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书面语中的方言字问题 赵一凡 【内容提要】本文以港台书面语中的粤闽方言字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港台书面语中方言字的分类,探讨粤闽方言字在造字上的特点及差异,分析港台粤闽方言与大陆粤闽方言产生差异的原因,并就港台书面语中方言字所引发的一些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关键词】方言字 港台 粤方言 闽方言 一、前 言 随着港台地区与大陆交流的日益频繁,大陆民众对港台的关注也逐渐加深。港台作家的文学作品早已在大陆流行;三地在因特网上的交流和沟通日趋密切;香港的《大公报》、《文汇报》已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发行;台湾个别报刊也开始在大陆出现,这些都为大陆人了解香港和台湾提供了机会。 在三地的信息交流中,自然离不开文字的使用。虽然港台使用繁体字,大陆使用简体字,但港台作品在大陆基本上都是经过繁简转换后用简体字排印出版的,所以大陆人阅读港台作品时并不会出现理解的困难。 在港台与大陆书面语的文字使用方面,应该引起我们注意的倒是方言字这个问题。香港与台湾地区分别属于粤方言区和闽方言区,在港台书面语中常常存在着一些粤闽方言字,即便是在大陆广泛发行的港台报刊上用现代标准汉语写作的文章也不例外。粤闽方言区当地人对这些方言字很熟悉,而粤闽方言区以外的人们却不认识这些字,当然也不能理解它们的意思。因此,港台书面语中的方言字,不会因为由繁体字转变为简体字而变得让大陆人容易认识和理解。本文探讨的问题就是香港书面语中的粤方言字和台湾书面语中的闽方言字。 文中所用的语料取自香港《大公报》、《文汇报》和《台湾小说选》(人民文学出版社)以及台湾中华新闻网。在语料的筛选上,作者采取了剔除专用方言字写作的作品,只选用与大陆普遍话大致相同的“国语”写作的港台作品这一原则。 二、汉语方言字的定义和作用 汉语方言字可分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方言字是指在该方言区以外的其他地区也在使用,但在该方言区内有独特意义的字;当然也包括只在特定方言区内使用,却不在其他地区使用的字,如:常用的粤方言字“睇”、“畀”、“叻”、“锡”等;常用的闽方言字“伊”、“厝”、“囝”、“矸”等。狭义方言字则是指方言区群众自创的其他方言区没有的文字,是地道的方言俗字。如:粤方言字“嘢”、“哋”等;闽方言字“檨”、“囝”、“”等。本文讨论的对象是港台地区使用的广义粤闽方言字。 汉语方言字作为方言区口语词的书面记录符号,为方言区的群众提供了表达方言口语的写作工具,使方言区书面语表现出鲜明的地方特色。方言字对于方言区的文化传播具有重要作用。方言区的民俗文化、民歌俗曲中都会用到方言字。除此以外,方言字将一种方言以书面形式保存下来,为方言学研究提供了丰富多彩的真实语料;也为追溯汉语历史,构拟古汉语原始面貌,以及考证古音古字提供了很多帮助,创造了许多可能性。 三、港台书面语中粤闽方言字的分类 方言字按照其产生的方式一般可分为四类:本字、自造字、假借字和训读字。粤闽方言字也不例外。 (一)本字,即沿用古汉字的方言字。这类方言字在古汉语文献中很常见,而现代汉语共同语的书面语中则不用或少用;但在某一方言区或少数其他方言区却常用。 方言词语常常来自古代汉语词语,其中许多词语在现代汉语共同语中已经消失或被现代汉语词取代,但在方言中却仍然保留着;因此,沿用古汉字作为方言字来记录方言词语也就顺理成章了。 例1.