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3年7月20日 作者:张春亭(新华社高级编辑) 来源:学术批评网 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的好处,比比皆是,数不胜数,人们无不为之高兴。然而,这些年来,假冒伪劣的事物,又几乎充斥一切领域,举不胜举,也常常令人痛恨。
在被称作“圣洁殿堂”的学术界,同样出现了一些剽窃、抄袭、伪装、冒充等腐败行为和招摇过市的学术骗子。对于这些卑劣丑恶现象,具有正义感的人无不深恶痛绝,但往往也只私下里痛骂一通;更多的人则是洁身自好,或不屑一顾,或置之不理,而真正口诛笔伐与学术腐败现象进行斗争的人,还只是少数。著名语言学家、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伍铁平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位。
近几年来,在从事语言学教学和研究工作的人员中,提起伍铁平教授的名字,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语言学界之外,不知道伍教授挺身而出、义无反顾地与学术骗子作斗争的人恐怕还不在少数。就连我这个干了大半辈子新闻工作、大学时代学的还是语文学专业的人,也颇为自己的孤陋寡闻而羞惭。所以,当我耳闻伍教授的事迹后,便下决心要去采写他。也就在我采访伍教授的过程中,惊讶地得知:就是他和国内外的语言文字工作者共同批判的那个学术骗子,前不久竟还在一家面向全国新闻界的报纸上买了一个专版,继续吹嘘和贩卖他的伪科学。这更加证明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术界的打假任务同经济领域一样,是何等艰巨复杂,又是多么任重道远。
口诛笔伐批驳伪科学 不料反而招致一场官司
年逾古稀的伍铁平教授,满头银发,体态略胖。因患脑梗塞,走路常迈碎步,有时难免会给人一种弱不禁风之感。然而,他的治学风范却又是那样的严谨缜密,百折不挠,踔厉风发,老而弥坚。一说到他走路有些踉跄,他就情不自禁地谈起他所遭遇的那场旷日持久的官司。他说,在此之前,他本来还是经常坚持游泳的,就为了打那场官司,才积劳成疾,落下了这个后遗症。
话题自然由此说起。我问伍教授:那是一场什么性质的官司?官司又是怎样引起的?他长长舒了一口气道:说来话长。
那还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他担任国家教委高等学校“八五”、“九五”计划语言学规划咨询组负责人期间,由于工作的需要,他翻阅了此前我国语言学方面的许多书籍和刊物,并写出了语言规划咨询报告。这中间,每当他看到一些混迹于语言学界的“文抄公”和“学术骗子”制造的伪劣产品时,就像眼里揉进了砂子一样难以容忍。为维护学术殿堂的圣洁,他便毅然拿起笔来,无情地揭露批判那些伪科学。
1989年9月,我国有个叫做《汉字文化》的杂志创刊,其主编为知名人士袁晓园。因为此人已年届百岁,难以主事,该刊实际由副主编徐德江主持。当伍先生看到徐德江在《汉字文化》季刊和他撰写的小册子上发表了许多违背语言学常识的谬论和攻击国家语言文字政策的言论时,便对此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为此,他特意违心地到邮局订购了这份他本不想看的杂志,并委托学生代他购买了该刊自创刊以来出版的各期杂志。
1994年,伍先生在《湖北大学学报》第3、4期上发表了题为《八O年以来我国理论语言学的回顾与反思》的文章,在有理有据地指出徐德江的著述中存在许多违背语言学基本规律的事例后,又严肃地批评了他主持的《汉字文化》杂志对他的小册子《当代语言文字理论的新构想》的肉麻吹捧,诸如吹捧该书标志着“人类语言的基础理论……正由(西方人建立的人类语文理论的)第一阶段向(东方人建立的人类语文理论的)第二阶段发展”;把徐提出的种种错误观点吹捧为“徐德江公式”、“徐德江学说”,“必将引起语文理论体系和语文教学体系一场带有根本性的革新”等。
几乎与此同时,伍先生又在《外语与外语教学》1994年第4期上发表了《不要胡批索绪尔━评徐德江书文的一些错误》,严厉批评了徐德江歪曲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原意的错误论断和做法,并再次列举了大量事例,指出徐德江在许多方面连起码的语言学常识都不懂。比如,索绪尔是公认的“现代语言学之父”,徐则误作“语言学之父”,将时间提前了80多年;曾经受到马克思和恩格斯高度评价的美国民族学家摩尔根将人类史前史分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徐德江竟错误地表述为“人类由野蛮的蒙昧时期进入文明时期”,即被徐缩减为两个时代;他还将我国著名物理学家、教育家周培源(徐错为“元”)的话当作毛泽东的话来引用;至于徐在乱批索绪尔时涉及的语言学常识性的概念和论点,更是漏洞百出。伍先生曾给予严肃批驳,并指出徐德江胡说“国际音标所表示的‘元音’中,都有一个辅音居于前”;“单独发元音时,前边必有一个辅音”等等,更是连刚学过国际音标的学生都能看出的常识性错误。
同年,徐德江私人出钱,参加在巴黎举行的第27届国际汉藏语和语言学会议,作了题为《汉字是高级的书面语言》的发言,与会100多人,每次分组会议的与会者也有数十人,惟独徐发言时,只有4个人(包括伍铁平教授)参加。为了维护中国语言学界的荣誉和尊严,伍先生在会上严厉地指出了徐的发言从文题到内容都有很多违背语言学基础知识的错误(比如说“汉字是比拼音文字更高级的书面语言”等)。遗憾的是,徐不仅不接受批评,事后反而将其发言稿原封不动地发表在《汉字文化》1994年第4期上。伍先生不得不在同年第10期《语文专刊》上发表题为《评徐德江〈汉字是高级的书面语言〉》的文章,再次对徐文给予严肃的批评。
徐德江对于伍先生的批评文章从来不作正面回答,而是在他主持的《汉字文化》上几次发表别人的文章,对伍先生简单地扣大帽子,说伍铁平在学术争鸣中“妄自尊大,故步自封,随意猜测,乱加罪名”;“表现了恶劣的‘文革遗风’”云云。伍先生被迫再次撰写《学术讨论时不应谩骂》、《不要歪曲我国语言文字学界的现状》等学术文章,给予还击,并郑重答复徐德江:“你的诬蔑绝对不可能阻止我对错误言行的批评。”在这些文章中,伍先生更多的还是以他渊博精深的语言学知识,引经据典、旁征博引、谈古论今(包括援引外国语言学家的专著和我国的古代典籍等),对徐德江等人的谬误给予了有力的驳斥。
