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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10-01

也说语言的“点阵图象类比”

 

语言是人类认识和反映客观世界的重要工具。按照一种简单的推理,一种语言的词汇越丰富,则该语言民族对世界的反映就越全面,对世界的认识也就越深刻。于是词汇量的大小自然而然也就成了评判语言优劣的一项重要指标。

毛喻原先生显然就是这种观点的鼓吹者。他在《论汉语的险境与诡谬》一文中写道:“一般说来,词汇总量愈大的语言对世界的分理程度也愈细。即,它对世界的理解和表达也可能愈充分、愈全面和愈完整。反之,对世界的理解和表达就可能愈欠缺、愈局域和愈片面。……如果把汉语的五万六千个汉字与英语的八十万个单词相比较,至少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仅就所指东西的数量而言,汉语是远远低于或少于英语的。如果我们承认语言是世界的图象的话,那么我们也同样可以认定,由于每一种语言其词汇量的不同,它们所呈现、所表达的世界之图象也会不同。……由于汉语的词汇量小(当然,我们也不简单把这看作是它之概括性的一个结果),这就注定了反映在我们思维中的世界之象是相对简略、粗糙和模糊的。如果再加上汉语词汇分布比例严重失调这一因素的话,恐怕我们得到的就不仅仅是一张粗劣而模糊的世界图象,而且更可能是一种世界之歪象、幻象、甚至是无象。”

简言之,仅仅由于“五万六”与“八十万”这样抽象的数字之比,于是英汉两个语言民族在观望同一个物质世界时,大脑中便呈现出两个完全不同的图象来。讲英语的人就如同使用了高倍望远镜,镜头所到之处,无不历历在目,清晰可辨;反之,讲汉语的人则仿佛老眼昏花,近视散光,混混沌沌,一片模糊。而且,正如弱视眼疾难以自愈,必须配镜补救甚至开刀治疗一样,汉语民族若想根治这种语言上的先天性“眼病”,就只有一条出路,即洗心革面,脱胎换骨,抛弃汉语,改用世界上最最优秀、最最先进的语言——英语。

毛先生不光有宏大精深的理论阐述,更不乏铁证如山的事实根据:“如果我们把语言反映、表达世界的这种关系比喻为类似于电脑制版里用点阵扫描图象的话,那么显然,语言的词汇在此就相当于点阵中的点,所扫描的图象就类似于语言想要去表现的我们的这个世界。在电脑制图方面,我们知道,要去扫描同一幅图片(规格尺寸、画面内容完全一致),我们所用点阵中的点的多少对画面的清晰、细微、逼真程度是有决定性影响的。一般说来,表现同一幅画面,所用的点愈多,我们所得到的图象就愈逼真、愈清晰。反之,愈粗糙、愈模糊。相同的道理,我们可不可以这样来假定呢?我们汉语是用五万六千个点去‘扫描’世界,而相比之下,英语是用八十万个点去‘扫描’世界。显然,由于两种语言其词汇量(点阵扫描中的点)的不同,所以它们各自所‘扫描’出的世界图象其清晰、细微、逼真程度肯定是不同的。由此我们可以推论,仅就对世界图象的整体扫描效果而言,英语扫描的清晰度是远远高于汉语扫描之清晰度的。这一点可能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然而,遗憾的是,恰恰就是在这个“点阵图象”的比喻上,让我们横生了小小的疑惑,斗胆想与毛先生讨个说法。

电脑制版、点阵扫描,对这种现代高科技,我们没有体验,不敢与毛先生争辩,但至少放大镜还是用过的。经验告诉我们,一镜在手,绝不可能一眼而窥全貌。比如看书,便只能一行行移动,一字字放大。推而广之,对于世界图象的扫描想必也是如此——且不要说找不到这种巨型放大镜,就是找到了也没人举得起。于是,“对世界图象的整体扫描效果”的说法就很值得怀疑了——整体扫描的效果必定是一团糟,什么也看不清。要想对世界图象获得整体印象,就只能将其划分为一系列的“方格”,然后一格一格地逐次进行扫描,最后再予以综合。问题于是便归结为:在对所有的局部进行扫描时,用英语得出的图象是否个个都比汉语清晰?