一名女地产经纪,昨陪同一名男子往观塘道睇楼时遭绑架。(2004年5月18日《大公报》A10) 上例句中的“睇”字古已有之。《说文》:“睇,小衷视也。”意谓微盼、斜视。粤语沿用此字保持其基本义表示“看”,是粤方言十分常用的方言字;而现代汉语普通话中已很少使用。 例2.但不明白为何其他人没事,只有他一个人又疴又呕。(2004年5月20日《大公报》C3) 句子中的“疴”,在古代汉语中和“病”是同义词,《说文》:“疴,病也。”到了现代,“疴”字只在方言中使用并保持本义。 又如: 例3.案发后亦因“惊下次打得仲劲”,而哑忍众恶霸的暴行。(2004年6月2日《大公报》A15) 例4.当她察觉知道已讲错说话时,便即时作出补镬,表示乘搭直升机其实都几特别的。(2004年6月1日《大公报》D1) 例5.他扮有性格的笑说:“我係走崇高路线,唔会行偶像式,派畀你就派畀你,唔需要你做多嘢。”(2004年6月23日《文汇报》A30) 以上例3中的 “惊”和普通话中的“怕”;例4中的“镬”和普通话中的“锅”;例5中“畀”和普通话中的“给”也都与例 1、例2的情况类似。 再如: 例6.有一些小孩和女人让伊们的赤脚把伊们运送到这里。(宋泽莱《打牛湳村》) 例7.巧饰做假,本质还是假;假得了一时,假不了永远,龟脚总有趖出来的时候。(台湾中华新闻网2004年4月3日) 6、7两例中的“伊”、“趖”二字,在现今台湾书面语中还常常可以看到,在闽方言中也仍旧沿用原义,分别表示“他(她)”和“走”;而现代汉语普通话中已不用或少用。 (二)自造字,是指方言区人民为了记录本地区方言中特有的词语或语音所创造的,完全不同于共同语通用字的方言字。这类方言字在古汉语中少见或未见;在某一方言区十分常用;在现代共同语或其他方言区不用或少用。如: 例8.高营养的稻米可改进中国人体质奀的问题。(2004年4月7日《大公报》A9) 例9.“城城”和言承旭的歌迷更斗大声,令到热闹的场面更显得墟冚。(2004年6月1日《大公报》D1) 例8和例9中的“奀”、“冚”分别表示“瘦小”、“盖”。在现代汉语共同语的书面语中,表达“瘦小”和“盖”时不用这两个字。此二字是粤方言区地道的自造字,且都是会意造字。例5中的“嘢”也是粤方言自造字,分别表示“是”、“不”、“事情”,是形声造字。 例10.金发伯目随两个孩子跑向后台,猛地转过身来,骂道:“这个查某实在不识礼数,囝仔哭一下有什么大惊小怪?”(洪醒夫《散戏》) 例11.问到事前会否担心判入狱?他说:“冇谂(想)咁(那么)多,只係(是)想承担责任。”(2004年6月4日《大公报》A16) 例12.业者更说,今年这期所采收的菜头因出现冇心及严重龟裂等瑕疪,致售价低……(台湾中华新闻网2004年1月30日) 例13.林正容指出,今年并无“生产过剩”问题,消费者心里应该先要有所准备,因为想吃“俗檨仔”的机会恐怕相当渺茫。(台湾中华新闻网2004年04月13日) 例10中的“囝”字则是闽方言常用的自造字。“囝”字很早就有。唐代顾况就曾有囝诗一章略曰:“囝生南方,闽吏得之,乃绝其阳。郎罢别囝,吾悔生汝……。”明《唐音癸签》注:“囝音蹇。闽俗呼子为囝,呼父为郎罢。”[1]可见,“囝”字自古以来就是闽方言俗字,至今仍在闽方言区广泛使用,而现代汉语普通话中却少见少用。“冇”字也是典型的方言俗字,且在许多方言中都有该字。“冇”在粤方言中表示“没有”,如例11;而在闽方言中则表示“中空的、空心的”,如例12。例13中“檨”也是闽方言俗字,“檨仔”表示“芒果”。 (三)假借字,是指某方言区的人们为了记录本地区方言中特有的词语,借用共同语或其他方言中与本方言中的词语或外来词音同或音近的汉字而赋予新义。这一类字被借用到该方言中以后,即失去其原来在共同语中或其他方言中的字义,只在借用方表达与原义完全不同的意义。