同年秋季,全国术语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伍铁平作为该委员会委员与会。会上,国家出版总署副署长于永湛请专家们对出版工作提出意见。伍先生即席发言,提出学术界应该严防学术骗子,并举例说明徐德江就是一个学术骗子,必须予以严厉批评,以防谬种流传,贻误世人。科学出版社编辑王人龙(徐德江的小册子《当代语言文字理论的新构想》的责任编辑)也出席了这次会议,会后,就以云林为笔名写了一篇题为《无题》的文章,发表在《汉字文化》1994年第3期上。文中说:“多年来接触科学界,学术观点和争论是存在的(有语病,原文如此),但真没听说过某某是‘骗子’的说法”,“这样说人、这样做,……是对持不同学术观点者的人身攻击,这是毁人的名誉,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伍先生对笔者指出:上述会议本是一次内部会议,他的发言本是内部谈话。云林(即王人龙)不顾出版界的规定,擅自将内部发言在徐德江主持的《汉字文化》上公开发表,蓄意挑起官司,并带有威胁的性质,这本身就是非常错误的。
然而,伍教授却无所畏惧。明人不做暗事,于是他便写了一篇题为《学术界不存在骗子吗?━驳云林的一些错误观点》的文章,在西安外语学院学报《外语教学》1995年第2期上发表出来。文章公开指出:“学术界也有那么一个人,根本不是语言学家,却要冒充语言学家,自吹自擂,把他的错误百出、缺乏语言学起码常识的言论自我吹嘘为‘勇于探索、敢立新说的语文新秀’。这样的行为就是欺骗行为,进行这种欺骗行为的人就是骗子。不经过语言学界的专家审阅,出版这种骗子的错误百出的‘著作’的责编,不管其主观愿望如何,就是帮助这类骗子欺骗读者,使他们误将谬误当作科学,因为该出版社社名有‘科学’二字。这类行为,其性质同出售假药类似。”“正如将出售假药的人称作骗子,这绝非人身攻击,毁人名誉,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相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是出售假药的人!”为了澄清事实,伍先生又列举了徐书中许多违背语言学基础知识的谬论,并严正指出:“对错误的观点进行批评是为了消除徐德江的书在青年读者(中老年人几乎都不屑于看他的书)和某些不了解中国情况的外国人中间所造成的恶劣影响”,“是为了维护我国的学术声誉免遭践踏”。“在物质产品方面要打假,在精神领域里同样也有打假的任务。”
应该指出的是,这场严肃的学术打假斗争绝不是伍先生与徐德江个人之间的争斗。在此以前,语言学界已有一些学者发表文章,严肃批评徐德江的种种谬论。然而,出人意料的是:伍先生的正义行为,竟招来了一场伪科学状告真科学、假教授状告真教授的官司。
1995年11月18日,徐德江提起诉讼,状告伍铁平及刊登伍文的《外语教学》编辑部污辱他为“学术骗子”,因而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并要伍先生和该编辑部支付赔偿费20万元。就在此后几天,徐还特意着人到伍先生家通告说:“你们知道吗?徐德江已经告了你们。”当时伍先生正要外出开会,他听后当即作答:“徐不告则罢,告了,他就会更加身败名裂!”说罢,便出门去了。
对簿公堂揭穿骗子 赢得国内外同行大力支持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是1996年1月16日正式受理此案的。徐德江自以为得计,便在法院正式开庭之前,未经法院同意,迫不及待地于同年2月1日在《光明日报》登出广告,抢先披露了这一消息;紧接着又在他主持的《汉字文化》杂志上发表了题为《煞一煞语言文学界的不正之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伍铁平侵犯名誉权案》的文章。文中说:徐德江聘请的本案律师陈弓“曾提出,予以诉外调解。徐德江先生拒绝与伍调解,要与伍对簿公堂”,“为了煞一煞这种不正之风,徐德江先生决心起诉”。
然而,出其不意的是,消息一经传出,便在海内外学术界引起了极不利于徐的巨大反响。到2、3月间,短短两个月内,以吕叔湘、周有光、张志公、王均等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威望的著名语言学家为代表的国内148位语文工作者,在一份题为《语文工作者有责任对伪科学进行揭露和批评》的呼吁书上签名,公开支持和声援伍铁平教授对徐德江的正义批评。呼吁书说:“近年来,语言学界对徐德江的各种错误观点和大量的常识性错误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徐德江自封为‘著名语言文字学家’,声称创造了‘徐德江公式’、‘徐德江学说’。在他任实际主编的《汉字文化》上,吹捧‘他的论著代表当代汉语文字学术研究的最高水平’。实际上,他不但不具有任何正式的学术职称,而且连语言学的基本常识都弄不清楚。他和他实际主编的刊物散布了大量错误观点,干扰了正常的学术讨论,妨碍国家语言政策的贯彻执行,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学界同仁普遍认为,对他进行批评是完全应该的,是健康正常的,有利于语言学发展,有利于净化学术环境。北京师范大学语言学教授伍铁平较早地参与了对徐德江的批评,他发表了多篇有理有据的批评文章,指出了徐德江在语言学方面的许多错误(大部分是常识性错误),揭露了徐德江信口开河、自吹自擂等恶劣表现。我们认为,伍铁平的文章摆事实、讲道理,观点是科学的,他积极参与这场批评的立场也是完全正确的。遗憾的是,徐德江对语言学界的批评不但丝毫不加考虑,反而采取恶意攻击、乱扣帽子的做法予以抵制,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伍铁平教授侵犯他的‘名誉’,企图蒙混舆论,利用神圣的法律窒息正常学术批评的开展。这种行为,我们是不能容忍的。”
应该说,伍铁平先生对于徐德江的起诉还是有思想准备的。但对国内外语言学界给予他如此大规模的声援和支持,却是他连做梦也不曾想到的。这给了他意外的惊喜,更给了他巨大的鼓舞。他决心应诉到底,并深信最终一定会取得胜利。
1996年2月1日,伍先生正式接到了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对于这位年近古稀的老教授来说,他一生没有打过官司,也不曾进过法院,更不曾当过被告。如今真正要打官司了,他和老伴施养淑在思想上也并非没有一点顾虑。作为一个积蓄不多的老知识分子,最主要的还是考虑能不能打得起这场官司,出得起这笔律师费。但是考虑到这绝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关系到语言学界的荣誉和语言学发展的大问题,他和老伴还是下定决心:就是倾家荡产,也要把这场官司打到底!
