是研究者的主观因素造成的,从客观上说,是汉语较少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的特点使然。
这一阶段提出的关于汉语语法特点的某些表述曾引起争论。郭绍虞(1979)认为:汉语的特征决定汉语语法必须与修辞相结合。围绕这一基本论点,提出汉语语法具有简易性、灵活性、复杂性三个特征。张斌、胡裕树(1989)提出不同看法:以词、词组、句子的结构相似为依据证明汉语语法的简易性不妥,许多词内部结构方式相同,但外部功能不一样,内部结构方式不一样的,外部功能却可能相同。说汉语的构词方式与造句方式有相同之处,这对于说明汉语的发展情况有参考价值,但是对于说明用词造句的规律一点没有用处。汉语的虚词在某些结构里可有可无,这不是普遍现象,研究汉语的虚词,应该着重研究不灵活的方面;同时,也要指出灵活运用的条件。收集的材料不分古代与现代,不分普通话与方言,不分语法现象与修辞现象,也不能用来证明汉语的复杂性。
三 共性与个性并重阶段的新认识
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到九十年代,汉语语法特点的探讨一度成为热门话题,且逐渐由单纯讲汉语语法特点向讨论汉语个性与世界语言共性过渡。
3.1朱德熙(1985)强调:“特点因比较而显,没有比较就没有特点”,提出特点的相对性问题。并指出:汉语语法特点可以举出很多条,关系全局的主要有两条。一是汉语词类跟句法成分(就是通常说的句子成分)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二是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是一致的。
钱乃荣(1990)将前辈学者概括的汉语语法“缺少形态变化”的总特点调整为“缺少形态而有助词系统”。邵敬敏(1997)则概括为:不重形式表现,特重意义选择,是词语语义的双向性选择原则决定了句法结构组合的合法性。邵先生(2004)又作了修正和进一步说明:表现语法意义的语法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汉语语法不依赖于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而主要借助于语序、虚词、重叠等其他语法手段来表现语法关系和语法意义,这样的表述才是真正摆脱了印欧语语法理论的束缚。
关于“关系全局的重要特点”和“次特点”,陆俭明(2003)认为:“缺乏形态标志和形态变化”和“只要语境允许,句法成分,包括重要的虚词,都可以省略”两个重要特点带来了汉语语法一系列的次特点:A.词类与句法成分一对多的对应。B.句子的构造规则跟词组的构造规则基本上是一致的。C.同一种语法关系可以隐含较大的语义容量和复杂的语义关系而无任何形式标志。同时陆先生还谈到:汉语的语序固定,语序成为汉语表示语法意义的重要手段;汉语有量词和语气词。
3.2邢福义主编《现代汉语》(1991)强调特点在比较中显现,除了讲到与印欧语比较得出的特点,还概括了与汉藏语其他语言比较现代汉语语法的特点:现代汉语共同语某些句法成分在句法结构中的位置,与汉藏语的其他语言不尽一致;词重叠形式的分布和表示的语法意义,彼此也不尽相同。马庆株(1992)也强调:比较对象不同,得出的现代汉语的语法特点的数量和方面也就会不同。例如与俄语相比,汉语的词序是比较固定的;与英语相比,汉语的词序又比较灵活。与英语、俄语等印欧语相比,比较出来的汉语语法特点,不一定是汉语独有的特点,很可能是汉藏语系的共同点。
关于通过“比较”认识“特点”,也出现了多角度的思考。杨成凯(1991)认为:在现阶段讲汉语语法特点,对外国人学汉语和中国人学外语也许有些帮助,但对汉语语法研究的深入需防弊多利少。……在两种语言之间作对比研究并不简单。首先需要建立一个可供比较的基架……当比较英汉两种语言的语法有何差异时,不能拿它们的现成的语法术语去比较,因为那些语法术语各有各的定义,不是以同一基架作尺度衡量出来的结果;拿现成的语法术语去比较,是某一种汉语语法体系跟英语语法体系的异同,而不是汉语语法跟英语语法的异同。陈昌来(1996)指出:不同的比较对象显出不同的特点,可见比较出的特点是多维的;比较对象越多,总结出的特点就会越概括,可见特点又可能是多层次的;比较对象本身是否研究充分,又会使得特点具有相对性;比较项目、比较点的选择,因语法学家而异,又使特点具有主观性。汉语语法特点研究之所以有许多分歧,原因恐怕多在于此。陈文还提出:要使汉语语法特点的研究更深入、看法更合汉语实际、更全面,还必须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1、语法的普遍性和民族性;2、语法的语言性和语法的文化性;3、静态和动态;4、单一和多级;5、材料和方法;6、主要和次要;7、语法特点和语法研究。这篇文章的总结、探讨,是较有深度的。