如: 例14. Irene笑谓外甥女来见她,也只是锡了她一啖,便淹没了人群当中。(2004年3月10日《文汇报》C9) “锡”和“啖”两字在现代汉语共同语中仍在使用,但被粤方言借用后表示的意义与在普通话中的意义就完全不同了。在粤方言中“锡”表示“亲吻”;“啖”表示“一口或一下”。“锡了她一啖”就是“亲了她一下”。 例15. 疑因此有人起歪念,为求“揾快钱”,串谋好友布局假绑票案。(2004年5月21日《大公报》A13) “揾”字,《现代汉语词典》释为“按或擦”;而在粤方言中则常表示“挣钱和寻找”。 例16. 香港没有失去言论自由,但却多了乱噏的自由。(2004年6月2日《大公报》A10) “噏”字,《现代汉语词典》释为“吸或收敛”;而在粤方言中表示“讲”。 例17. 本港两间杂志的狗仔队也飞往加拿大偷拍,且骚扰到“肥姐”两母女,令到“肥姐”大感嬲怒。(2004年6月2日《大公报》D1) “嬲”字,《现代汉语词典》释为“戏弄,纠缠”;而在粤方言中则表示“生气”。 例18. “之之”说:“香港演员真的好叻,乜都肯做……”(2004年6月2日《大公报》D1) “叻”字,《现代汉语词典》释为“新加坡”;而粤方言更多的是用来表示“能干”。“乜”在普通话中是生僻字,只用作姓;而在粤方言中则是常用字,表示“什么”的意思。 例19.“做人厝边(邻居)不去看看人家去。也许人家正缺个手脚布置呢!”阿好的嘴咧到耳根边来啦!(王祯和《嫁妆一牛车》) 例20.“×你老爸,你还没困醒呢!”王屠夫用新近得意的神色来骂对方。(宋泽莱《乡选时的两个小角色》) 例21. 台北市长马英九昨日特别挑在父亲节前夕,参加“喝酒不过量,爸爸保肝平安归”活动,推出“免酒牌”贴纸与徽章,提醒亲爱的爸爸们,为了身体健康与交通安全,拒绝过量饮酒,“弃矸保肝”。(台湾中华新闻网2003年8月8日) 此三例都是闽方言借用共同语中的字形来表达本方言中的语义。“例19中“厝”,《现代汉语词典》释为“放置”;而在闽方言中表示“小屋”。“困”的方言义与普通话含义的差别就更大了,“困”在普通话中表示“疲乏想睡”;而在闽方言和其他一些方言中则表示“睡”,所以例20中的“困醒”即普通话的“睡醒”。“矸”,《广韵·翰韵》释:“矸,石净”,表示“山石白净貌”,《现代汉语词典》释为“砂石”;而《厦门方言词典》中释为:“瓶子,闽语”,所以例21“弃矸保肝”所表达含义就是“丢掉酒瓶保护肝脏”。 (四)训读字,即借义字,是指方言书面语中字义与共同语中通用汉字相同或相近,读音不同的方言字。如:“肉”就是闽南话的训读字,它在闽方言中表达与普通话一样的意义——泛指肉类,而方言读音却为[ba6],与共同语的读音在声、韵、调上完全没有联系。 四、港台书面语中粤闽方言字的造字特点 香港粤方言和台湾闽方言在方言字的来源和造字方法上存在很大的差别。这种差别仅从阅读香港和台湾的文学作品及新闻报刊上就可以感受到。台湾书面语中闽方言字的类型大体是以假借字和训读字为主,自造字的比重相对要小一些。大陆人在阅读台湾的书刊时,较少有不认识的字,只是对一些方言字的字义不甚明了。香港书面语中的粤方言字中大多是自造字,训读字和假借字的数量相对要少一些。大陆人在阅读香港的书刊时,会遇到很多不认识的方言字。在网上曾看到一位台湾学者对闽南“歌仔册”——《劝少年好子歌》中闽南方言字的来源类型进行统计,现转引其结果如表1[2] 。 表1.《劝少年好子歌》中闽南方言字的来源类型 方言字 类 型 | 假借字 | 训读字 | 自造字 | 传统 俗字 | 形声造字 | 非形声造字 | 出现字次 | 862 | 290 | 25 | 64 | 138 | 方言字 百分比 | 62.5% | 21% | 1.8% | 4.7% | 10% |
