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破解了"红崖天书"?山东教授诉上法庭 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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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 df2015-7-30 16:35:02 发表评论 第 26 楼  
红崖天书有什么秘密?http://www.findwz.com/7153.html
  网友 fsf2013-2-23 14:02:19 发表评论 第 25 楼  
论文发表www.jiexunlunwen.com
  网友 fws2012-12-27 12:14:33 发表评论 第 24 楼  
介绍一个很不错的网站
简历模板 http://www.jianli-moban.com
  网友 是非立辨2009-9-22 8:28:57 发表评论 第 23 楼  
《红崖天书》的基本事实是:
1、 刘乐一在所有的文章中均注明摹本为“现存,清•瞿鸿锡摹本”;突然提出他拥有“清•瞿鸿锡摹本”的版权;
2、 林国恩在《红崖天书》中已注明出处;
3、 刘乐一、李业成把“红崖天书”解为“宦官乱政,有口难言”,而林国恩破译“红崖天书”是建文帝的“伐燕檄诏”,两者根本不同。刘乐一剽窃林国恩的破译内容,歪曲事实,到处宣扬,蒙骗大众。
刘乐一把法官、记者玩弄于股掌之上!他在自己的地盘上为非作歹,伪造证据,歪曲事实,其欺骗技术炉火纯青,已达到无耻的地步。而且法官践踏法律,歪曲判决,贵州则在暗中操纵。看来某些“宦官”已在“乱政”,其背后隐藏着巨大阴谋!
  网友 一显居士2008-8-26 20:11:40 发表评论 第 22 楼  
红崖天书显译:”石人穿山洞。。。。。。九个人身果。。。。。。”为部分内容..密解不可说。
要知全文,和我联系:ak13579@163.com
  网友 20082008-7-18 16:41:22 发表评论 第 21 楼  
现在地方保护主义很严重,特别是山东济南!不过要相信中国会有讲理的地方!他们虽然可以乱来,那也是增加真理的含金量!
  网友 是非立辨2008-7-10 14:02:56 发表评论 第 20 楼  
“红崖天书”文化内涵极其丰富,背景也很复杂! 刘乐一、李业成欺负山东人不熟悉情况,随意玩弄法律, 掩耳盗铃,乱扣帽子,说别人侵权别人就是侵权!虽然奸术也可以一时得逞,但被当卒子的可怜角色永远也改变不了,其结果必然是害人(哥们)害己,最终必将落得可耻下场!
友情提示:做学问还是要有真才实学!
  网友 马后炮2008-7-8 11:46:04 发表评论 第 19 楼  
一看便知是剽窃小贩林国恩的一派胡言乱语
  网友 是非颠倒2008-7-7 8:18:08 发表评论 第 18 楼  
刘乐一、李业成捏造证据,篡改事实;济南历下区法院有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无视事实,无理判决, 偏袒原告!
  网友 仁义千金2008-7-7 8:13:04 发表评论 第 17 楼  
刘乐一、李业成破不了“红崖天书”,但搞歪门邪道却是在行。他们违反著作权案件一审要在中级法院起诉的常规,在济南历下区法院起诉,居然也受理了,这是经过精心策划的!他们自有如意算盘:只要案件在济南、在山东,管你有理无理,哥们都可以随意判决!但我们要提醒刘乐一、李业成,这是在中国,不要欺负天下人!
  网友 仁义千金2008-4-3 13:13:53 发表评论 第 16 楼  
刘乐一在电视中表演“出色”:想把林国恩研究成果变成自己的,却又一知半解;想要自圆其说,却漏洞百出。因而到处炒夹生饭,丑态百出!说到摹本,他强调“是我用现代化的墨水笔”画成的。如果这样摹本就是他们的,那博物馆里的国宝,你用“现代化”的水、“现代化”的抹布、再加上“现代化”的手擦一擦,你们就可以把它据为己有,这不太荒唐了,真是恬不知耻!这样的事在刘乐一身上实在太多了!
  网友 闲人2008-3-29 20:01:05 发表评论 第 15 楼  
林国恩连自己是谁都没有破,你还能破什么来愚弄民众,不自量力!