不同时期的许多文章、论著谈到过汉语语法具有灵活性、意合性等特点。对此,石定栩(2000)结合实例作了透辟的分析:汉语句法的灵活性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加以阐述。将其归结为不受形式限制的意合性,或者容许变通的柔性,都不失为形象的描述。但要解释这一特性的本质,顾及灵活性所受到的各种限制,则需要更为严谨的理论和方法。作为一个句法概念,灵活性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内涵和外延都不太清楚,应用的时候随意性很大,因而大大削弱了对句法现象的解释能力。意合语法论认为,只有印欧语才依赖形式去规范句法,而汉语则不需要用形式来规范,其实其逻辑推理的前提是只有印欧语言使用的句法形式才算得上形式,其他任何类型都算不上形式。既然汉语没有使用印欧语的形式,就应该说成没有句法形式。意合语法高举反对独尊印欧语言的大旗,却又将印欧语言的句法形式当作唯一的标准,难以自圆其说。石文同样主张汉语语法具有很大的灵活性。不过,这种灵活性并不是由缺乏句法规则造成的,也不是由句法规则本身的柔性带来的。汉语句法的灵活性一方面来自句子本身特有的结构,汉语句子的结构包含了较多的附加位置(adjunct positions),允许一些成分从基本位置移动到某个附加位置上去,所以有些成分可以出现在不同的线性位置上。另一方面,灵活性来自句法对上下文和语境的依赖性,或者说体现在句法同语义、语用以及话语之间强烈的相互作用上。由于结构上的原因,许多汉语句子单独出现时有歧义,但在实际的上下文或具体的语境里就只有一种意义。也就是说,句法常常会同时提供几种不同的结构或所指关系,要依靠话语和语用从中选择最恰当的那一个,这就形成了使用中的灵活性。
3.3 一些海外汉语学者从类型学视角考察汉语,归纳出汉语语法的某些特点。如李讷(Charles N.Li)、唐姗迪(Sandra A.Thompson),把话题提高到类型学的高度,提出人类语言可以根据话题还是主语在其中起主要作用而分为四种类型:一、注重主语的语言,二、注重话题的语言,三、主语和话题都注重的语言,四、主语和话题都不注重的语言。汉语是注重话题的语言,而英语是注重主语的语言。曹逢甫《主题在汉语中的功能研究》(语文出版社1995)不同意李讷(Charles N.Li)、唐姗迪(Sandra A.Thompson)的意见,通过一些重要语法过程的探讨,证明汉语和英语的不同是,汉语是语段取向的语言,而英语是句子取向的语言。他认为在汉语里形成言谈单元的,不是单独个别的句子,而是在同一话题下前后连系的好几个句子,因此,汉语是趋向以言谈为中心的语言(Discourse----Oriented Language),在句法与语意结构的分析上,必须考虑在同一话题连锁(Topic----Chain)之下互相联系的所有句子。相反,英语则是趋向以句子为中心的语言(Sentence----Oriented Language),因而在句法与语意结构的分析上,一般只需考虑个别的句子。
3.4朱德熙《语法答问》之后,张斌、胡裕树(1989)、龚千炎(1997)等也先后强调过在汉语语法特点研究中要正确处理个性与共性的关系。马庆株(1998b)指出:这一方面有国外认知语言学的影响,另一方面,乔姆斯基生成语法理论发展到最简方案阶段,也是共性、个性并重的阶段到来的国际背景和重要外因。对外汉语教学和计算机自然语言信息的理解和处理也对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对语言共性和语言个性要给予同样的重视。
徐通锵(1999)对汉语特点与语言共性关系有独特看法:汉语的各个结构层次由于不受由一致关系所维持的主谓结构的制约,语言共性受到表层因素的干扰比较少,因而独立性比较强,……汉语的特点比印欧语更接近于语言的共性。我们可以顺着语义生成的途径,从非线性结构的深层开始,考察汉语的特点与语言共性的关系。汉语是语义型语言,它的结构规律隐含有丰富的语言共性的内涵。中西语言学的结合应以语言共性的研究为基础,和印欧语相比,对汉语特点的研究是通向语言共性的捷径。用现成的印欧语理论来分析汉语实际上是舍捷径而走弯路。
陆俭明、郭锐(1998)全面讨论当代的汉语语法研究面对的重要问题,该文就如何对待汉语的个性与语言的共性作出专门论述:
如果光注意汉语的特点,不考虑语言的共性,不利于对汉语的深入研究,更不利于使汉语研究对现有的普通语言学理论作出反馈。要想真正发现汉语与其他语言的相异之处,只有从语言类型学的角度进行研究。我们在汉语语法研究中寻找汉语的事实,而汉语的事实则包括汉语的特点和汉语跟其他语言的共同点。我们的主要目的是使汉语研究的成果对现有的语言理论作出反馈。除了“为我所用”,还要“为人所用”。简单地搬用西方普通语言学理论来处理汉语,这当然是不可取的;片面地强调汉语的特性,这也是不可取的。因为上述两种倾向,正如王洪君(1994)所指出的,“在某种意义上看有通病,就是其立足点事实上都只限于如何处理汉语,而不把处理人类语言的共性当作自己的任务”。“放弃对语言共性的探索,不仅使中国语言学逐渐落后于西方语言学,差距越拉越大,而且也很难真正搞清汉语的特点。”
沈家煊(1999)等把汉语置于世界语言变异的范围内加以考察,在注意汉语特点的同时,寻找汉语和世界语言在深层次上的共通性。沈先生强调在陈述汉语的特点时应取比较慎重的态度。“因为当代语言类型学的研究已在较深的层次上和较广的范围内发现了一些语言通性,如果对这样的通性不了解,就有可能把通性当作一种语言的个性来对待,或者影响对个别语言认识的深入。”
3.5 总之,这一阶段对汉语语法个性及世界语言共性的探讨呈现多元化特征,取得了一些重要进展,也还有分歧意见存在,研究正走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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