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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编码方案不应授予专利权

                          

一、编码方案与专利法

 

汉字编码是一门新的边缘设计科学,设计的目的是使汉字得到一套有序的符号系统,使它应用于识字教育、排序检索和电脑输入。这套符号系统,将作为汉字的另一种使用形式世世代代使用下去。由于我们对这门新科学陌生,全国研制出来许多方案,现有几百个方案已被授予专利权。根据研究,这些方案只不过是汉字编码方案设计科学产生和发展过程中的一次次实践。这些实践有许多主观规则损害汉字字形规律,不符合汉字的标准规范,不宜在社会上广泛使用,更不宜放到中小学教育中去。即使是最佳的方案,也需要先交给全国文字教育专家讨论、修改才能完善。不完善的文字产品被授予专利权,等于承认它的科学性,就会给汉字规范带来危害。

汉字编码输入软件,是编码方案应用的一个方面,是独立于编码方案的另一个系统。编码方案的码本(即对一个指定字符集的所有字符,都编成代码的码表)完成后,就成为一个封闭的学习系统,其修改不受输入软件条件的影响。输入软件是软件编程专家把这些代码,转换为汉字内部码的编程,并加上应用时所需要的工作功能。编好后交付应用,根据应用功能要求和其他软硬件配套的需要,随时可以进行修改的系统。因此,输入软件是开放性的系统。它的权益,应从属于资金投入者或程序编制者。

根据专利法,编码不应授予专利权。然而,国家专利局对编码的专利申请,有的已经批准,理由当然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有的没有批。不能批准的理由是《专利权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凡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如果同样是发明,怎么可以有的授予,有的不授予?

过去我们对编码的性质、结构不理解,误解汉字编码属于发明一类。拿形码方案分析,把汉字编为键符代码,要分三步:拆分、分类、编代码。谁能面不改色地说:“这三步是我某某人发明的!”拆分、分类、编代码,都不能“发明”。大众码的设计者陈代于先生说的好:“六万个汉字自身隐含着一套部件;每个汉字隐含着一种最佳的拆分;每个部件有其最佳的编码。这套编码是汉字固有的、客观存在的,最符合中国人习惯和汉字认知心理,我们只宜去‘找出’或‘揭露出’这种编码,不宜去‘发明创造’另外的编码。”我们还要加上一句:“汉字结构中也隐含着一种最佳的分类体系,任何人都不可能‘发明创造’这种体系。”最佳的拆分、分数、编代码的方法合起来,才是最佳的编码方案。最佳的编码方案是一种科学发现,不是发明。汉字形码方案是互相借鉴,逐步发展、成熟起来的。(请参看拙著《汉字形码方案的发展轨迹》载于《汉字要走出编码时代》,1994年11月电子工业出版社出版)。所以,中国专利局审查一部副部长郝庆芬说得对:“汉字编码是人们对汉字规律的认识。”根据研究,汉字编码是汉字规律和编码设计规律的发现。请参看拙著《汉字编码的突破和结构》载于《汉字要走出编码时代》,1994年11月电子工业出版社出版。根据专利法,科学发现不能授予专利权。

 

二、编码方案发明权分析

 

几百个形码方案,部件编为代码(即映射)的方法只有四种:一、用音,二、用形,三、用笔画(或加用数字),四、无理。谁能理直气壮地说:“其中某一项是我某某人的发明!”

汉字编码既然不是发明,为什么会授予专利权呢?编码之所以能够得到专利权,是它借输入法之名而获得的。其原因有二:一是汉字编码理论界未分清汉字编码与汉字键盘输入方法两个概念。汉字编码是汉字编为键符代码的规则和方法;汉字键盘输入方法则是运用编码方案加上软件编程,在计算机上输入汉字的方法。保护输入法变成了保护某些人把汉字编成拉丁字母(亦即键符代码)的规则和方法。汉字键盘输入方法有版权,不能有专利权。二是知识产权保护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陌生的新问题,专利法实施还没有多久,编码“发明”接踵而来,计算机就马上需要应用,这对专利授予部门,无疑是一种难以抵挡的压力。因此,汉字编码就不自觉地“滚”了进去,把专利权“捞”了出来。这是难怪的。

 

 

三、汉字输入法发明权分析

 

汉字编码是以输入法而取得专利权的,因此,我们必须分析一下汉字输入法与汉字编码的关系。国家标准局关于汉字编码键盘输入方法的定义是:“运用某种编码方案、键盘设备、计算机资源和操作员输入汉字的方法。”这个定义说明受专利权保护的当然不是“键盘设备、计算机资源和操作员”,而是“输入汉字的方法”。