从这个结果也可以看出闽方言在造方言字时主要倾向于用假借法,很少使用形声法。而粤方言字中大部分是自造字,且自造字中又以形声字为主。 又如在詹伯慧主编的《广州话正音字典》“口”部中,有粤语方言字81个,其中除27个训读字外,其余54个都是粤语独有的自造字。这些自造字几乎都是用形声造字法产生的,具体方法是假借原有通用汉字作为声符,再在其左侧加注形符“口”,如“哋[dei6] -地[dei6]”、“啲[di1]-的[dik7]”等。统计数据列于表2。 表2. 《广州话正音字典》“口”部方言字来源类型 方言字类型 | 训读字 | 自造形声字 | 声韵相同 | 声母相同 韵母不同 | 声母不同 韵母相同 | 出现字次 | 27 | 45 | 6 | 3 | 方言字百分比 | 33.3% | 55.6% | 7.4% | 3.7% |
或许正因为粤闽方言字在造字方法上的这种区别,使得在现今所有的汉语方言中,只有粤方言被公认为已经较好地发展出一套方言汉字书写系统,而闽南话仍然被一些学者认为是“有音无字”的方言。 五、港台书面语中使用方言字引发的问题 由于方言字是记录方言口语的文字,所以在港台书面语中,粤闽方言字大多出现在人物对白或发言中,在报纸新闻中则较多地出现在地方新闻和娱乐新闻中。如2004年5月19日的香港《大公报》A12版有一则地方新闻:“澳博行政总裁何鸿燊昨日前来观礼,他说,开业前,佢话大家係合作伙伴,佢客气的,我又客气啲。大家合作,令澳门揾多啲,赌税多啲。市场嗰饼咁大,大把有得分,不会有问题。”其中“佢、係、啲、揾、嗰、咁”都是典型、地道的方言字,在大陆普通话书面语中根本无法看到。这类新闻的主要读者是当地以粤语为口语的居民,所以夹杂使用方言字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对于从未接触过粤方言的读者来说,初读这段新闻时就会茫茫然如坠五里雾中。 港台书面语中使用方言字给非本方言区读者带来的阅读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港台粤闽方言字中存在着大量借自共同语的借形字,这些借形字在方言中被赋予了与原字不同的意义,因此它们就与普通话通用字构成了“同形异义”的关系。当它们出现在书面语里供方言区以外的读者阅读时,就会被误认为是普通话里的通用字,就会被按照其在普通话中的原义进行理解。如:“Shine进军台湾市场,迅即被当地歌迷受落……”(“受落”是粤方言词,表示“受欢迎”。见《大公报》2004年5月21日D8);再如:“过去由于多次飞到异国落船工作,很有过坐飞机的经验。”(“落船”表示“上船”。见[港]舒巷城《雪》)以上两个例句中的“落”所表达的是方言意义,与普通话中常用的字义不同。方言区以外的读者更可能把“受落”理解成“冷落”而不是“欢迎”;把“落船”理解成“下船”而不是“上船”。这说明,港台书面语中这种“同形异义”的方言字有时很容易造成非本方言区读者的误解。 第二,方言字中冷僻的古字和自造字有时也会给非本方言区的读者带来麻烦。 首先,港台书面语中的有些古字是普通话中长久以来不再使用的汉字,只是在方言中一直沿用下来,成为常用的方言字。如:“当她察觉知道已讲错说话时,便即时作出补镬,表示乘搭直升机其实都几(很)特别的。”(2004年6月1日《大公报》D1)其中“镬”在通用字中已不再使用,所以对于非粤方言区的一般读者来说就显得比较陌生;而粤方言区仍然沿用其古义来表示“炒菜锅”。“补镬”即“补锅”,引申为“补救”义。在闽方言中表示“锅”时却是用“鼎”字的古义,有时会把“补锅”说成“补鼎”。 其次,方言区特有的自造方言字常常会让非本方言区的读者觉得晦涩难懂,既读不出音又解不了义,严重阻碍了这些读者对语义的准确理解。如:“宝妈每日约六时许就会到平台晨运(晨练),更指出宝妈歇息位置,认为‘老人家做D咁嘢几(很)好’。”