出乎意料的是,毛先生居然第一个就站出来予以坚决的否认:“一般说来,对于一个民族来说愈是重要的东西,该民族对于它的语言分割就愈是细密。反之,对一个民族来说,属于文化中心的词汇肯定比属于文化边缘的词汇显得更详尽、更周全。反映生活重要现象的词汇其数量与它在文化上的重要性成正比。比如中国人长期生活在封建的宗法社会,很看重人与人之间的人伦关系,所以对父母同辈的男性亲属就有严格的区分,比如伯父、叔父、姑父、姨父,因为亲疏有别,权利义务各不相同。而英语中只用uncle一词统称之,既无父系母系之别,也无长幼之别,只有性别的区别。在这点上,汉语和英语的表现可谓两个极端。”

既然“反映生活重要现象的词汇其数量与它在文化上的重要性成正比”,那么,某种语言在某种生活现象上词汇贫乏,难道不很有可能恰恰正是因为这种现象对该语言民族不重要吗?(顺便说一句,中国人并不仅仅“对父母同辈的男性亲属就有严格的区分”,对“女性长辈”的称谓亦同样“不厌其烦”,如伯母、婶婶、姑姑、姨妈、舅妈)

毛先生说:“汉语用于对整个世界的表达,其词汇量是欠缺的,它所拥有的词汇点阵并不充分得足以去表现世界存在这一大全之象。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汉语是一种点阵欠缺、网眼稀疏的语言。这种语言也许只适合创作语义含混、情绪胶着的诗歌,但绝不适合用以去认识自然和表达世界。”

遗憾的是,这番话完全可以一字不改地回赠给英语,例如,在“亲属词”的运用方面,英语难道不正是“点阵欠缺、网眼稀疏”吗?我们还可以补充一个例子。汉族人的一种主食,长在田里为“谷”,去皮为“米”,煮熟为“饭”,区分得一清二楚,而英语仅仅一个“rice”便草草打发了,何其模糊粗糙之至也!

当然,毛先生对此又有辩解:“一般说来,人类的语言可大致划分为三个领域或者层面。这三个领域是:一、日常生活的领域;二、科学专业的领域;三、哲学文化的领域。”他并且发现,汉语“主要与第一个领域相关,甚至说成与之死绕活缠、水乳胶着也不为过……中国人语言的智慧似乎从来就没有真正关注过第三领域的理论建树。”

于是,汉语有那么多“亲属词”或者“吃饭词”也就不足为怪了——俗人呗。毛先生进一步指出:“汉语存在的问题不仅仅表现在词汇量方面,而且表现在其词类分布的严重失调上。在一般的凡俗生活中,它确实能做到‘如彩色电影般鲜艳、活泼、生动、真实’。但在有些领域(如神学、哲学、宇宙学、形而上学、意识理论、大脑科学等方面),它就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了。甚至有一种无力感、无能感和去势感。比如《存在与虚无》《存在与时间》《我和你》《人与神》《存在与奇迹》《物质与意识》,西人对这类主题总有说不完、道不尽的话语,他们在这方面似乎毫不费力就能写出洋洋洒洒、气势非凡的数十万字、数百万字、数千万字的著作,而且其中流露出来的那种语言的缜密,思维的精细,真是让人叹为观止。相比之下,汉语言在这方面真可谓无话可说。即使说了,也是三言两语,电报式语句,语焉不详,不知所云。在抽象的人文科学、思维科学领域,汉语表现出的是一种惊人的疏懒,它似乎只贪图在哲学论证上的‘一步登天’式的快感,迷恋一种思想世界的偷工减料的所谓便捷之途。”

思想巨匠们的大脑一旦发动起来,固然有说不完、道不尽的话语;但反过来,只要是洋洋洒洒、气势非凡的数十万字、数百万字、数千万字,就必定意味着语言的缜密,思维的精细,就必定让人叹为观止吗?

