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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培成先生致周胜鸿先生的公开信

周胜鸿先生的回信

周胜鸿先生的声明

潘德孚按语

胡敬禹注:关于周胜鸿先生的观点,请查看语网“书同文”专栏《里程碑》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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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培成会长致周胜鸿先生的信

 

周胜鸿先生:您好!

惠赠的《汉字“书同文”研究》第一、二辑已经收到,多谢!初步学习之后,有以下两点想法,向您报告:

1.第二辑的第21篇文章《汉字发展的时空规律和汉字变革的基本特征》一文把1981年举行的全国高等院校文字改革学会的成立大会说成是“闹剧”、是“学术误区”,这是对语文现代化的无理攻击,是我们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所不能接受的。文章认为周有光先生提出的文字有自发的发展和自觉的发展的论述是“误导”、是“文改派的失误的总根子”。我们认为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也暴露了作者的无知。《汉字“书同文”研究》应该是从学术的角度对汉字书同文进行探讨(潘按:苏先生不知道既然是“探讨”,就会有说对的有说错的;不能只准说对,不准说错)而不应该变成对语文现代化和前辈学者的攻击。再者,《汉字发展的时空规律和汉字变革的基本特性》与汉字的书同文毫不相关(潘按:苏先生怎说“书同文”与汉字规律毫不相关,亏他说得出口!),这样的“文章”为什么也要编到“书同文”的文集里去呢?

2.第二辑的第七篇文章《统一华文方案提议》,认为“凡是用这个一点‘国’字的人都是‘愚’笨人”,简化字“国”字里的“玉字可以说是代表‘玺’字,也可以说是‘愚’字的用意”,文章提出“立刻废除‘国’字,而改用正体‘國’字,以免西人耻笑。”这样评论中国政府正式公布推行的简化字,有悖于“就字论字”、“不要把政治带到学术研究中来”的原则,很难说是进行学术研究,对促进海峡两岸的书同文不会有什么积极的作用。

向积极从事汉字“书同文”研究的各位专家致敬!

祝汉字“书同文”研究健康发展!

                                            苏培成    2002-02-13


周胜鸿先生的回信

苏培成先生:

您好!

正值新春佳节之际,能接到您的来信,十分高兴。自从我们在1993年相识以来,您一直是我的良师益友,经常关心和支持“书同文”研究;这次来信,您坦率而真挚地提出宝贵的意见,我表示感谢。

1.三次汉字“书同文”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汉字“书同文”研究》(第一辑)和第四次研讨会论文集《汉字“书同文”研究》(第二辑)分别在北京和台湾出版以后,已寄发给各地朋友,反应良好。来函、来电及捐款不断。这表明人们热切希望早日实现书同文,正如上海一位离休干部所说的“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我认为早日实现书同文应该是中国语文界最迫切的任务,是每一个语文工作者最重要的职责。

2.您来信批评第二辑个别论文有背于“就字论字”的原则,有攻击语文现代化和前辈学者的言辞,我完全接受您的意见,在此表示道歉,并请在方便的时候代我向有关人员转达我的歉意。我查对了一下,其中第21篇文章与原来交来的有三处变动:题目删去“试论”两字,作者由两位变成“潘德孚”(潘注:这三字已用笔圈掉)一人,文前增写了几百字的前言(刊于第二辑第112-113页);您所说的意见就是在这一段文字内。我在致信作者时,要求他直接把文章寄到主编戚先生处,而没有再过目一次,这是我的失职,今后一定注意。好在第二辑只印100本,还有大半未寄发,我当做好善后工作。

3.我们的“书同文”研究是在十分艰辛的条件下进行的:我们虽然多次努力,但至今仍处在“个人操作,自发参加”阶段;我本人时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我们自喻为“小人物做大事”,在说大人物应该说却不说的话,做大人物应该做而不做的事 ,真是勉为其难。因为我们奉行“无私无畏”的原则,为国家为民族作些贡献。多亏有您和贵会以及许多仁人志士的关心支持,才有了一些成就,今后希望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正如您所说的,让汉字“书同文”研究健康地发展。