  网友 文如其人2008-1-20 18:41:03 发表评论 第 14 楼  
刘乐一、李业成把“红崖天书”谬解为“宦官乱政,有口难言”,“自此隐居山林以享天伦之乐”,虽然可笑,却也是他们“学术本领”的真实写照!刘乐一、李业成就好象“红崖天书”里的“宦官”,在奸臣的怂恿之下,狼狈为奸,搞起了阴谋诡计,造谣惑众,愚弄大众,开始“乱政”了!然而,天底下自有公正在,媒体更有高人,国人可辨是非,法院白天审理,阴谋诡计哪里见得了阳光。纵观历史,宦官乱政也有得逞时,但终将落得可悲下场,“有口难言”是必然的结果!而刘乐一、李业成“自此隐居山林”才是明智之举!否则,身败名裂,教授丢脸。奸臣得惩是小事,欺骗媒体,愚弄大众,将使“山大”蒙羞,贵州失信、建文帝愤怒!
  网友 仁义千金2008-1-16 12:04:03 发表评论 第 13 楼  
刘乐一乃不甘寂寞之人,一直都在制造轰动,造谣惑众!耍耍花拳秀腿是其专长,骗骗外行倒是可以。要说他能研究什么,能够破解什么,那还差得远了。就拿红崖天书来说,林国恩破译了,他还是看不懂,只好剽窃林国恩的内容,又觉得没面子。为了掩盖自己的无能,他只好混淆是非,以曾看过摹本,到过红崖山,你们谁敢破译谁就是侵权!这种丑恶嘴脸将会欲盖弥彰,西洋镜一经戳穿,就将无地自容也!
  网友 Hytsvvv2008-1-15 6:57:26 发表评论 第 12 楼  
最近一些媒体报道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可以看出是受人指使和听信于刘乐一一面之词,大有泰山压顶,不用审理就判定林国恩侵权之势,这种现象说明了什么?值得大家深思!我们希望林国恩要泰山压顶不弯腰,坚持斗争,揭穿他们的丑恶面目;坚持不懈,继续研究红崖天书,我们支持你!
  网友 是非立辨2007-12-25 10:09:47 发表评论 第 11 楼  
在红崖天书研究中,刘乐一发现它象柱子,后来发现它象扇子,而林国恩破解以后,刘乐一愤愤不平,气愤填膺,大象有什么了不起,我早就“认真研究”过,有象柱子的地方,有象扇子的地方,而且我说它是动物,你侵权!李业成更是怒火中烧,它是我们动物园的,你们外人凑什么热闹?!坏了我的好事,真可恶!侵权!从这一点看,李业成、刘乐一还真的有理!
  网友 气不过2007-12-21 20:53:00 发表评论 第 10 楼  
在林国恩的破译过程中,刘乐一一直在关注这件事,林国恩也曾经数次与刘一起探讨或考察红崖天书,刘对林在这方面的研究遥遥领先自己的事实一直没有异议,也一直自叹弗如。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突然搞起了诉讼?是眼红林的出名?是落后太多而气急败坏?是背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利益?哎,中国是事情太复杂啦!某些文人太那个啦!
  网友 真相总会大白于天下2007-12-19 9:49:32 发表评论 第 9 楼  
“红崖天书”被誉为黔中瑰宝,由于摹本众多而扑朔迷离。安顺博物馆收藏有很多摹本。原安顺博物馆馆长李业成和山东大学刘乐一教授把博物馆馆藏的摹本据为己有而起诉侵权!按照他们的逻辑,安顺博物馆里的文物也是李业成的!?幸好李业成不是国家博物馆的馆长,否则我们国家的多少财宝也就成为李业成的!此盗贼之举应受到严厉惩处!