于是,伍先生找到了时任北京市人大代表、后任北京市政协常委的本校本系教授王宁,向她请教聘请律师之事,并请她帮助聘请律师。王宁教授便找了我国著名律师、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教授。江平当即给予热情支持,决定委派全国“十佳律师”之一的京都律师事务所田文昌律师及其助手宣增益律师作伍铁平教授的辩护律师。他还特意对这两位律师说:这是一场涉及真教授揭批假教授的斗争,应免收伍教授聘请律师的费用。
时隔不久,江平同王宁商定,邀请北京语言学界和律师界著名专家各10人举办了一次论证会。与会专家20 人一致认为:徐德江状告伍铁平侵犯名誉权案是一宗造假者状告打假者的案例。江平先生表示:这场官司在伍先生一方来说,完全是一场正义的官司。因此,作为律师,我们决定免费支援伍先生。王宁教授也同与会的语言学家商议,决定免收论证费,支援伍铁平先生。无疑,这对伍先生来说又是一个很大的鼓舞。
3月25日,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对本案进行法庭调查。双方各自陈述理由。原告徐德江的辩护律师称:“徐德江先生提出的关于词结构的新公式以及他对西方语言文字理论一些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常识的质疑和见解,是得到语言文字学界一些专家赞同的,他在国内外一些大学和有关学术会议上作过学术演讲,被国内外一些大学和研究单位聘为客座教授和兼职研究员,并出版过专著。当然,对于这些新见解任何人都有权提出批驳和否定。这是正常的学术讨论和争鸣。然而被告伍铁平却以‘冒充语言文字学家’、‘自吹自擂’、‘真理与谬误之争’等不符合事实的无稽之谈为理由,公开著文辱骂徐是‘骗子’。这是对原告的人格和尊严的污辱,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在国内外造成了恶劣影响。另一被告西安外国语学院主办的《外语教学》杂志编辑部,在伍铁平的恶意侵权过程中,起了积极配合作用,帮助伍铁平完成侵权行为,应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伍铁平提供给律师田文昌、宣增益的答辩状则谈了5个问题:①徐不是语言学家而冒充语言学家;②徐的自吹自擂和人品;③徐在巴黎国际学术会议上的招摇撞骗行为;④徐不仅是学术骗子,而且还有其他严重问题;⑤徐在起诉后的违法行为。伍教授在开庭前交给法院的证据中,有一份是徐德江填写的“第四届国际汉语教学讨论会回笺”。他在此表的“国籍”栏内填的是“中国”;在“工作单位”栏内填的却是“加拿大国际汉字文化研究与交流中心”;在“职务职称”栏内填的是“主任、教授”。既然他的“工作单位”是“加拿大”某某“中心”,但在“护照号码、国名、拟在华停留时间”栏内,他又什么也不填写。但在另一本由国际文化出版公司出版的名为《文化丝路织思》的书中收入的徐德江文章的署名前,又特别注明了一个“〈加〉”字,说明他是加拿大籍。这些材料不正好证明了他的欺骗行为吗?伍铁平的律师在法庭上说:徐德江的“教授”、“研究员”职称,未经国家教委或任何有授权资格单位的评定,徐将“客座教授”、“兼职研究员”混淆成“教授”、“研究员”冠在自己头上,有招摇撞骗之嫌。徐的所谓“学说”、“公式”违背了起码的语言学常识,根本谈不上是“要经过实践来检验的新理论”。伍铁平与徐德江之争是科学与伪科学的斗争。徐称他已入选名人辞典,这并不能说明其学术水平,因为现在这类辞典成灾,有不少属商业行为,只要交钱,就可入典。伍铁平所述是事实,那么,称徐为“学术骗子”就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西安外国语学院《外语教学》编辑部代理律师也陈述理由,说明该刊刊登伍铁平题为《学术界不存在骗子吗?━驳云林的一些错误观点》的文章,是合法行为,帮助伍铁平完成侵权行为的指控不能成立。
审判长问原告:你和被告之间的争论是什么性质的争论?原告答:是学术之争。被告律师当即反驳:既然是学术之争,就不应该诉诸法律。这与徐的起诉行为岂不自相矛盾吗?被告伍铁平则回答道:不是学术之争,而是造假者告打假者。当审判长询问原告有什么材料证明自己是教授、研究员时,原告交给审判长的几个证件全是聘他为“客座教授”和“客座研究员”的所谓证明,没有一个能证明他是教授和研究员的真凭实据。
也就在此后的4、5月间,徐德江所聘北京海斯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弓,以他个人的名义给全国148位签名支持伍铁平教授的专家学者所在单位党委和他们本人各发了一封恫吓信,竟勒令他们“于96年5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您签名的经过如实告知本律师。否则,即认为您属故意侵权。”结果,这些无理要求遭到了签名者的一致拒绝。武汉大学夏渌教授在给陈弓的信中回击说:“接到你以律师和事务所名义寄来的恐吓信,非常气愤。作为语言文字工作者,我们有权力发表自己的意见,也有权力支持伍铁平教授揭露伪科学的正义斗争。你有什么权力威吓广大学者支持正义的行为?……你的虚声恫吓,是枉费心机的!”就在陈弓发出恫吓信的同时,他还在北京当面要挟签名者。如他擅自闯入北师大中文系两位年逾八旬的老教授肖璋和曹述敬家中,恫吓他们不要支持伍铁平,否则,将负法律责任。结果,同样遭到了两位教授的痛斥。
谁料,当初自称“决不与伍调解”、“决心起诉”的徐德江,此后却又派他的律师到北师大党委,要求与伍铁平教授作庭外调解。党委负责同志征求伍铁平先生的意见,伍先生说:我和徐德江没有任何个人恩怨,这绝不是个人之间的事情,而是关系到维护语言学界声誉的大事,决不可能调解。
时间过去了将近9个月,到这年12月13日,海淀区法院才又正式开庭。在法庭上,伍铁平聘请的律师再次以铁证揭穿了徐德江的真实面目:徐曾于1995年空口许诺给复旦大学人文学院30万元人民币(每年两万元,分15年支付),该院因此授予他“客座教授”。此事遭到该校中文系和语言研究所教师的强烈反对。宣增益律师当庭宣读了刚刚收到的12月5日复旦大学校长办公室发来的(96)校通字33号、总第361号通知。通知指出:“1995年11月校人文学院未经组织讨论,未按校核定的程序报批,擅自以学院的名义,聘任某民间刊物(指《汉字文化》)副主编(指徐德江)为复旦大学人文学院语言学客座教授,在学术界产生了不良影响。”通知在重申了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后强调:“凡不符合有关规定,未履行报批程序的各类兼职学衔,学校一律不予承认。”在法庭上,伍铁平的辩护律师还揭穿了徐德江1991年11月在韩国汉城举行的“汉字文化圈内生活汉字问题国际研讨会”上冒充“中国社科院教授”的事实,并当众宣读了1996年3月21日中国社科院语言研究所盖有该所公章的郑重声明:“我所从未聘徐德江为教授(或研究员)。我院也无徐德江其人。”在整个法庭辩论中,原告一方始终拿不出任何能够证明徐曾获得正式高级专业职称的证据。法庭经过审理,征求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原告当即表示同意,而被告则当庭拒绝。法院即宣布休庭。谁也不曾想到,这一“休庭”,竟一下“休”了1年又7个月。
不问官司拖延多久 只管将骗子揭得体无完肤
这是漫长的19个月,期间又发生了多少事情!
