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PL 随想录 中西对比 说长论短 (1) 侯永正 “脚趾”在英语中写作toe ,toe的近形词doe却是“雌鹿”的意思。形相近而意相远,“脚趾”与“雌鹿”实在是难于扯到一块儿。而咱们的汉语“鹿”、“雌鹿”“公鹿”“小鹿”“鹿肉”等词,都围绕一个核心字“鹿”,既能显示类别,又便于联想。而这些词的英文拼写形式:deer、doe、stag / buck 、fawn、venison从词形上看,很难产生同类联想。英文可否借鉴汉语之长,把繁多到令人头痛的词汇量精简掉一部分?笔者以为是可能办得到的,比如“克什米尔红鹿”英文写作Kashimiri red deer,小鹿为什么不可写作young deer 或little deer ?对于学英语的人来说,说little deer 要比去记fawn容易得多。 中文的3500常用字能构成数以万计的词汇,这实在是西方文字难于相比的。不过中文也有字数偏多的缺点,就拿这个“趾”字来说,笔者以为,就可从3500常用字中淘汰到非常用字中去。《现代汉语词典》解释“趾”为“脚指头”;《远东英汉大词典》解释toe 为“趾”“足指”。“趾”字可用“足指”或“脚指”取而代之,“趾甲”可作“脚指甲”。手指、足指满可以分得清清楚楚。当然,笔者不是主张取消“趾”字,在成语“趾高气扬”中,“趾”字还是需要保留的。在骨骼学中提到“趾骨”,似乎也不宜变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