  网友 嚼舌头2007-12-15 12:33:02 发表评论 第 8 楼  
不鉴定、不受理,竟凭自己口说把林国恩的《伐燕诏檄》说成猜测而已,为了赖掉以前承诺的“悬赏百万元破译”的目的。原先他们原想自己人悬赏、自己人破译、自己人获赏,肥水不外流,因为原告李业成就是搞“悬赏破译”的策划者之一。可是他们的好梦却被林国恩的给搅碎了,他们能不恼火?岂不拿林国恩出气?林国恩倒霉了;也可能,借林国恩的《红崖天书》一书打官司,来造势,扩大自己的名声;也可能,……
林国恩在破译贵州“红崖天书”方面,确实是“执迷有悟”的奇才;耕耘不息的“痴汉”;理工科出身的人,破解文史悬案,可算 “胆大妄为”!
真是“奇书”遇怪案,“痴人”遭冤枉。
12月19日下午,历下法院开庭。
今后会怎样?人们拭目以待!
  网友 嚼舌头2007-12-15 12:32:36 发表评论 第 7 楼  
我们认真读了双方的资料,同时,向法律人求教摹本的知识,进行比对。
林国恩书的观点和内容是:红崖天书是明初建文帝和随从制作的《伐燕诏檄》,仅自称一说,他称在1999年3月20日已破译出:这“破译”二字,是他在贵阳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后才公认的,首先由新华社报道的,28万字的书是综合结晶成果。
刘乐一、李业成的观点和内容是:明初“宦官乱政,有口难言”,是不知名姓的隐士所书,“耐人寻味”,只有几页A4稿纸的文字。
二者的内容、观点完全不同,看不到抄袭剽窃的迹象。
读了《红崖天书》一书和刘李的二篇论文后,我似乎弄懂了,这个案子并不复杂,但背后还应有故事,有人说,是一些政府部门,多次搞所谓“悬赏破译”惹的祸。今年2月19日——农历正月初二,“新华网——贵州频道”就再次登载贵州省关岭县“悬赏100万元”破译“红崖天书”。
  网友 嚼舌头2007-12-15 12:30:12 发表评论 第 6 楼  
笔者在南京路买到林国恩著的“红崖天书”。“红崖天书”一书,全书273页29多万字,“序言”是江南造船集团事监事会主席陈金海先生写的,题目是“水滴石穿破天书”,千余字,八段“水”,言之有物,言简意深,是篇好导读。最后他赞赏道,“本书就似恰一枚饱含中华文字神韵的鲜橄榄,初尝有些艰涩,随后满口生香、余味无穷!” 书的作者介绍栏中写道:“林国恩生于1946年,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该书扉页上方即影印有2000年2月10日《光明日报》头版头条报道:“九年呕心沥血,痴心千古之谜,《林国恩破译贵州‘红崖天书’》”;还登有1997年1月14日上海市版权局颁发给他的《试(破)译“红崖天书”》的版权证书;同时,登载2004年12月初中央电视台邀请作者到贵州红崖碑现场拍摄专题片的照片。
2005年上半年,中央电视台十频道《破解“红崖天书”》中,刘乐一和林国恩一起出场,有说有笑的很和谐,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可是现在,怎么搞得不和谐,打官司,使多少人感到意外;为何同一课题的研究者们要撕杀呢,
  网友 嚼舌头2007-12-15 12:29:33 发表评论 第 5 楼  
此后,刘、李二人,才向法院递交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称“笔误”,要求修正,但对“起诉书”落款时间并未提及修改。
看来,历下区法院曾受理了一个 “怪案”,传闻不是“空穴来风”,事出有因。诉讼请求,庭前已修正;若开庭时发现,会让旁听者笑破肚皮。
林在自已“评注”起诉书眉头,幽默地写道:
【赔偿是天文数字。原告落款为200年5月28日,国人皆知,1800年前,中华大地没有人民法院,原告更可能没出生,这时,应是我国东汉建安5年,曹操当道,原告若生,又想打官司,只能到“曹府”去控告,找衙门打官司,不知当时有无著作权一说,“曹衙”能否立案?著作权纠纷案件,俗称“笔墨官司”,而原告刘乐一,自称“黄果树红崖天书文化研究会”副会长,李业成原先就是“红崖文化研究专家组”组长、“贵州安顺地区博物馆”馆长,二人笔墨,竟是这般水平,连一纸不及一千字法律文书,都写得如此不准确,不认真、不科学、不严肃,我岂敢“剽窃、抄袭”他们的“论文”啊?!】
