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的建议 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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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点评
  网友 刘志国2010-4-26 8:00:36 发表评论 第 4 楼  
黄先生的文章点到了文改当局的要害!从《简化字总表》到《通用字表》《规范字表》再到《GBK》《GB18303-2000》《GB18030-2005》,其字数从3500字到8000多字再到2万多字再到6万多字;这些都是官方发布的正式国家标准!百姓无所适从!!!其中《规范汉字表》中有些字连能打出中日韩统一汉字7万多繁、简字的“海峰五笔”也打不出,不知文改官员们究竟还要搞多少鬼花样来捉弄人民大众???我署的真名,把我判刑我也要说!
  网友 止戈为文2009-9-22 23:35:56 发表评论 第 3 楼  
应该认真研究
  网友 黄乃强会员2009-9-22 21:48:42 发表评论 第 2 楼  
谢谢嬴天的理解和支持。
  网友 嬴天2009-9-21 23:58:22 发表评论 第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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