徐德江的律师发出的那几百封信,不仅没有起到恫吓作用,相反,国内国际公开支持伍铁平教授的人越来越多。据统计,在原有那148位签名者的基础上,到当年5月7日,签名者已增至253人;到8月1日,又增至337人;经过1997年1年,再到1998年10月4日,已达到708人,分属全国130多所大学和科研单位,大多有高级专业职称,还有一些是中学语文教师。另外,签名声援伍教授的还有德、法、美、俄、波兰、丹麦、澳大利亚等国的20位外国学者和7位华裔学者。许多人不仅仅是在呼吁书上签名支持,而是亲自书写长信,寄给伍教授,对他表示由衷的支持,并阐述自己对这场官司的看法,以及对徐德江种种谬论的批评。
上海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胡裕树、许宝华来信说:“顷闻徐德江在北京向法院控告伍铁平教授侵犯其‘名誉’,这真是笑话!从学术上讲,他有什么名誉可言呢?可以说早已名誉扫地。”“这里应该指出徐在《语言文字理论新探》(光明日报出版社,1986)一书的后记中说,该书……‘先后得到……复旦大学郭绍虞、胡裕树、许宝华等同志……热情的指导、帮助,诚恳的批评。’这种说法全属子虚乌有,我们从未对徐的什么论著进行过什么‘指导’‘帮助’。”山东师大古籍整理研究所教授孙良明在来信中还模仿毛主席诗词赋诗一首赠予伍教授:“一从大地起风雷,便有假生学术内。知识疏漏犹可训,招摇撞骗必成灾。铁平奋起千钧棒,语宇澄清万里埃。今日欢呼伍先生,只缘妖雾腾起来。”广州中山大学博士谭步云副教授也赠给伍教授一副对联:“有胆有肝焉忧焉惧 无求无欲敢怒敢言”。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教授还曾写信给伍教授,“专此表示敬意”,并邀请他参加了科学院举行的一次反对伪科学研讨会,介绍语言学界反对伪科学的情况。法国社会科学院高级研究员、东亚语言研究所所长贝罗贝(Alain Peyraube)1996年10月16日来信说:“本人对伍铁平教授及徐德江之间的辩论也有所闻,我认为伍先生的观点毫无疑问地是合理而有根据的;对徐德江的种种谬论,伍先生反对是完全有道理的。本人并不认识徐德江,但曾读过他几篇论文。我认为这些论文的想象力远远超过学术性,不能被认为是学术写作。”丹麦罗斯基勒里索国家研究室研究员舒马赫(W.W.Schuhmacher)1997年2月12日来信说:“任何一个有见识的语言学家只要粗略地读一下徐德江的著述,都会认为它具有欺骗性,是伪科学。徐德江不仅是一个坏的‘科学工作者’,而且是一个十足的学术骗子。他把他那一套谬论和见解冒充科学。在西方也有个别这样的所谓‘科学家’,人们或者完全不理睬他们,或者就会在学术杂志上严厉谴责他们是骗子。我希望,中国的学术界将继续拥有揭露和批判形形色色的危险的学术骗子的自由。”徐德江在《汉字文化》季刊和他自己的名片上称自己是“加拿大多伦多大学东亚学系中文组客座教授”(徐不懂英文,不知找谁误将‘东亚研究[studies]系’译作‘东亚学系’)。1997年2月5日,多伦多大学东亚研究系主任维克多·福尔肯海姆(Victor Falkenheim)来信郑重声明:“根据对我系人事档案的全面核查,我得知,徐德江在我系并无任何正式职称和身份。我询问了我系的教师后始知,他只是在过去同我系个别语言助教有过某些非正式的交往,给我系对儿童怎样掌握语言感兴趣的本科生作过一两次非正式安排的座谈。”
在此期间,我国语言学界还曾两次召开会议,谴责混迹于语言学界的伪科学炮制者徐德江。1996年3月8日,在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和北师大中文系邀请首都部分语文工作者举行的座谈会上,与会者一致认为,近年来语言学界的伪科学十分猖獗,危害很大,必须群起而攻之。1997年10月26日,由北大中文系、北师大中文系、中国社科院语言研究所和北京市语言学会再次举办“纯洁学风与文风,促进语言文字学健康发展”专题座谈会。会上,一大批语言学专家学者对语言文字学界存在的不懂装懂、故弄玄虚、欺世盗名的学术骗子徐德江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抨击。长期因病卧床的语言学大师吕叔湘先生闻讯后,还特意口授,并请人笔录了他的意见:“语言学界搞精神文明建设是当务之急。批判伪科学和各种不正之风很有必要,开展这种活动是十分重要的。”期间,国内外一些新闻媒体对于海淀区法院两次开庭审理此案以及此案在国内外引起的强烈反响也都作了相关报道。其中在美国洛杉矶出版、在全美发行的中文报纸《美中导报》于1996年7月6日以“中国语言学界大论战”为大标题,以“伍铁平教授批评徐德江学术骗子·徐德江不服告上公堂·全国近二百六十知名教授联名支持伍铁平反对伪科学”为副题,较详细地报道了这一重要新闻。同年8月3日,河南省《大河文化报》则以《语文界为何风波骤起━徐德江状告伍铁平“名誉侵权案”前后》为题作了报道。同年12月19日《光明日报》也以“引起学术界关注的名誉侵权案”为题报道了此案。《法制日报》、《北京法制报》、《北京青年报》、《羊城晚报》、《学术界》等也都详简不同地报道了这个案子。1996年6月6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厅专门发文,对全国人大代表、新疆大学中文系教授徐思益提出的建议给予答复。文中说:“国家科委已就此设立专题,以加强科技道德的法律制度管理。”“对少数假冒、剽窃行为要在社会舆论上大力谴责……进一步完善科技期刊、学术交流会等方面的管理。”1997年4月28日,北京市新闻出版局也曾致函北京市人大代表、北师大中文系教授王宁,对她关于《汉字文化》存在问题的意见作出答复。