  网友 嚼舌头2007-12-15 12:28:48 发表评论 第 4 楼  
于是,我们找到“贵州红崖碑”资料搜集爱好者陈家祥老先生,想听听他对刘李、林二者诉讼的看法。无巧不成书,还真找对了人,林国恩已全权委托中国版权协会理事、上海华天成律师事务所任 彦律师,和陈所在单位的同仁王晓卓律师,为己出庭应诉。王晓卓、陈家祥所在的北京梭伦律师事务所,被林探讨天书之精神感动,要免掉林的一切代理费用,林国恩十分感激。
我们获得了一些内情。
刘乐一、李业成的“诉状”,白纸黑字,要求林赔偿经济损失“48600万元”,实在是吓人。林向一审法院提出管辖异议,说赔这么大数额的标的,不属区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索赔金额可能多了个“万”字;又指出“诉状”的荒唐,起诉的落款时间为“200年”,是否“年”字前少了个“7”字。
  网友 嚼舌头2007-12-15 11:56:18 发表评论 第 3 楼  
“奇书”遇怪案 “痴人”遭冤枉
五月,上海世博会工地,消息灵通人士传言:“林国恩写‘红崖天书’,被“1800年前”的人告到法院,叫他赔4亿人民币, 86岁老母听后,差点气急丧命!”消息不胫而走,有人信,有人疑,有人传,多数人嗤之以鼻。
最近,网上有一则消息:12月5日,济南时报刊载《谁解开红崖天书千年之谜,山东教授状告剽窃》一文,说山东大学艺术学院教授刘乐一, “早在1996年就发表论文,认证‘红崖天书’的字意和来历,引起国内外轰动。为何10年之后,又有人自称破解了红崖天书,为何出版社出版的‘红崖天书’一书观点和内容,多数和自己的破译相同”,因此他和李业成向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起诉,投诉林国恩剽窃原告的著作权;刘乐一不仅要对薄公堂,还要林国恩毁书,赔款,赔礼道歉。那么“4亿人民币”、“1800年前”,怎么回事?悬赏、建文帝、太监,怎么回事?3个分居济南贵州上海各地的文人研究者,为一块大石头争得上法庭打官司,引发平面、立体媒体大战,忙晕了人们的眼珠,是文人相轻,还是别的原因,让人蹊跷,笔者闻讯愕然,引起好奇。
于是,我们找到“贵州红崖碑”资料搜集爱好者陈家祥老先生,想听听
  网友 真相总会大白于天下2007-12-9 15:41:52 发表评论 第 2 楼  
卒子----刘乐一!
贵州某些人为了否定“红崖天书”的破解,是经过周密策划的!年初欺骗新华社记者来报道无人破解,继续悬赏;现在刘大侠又跳将出来,横刀立马,大喝侵权,欺骗新华社他如何如何正确。然而,功力不足,双腿发抖,稍瞄一眼,就落荒而逃!其实凭刘乐一肆意猜测的破解,是拿不出手的,连基本的文理都不通,还会破天书!?这一点刘教授心理还是清楚的。只是好大喜功的他必定被他们充当过河卒子。
  网友 真相总回大白天下2007-12-8 9:23:56 发表评论 第 1 楼  
谁蒙骗了记者?--刘乐一!
刘乐一在《“红崖天书”考释》一文中猜测“‘天书’与明前叶建文皇帝偕随员遁踪云贵大有关连”,而本文却“刘乐一提出了自己的论点——‘红崖天书’是明前叶建文帝偕随员遁踪云贵时所颁‘告示’。”;再看看译文:“允:凤出,凤书须认书门”;“丙戌,宦官乱政(殴、杀),有口难言。”,简直是一窍不通,这译文本身就是刘乐一创造的新的天书!……要说刘乐一不识几个字,那真是冤枉了他;说他是“古文字专家”那可是对他的侮辱!为了挽回面子,只好颠倒黑白,欺骗记者,来个诬告,骗得几声幺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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