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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理论与汉字简化

 

陈建民

 

    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中间状态,或叫模糊地带。我们既要重视A和B互相对立的两端,更要重视A向B过渡中出现的中间状态。如同恩格斯所说:“一切对立都经过中间环节而互相过渡”,当中没有绝对分明和固定不变的界限,既要承认非此即彼,也要承认亦此亦彼,并且使对立互为中介。列宁也说:“一切都是经过中介连成一体,通过转化而联系的。”这就是马列主义经典作家关于中介问题的论述,它体现了哲学上的对立统一。

    这些年来,针对汉语属于非形态语言的特点,我在汉语词类划分和句子分类、规范与变异、方言向普通话过渡等问题上强调了中介,这里就不再重复了。在这里,我想回顾一下近百年来在汉字问题上海峡两岸是如何偏离中介的,呼吁双方都应珍视中介。

    在大陆,从二三十年代起,文改“激进派”(以瞿秋白为代表)认为,20世纪用汉字是“时代的错误”,必须废除汉字,改用某种拼音文字,甚至发出“汉字不灭,中国必亡”的愤激言论。从50年代起,“激进派”思想占据着文改的主导地位,他们决心在改用拼音文字之前,加紧对汉字进行改革,争取用 10年或30年时间消灭汉字。汉字在这场改革运动中受到了猛烈的冲击。与此相反,在台湾,汉字却一个也没有简化,它的繁难程度丝毫没有降低,那里的汉字如一池死水,毫无生气。两个地区两个极端的做法,导致汉字形体的发展偏离了中介,扩大了差异,一直处在“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困境。

    中介理论的基础是求中、守中和执中,是儒家所倡导的中庸之道。朱熹说:“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④即不偏向任何一方,不走极端。台湾著名学者俞大维先生说:“天下事事物物都有正、反两面,所以,为了一件事,正辩,反辩,永远得不到结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执中’而行,最好。”又说:“民主就是妥协,妥协就是‘执中”’。⑤真是语重心长!大半个世纪以来,海峡两岸在汉字问题上由于违背了求中、守中、执中的精神,各自用强大的政治力量去干预汉字的使用,加大了汉字形体的差异,影响了汉字交际功能的进一步发挥。

    1935年8月21日,由当时国民党政府教育部部长王世杰签署公布了《简体字表》(收简体字324个)。简体字公布后立刻遭到国民党元老戴季陶的激烈反对,他在国民党一次政治会议上突然当众跪下,为汉字请命,说:“汉字是中华文化的国宝,一个字也动不得。”这句话的上半句没有错,下半句就大错特错了。从甲骨文算起,三千年来汉字简化从没有间断过,哪能一个字也动不得呢?他的滑稽表演立即掀起一股围攻简体字的逆流。不到半年,简体字就由行政院出面宣布废除。国民党政府在历史上第一个以政令形式颁布简体字为法定文字,这是顺应历史潮流的。可是,1949年国民党到了台湾以后,台湾竟成为坚持使用繁体字的顽固堡垒,这一戏剧性的转变,大概是出于“汉贼不两立”的强烈的政治考虑。那时候大陆正加紧简化汉字,台湾要是也有人鼓吹汉字简化,便有可能被扣上“为匪张目”的大帽子,更不敢谈大陆推行简化字的意义了。在台湾大学中文系教文字学的李济教授,对汉字说古道今,就是不能明说简化字好,只好让学生当场用繁体字而他自己用简体字给他们的系主任写了这样一个信封:“台北国立台湾大学中文系台静农主任亲启”,看谁写得快。这18个字中有9个是简体字,用简体字比用繁体字书写当然快得多,可李济教授只能笑笑而已,所有意思尽在这不言之中。⑥90年代初,台湾当局对大陆搞简化字仍有政治偏见。1991年,台湾有个语文团体一行20余人访问北京,与北京市语言学会张志公、胡明扬、裘锡圭等专家座谈汉字简化问题。他们在会上说,中共搞简化字弄得很多人不认识繁体字了。这样,不便学习古代文化,割断了古今联系,破坏了中华文化,非要大陆承认汉字简化搞错了不可。⑦专家们理解他们讲话的政治背景,不多计较这些,而是有理有据地介绍大陆在汉字问题上作了哪些研究,指出现行521个简化字绝大部分来自历代简体字和俗体字;早在1935年国民党政府就正式公布了324个简体字,其中与大陆现在的简化字完全相同的就有225个,大同小异的80个,不同的仅19个;大陆整理的新简化字才104个,还不到简化字总数的五分之一。如果一定要说汉字简化是破坏中华文化的话,那应首推国民党才对。