信中说:“市社科联领导对您的意见非常重视,……已向该刊(指《汉字文化》)主要负责人当面指出了刊物存在的问题,要求其今后遵守宣传纪律及有关规定,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然而,就在法院近乎停滞的审理过程中,原告一方仍在利用其主编的《汉字文化》杂志,接连不断地对伍教授进行造谣、诬蔑和诽谤,并继续编造谎言,蒙骗读者。伍教授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不得不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支撑着年老多病的身体,耐着性子查阅各种资料,列举大量具体事例,废寝忘食地写了几十万字的诉讼词和答辩文章,逐一给予澄清、驳斥和揭穿。比如说,1996年12月13日,徐德江的律师王秀海曾在法庭上辩称:“徐德江的《语言文字理论新探》和《当代语言文字理论的新构想》两本专著,得到语言大师郭绍虞先生和著名语言学家朱星先生、刘世儒先生等众多专家学者的高度评价”。伍铁平先生经调查证明:上述徐书后者出版于1992年,而刘世儒、朱星、郭绍虞已分别于1980、1982、1986年去世。伍先生说:时间已经过去6到12年,他们怎么可能给该书以“高度评价”呢?上述徐书前者出版于1986年,此时朱星和刘世儒业已分别故去4年和6年,郭绍虞也已于当年去世。不管朱星去世前是在什么情况下,对该书初稿作过怎样的评价,但这已不能作为对四年后正式出版的书的评价。也不管郭绍虞去世前是在什么情况下为该书题写书名的,但这也不等于对该书的内容的肯定。
就在这长达两年半的诉讼中,伍教授始终以范仲淹“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的古训来激励自己。他以坚强的毅力反复阅读了徐德江任实际主编的将近10年约40册的《汉字文化》,作了大量的摘录,并做成卡片,先后撰写了七八篇学术论文,从许多方面,并用大量具体事例,对徐德江的言论和行为作了详细的揭露和批评。特别是《语言学界的伪科学及其表现――评徐德江的所作所为》一文,详细揭露、批判了徐德江伪科学的种种表现。其中讲到“徐德江伪科学的特征”时,则分别从“要推翻某些已经科学地建立的科学原理和科学事实”、“自吹自擂”、“假冒高级职称”、“借助名人效应虚张声势”、“使用生造的术语和概念,故弄玄虚,欺世盗名”、“引朋呼类,摇唇鼓舌,欺骗世人”等8个方面予以揭露。该文还揭露了徐德江运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将他的许多谬论渗透到小学和幼儿教育的行径。诸如他曾反复宣传什么 “汉字是比图画、积木、魔方更巧妙的智力开发玩具”;“婴幼儿识字,只认不写,比学说话、学听话还容易”;“婴幼儿3岁时,……是学习口语文字的最佳期”。徐还经常说要建立“口语文字学”,并把它叫做“新语言学”。伍先生指出:只要初步学习过语言文字学和幼儿教育知识的人都会懂得,徐的这些言论都是胡说八道、信口开河。他根本连“口语”和“文字”这两个不同的概念都分不清。至于“婴幼儿识字……比学说话还容易”,则更是无稽之谈。然而他居然担任了《新汉语文教程》、《小学新实验语文课本》系列教材、《幼儿听读游戏识字》及所谓《0至3岁科学汉字教育》等系列教材的“顾问”或作者,他的错误百出的文章还被收进了《小学新实验课本·语文》(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4年)。伍先生还特别指出了徐德江对日本侵略者奴颜媚骨的嘴脸:在1995年第4期的《汉字文化》上,徐竟发表了一个人的文章,胡说“我不由得感到庆幸:亏得一百年前日本占领台湾在当地居民中推行‘皇民化’政策时是强调学习日文,而不是成立一个文改机构,实施一套以拼音化为方向、以记录当地方言为功能的文字改革方案”。徐等为了攻击我国的文字改革,竟至美化日本对我国台湾的侵略和奴化!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时任国家教委主任的朱开轩同志在看了伍铁平教授所写的题为《语言学界的伪科学及其表现――评徐德江的所作所为》的文章后,曾于1997年4月2日作了如下批示:“争论由来已久,但是非应该是清楚的。”国家教委常务副主任柳斌同志也在同一天作出批示:“伍铁平教授为维护我国语言文字政策方针所作的努力应予肯定和支持。”8月8日,国家教委国际司又特意将伍铁平教授的文章转发给国家语言工作委员会(简称语委),希望予以研处。9月19日,李岚清副总理在写给国家教委关于兼职教授问题的批示中也曾明确指出:“教授是一项崇高的称谓,有的国家甚至规定一个系只能有一位教授。兼职教授不是不可以,但一是本人得够资格;二是要有需要;三是要名副其实,要上课、讲学、搞科研。否则教授贬值是一个严重的大问题,是教育的耻辱。”
应该说:上述这一切都为伍教授被迫应诉的这场官司最终获得事实上的胜诉打下了良好的舆论基础。 直到1998年7月1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才在为此案签发的(1998年)信查办第24号公函中指出:“此案法院不宜审理”。也就是因为有了这8个字,才使这场堪称中国语言学史上“马拉松式”的诉讼案,终以徐德江的起诉在事实上被驳回而告结束。无论从其在国内和国外语言学界引起反响之强烈,还是从其拖延时间之长久来讲,这在中国语言学史上恐怕都是创记录的。