辜正坤教授指出:

形式逻辑为什么在西方会那么发达?因为实际上就是印欧语系语言本身就具备很强的逻辑形式,因此它自然而然地容易刺激、诱导理论性的东西在西方产生出来;它那种语言文字持续不断地暗示西方文化的发展方向。拿亚里士多德来说,一写文章就是几大卷、几大卷的,就像印欧语系的语法系统一样,成套产生,其他的西方学者也与此类似。中国学者则不然,也写同样的题材,但是在许多情况下,可能就只写几千个字。老子《道德经》何等深广,却只要五千字吧,还没有西方学者的某本书的前言或后记长呢。但这五千字包含的基本的内容,绝不比一些西方学者的整本整本的书包容的内容少。以黑格尔为例,有人说他的哲学体系是偷了老子的东西,他那个绝对精神就相当于老子的道。老子说道的运动是“反者道之动”(道的运动是循环反复的)。黑格尔则用一个“否定之否定律”来命名。大同小异。老子的“一阴一阳之谓道”“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等两极相生相克的思想,黑格尔谓之“对立统一律”。老子的“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的思想,黑格尔为了谓之“质量转变律”。而这三大辩证规律正是马克思特别欣赏的黑格尔体系的合理的“内核”,但我们一比较老子的思想,便会发现黑格尔只是使用了更多的术语,把问题复杂化罢了,其最根本的东西并未脱老子思想的藩篱。尽管黑格尔声称老子没有什么哲学思想,但这有点像是此地无银三百两。黑格尔的特点是写得晦涩,定得多,当然也更系统、具体。老子五千字,黑格尔则敷衍成几十万字、上百万字。当然,这也不能说一定要写得短才好。有的东西,内容太多,是有必要写得长一些的。不过应该有个限度。人类的寿命才多少年?就算大家都活95岁,从15岁开始便天天看书,平均3天看一本,一个月看10本,一年看120本书,不停地看80年,也只能看1万本不到,可光是北大图书馆的藏书就有550多万册,就是说你一辈子不停地看,也不能看完北大图书馆的500分之一!至于全世界的书,究竟有多少,当然就是天文数字了,提都别提。如此看来,书写得太长、太厚,不啻是进一步给人类出难题,大大增加了人类掌握知识整体的难度。因此中国古代的著作,虽然有写太简洁的缺点,但同时是一个很大的优点。每本书容量不大,写得精粹,你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遍读群经,成为真正的饱学之士。而按照西式的写法,动辄就是一本书,把一个简单的道理吹成肥皂泡,全世界都这么做,结果书的数量以几何级数增长,人类从古代的百科全书型学者渐渐都退化成只可能知道某一门学问中的一个很细小的分支的学者。相对于古代学者,实际上当代学者人人都显得很无知,因为没有人能穷尽哪怕万分之一的知识海洋。因此从这一比较里边,我们或许就悟出了一种东西,即人类不仅要学会写得长,更要学会写得短而精!当然,回过头来,我们也不全怪黑格尔写得长,他所浸润其中的语言体系从小就教给了他那些东西,不断的条分缕析,不断地甲乙丙丁开“中药铺”,一直开下去,开下去,所以便会把一个道理从字数上、从基本框架上越搞越复杂,越搞越庞大。这些跟印欧语系语文的模塑功能分不开。同时写得长的好处,是有充分的篇幅,把一个道理的方方面面全部展开,以便于找到漏洞,进一步研究发展。所以,我在这个问题上的结论就是:当代学者一定要学会两种写作方式:写得短和写得适当地长。坚决反对故意写长文!那种把一篇文章扩充成书的做法,如今不论在西方还是东方都非常盛行,这是要大力反对的。

西方语言之“中药铺”是如何开起来,以及如何越开越大的,请看一个具体例子:

I am not, indeed, sure whether it is not true to say that the Milton who once seemed not unlike a seventeenth-century Shelley had not become, out of an experience ever more bitter in each year, more alien to the founder of that Jesuit sect which nothing could induce him to tolerate.