    大陆是在1956年1月以国务院名义颁布《汉字简化方案》的。不久,全国开展了反右派斗争。语文学界因赞美繁体字、并对简化字说三道四而被打成右派分子的大有人在,罪名之一是他们与台湾一唱一和,反对党的文改政策。和台湾一样,大陆也是严重混淆了学术与政治的界限。毛泽东同志当时有句名言:“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必须反对;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必须拥护。”这种绝对化思想与求中、守中、执中的中庸之道背道而驰。在绝对化思想的长期影响下,某些领导在汉字简化问题上似乎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那就是不能与台湾求同,在大陆不能有繁体字的地位。80年代初,有人根据台港澳通行繁体字,建议大陆“识繁写简”“高中生学一点繁体字”,被视为“奇谈怪论”,无端跟政治联系起来,置合理的意见于不顾。对街上牌匾出现的繁体字一直是不能容忍的,即使是文化名人的繁体字墨宝,有个时期也是被限令拆换。否则,就处以罚款。有一年,有几个官员去某市检查社会用字,见某公司的牌匾上有“廣場”两个繁体字,便限期拆换,还要一个繁体字罚款一万。老板不服,质问检查人员:《廣州日報》的“廣”字也是繁体字,为何不让他们更换成简化字?回答是“那是毛主席写的”,老板就更不服气了。于是他给原省委书记写信,报告了此事。信函很快转到江总书记那里,总书记重申了书法艺术用繁简字悉听尊便的批示。这样,拆换繁体字牌匾的极端做法才得到了纠正。在总书记批示精神的鼓舞下,大家越来越觉得,繁体字是一种历史文化现象,确实无法割断繁体字历史,特别对50岁以上的人来说,繁体字早已入脑了,因而对牌匾上繁体字的使用应多一份宽容,不能用对待错别字的态度去对待繁体字。过去,有些领导又由于缺乏中介思想,从静止的“非此即彼”的二分观点出发,模模糊糊地以为简化字既是规范字,与之相对应的繁体字就是不规范字,就应该淘汰,他们把复杂的事物看得过于简单。如果从“非此非彼”的中介观点看问题,大陆的繁体字既不属规范字(即标准字)范畴,也不属不规范字范畴,它属于次标准字(即中介物),应允许它在某些场合出现才对。当前,全国印刷物和书写文件仍应一律通用简化字,以维护简化字的主体地位。但翻印古籍就离不开繁体字了。至于牌匾上用繁体字还是简化字?不应硬性规定。多元化的社会要求语言文字的使用多样化。街上某些牌匾出现繁体字,既可以让大陆年轻人多接触几个繁体字,也可以让海外同胞一踏上故土就能立刻感受到“宾至如归”般的亲切,这有什么不好呢?

    大陆是使用汉字的主体,50年代简化汉字主要是为了降低汉字的繁难程度,有利于扫除文盲,普及教育。从整体看,简化是成功的。简化字在大陆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文化、教育、科技和日常生活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简化字在全国人民心中早已扎下了根子,而且它的影响遍及新加坡、马来西亚,受到海外侨胞的欢迎。然而,毋庸讳言,参与制订汉字简化的一些“激进派”,确有废除汉字,改用拼音文字的思想,只是这种思想还没有形成文字发表出来。当时搞汉字简化确是为上述潜在目的服务的。在绝对化思想的指导下,他们认为汉字简化得越多越好,因而片面追求减省笔画,减少字数,较多地采用同音代替、合并简化和偏旁兼职过多等简化方法,⑧导致多义字(如“余”原指“我”,因“餘”简化为“余”,“余”字增加“剩下”等含义)、多音字(“干”原读gan,因“幹”简化为“干”,“干”字多出gan4音)和形似字(“风”与“凤”,“竞”与“竟”,“归”与“旧”)增多,影响了语言文字的正确使用,造成了混乱:第一,读错了音。年轻播音员常常把“隻(zhi)身一人”念成“只(zhi3)身一人”(因“隻”简化为“只”,与“只有”的“只”同音),“茶几(ji)”念成“茶几(ji3)”(因“幾”简化为“几”),“諡(shi4)号”念成“益号”(因“諡”简化为“谥”)。第二,写错了字。有份简化字文稿发往台湾需换成繁体字,打字员把“不知所云”“云云”换成了“不知所雲”“雲雲”(因“雲”简化为“云”),“皇后”换成了“皇後”(因“後”简化为“后”)。第三,看错了字。简化字“设”与“没”字形体近似,“本店设有小卖部”容易看成“本店没有小卖部”。简化字“无”写得潦草成“天”字,“无缝钢管”被看成“天缝钢管”,“无比地丰富”被看成“天比地丰富”。第四,歧解。“余生无多”既可以理解为“余(我)生无多”,也可以理解为“余(馀)生无多”。“七斗八斗”里的“斗”可以指容量单位(念dou3),也可以指“鬥争”(“斗”念dou4),离开上下文就不明其义了。有则顺口溜:“厂房全空,开关无门,亲人不见,爱不存心”,批评某些简化字不合字理。撇开字理不说(这个问题太复杂了),把“廠”简化为“厂”不是成功之举,“厂”字毫无艺术性可言。