案子虽然结束了,但也仅仅是“法院不宜审理”而已。且不说伍教授和夫人为此耗费了许多经费,单说在时间、精力、精神和身体方面所受的损失也是无法弥补的。伍铁平也曾有心反诉,但考虑到自己年事已高,无论从时间和精力上都陪不起,只好作罢。然而,伍先生认为,徐德江通过他控制的《汉字文化》所发表的大量谬论还有待进一步批判,他在国内外所造成的恶劣影响还有待肃清,这是绝不能就此作罢的。因而,伍教授依然席不暇暖,笔耕不辍,继续给徐德江以更加深入的揭露和批判。从伍先生后来撰文揭露的徐德江的种种谬论来看,有些真是令人触目惊心。其中有许多不仅是假冒语言文字学的学术问题,而是攻击我国的语言文字政策和语委会的领导,甚至涉及国家对外政策等重大问题。伍先生在《反对伪科学,维护语言科学的严肃性》)(刊于《福建外语》1998年第4期)一文中,又作了如下揭露:徐德江在他控制的《汉字文化》杂志1993年第1期曾用封二整版篇幅刊出了江泽民总书记1992年12月14日对我国语言文字工作所作的指示,其中着重指出:“要继续贯彻国家现行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汉字简化的方向不能改变”。可是,徐德江接着就在该刊1993年第2期(第21页)上载文攻击说:“汉字简化的初步结果,不就是把海内外华人大社会变为只有大陆的小社会了吗?”文中还胡说“推广普通话”是“强人所难”,“违背社会常规”。他还在《汉字文化》1995年第3期(第61-62页)上发表一个人的文章攻击说:“目前实施文字简化已经导致我国民族文化多大程度的倒退。……已经产生不良的后果”。1995年,李岚清副总理《在纪念文字改革和现代汉语规范化工作40周年大会的讲话》曾明确指示:要“抓语文立法工作,把语言文字的规范和管理转移到法制化的轨道上来”。而《汉字文化》1996年第1期(第55页)却针锋相对地讽刺说:“山穷水尽,何处是归程?万般无奈,孤注一掷,把最末一线希望押牢在国家的立法上”。《汉字文化》杂志1996年第3期还载文攻击说:“当今语文界仍是‘文改派’一统天下”(见该刊第24页);“时至今日,这些食洋不化的先生们仍然把持着制定语文教学大纲、编写语文教材、评估语文教学的大权,继续为害语文教学”(见该刊第43页)。他甚至还攻击当时任国家语委副主任的王均教授“思想混乱”、“党同伐异”、“利用职权,阳奉阴违”等等。徐德江还极力宣扬大汉族沙文主义,将汉语汉字凌驾于其他语言和文字之上,肆意贬低使用拼音文字的民族。他在《汉字文化》1994年第4期发表的题为《汉字是高级的书面语言》的文章中胡说:“汉字是比拼音文字更高级的书面语言”。众所周知,汉字是文字单位,徐德江将它等同于书面语言,再次表明他没有起码的语言学和文字学常识。《汉字文化》1991年第4期(第19页)还曾载文说:“在世界上,只有汉字才能称作是真正的文字”;在该刊1993 年第2期(第17页)又说:拼音文字“是一种半路的、不成熟的人类发明”、“落后的文字体系”。众所周知,世界上使用拼音文字的国家占绝大多数,人数有几十亿。徐德江这样攻击使用拼音文字的民族,将汉字和汉语凌驾于世界上其他所有语言和文字之上,严重破坏了我国各民族的大团结和全世界人民的大团结。
北宋文学家苏轼曾说:“事当论其是非,不当问其难易。”应该说,伍铁平教授就是一位只问是非、不问难易的语言学家。4年多来,他又陆续发表了《坚持科学精神,维护国家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从一篇短文看某教授和〈汉字文化〉的水平》、《学术腐败━“圣洁殿堂”内的假冒伪劣现象》等多篇文章,继续揭露批判徐德江及其控制的《汉字文化》所散布的种种谬论。伍先生说:“只要骗子继续骗人,只要本人一息尚存,斗争就永无穷期。”
无论其人职位高低 所抛学术垃圾均在被扫除之列
也许有人会问:“是不是伍教授就盯上了一个学术骗子徐德江?”答案无疑是否定的。伍先生不仅对学术骗子深恶痛绝,而且对学术界任何抄袭剽窃、主观臆造、贻误后学的人,他也同样铁面无私,毫不留情。
也许人们已注意到,2002 年2月底,在新华社播发的一条报道学术腐败的消息中,揭露了上海复旦大学的剽窃者申小龙。其实,早在13年之前,伍教授就已开始对他进行批评了。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伍教授在《论语言的比较和文化的比较》、《评申小龙部分著述中的若干问题》、《要注意学术研究中的文德和学风问题━简评申小龙〈语言的文化阐释〉》等文章中,引用古今中外大量论据,批评了申小龙在文化语言学等方面的许多错误观点,然后又引用大量事例,指出申的剽窃行为。仅仅申的《语言的文化阐释》一书,就剽窃了近40人的著述或译作。伍先生归纳申的剽窃行为不外如下几种:①大段大段照抄;②从主题相同的几种不同的原著或译作中,各抄录几个段落,连缀成文;③抄袭他人著述,略改几字(以上3种均不注明出处);④抄袭译文,有时只注原文出处,不注译文出处,给人造成是他从原文翻译的印象;⑤重复抄袭,这次抄入他的这本“著作”里,下次又照搬到他的另一本“著作”里,有时将原著的错误都照抄进去,有时对的不抄,反而抄错的,还有的地方漏抄,以致歪曲了原意。据伍先生初步统计,在《语言的文化阐释》一书中,抄袭的部分就有160多页,约占该书正文358页的40%,再加上重复照搬他自己另外两本书的部分约370多页(其中也有部分抄袭他人著述),总共约占全书90%以上。伍教授在与王化鹏副教授合写的《对读者要高度负责――评申小龙的〈语言的文化阐释〉等著述》和其他文章中,曾指出申所犯的一些常识性的错误,例如,将英文Dover strait(多佛尔海峡)误译为多佛尔大街;将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剑桥大学出版社)误作cup(杯子。缩写应为CUP);将日文ぉれ(我)误作ずれ(分歧)等。