余光中评述道:“(该句)摘自拉斯基(Harold Laski)教授的《言论自由》一书。拉斯基是牛津出身的政治学家,曾任英国工党主席,在二次大战前后名重士林,当时费孝通等人士几乎每文必提此公大名。但是前引论述弥尔顿宗教态度转变的例句,在53个字里竟一连用了五个否定词,乃使文义反复无定,简直不知所云。同时该用akin(亲近)之处,竟然用alien(疏远),又使文义为之一反。……这种迂回冗赘的语法,正是‘精密’的大敌。英文里冠冕堂皇、冗长而又空洞的公文体,所谓‘高拔的固格’(gobbledygook),皆属此类文字污染。”

西方哲人巨著当然不少,但鱼目混珠、滥竽充数者亦绝非仅有;至于像毛先生那样,以字数多少来评定优劣,更是幼稚得简直近乎儿戏。这且不说,我们再问毛先生一句:您本人这篇文章想必也应该是属于“第三领域”吧?那么,您在写这篇“洋洋洒洒、气势非凡”的大作时,是否也常常有一种“无力感、无能感和去势感”呢?换句话说,您这篇文章之所以处处让人觉得“语焉不详,不知所云”,是否就是因为受了汉语的连累?我们真心希望毛先生能用他自幼便使惯了的语言比如英语以及法德西俄诸语就这个题目再重写一遍,以便彻底让人们整明白,他到底想说些什么。

毛先生还谈到语词的分布情况:“我们假设两个操不同语言的两个民族其词汇总量(单词个数)大体相当,但我们又是否可以认为它们对世界分理、切割程度是一样的呢?显然不能这么认为,因为尽管其词汇总量相同,但它们的语词分布情况却是不同的。比如有的在下义词方面分布得多,有的在上义词方面分布得多;有的在日常感官世界分布得多,有的在科学的专业化世界分布得多;有的在宗教神学领域分布得多,有的在现实世俗领域分布得多。由于其词汇分布领域的不同(亦即民族智力其兴趣之所在的不同),即使其词汇量相当,那么我们也可以肯定地说,它们对世界的理解和把握也是全然不同的。”

毛先生虽然没有明言,但我们亦不难体会他的本意,即汉语在下义词、日常感官世界、现实世俗领域等方面,词汇分布量大;而在上义词、科学的专业化世界、宗教神学领域方面则词汇分布量小。然而,词汇量越大,对世界的理解和把握真的也越全面、越深刻吗?毛先生由于“惊人的疏懒”,“贪图在哲学论证上的‘一步登天’式的快感,迷恋一种思想世界的偷工减料的所谓便捷之途”,没有顺手给我们举出一两个哪怕是极其简略的例证来。这种“粗人笨活”只好由我们自己代劳了。但不幸的是,刚一动手,便发现大量与毛先生的论点完全相反的现象。

例如,数字概念应该是一种比较高级的思维能力吧。众所周知,不少原始民族甚至数不到十,往往超过“三”就要用“很多”来表示。那么,汉英两种语言在数词方面的词汇分布情况又如何呢?

首先,与其他民族一样,汉语民族必须要掌握阿拉伯数字。此外,再学会“一、二、……十”及“零”等汉字,任务也就完成。借助这些基本材料,便可以像玩积木一样,随意组构出任何一个数字来。相比之下,英语的确就“丰富”得多了。例如,从1119,从2090以及“一百”、“一千”,全都是特定的单词,需要一个个学习读写,一个个强行记忆。如果要就“数词”比较词汇量大小的话,汉语当然“自愧不如、甘拜下风”,然而,这是否意味着,在对“数字图象”进行扫描时,英语的清晰度要远远高于汉语呢?试问毛先生,您用英语数数,是不是觉得要比用汉语稳、准、快?您做数学题,用英语列算式是不是感到要比汉语更加清晰、更加精密?举个例子吧,比如“34”,您是否认为“Three times four is twelve”要比“三四一十二”费时少、来得快、记得牢、不易错?

再如,英语一周中的七天,一年中的十二个月,个个都是顶天立地,特立独行的单词,学英语的人——不论是作为母语还是外语——恐怕没有一个是轻轻松松,随随便便就能铭刻在心,终生不忘的——试问读者,您现在敢当着众人的面,一口气把它们都写下来吗?与英语的这种“精确”相比,汉语之“模糊”简直可以说是“羞惭难当、无地自容、”——翻遍天下的字典,您能找到“星期一”、“二月”之类的词条吗?事实上,汉语根本就没有专门用来表示时间概念的“词汇”!它只有“星”、“期”、“月”以及“一”、“二”等单独零散的汉字,需要时,临时组合;用完了,立即解散。