    对上述简化中出现的弊病,文改“激进派”不是虚心听取意见,努力改进工作,而是固执地照自己的意愿行事,继续滥用同音代替和减省笔画等简化方法,大量简化汉字,突出表现在70年代制定了第二批简化字(共853个)。“二简”分两表公布,1977年12月报刊上公布了第一表248个字,立刻遭到来自方方面面的批评,批评最尖锐的是“”(展)字,说展览快变成“暴尸于市”了。“二简”还把“意”简化成“”,“年龄”变成“年令”,“白菜”变成“白”,“赣客家”变成“干客家”;“刁难”的“刁”代替了凋零、雕刻、碉堡的“凋、雕、碉”,一个字增加了好几个字义;“德”字减少笔画为“”,“宣”字减少笔画为“”……。全国上下对上述简化字意见挺多。同时,“一简”与“二简”加起来共有3088个简化字(包括偏旁简化字),在三四千个常用字中简化字几乎占一半以上。如不废止“二简”,翻开书报,净是生疏的简化字,连知识分子岂不也快变成文盲?国务院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于1986年6月24日明令宣布废止第二批简化字,并指出:“今后对汉字的简化应持谨慎态度,使汉字形体在一个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近几年,大陆语文学界从国情和社情民意出发,更加认识到汉字形体稳定的重要性,并在汉字三四十年内不再进一步简化的问题上取得了共识。“如果进一步简化,势必较多地削弱汉字体系的科学性,影响其交际功能的发挥……,也会加大大陆同台港澳地区文字的差异,制造两岸文字统一的新障碍。”⑨汉字形体的稳定是两岸汉字形体统一的前提。有人早就提出:1986年大陆公布的《简化字总表》和1980年台湾公布的《标准行书范本》(收入一批简体字)应成为两岸汉字形体统一的基础。⑩这两本书都出现的简化字应该得到双方的认同;对《简化字总表》有,而《标准行书范本》所无的简化字,统一起来有一定困难。只要彼此克服对抗情绪,抛弃成见,从维护国家统一和计算机科学发展的需要考虑,在繁简字两端取中庸之道,哪些字该简化,哪些字不该简化,是不难决定取舍的。具体地说,通行简化字一端的大陆应往后退一步,把大约100个严重违反字理、增加交际困难的简化字恢复为繁体字;通行繁体字一端的台港澳应往前进两步,接受大陆那些简化合理或虽不那么合字理但已广泛流行的简化字。这就是中介。双方本着求中、守中和执中的精神,经过讨论,一定可以使汉字形体逐渐缩短距离,趋于统一。目前,召集各方人士坐下来平心静气地讨论汉字形体统一的时机尚不成熟,一旦时机成熟,可否采取上述“退一步,进两步’的原则呢?汉字简化适应历史潮流,它的大方向不应否定,重要的是理解和宽容。从现在起,大陆多一些人“识繁”,台港澳地区多一些人“识简”,互相靠拢,就更有利于汉字形体的统一。

          原载香港《语文建设通讯)第60期,1999年7月

 

注释:

①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190页。

②列宁《哲学笔记》,103页。

③周有光《文化畅想曲》,中国青年出版社,1997年,190页。

④朱熹《中庸章句》题下注。

(澳)沙予《醉醺醺的澳洲》,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9年,265页。

⑥这是l997年美籍华人洪越碧教授对笔者说的话.谨此致谢。当年,她曾在台大听李济教授讲文字学。

⑦这条材料是北京语言学会秘书长奚博先先生提供的,谨此致谢。

⑧同音代替简化字有简单易记的优点。如丰()、出()但大部分字容易混淆,并容易诱发错别字。合并简化字如“發”与“髮”都简化为“发”,使用中确有不便。偏旁“又”用于“观”(觀)、“难”(難)、“戏”(戯)、“鸡”(鷄)、“邓”(鄧)、“仅”(僅)、“对”(對)、“凤”(鳯)、“聂”(聶),兼职过多,显得简而不明。

⑨李大遂《汉字前途的展望》,香港《普通话》1993年第2期。

⑩同上注。(编者按:香港中国语文学会曾于1981年提出香港公开考试中可用的简体字建议书,即以此为基础。见该会出版的《语文杂志》第6期第58-62页,198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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