“输入汉字的方法”的内容有:一、高频字安排,二、单字输入码表,三、通用词组的生成,四、用户自定义词组的生成。这四项形成了汉字键盘输入方法而取得了专利权,为了应用,“发明人”必须请软件专家编制好输入软件。作为单纯的输入软件,它还是不能做输入工作的,必须配以编辑软件,才可以在电脑上输入汉字。现在的输入方法、软件功能,都已经趋向一致,四项内容谁也少不了,也不需要再多。因此,谁也不可能有“新颖性、创造性”。输入软件也只有原程序的差异,没有应用功能的差异。而且,任何一个输入软件,可以容纳任何一种输入方案。因此,它们只有版权上的不同,没有专利权上的不同。

我们还可以再分析一下上述四项中的发明权问题:

㈠高频字的来源是从汉字频度统计表中拿过来的,利用一键一空格把高频字打出来是每个方案都使用的方法,从来源到方法都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

㈡单字输入码表是利用每个汉字的编码加上软件编程,除编码方法不同外也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编码方法已在上面讲过“不是某一个人的创造发明”)

㈢通用词组的来源也取自词组频度表中,不是某人的发明;取码方法也已趋向一致,即两字词每字取前两码;三字词第一个字取前两码,第二、三个字各取第一码;四字词每个字各取第一码;超过四字的词取前三个字和最末一个字的第一码,用单字编码生成词组编码有一个生成程序模块,软件专家只是根据设计者要求编制,它适合各种编码,是一个共享系统,无“新颖性、创造性”之可言。

“新颖性、创造性”是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条件,可是一百多个已经授于专利权的输入法都不具备这个条件。它们只有软件版本上的不同,而无“发明方法”上的不同了。

 

 

四、“授予”的利与弊

 

汉字编码方案被当作汉字输入法而授予专利权在汉字编码方案设计刚起来的时候是有利的。它使得许多人积极投入研制活动,也促进了计算机市场的繁荣。但现在全国已有上千个编码方案了。根据笔者的研究,汉字编码已经从发生、发展,趋于成熟。现在,新的“发明”仍接踵不断,实际都是同一水平的重复,它造成了巨大的浪费。因为,所有汉字输入系统的软硬件,为了市场,都要腾出很大的空间,以便容纳多种不同的编码方案;过多的“发明”,使许多“发明人” 投入而得不到收获,以至破产。因为他们花了多年的心血,还要花钱请软件专家编制输入法,最后却发现没有市场;过多的“发明”,也造成了汉字使用的混乱。所以,有人认为 ,编码的“发明”,已经走向它的反面:“编码污染”。

笔者研究,任何一个最佳的方案都不能说完善无缺,因为,它是文字的社会应用,必须严格要求高度的规范,同时要符合汉字应用的客观规律。就宏观的角度判断,每个编码方案虽然合乎规律和规范,但从微观的角度,却不能一下子就举手通过。因为,每一个汉字拆分,每一个部件的归类,和一张部件清单的确立,都需要许多专家的共识、通过。它是汉字的副体形式,是许多人共同劳动的结果,决不是某一个人或某一个单位的私产。

 

五、结论:汉字编码不应授予专利权

 

《专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专利权授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因此,我们认为国家专利权局应该根据专利法取消所有的汉字编码方案的专利权。

(一)一种最佳的汉字编码方案,应属于科学发现,它是许多设计者共同劳动的结果。  

(二)汉字编码是一种汉字的社会应用,需要严格的规范,一个人虽能发现最佳的方法(即拆分、分类、编代码),但具体落实一个部件类,一个字,一个部件,一个笔画,一个代码,却仍须许多专家共同努力。这是全民族使用文字的大事,要由国家集中许多专家来作出决定,不应由一个“发明人”说了算。

(三)不成熟的编码方案,则会因其社会使用为‘约定俗成’损害汉字规范,损害汉字规范,相当于‘妨害公共利益’,不能授予专利权。

 

 

六、取消专利权的好处

 

(一)有利最佳方案的继续完善。

汉字字形的规律和编码的设计规律都己在不断发现之中,编码设计的相互继承关系已经明朗化。因此,取消专利权有利编码方案“规则和方法”的继续完善。

(二)解决了研制与研究的矛盾。

每一个编码方案都只能说是一次实践,它的完善和提高需要进行理论研究。拿到专利权的人为了维护个人利益,会阻挠理论研究,阻挠完善提高,因而易发生诉讼。理论研究没有专利权,还要吃官司,就会成为无人敢坐的“冷板凳”。汉字编码是一种文化工具,是中华民族的千秋大业。它的完善与提高,不是一个或几个人所能完成的,权益之争,谁来负责?十几年来,编码研制风起云涌,而理论研究乏人问津。

国家取消专利权的授予,造成专利申请人的损失,有关部门可以根据贡献大小给予适当补偿。

 

    释

本文曾载于1995年第二期《语文与信息》。

1991年《中文信息通联世界论文集》108页《汉字编码原理探讨》作者:陈代于等,中文信息杂志社出版。

郝庆芬《关于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载沈尧成主编:《专利实践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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