于是现在又要问毛先生:与汉语相比,英语明显多了十九个表示星期、月份的词,那么,它在有关“时间图象”的扫描上,是否要比汉语清晰得多呢?更具体地说,毛先生能否告诉我们,他的大脑里只要浮现出“Monday”,立马眼界开阔,视野清晰,而一旦换成“星期一”,则顿时漆黑一片,惨如停电?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们认为,英语在这方面还不够优秀,还大有潜力可挖,例如,不但每月每周,甚至每天都用一个专名,岂不是更加精确,更加清晰?一月一日是一个单词,一月二日又是一个单词,一年三百六十五天,365个全新的单词,岂不快哉!更进一步,假如连200345678秒这样一个极其细微的时刻都给它配上一个专门的名称,这样的语言,其词汇量真不知有多大;这样的语言,用来对世界图像进行整体扫描,其清晰度真不知有多高!

如果毛先生敢于承认,汉语在表达数字、时间概念方面,并不比英语模糊,那倒是有必要问问:英语动用那么多词汇,或者说,点阵那么密集,得到的图象却并不见得更加清晰,岂不是自讨苦吃,浪费资源?反过来,汉语寥寥数词(字),便可达意,又焉知不是以少胜多,节省开支?

美国纽约市立大学唐德刚教授讲过一件趣事。1967年适逢羊年。纽约美联社总社编辑部的编辑老爷新年一大早便急电询问:羊年者,公羊耶?母羊耶?抑或山羊锦羊耶?一时竟将他难倒。

再如西方国家一度闹得沸沸扬扬、谈虎色变的“疯牛病”,按其原文“mad cow disease”,严格说来,应该是“疯母牛病”。比如“挤奶”就是milk a cow。我们不禁要问,“男牛”(bull)们是否得以幸免于难呢?所谓“女人,祸水也”,到了英语里,不料竟然放之兽界而皆准。

农业社会,牛羊猪马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有关词汇自然也就极其丰富。例如,汉语中便有许多关于马的字,用来形容不同颜色,不同年龄,甚至不同的奔跑姿态。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机器的大量使用,马的重要性日益降低直至退出人们的现实生活,绝大多数有关马的字也就成为废字。然而,奇怪的是,西方社会工业化程度远远高于我们,但农业时代的许多词汇却依然保存完好。在以车代步的高科技时代,许多大城市的孩子甚至难得一见真的牛羊,为何公牛母牛、公羊母羊还要用专门的词来表达呢?难道它们的性别就那么重要吗?实际上,这正是思维概括能力欠缺的表现——不能总结出一个抽象的“牛”字以指涉天下所有的公牛母牛小牛,黄牛水牛牦牛,乃至牛肉牛油牛排。

我们当然承认,在有关“畜生”的世界图象扫描方面,英语的确要比汉语清晰。问题是,这种清晰怎么居然就成了优点呢?若要较真的话,汉语中也有“骢(青白杂毛)”、“骆(白色黑尾)”、“牻”(毛色黑白相间的牛)这种特定描述。其精细程度,绝不亚于英语。但聪明的中国人根本就不会去赌这个气,争这种名——用不着的东西谁愿意宝贝一样的藏着掖着?

汉语当然有其模糊的一面,但很多人却没有意识到,在不影响理解的前提下,更多的时候它实际上是“该模糊处且模糊”;相形之下,英语的确要清晰得多,但同样很少有人想到,它往往是“清晰反被清晰误”——过分的清晰反而成了束缚自己的枷锁。

余光中说:“用中文来写科学或哲学论文,是否胜任愉快,我不是专家,不能答复。至于用中文来写文学作品,就我个人而言,敢说是绰绰有余。”

用中文写科学或哲学论文的,除了毛先生,显然还大有人在。为了更加“科学”起见,我们很想一一登门询问:您动笔时,是否常常“有一种无力感、无能感和去势感”?这项工程虽然浩大,但只要财力充分,至少还能开展;怕就怕被调查者拒绝合作,对这种充满“善意”的提问不屑回答,甚至将调查者当成神经病,拨打110

(作者:江苏大学 何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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