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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简化之商榷

 

简宗梧

 

一、汉字简化方向应有所调整

 

    “文字是传达情意的工具,工具自然越简便越好!”历来凡提倡简体字的人,大都以此为其立论之张本;并以我国文字从古籀到小篆、小篆到隶楷的简化趋向,做为历史的铁证。强调字形简化是一种自然界需求,有其必要;是演化趋势,势所必然。

    当然,工具是越简便越好,谁不喜欢效能高而使用简便的工具?可是事实上,许多工具在追求使用简便的驱使下,其构造常是趋向复杂与精巧,文字何独不然?如《论语·季氏》:“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论语·先进》:“柴也愚,参也鲁,师也辟,由也喭。”《孟子·梁惠王上》:“欲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国而抚四夷也。”《孟子·尽心下》:“有为者,辟若掘井。”《孟子·离娄上》:“伯夷辟纣,居北海之滨。”其中都用“辟”,那有我们后来分别用“嬖、僻、闢、譬、避”易懂明确?汉字的演变和发展,就字形而言,实际上是兼有简化和繁化两种趋向而并行不悖。于是有“须”而后有“鬚”,有“要”而后有“腰”,有“求”而后有“裘”,有“居”而后有“踞”,有“莫”而后有“暮”,有“右”而后有“佑”,有“朋”而后有“鹏”,有“然”而后有“燃”,有“巨”而后有“矩”,有“暴”而后有“曝”,有“匈”而后有“胸”。有了这些字的繁衍,才使我们使用文字更为明确,强化了传达的功能。大陆文字学者裘锡圭便说:“从历史上看,对于汉字的发展,字形的简化是不可缺少的,改善文字功能的字形繁化也同样是不可少的;只重视前者的功用,而不重视后者的作用,是不妥当的。”

    节省时间、节省精力,也是提倡简体字的主要理由,同时更是引发改革的主要诱因。在这一切都讲求效率的时代,一切都讲求速度,时间就是金钱,因此工具能改进得让人省时省力,必受大家的欢迎。问题是字形笔画的简化,固然使书写简便,但会不会造成辨别的困难,反而妨害了阅读速度?除了某些特殊的行业,一般人都是阅读的机会多于书写的机会,如果增加了书写的速度,减缓了阅读的速度,是不是得不偿失呢?随着中文电脑和复印机的普及,书写文字的负担必然大为减轻,如今我们如果再为书写简速,而增加辨认和学习的困难,那就更不值得了。更何况正体字的电脑输入还胜过简体字呢!

    这么说,当今我们的文字是已经发展到不必求改进的完美境地了吗?答案可能是否定的。汉字隶定时产生一些不合理的现象,时常被质疑;中文电脑发展工作者,对汉字统一与标准化的要求,一再地呼吁;中小学教师对文字的标准式样,也时有争议。于是当局乃有颁布标准字的做法。不过所颁布的标准字,大体依文字本形本义及演化历程,来考量当今要如何写最有品式、最合乎六书原则;并不曾考量隶定时产生不合理现象是否该导正,也不曾考量汉字的结构框架是否可以更有系统性、更条理化、以使汉字往科学化的方向发展,使汉字的学习与输入电脑更为便捷。

    为简化中文电脑的输入,而改变若干字形,或许有人会以为这是削足适履的做法。其实这种改变,如果只是极少部分的修改,而又能使文字更合理化,更有系统性,更能以简驭繁,那该是削赘疣去骈枝,以强化汉字功能的有效措施,更是讲求文字简化的人所该重新思考、重新出发的新方向。

 

二、汉字简化原则之商榷

 