4.最后,我寄奉自印拙著《愿为汉字“书同文”鞠躬尽瘁》以表示我的心迹。知我罪我,此书可鉴。今年8月11-14日将在上海举行第五次汉字“书同文”学术研讨会,会后将出版《汉字“书同文”研究》的第三辑,由沈克成先生和我任正副主编,我期待您的关心、指导和赐予大作。请向周有光先生和王均先生转达我的问候。

谢 谢,

此致

春安

周胜鸿

2002年3月1日于上海


周胜鸿先生的声明:

 

《汉字“书同文”研究》(第二辑)校订后记

第四次汉字“书同文”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汉字“书同文”研究》(第二辑)由台湾中易系统工作室全额赞助在基隆影印正式出版,我们表示感谢。由于我们的疏忽,该书存在一些问题,我们表示歉意。现经讨论决定:

一、          抽掉其中的第21篇《汉字发展的时空规律和汉字变革的基本特性》和第23篇《关于拟订〈现行汉字标准字体字形表〉的建议》。

二、          其他问题在第二次印刷时再作修正。请已有此书的读者协助把此“修订后记”粘贴在该书的空白扉页上(潘按:我希望还应该把苏先生和周先生的信都粘贴在上,用以儆戒诸犯上作乱者),谢谢。

            编辑组2002年3月1日于上海


潘德孚按语:

我把《〈汉字发展的时空规律和汉字变革的特性〉发表后——关于闹剧、误区和无知之我见》,寄给了《“书同文”论文集》的几位编委和当时学术会议时在场的一些人后,接到了周胜鸿先生的一封信,题目是“不耻于与谩骂成性的小人与伍”,这是5月2日写的。有巧是另一个编委俞步凡先生的回信也是这个日子写的。看起来周先生似乎满有理的。为了免使苏培成先生不满意,他完全有权表态:从原著作中抽掉潘德孚的文章,不需要同任何人商量。这就是他所说的给我的帮忙。我实在不能同意。不过,世界上的人就这么古怪,日本打中国,占地又杀人,也说是给中国人帮忙,是为了使中国人不受西洋人欺侮。周先生说他的帮忙,第一次是《书同文论文集》第一辑的主编沈先生不赞同我的“书同文、输同码”之说,由周先生出面要我修改题目(信中改说“图表”,当然,改图表也是不对的。因为,图表是这篇文章的精华,怎么可以随便修改呢?我不知他又创造出了一个说我叫学生写文章批评他的话。讲老实话,我的学生,可没有周先生那么听话。我知道自己这一辈子,常常做错说错,因此我经常告诫他们不要认为我的话是真理。他们都有独立的见解,决不会盲目听从我的吩咐,无故批评一位素不相识的人),我不同意,拒绝了周先生的“帮忙”。我的想法是作为作者,写文章是写出自己的学术观点,文章的题目是文章的眼睛,改掉题目就是挖掉眼睛。第二次是他要(就他说的是“帮忙”)我把原文章寄到沈先生家,而沈先生把文章的题目改了,还把内容也删了很多,因为,我还没有见过像这样随便对待学术文章的编辑。我不得不表示很生气,而且要求停止发表。这对周先生来说,也是“恩将仇报”了。我真不懂,何谓“恩”,何谓“仇”?苏培成先生说“不能接受”。周先生马上代表编辑组表态要抽掉两篇文章,试问:在没有取得主编和编委的同意,这样的“编辑组声明”合法吗?这些“帮忙”,我实在不能赞同。

周先生又说:“我不计前嫌同意发表您两篇大作入编第二辑,不料您却私下作了修改,害苦了我。第三次我在致苏培成复信中把您的大名圈抹了,因为我不想在复印此信中把您的大名扩散给一些编委和论文作者,这也是一种避讳吧,”作品能不能发表,不能凭个人好恶,而要看有没有发表的价值。这是一个学术研究者本就应该具备的品德。周先生“不计前嫌”只不过是从计前嫌的迷途中返回,本来是件好事。可是,他却又说我因为作了修改,就把他“害苦了”,复进入迷途。首先要讲我的修改是使这篇文章好起来还是改坏了。拿写文章的人来说,修改的目的,不是为了要“害苦”人,而是想使文章更好。如果说我把他“害苦”,是因为苏教授不满意。学术研究应该如俞步凡先生说的“以人品道德和良知为基石判断是非和真理,”“不与虚妄的权势打交道”,上海书同文研究不应该把苏培成先生的意见当指示灯!周先生又解释说把我的“大名圈抹了”是因为不想“扩散”。可是为什么没有圈得看不见,让人家在复印件中仍然看得明明白白,有这样的“防止扩散”的方法吗?文革期间,给大字报写上名字的人,都打上这样的圈圈,也是为了不“扩散”吗?事实胜于雄辩。