尽管伍教授对申小龙多次提出批评,但遗憾的是,申对这些批评置之不理。此后又将他的《语言的文化阐释》(上海知识出版社,1992年)和《中国文化语言学》(吉林教育出版社,1990年)二书重新排列,改头换面,只增加了少数内容,就又拼出了一部《文化语言学》(江西教育出版社,1993年)。伍教授发现,书中除了又有一些剽窃他人译著和著作的地方外,还有许多段落已是第3次或第4次原封不动地照搬他人的著述。伍教授不得不再次撰写题为《反对在学术著作中弄虚作假――评申小龙的〈文化语言学〉等“著”作》的文章。文中指出:“这客观上造成了几个出版社相互侵犯了版权,也是申欺骗出版社和读者的不道德的行为。”为了以准确无误的材料证明申小龙的剽窃行为,伍先生还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翻阅了申出版的5本著作和被他剽窃过的他人的大量原作,逐段逐句逐字核对,并详细列表,将申书的页码、段落和被抄袭人的书名(含出版社和出版年月)、页码、段落相对照,同时注明申在抄袭时的疏漏、抄错、窜改以及是第几次抄袭等,并一一指出申在抄袭原著英语、法语、德语、日语等例子时,或在进行中外文对比时所出的错误,以及申照抄原著、原译著中原有的错误等。伍先生举例说:“申的《文化语言学》第298-312页与其《语言的文化阐释》第55~68页几乎完全雷同,两书都大量抄袭徐志民、姚小平、克罗齐、柯杜霍夫和罗宾斯等人的书文及其中译文,全不注出处。”“申的《文化语言学》第321-340页几乎完全重复他的《语言的文化阐释》第108-112,114-127页连拙文(与王化鹏合作)《对读者要高度负责》已经指出的申书的严重的翻译错误,诸如‘心理学-地理学’,将betray(表现)误译为‘背离’,及莫名其妙的‘表象的原生物’(应为“表象的原型)等等错误都在二书中重复出现。”伍教授说:在短短几年的时间内,这位“文抄公”就出了20多本书,可见其抄袭何等神速!也就是上述《文化语言学》这样一本错误百出、东拼西凑的劣书,竟然获得了第八届中国图书奖,名列第18名。《博览群书》杂志1995年第3期竟发表题为《宏观而独特的哲学观照――〈文化语言学〉评析》,吹捧申书是“有力度、有深度、有创造的学术著作”,“为语言学宝库添加了一颗闪耀着灼灼光彩的珠玑”,“标志着作者在语言学研究的范式上取得了重大的突破”。伍教授十分感慨地说:“我们多么需要忠诚老实的文德,实事求是、朴素无华的文风啊!”
看了伍教授对申小龙的剽窃劣迹揭露得那样淋漓尽致,又是那样铁证如山,心中不禁产生了一种由衷的崇敬。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外行人是多么容易受骗,而专家权威又是多么不可缺少呀!能够将那些剽窃者像作贼一样挖空心思偷来的密密麻麻的文字,一一识别出来,如果不是伍先生能博闻强记,将语言学的许多信息清晰地储存在自己的大脑皮层内,他怎么可能将剽贼抄袭的那些根本不注明出处的他人的著述识破,又怎么可能到书的海洋里去逐字逐句逐段地查证出来呢?于是,我将这一问题提出来,不揣冒昧地问他:“是不是您的学生帮助您一一核对的?”老人忙说;“不是的。学生们对这些资料都不熟悉,查起来更困难。这都是我自己查的。”我又问:“对于剽窃者那些根本不注明出处,完全冒充自己著述的话,您又怎么能记得清楚,哪些话原来是什么人说的?在什么书上?在第几页上呢?”老人笑了笑,但说得也很简单:“我曾在中国社科院语言研究所担任国外语言学研究室主任,并主编《国外语言学》及其前身10多年,对申小龙所抄袭的别人的东西,我脑子里大体都有印象,他抄袭的那些内容相当大的部分都是这本杂志上的;另外,原苏联语言学家兹维金采夫《普通语言学纲要》的译著是我校对的,还有英国语言学家帕默尔的《语言学概论》等,我都很熟悉。所以,申小龙抄袭谁的,我都清楚,查起来并不太费力。”如此说来,这位老教授、老专家靠的还是他那惊人的记忆力。由此可见,理论语言学界的“剽贼”(唐代文学家韩愈语)要想蒙混过他的眼睛,是比较困难的。
2000年8月,伍教授在北京大学召开的纪念王力先生诞辰100周年语言学学术国际研讨会上,曾经宣读了一篇题为《道德比文章重要――评申小龙为徐德江祝寿集写的前言》的文章(已在2002年5月1日出版的台湾《古今艺文》上发表)。文章说,申小龙主编了一本《走向新世纪的语言学――庆祝徐德江先生60华诞论文集》,不仅在其前言中肉麻地吹捧学术骗子徐德江,而且还骗取了上海师范大学教授许威汉、南昌大学教授姚亚平、北京语言文化大学教授张希峰等人的文章,作为给徐德江祝寿的论文。在该书书稿遭到我国大陆多家出版社拒绝出书后,徐、申竟又不经这些作者同意,偷偷拿到台湾出版,书出后也不通知这些作者。当上述教授得知这一情况后,都纷纷声明他们根本不可能为徐的祝寿集提供论文,完全是受了申小龙的蒙骗。1998年5月,这本所谓“祝寿集”在台湾出版之日,正是徐德江起诉伍铁平“侵权案”在国内外引起轰动之时。伍教授认为,申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徐制造“名声”,并企图助徐一臂之力。这也正说明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道理。还是北宋文学家苏轼说得对:“凡学术之邪正,视其为人。” 剽贼和骗子沆瀣一气,密切配合,一点也不为怪。
伍教授的学生曾诙谐地称他为“语言学界的清道夫”。伍先生对这个绰号还能默认,但对什么“打假英雄”、“打假专业户”之类,他则一概不予认可。为了保护学术界这一方净土不受污染,哪怕是地位再高的人,只要他在语言学界制造假科学,满世界抛洒学术垃圾,伍铁平教授照样操起他的铁扫帚,予以打扫清除。