    汉字是义符文字,一个方块字以十笔上下为常态,多则三十几笔。不懂得其结构原理的人,从其横竖点勾撇捺去考量,会觉得它的结构太复杂了。如果能分析其结构,掌握其系统,便能以简驭繁、举一反三,甚至闻一知十。可是无可否认的,我们文字的初文还是太多了。 《说文解字》五百四十部首,当今字辞典二百四十多个部首,都不足涵盖字的结构成分。郑樵《象类书》即立三百三十母为形之主,八百七十子为声之主,号称“合千二百文为无穷之字”。一千两百个字根已嫌太多,而更何况它可能仍未概括后来形体变易的部分,如“雜”本是“从衣集声”,却因右旁“木”的左移而成左旁特异架构。只要看中文电脑各家输入法,每一个码所代表形体涵盖之多,就可以知道汉字结构的复杂和千变万化了。

    如果我们能善用汉字的结构原则,消除缺乏系统的特异架构,以减少字根数量,并使认识汉字更能掌握类化原则(Apperception),学习汉字将更为便捷,中文电脑输入也将更为迅速。不过,有关字根的简化,并非随心所欲,或只取用简体,就可以的,至少它要在以下两原则下,才可以进行。

    ㈠受到别异的制约

    民国十一年,钱玄同在教育部国语统一筹备会中提出减省现行汉字笔画案,在其方案中提到:采取通俗之同音假借字,如“薑”作“姜”、“腐”作“付”之类;采取古字,如“圍”作“囗”、“胸”作“匈”之类;取古书上之同音假错字,如“譬”作“辟”、“導”作“道”之类;新拟同音假借字,如“餘”作“余”、“预”作“予”之类。当前大陆所用的简体字,有很多即依此采行。

    其实这是开倒车反进化的做法。“辟”为别异而后有“譬”,在本文第一节已述及。若“導”作“道”,则“道路”一词,意义就不明确;“餘”作“余”,则“余音袅袅”也不明其所指。依文字演化现象来看,许多形声字是以其声符为初文,有“弟”而后有“悌”,有“厭”而后有“餍”,有“孰”而后有“熟”,有“竟”而后有“境”,有“馮”而后有“憑”,有“屬”而后有“囑”,有“贾”而后有“價”,有“舍”而后有“捨”,有“知”而后有“智”,有“昏”而后有“婚”,有“戚”而后有“慼”,有“反”而后有“返”,有“景”而后有“影”,有“奉”而后有“捧”……我们如果将这些后起的字改回古字,并不能减少汉字字根,只是造成一字多义的情形更趋严重,词语的意义更不明确,徒增文字学习与阅读的困难。

    如今,中文电脑逐渐普遍,书写的机会将逐渐减少,减少汉字的笔画巳不是简化汉字的主要考虑。只顾减少笔画除了造成一字多义、词语意义不明确之外,也会增加很多形近的字,容易引起混淆,反而造成学习的困难,影响阅读的速度。试想:由于“隻”改用“只”,于是“这船只作近海航行”,我们还得考查“只”是量词或限制词,那是多么不经济的事。

    因此,我们不求简化便罢,若要简化,必须受到别异的制约。易于别异,比易于书写还重要得多。在此原则下,“禮”用“礼”,“體”用“体”,“棄”用“弃”,“懼”用“惧”,“憑”用“凭”,“擔”用“担”,“膚”用“肤”,“竊”用“窃”,甚至“遞”用“递”,“畢”用“毕”,或可以考虑取用。至于“发”代“發”和“髮”,“坛”代“壇”和“罎”,省“鬆”为“松”,就不能接受了。

    ㈡遵循六书的原则

    提倡简体字的人,常强调“六书不是限制中国字的铁律”,甚至说:“六书不是造字的原理,而是解字的原理,所以简化不受六书限制,可以不管六书”。

    六书固然“是前人归纳文字所提出的文字理论之一,不必做为汉字演化亘古不变的常法”,但汉字如果放弃了六书,没有了结构理论,汉字成为一画至三十几画错综线条组合的符号,没有条理,没有系统,那将是多么可悲的事。或许有人会说:“六书的原则,早已经过许多破坏了”,这话固然没错,但我们不能因为它曾受破坏,就要全面放弃。就像我们不能因为有些绿地受到若干的破坏,便放弃所有的绿地保护。