(2004年6月2日《大公报》A15)这句话中除了“咁”和“嘢”这些粤方言自造字,还夹杂着英文。“咁”和“嘢”分别表示“这样、这么”和“事情、活动”的意思;“D”则是直接借用英语字母代替方言字,表示“~点儿”。这句话的意思用普通话来说就是“老人家做点儿这样活动很好。”再如:“……自己呢,快挨到五十边喽!还在翻,还在跌滚,为了养一家人……。” (见[台]王祯和《寂寞红》)句中的“”是地道的闽方言俗字,表示“跳”的意思。 第三,有些方言区的作者在同一篇文章中书写表达同一意义的词语时,交替使用方言字和通用字;有时这种现象甚至会出现在同一句话中。当非本方言区的读者阅读这一类文章时,就会把同一意义的两个词语当作含义不同的两个词语,从而造成误解。如:“因应芒果季的到来,台南大饭店最近就新推出‘檨仔青’零嘴,遵古法来腌制青芒果,冰冻过后,口感更是清新脆爽。”(台湾中华新闻网2004年6月18日)这句话中,方言词“檨仔”与共同语词“芒果”指的是同一种水果。由于在一处采用了通用字,在另一处又采用了方言字,就容易使非闽方言区的读者误认为是两种不同的水果。再如:前文例11中的粤方言字“谂”表达的就是通用字“想”的意思。又如:“他说:‘……人生其实都好脆弱,不过不是悲哀,只係变幻不定。’”中的粤方言字“係”与通用字“是”也是同义词(2004年6月23日《文汇报》A30)。其它类似的还有:“咗—了”、“嘅—的”、“揾—找”、“唔—不”、“睇—看”、“哋—们”、“仲—还”、“佢—他(她、它)”。由于这些方言字在方言区使用频率较高,以致许多香港作者在写作时几乎都忘记了它们是方言字,而十分自然地将它们与通用字一并用入书面语中,于是就出现了同一篇文章内既有“谂”,又有“想”;既有“係”,又有“是”这种会使初次接触方言字的人们读起来摸不着头脑的现象。 第四,港台及粤闽方言区在音译外来词时,由于是根据当地口语的语音系统(主要是粤语或闽南话)选择音似的汉字进行译写,所以选用的汉字常常会与普通话对同一外来词所用的译写字不同,甚至有时候读音差别还比较大。这就形成了对同一外来词翻译上的不同写法和不同的读音,使人误解或不解。笔者就曾在2004年5月17日香港《大公报》D8版的一则新闻中看到这样一句话:“‘阿佘’自言对梳化很花心。”当时十分不理解“梳化”是什么东西?直到后来偶然在一篇文章中看到解释才恍然:原来“梳化”就是英语中的“sofa”,普通话写作“沙发”;粤语写作了“梳化”。再如:“《陈冠希“蒲吧”争鉝卷入伤人案》”(2004年5月17日香港《大公报》A11)。句中“鉝”是香港粤方言自造字,粤语发音[lip1],音译英语“lift”,即普通话“电梯”。这种音译外来词中方言区与普通话用字不同的情况并不少见,如:card——咭(卡)、tyre——车呔(车胎)、tips——贴士(提示)、Hollywood——荷里活(好莱坞)、salmon——三文鱼(大马哈鱼)。 第五,由于社会历史、政治制度等方面的影响,香港和台湾的方言字与大陆粤闽方言区的用字渐渐出现了差异。有些方言字只有港台地区才使用,大陆上的粤闽方言区却并不使用。对于这些港台特有的方言字,就连大陆粤闽方言区的读者在阅读中也会产生理解困难。尽管大陆已经出版了一些粤方言字典和闽方言字典,但是仅凭这些方言字典还不能真正认识港台书面语中方言字的全貌。如前文已提到的“鉝”(电梯),是香港特有的方言字,在大陆的各类字典包括粤方言字典中根本无法查到。 出现这种现象的具体原因,在于各地区接触外来词语时间的迟早。港台地区对外界开放较大陆更早一些,当一些新的外来词语出现在港台社会生活中时,大陆上的人们还没有接触到它们,自然就不会有与之相应的普通话音译词;于是港台地区的人们便不得不用当地方言口语的发音自行对这些外来词进行音译,自造字词。