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汉语探讨专题<<<
沈 炯
提要:
本文对语音和文字的基本理据作了反思。书面语言里的文字和语音有相似的广义语言学性质。汉字形体有别,以此替换语素音节的声音,获得有声系统里相应的语言学属性。通过逐层替换,书面获得了有声语言里的高层语言体制。声旁表音、读音和语音,形旁表义、字义和语素义分别都是不同概念。书面舍弃了大音段里的韵律特征和韵律语音,是个小系统,因此需要特殊的书面规范来弥补缺损。拼音文字也是小系统。汉语拼音化遇到的不是直接替换语音的原始任务,它难以继承现有规范,而重建规范是特殊的难题。
书面使用的文字,包括汉字在内,具有广义语言学的属性,离开这种认识,关于汉字和拼音化的讨论中出现的某些疙瘩难以解开。
首先需要说明,语言与文字、口语与书面语、口头语言与文学语言等对举,都是一定认识或观念的反映,因此都有它们的依据和需要。本文有声语言与书面语言是又一种对举方式。有声语言比口语或口头语言等提法宽泛,它包括从远古到今天人类一直使用的自然语言,它可以把朗读语言、有声的职业语言和艺术语言包括进来,还可以把录音后重现的以及用现代技术传递、再现或仿真的语言也包括进来。人类自然语言涉及有声形态的信息波。所谓形态是指信息波的存在方式。用有声形态与视觉形态来对举,能够把两种语言方式的共性和特殊性都说清楚,因此本文有时不直接说它们是声音或文字图形。(本文的“形态”均不指词法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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