    或许又有人会说:我们当初读书认字,还不就一个字一个字,去记它一撇一捺一弯钩的结构,根本不用六书认字,所以破坏了也没有关系。不过我们知道:六书是识字时可以运用的方法,它可以使人在认字时能“执简驭繁”,所以有学习的必要。当初自己没有运用,并不能就此认定它可以破坏:那是教学方法的失当,不能因此低估了它的学习效用。其实六书原则即使没有人教,在认识若干字后,也会在不知不觉中运用这些便捷的方法。如一般人总会说某一个字是什么旁,或分析“张”为弓长,还依谐声偏旁来揣摩字音,这都是粗略的六书知识。这种便捷的认字方法,我们岂可轻言放弃!

    简体字最为人诟病的,是它常破坏六书的原则。如民国二十四年教育部所公布的简体字表中,“又”就成为非形非声的万能怪物。在那三百二十四字中,用了不少的“又”。“觀、勸、權、歡”这些由“雚”得声的字,表上作“观、劝、权、欢”;“攤、灘、癱、難、艱”这些字的声母是“”,表上都成“又”,而写成“摊、滩、瘫、难、艰”。“又”不是声旁,对字音没有提示的作用;不是形旁,对字义也没有认知的功能。而且它还代替“奚、肖、鸟、、、、虚、品”,所以“鷄”作“鸡”、“趙”作“赵”、“鳳”作“凤”、“對”作“对”、“聖”作“圣”、“賢”作“贤”、“戯”作“戏”、“區”作“区”、“驅”作“驱”、“樞”作“枢”、“歐”作“欧”、“毆”作“殴”、“漚”作“沤”,而这些大多跟“又”字无关,只有从“区”得声的字,有部分字像是从会意改为形声而已。

    这种现象严重破坏六书,更扰乱了文字系统性,违背了条理化、合理化的原则。在维护六书的原则下,“寳”作“宝”、“竈”作“灶”、“遷”作“迁”、“衆”作“众”、“膽”作“胆”,若有必要,都可以接纳;至于“僕”作“仆”、“寧”作“宁”、“劃”作“划”,虽还妥合六书,但影响别异,也就不可取了。

 

三、汉字字根简化之刍议

 

在“受到别异的制约”和“遵循六书的原则”两大前提下,采用假借和省去部分偏旁的做法,是比较行不通的,因为它常有害于别异的作用。只有改用偏旁,减少汉字的字根数量,是比较可行的办法。但必须注意一点:改用偏旁必须注意结构的合理性,符合六书的原则。其具体办法之拟定,有待于专家之集思广益,在此本人仅提出三点管见,以抛砖引玉:

㈠在别异制约下适度同化以求简

    同化是汉字演化过程中常见的现象,最明显的例子,如当今写成“”者,就有不同的来源:“春”是“从日艸屯,屯亦声”,“奏”是“从本从艸从屮”,“奉”是“从手艸,丰声”,“泰”是“从艸水,大声”,“舂”是“从艸持杵以临臼,杵省”,“秦”是“从禾舂省”。原来除“舂”、“秦”相同之外,其他“”的结构都不相同,不过除了“春”之外,其结构成分都有“艸”在内。这样把细微结构不同的部分,予以同化,只要不造成别异上的混淆,应该是可以容受的。当然其中也有造成声旁融入形旁的问题,如“春、奏、奉、泰”从此不见声旁,为美中不足,但它节省字根的功能,是可以肯定的。

汉字在隶变时,同化的现象相当多,如形旁“肉”旁,大多化同于“月”旁;部分“舟”的结构,也化同于“月”形,如“前、俞、朕”,以及“朕”衍成的“勝、滕、謄、塍、榺、腾、縢、賸、螣”都是。它们当然有碍于字源的明确,但不至于造成别异的困扰。