当外来新词语进入大陆社会生活中时,大陆社会又按普通话发音进行音译。由于大陆的粤闽方言区直接采用了普通话音译词而不是使用港台地区对应于同一外来词的自造字词,就出现了一些方言字只为港台地区所特有这种现象,港台地区和大陆粤闽方言区在用字上的差异就这样产生并存在了。 六、解决问题的三点建议 港台地区出版物中掺杂使用方言字,给港台地区与大陆之间的文化交流、信息处理等方面都造成了障碍。如何扫除这个障碍,使各地区间的文化交流畅通无阻、信息传递准确无误?是一个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笔者试提三点建议如下: 1.只在发行范围限于港台粤闽方言区内的读物上使用粤闽方言字;而在超越粤闽方言区地域在全国广泛发行的港台出版物上则尽量避免使用粤闽方言字,尽可能使用共同语通用字。 2. 如有特别需要,要在全国范围广泛发行的港台出版物中使用粤闽方言字时,应尽量对方言字和方言词加上引号或用相应的普通话词语来括注;这样就可以既照顾到粤闽方言区民众善用爱用家乡话的习惯,也考虑到非粤闽方言区读者在阅读中可能遇到的实际困难,从而方便广大读者的阅读。 3.鉴于目前在港台地区许多词语的用字仍未得到统一,比如表达“言语或行为繁复麻烦”的“啰唆(嗦)”一词在台湾小说中就有“罗囌”、“噜苏”、“噜囌”、“噜嗦”等不同写法,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学者,开展两岸三地的学术交流活动,有步骤地对粤闽方言书面语中存在的同一词语的多种不同用字进行正字规范,对用字不统一的词语确定一个标准的写法,为粤闽方言字的使用提供统一的依据。 [1]胡震亨[明]《唐音癸签》,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 [2]王顺隆《汉语方言中“有音无字”的书写问题——从闽南语俗曲唱本“歌仔册”的用字来看》,2002年5月31日 URL:http://plaza16.mbn.or.jp/~sunliong/lunwen15.htm 【参考文献】 梁慧敏《19-20世纪香港粤语书写手段的发展过程》[ J ],香港《语文建设通讯》2004年第3期。 林寒生《汉语方言字的性质、来源、类型和规范》[ J ],北京《语言文字应用》2003年第2期。 韦树关《粤语方言字刍议》[ J ],广西《广西民族学院学报》1997年第4期。 詹伯慧《广州话正音字典》[ M ],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詹伯慧、丘学强《广东粤方言的共同特点述略》[A],载《第八届国际粤方言研讨会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中国复旦大学、日本京都外国语大学《汉语方言大词典》[M],中华书局1999年版。 周柏胜《论香港粤语用字的使用问题》[A],载《第八届国际粤方言研讨会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周长楫《厦门方言词典》[M],江苏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赵一凡 黑龙江大学汉语言文字学硕士研究生 联系方法: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黑龙江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邮编:150080 电话:0451-86644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