现在他又认为《汉字发展的时空规律和汉字变革的基本特性》中,“初步统计竟有十余处谩骂、攻击、讽刺和挑拔性的语句,让人看不下去”。如果周先生早一点看出来,也许我就不会到上海赴会(这倒是真的帮忙),苏先生的责备,我的“谩骂”都没有了,周先生就不会耻于与“谩骂成性的小人”与伍了。问题是我与他素不相识,也不知道会议的地址,就先寄文章给他,得到他的同意,才动身来沪参加会议。过去他没有说什么,现在却冒出个“初步统计”来?文章本来是没有颜色的,是因为看的人的眼睛上了色,才红黄蓝白起来。这就是说,我的反对文章出来后,周先生的眼睛才上了色,才发现这些“初步统计”!

巧的是香港一个出版单位要出一本《现代教育理论研究》,来信通知我全文刊出这篇文章。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没有感到里面有十多处的“谩骂、讽刺、打击、挑拔”的措辞?做人讲话,要讲诚信,要思前顾后,不能出尔反尔,前后不一!我承认我的文章有一些责备的话,也有讥讽的话,但决不是谩骂、挑拔。现在,这篇《〈汉字发展的时空规律和汉字变革的基本特性〉发表后》已经发出去了,其中有没有“谩骂”的语句,读者自己可以判断。现在,我就按周先生的吩咐办,将他的信寄给大家,真正骂人者是谁?周先生可再看自己的信。我相信由于各人看法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说法。

信中说:“各地朋友来电来信中,都有这个看法;有几位还说对您在第三次书同文会议上的“作秀”和在旅馆里的“高论”,至今仍有深刻的印象呢!”他不仅可以随意代表编辑组的所有人,现在又代表“各地朋友”了。我们到上海参加会议,到底要发什么议论?由我们自己定,还是由周先生和苏先生来指定?可不可以在会议上、在旅馆里发议论?这两个问题很重要。周先生作为会议的发起人和主持人,怎么可以在会后说发言者“作秀”、“发高论”?即使我在文章中真的骂了他,这些话也不是你周先生应该说的。糊涂得也够可以!现在参加会议的人与他还没有意见,如果今后有了意见,他们的发言、谈话、议论,也岂不也变成“作秀”、“高论”了?我把俞步凡先生的回信附在一起,他没有赞同“抽掉”,不知周先生是否认为这是一种“挑拔”。戚桐欣先生也有一封网信,表示对苏先生的干涉、对周先生的“抽掉”不理解。我想,他们是不是周先生的“各地朋友”?

就我的看法,我的文章除用了“闹剧”一词比较严厉,说得对不对也应该由看的人来判断。我认为这只是一种斥责,与“谩骂”没一点相干。苏培成先生则说“不能接受”,到了周先生那里,变成了“谩骂、讽刺、打击、挑拔”。我也不知其他看文章的人是什么想法。不管如何,一定有说好的,有说不好的。任何文章,它只是表达作者自己的意见,不管如何写,看的人都各有不同的看法和想法。至于能不能刊出,那要看编辑的观点。有的编辑对不合己意的,就拒绝了;有的编辑则认为如果与自己的观点有距离,但觉得文章有创意,就可以刊出。这好比蔡元培先生主持北大,陈独秀、胡适、辜鸿铭都一起受聘。这些人都是学问大家,但他们的观点和观念,完全相反。问题是,学术不是一家的天下,而应该百花齐放。只有那些心肠狭窄的好利之徒,才忍受不了不同的意见。因为,他们在世上的惟一目的是谋利,而不是真正的搞学术。世界之所以鲜艳灿烂,就因为它是一个万花筒,它允许各种各样的花儿存在。蔡先生给全国的学术研究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样板,同样在北大的苏先生却没能学到手。所以,读者们切记,学校好不等于老师好。择师交友,都不应看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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