隶定时,个别不同的结构,混同的情况也相当普遍,如“糞”字,原是“从艸推推冀釆也”。它的上部是“釆”;下部是“艸”(与“棄”同)如今却是“米”与“異”的组合,字典通常归在“米”部。米与釆(便)的混同,固然是笑话;“艸”成“異”,我们却习以为常。说到“異”字,依《说文解字》:“異,分也,从艸畀,畀予也。”而“畀一一从丌声”,“”是鬼头之象形。另外“思、慮”中的“田”是头“”;“胃”的“田”是象胃形;“番”的“田”是象兽足形;“畢”的“田”是象网形。如今都同化于田地之田,但也不曾造成别异作用的混乱。

    以上的同化,为字样学的学者所接受。因此,我们如果为了减少字根数量,以增进汉字认识与应用(如输入电脑)的便捷,把形体相似,字义都跟「脚步」有关的“”“夂”两部,混同合一,应该不是太离谱的想法。“”“兀”“尢”不要再分;“彐”“彑”不要并用,都对减少字根有益。至于“走”“辵”两形旁是否也该简化合一,事关是否大幅改革的政策问题,在此不加以讨论。

    为避免破坏六书认字原则,造成文字不合理的结构,除非被用为声符的字它本身巳有所简化,否则“同化以求简”,当以“形”为主,包括六书中象形、指事、会意,以及形声字的形旁,而不包括声符,以免造成上节所述“又”字万能的窘境。至于那些“形”可以同化的具体方案,则有待文字学家的共同研究。

    ㈡修改异化字以减少特殊的结构

    文字在演化过程中,除了有同化的现象之外,还有异化的现象,如前所述,“糞”和“棄”就小篆而言,它们的不同,在字形的上半部分,一为“釆”、一为“”,下半部完全相同——艸和的组合。可是今楷巳变得完全不同,“棄”的下半部形体,成为特殊的结构,没有其他的字取用它以组合,也成为认字和应用的浪费。认识文字的历程中,记取此形,并不足以借此认识更多的字,中文电脑却要为此字形另做设计,因此“棄”字不妨改用“弃”这个古文结构,将有益于汉字的合理化和系统化。

    所谓异化而成特殊结构,有时是字形移位的结果,如前所述,“雜”是“从衣集声”,由于声符“集”其“木”的部分左移,于是其左旁成为“”这怪模样,订标准字实有将它归回原位的必要。再如“從”字,本是“从从辵,从亦声”,由于形符“辵”其“止”部分的右移,于是右旁成为“”,也是特殊的结构。“徙”也同此情形。如果把“雜、從、徙”改回“襍、、”,应有助于汉字结构的合理化、认字的系统化、电脑字根的单纯化。所以这该是汉字简化所可以考虑的方向。

    ㈢为简化字根可容许声旁的变造

    汉字形声字的声符以兼义为正例,早在宋代,就有王圣美(子韶)倡“右文说”,但后造的形声字,常仅标声而不取其义,那么声符的换替,就没有太大的限制。历来简体字和俗字,即常依此变造。如“價”作“价”、“蝦”作“虾”、“襪”作“袜”、“爐、驢、蘆”作“炉、驴、芦”、“擔、膽”作“担、胆”、“憐”作“怜”、“園、遠”作“园、远”、“賓、濱、殯”作“宾、滨、殡”、“鐘”作“钟”、“糧”作“粮”、“癢”作“痒”、“燈”作“灯”、“遷”作“迁”、“墳”作“坟”、“猶”作“犹”、“藥”作“药”、“贜”作“赃”、“覆”作“覄”、“戰”作“战”、“懼”作“惧”、“曬”作“晒”、“檯、擡”作“枱、抬”等便是。由于以往的简体字所追求的是书写的简便,所以笔画多的,就常被变造,变造时不成系统而别为之,如“燈”作“灯”、“登、澄”不作“丁、汀”。所以就整体汉字结构来说,并没得到简化的效果,书写时又常简之又简,造成一字多形,徒增认字的负担,而为人所诟病。

