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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在即翻译名权不能丢

[日期:2008-03-04]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盛利 [字体: ]

  本网讯(四川新闻网记者 盛利)“在我国运动员的英文名拼写中,国家体育总局早已明确规定必须采用姓在前、名在后的方式,但目前一些国际赛事中运动员服装上的姓名拼写依然混乱。北京奥运即将开幕,这个问题不能忽视。”3月3日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开幕首日,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康连续提交两篇奥运提案,建议规范运动员名和奥运举办城市地名的英文拼写方式。

  运动员姓名拼写 多次规范仍较混乱

  在王康提交的《关于尽快规范国际体育交往中我国体育团组人员姓名拼写的建议》中提出,姓在前,名在后是汉族等民族的姓名构成方式。为了在对外交流中对中国人名进行准确音译转写,提供准确的人名信息,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1974年出台的《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1996年发布的国家标准《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均明确规定并给出示例,要求采取姓在前、名在后的拼写方式,如:Li Hua(李华),Wang Jianguo(王建国)。

  但在近年举办的一些国际体育比赛中,我国体育团组人员、特别是运动员姓名却出现了拼写混乱的情况,一些运动员在运动服或在显示比赛基本信息的电子屏幕上,姓名却采用了名在前、姓在后的拼写方法,缩写也很混乱。为了纠正上述混乱拼写法,去年9月,国家体育总局已专门发出通知,要求中国人名译名一律使用汉语拼音,姓在前、名在后。但之后一些体育赛事中运动员服装上的姓名拼写依然存在着混乱的现象。

  “第29届奥运会将在我国举办,这是一次展示我国体育运动成绩、宣传我国运动员和教练员,弘扬中华文化的大好时机。因此,在语言文字的使用方面更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以便为在今后的各种体育活动中,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做出示范。”王康委员提出,相关单位和团队,应加大贯彻落实上述文件和规定的力度。他同时建议北京奥组委,要明确要求中国体育代表团成员的人名罗马字母拼写,严格遵照国家标准和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的要求,并迅速组织相应的专项检查,以确保我国体育代表团成员的人名拼写符合规范。

  地名英译 失去原有文化特色

  不少奥运项目承办城市的地名拼写方式不规范的现象,也受到了王康委员的关注。在一份《关于尽快规范我国奥运项目承办城市地名拼写方式的建议》中,他提出,近年来一些地方却出现了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国际标准,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就将街名、路名等采用中英文对照标志的现象,而且有呈扩展的趋势。如,上海、深圳、郑州等城市全部或部分将街、路名称牌中的通名改用英文译写,甚至对一些专名也用英文译写。

  按照上述做法,北京市的大马路、东中街、下斜街、东四十条、北三环中路等具有鲜明中国地名特色的街、路名称,翻译成英文后完全变成一个生造的名称,与其中文名称大相径庭,如:西单北大街为N.XIDAN St;天坛北路为N.Temple of Heaven Rd,失去其独有的民族历史文化特色。

  “地名作为一种基础国家地理信息,在国际交流中一定要体现准确性。国家早就作为强制性条款给出标准制作图样,要求街、巷名称的专名和通名都必须使用汉语拼音标注,如:长安街,应在汉字下标注汉语拼音CHANG’AN JIE。”据此,王康委员在提案中提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做法必须予以纠正。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国际标准来设置街路名称牌,汉字下用汉语拼音标注专名和通名;道路交通指示牌中的地名亦采用汉字和汉语拼音专名、通名对照标示的方法。考虑到道路交通标志与其所指示的地理实体脱离设置,为辅助示意,可加注英文或其相应缩写形式标注通名。

  他同时建议北京奥组委,在奥运会开幕前应要求奥运项目的承办城市,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国际标准来设置街路名称牌,并迅速组织相应的专项检查,予以监督相关城市改正其地名标志设置中的错误。“由于08年奥运会开幕在即,这项工作一定要抓紧落实,否则就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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