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zyzy
于
2009-3-7 22: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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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5 楼 |
自相矛盾之言! 1.不让别人联系政治,自己又处处联系政治; 2.汉字简化是汉字自身发展的规律; 3.繁体字不是“本国的法定文字”,明显不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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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张克功
于
2009-2-18 22: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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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 楼 |
略输文采先生:网上违法的说法那不算数,法院说了才算。我查了一下语言文字法,商家招牌用繁体字确实违反本法(手书的例外),但没说罚款。只说“责令改正”、“警告”、“限期改正”。谁罚你款,你就去告他,赢不赢就看你的运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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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张克功
于
2009-2-18 21: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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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 楼 |
我们的老祖宗秦始皇把汉文字统一成小篆,他的子孙改成了繁体字。毛泽东这一代孙简化了一下,蒋介石那一代孙也想简化一下但是他惹不起戴季陶。在这一点上毛蒋同样伟大只是蒋的胆子小了一点。简化汉字是学术不是政治!共产党、国民党、台独、统一,和汉字简化那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凡是把学术和政治连在一起的人无异于有洁癖的心理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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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刘学中
于
2009-2-11 21: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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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2 楼 |
我想这可能是书同文之前的阵痛吧,正如两岸三通之前要经过第三地一样,正如中国人编程要用英文一样,正如相邻的亚洲不能和谐共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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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略輸文采
于
2009-1-6 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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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楼 |
先生你好,我有一點不明白,既然國家標準裏有繁體字,那為什麼網上到處都是使用繁體字違法的說法。比如商家招牌使用繁體字將會被罰款? 難道國家標準和法律有衝突? 國家標準的制定和語言文字相關部門罰款的法律依據分別是什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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