    今后简化的思考方向,既然从笔画的简化转为字根的简化,那么很多这种“声旁的变造”,虽然妥合文字六书的原则,也都变得没有意义了。基于字根简化的前提,这种“声旁的变造”,必须去芜存菁,但它仍不失为简化的方法之一。如“遷”作“迁”,就有可取之处,因为“僊”字,我们早巳改用会意作“仙”,因此以“”为声符的字,除了“遷”字较为常用之外,另有“”字为地名,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怀疑它是“鄄”字之误。我们只要把“遷”改作“迁”,“”这样的架构就可弃而不用,对识字与运用有益。

    其次,像“賓”我们如果接纳为“宾”的话,“蠙、矉、殯、擯、鬢、嬪、髕”可以跟着全改,于是“賓”这结构也可以从此不用。如“盧、、粦、、豦、虖、雩、睿、圂、臬、巂、、、、、憂、嘼、爵”等,都未尝不可从这个方向去考量。

    当然,这不一定要以原来声符完全废弃,做为声符换替的先决条件。尤其声符本身已是会意字或形声字者,我们不妨保留它。如“虒”是“从虎厂声”的形声字,以其为声的“蹏、嗁”,如今声符已被“帝”所替代,而其系列的字,目前以“褫、遞”较为常用,可将声符一律用“帝”或“弟”来替代,而“虒”巳不常用,保留它也不妨。因为这样做,是把“虒”视为一般衍生字,不当做字根,对字根的减少也不无帮助。

    变造声旁以简化字根,可施展的空间是很大的,我们该大规模变造以求简化?或只是小规模改造以求合理化?这也是政策性的问题,在此不表示意见。

 

四、结  语

 

    汉字是不是该加以简化,这是几十年来争议不休的问题。而近一两年来,由于主客观情势的改变,海峡两岸的距离逐渐拉近,彼此的交流日趋频繁,两套文字的不同,造成沟通的障碍,也就使这问题的讨论更趋于热门。加以中文电脑的发展,汉字应如何因应现代化的要求?也就成为当前的重要课题。

    本文纯依学术与实用的观点,就汉字如果要变,应如何去变,加以考量。强调“简化的方向应重新调整”,以加强文字的系统性、条理化为要务,不能再为书写简便,弄得汉字更支离破碎。于是提出“受到别异的制约”和“遵循六书的原则”,做为汉字简化的前提,然后提出简化字根的方向。基本上,本文是以谈论文字合理化的思考方向为主,而不是在讨论简化的条例,所以原则的讨论较多,具体方案的讨论较少。因为这一项工作,有待文字学家与中文电脑工作者,共同研商、仔细斟酌,非本人所能订定,也非本文所能涵盖。不过这些原则和思考方向,对文字改革或标准字的重新厘定,应该是有助益的。即使以后的中文电脑输入,能摆脱形体与电码的分配瓶颈(注音输入法虽已摆脱,但由于汉字同音字多,以此法输入并不简捷),改用声音或其他方法。这些原则与方法对文字系统化、合理化,仍将有所帮助,对学习认识汉字,也可能有所贡献。所以不揣鄙陋,而有此野人献曝之举。

    另外有一点必须加以说明:本文所讨论的原则与方案,是在“文字将有所兴革”的前提下,所衍生与考量的。文中只谈论检讨标准字时的结构取向,不讨论此时应否兴革与改革幅度的政策问题,也不谈文字教育强制性问题以及标准字的泛政治化问题。相信只有将问题纯粹化,才可能讨论得深入些;也只有芟刈旁枝,才可能得到比较具体的结论。不过,很抱歉的是:这些原则及方案都还在草创阶段,考虑不周,在所不免,尚请方家,有以教之。

             原载台湾《中华学苑》第41期,199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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