早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伍教授就批评了安子介先生所说的“汉字是中国的第五大发明”、“21世纪是汉语汉字发挥威力的时代”等带有感情色彩、很不科学的说法。他指出前一种说法不科学的原因有三:第一,汉字不是发明的,而是历经了长期的历史演变才逐渐形成的;第二,汉字的出现远远早于四大发明;第三,最早出现甲骨文时,“中国”这个概念和词还没有产生,因此将汉字称作“中国的第五大发明”,有违历史的时间顺序。说“汉语汉字发挥威力”的提法不科学也有三个原因:第一,容易伤害外国人的感情,我国少数民族听了也会不高兴;第二,语言是思想的载体,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用汉语汉字(其他语言也一样)表达的进步思想可以发挥威力,用汉语汉字表达的落后思想,包括封建迷信思想,就绝不应让它发挥威力;第三,一种语言能在世界多大范围内传播(最好不要用“发挥威力”)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取决于使用这种语言的一个或几个民族当时在世界政治、经济和军事上的地位和作用,也取决于掌握这种文字的难易程度。
安子介先生是香港爱国人士,曾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伍先生对于安先生的爱国主义热情和他从事汉字教学的刻苦钻研精神是非常敬重的。伍先生还认为,安先生热心弘扬汉字的主观愿望也是值得肯定的。然而,安先生凭主观臆想,牵强附会地猜测汉字字源,却大谬不然。比如说,安先生解释“诞”字的造字的根据是:婴儿出世后不哭,那几分钟是很严重的时刻,使大人担心,是“延”迟发“言”,终究哭了,也就是“诞”生。伍先生指出:《尔雅·释诂》的解释是:诞,大也;“诞”和“大”是同源词,定母双声,所以“诞生”是高雅词,从而订正了安先生荒唐可笑的解释。伍先生又引用宋代大文学家苏轼讽刺政治改革家王安石的语源谬论说,王安石在其《字说》中称“坡者土之皮也”。苏轼则说:照此推论,“滑者水之骨也”。这话从此传为千古笑柄。但安子介在其《劈文切字集》中竟莫名其妙地说:“‘坡’……似人体之‘皮’”,而且又肆意发挥说“‘波’字意:江海水(氵)之‘皮’”;连借自巴利语的译音词“玻璃”的无意义的音节“玻”也被安先生解释为“有物薄如‘皮’,其值如玉”。2002年春,伍先生在为复旦大学中文系汉语教研室主任殷寄明新著《中国语源学史》(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6月)所写的代序《维护我国词源字源研究的尊严》中再次指出:安子介比王安石的语源谬论走得更远,其错误连篇的《揭开汉字之谜》一书的英文本共五册(3244页),在美国、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及香港和内地均有出售。例如,清代王筠在其《说文例释》中早已指出,‘鸭’是拟声词。章太炎在其《语言缘起说》中也说明“鸡”、“鸭”、“鹅”等都是拟声词。但安子介却既不看我国古人的语文学著作和近代、当代语言文字学家的著作,也不了解在语言学界早有定论的某些语言普遍现象,居然将“鹅”的字源和词源解释为“为了表现‘我’,总是高高抬起头的一种‘鸟’”。他还把“饿”解释为“我没有食物”;“娥”是“‘我’赞美的‘女子’”;“俄”是“‘我’和这个‘人’”;“哦”是“你‘口’说,‘我’听到”等等。伍先生说:“安子介这些所谓创新真是想入非非,离科学的词源学和字源学十万八千里”。伍先生还列举了徐德江、李敏生、李涛等人对安子介的毫无原则、十分肉麻的吹捧:什么“安子介在这逾五百万字卷帙浩繁的著作中创立了全面的、系统的、崭新的汉字科学体系……把中国汉字学的研究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和新的水平。”“中华民族能有安子介这样具有超常的外语知识、深厚的汉字功底和为振兴中华无私奉献自己的全部力量的精英,值得我们庆幸和骄傲”。“安子介……在汉字学术史上引发了一场‘哥白尼式的’学术革命。安子介先生实至名归成为中国当代汉字学的奠基者”等等等等,不一而足。伍先生在上述代序中说: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这几个‘傍大腕’‘造神’的人究竟要达到什么个人目的。”伍先生再次声明:“安子介生前是我国的重要统战对象,对这一事实我们至今予以充分肯定。但是政治上可以进行统战,学术上却是只问是非的。再大的名人也不应该,而且不可能用他的名声掩盖他学术上的错误,何况越是有名,他的谬误的影响可能越广,给人的误导越加严重。”“不知有多少可怜的学生上当受骗,对汉字的构成和语言文字学理论形成完全错误的认识。”伍先生在援引了古今中外许多汉学家的论述和事例,阐明清除安子介谬误影响的重要性后,十分感慨地说:“这正是我们呼吁维护我国词源字源研究的尊严的原因。”
笔者问伍先生:我国语言学界的剽窃、假冒等玷污学术殿堂的丑恶现象为什么会日渐严重却又得不到根治呢?伍先生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1)地方保护主义作祟。对于那些炮制伪科学的人,或因他们上交了赞助费,或因个别人原本与造假者就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生怕引火烧身,所以迟迟不作出应有的处理。(2)法制不健全,法制观念淡薄。对于冒充教授和研究员的人如何惩处尚无法律依据;对剽窃者虽有法律依据,但却贯彻执行不力。其严重后果是还会有人冒充或用金钱购买名誉职称,随意炮制伪科学,在社会上招摇撞骗。(3)某些出版社唯利是图,不考虑社会效果。只要出钱,就可以出书,有些编辑人员不是极端不负责任,就是缺乏专业知识,致使伪科学泛滥,充斥市场,危害当代,贻误子孙。(4)敢于揭露批判学术腐败现象的人还是太少。有人不仅不支持正义的学术批评,反而予以讽刺挖苦,结果助长了歪风,打击了正气。伍先生认为,只有从根本上改变上述状况,才能有效地整治学术腐败。他建议:各学术部门最好都能选拔、任命或聘请一些学风正派、有真才实学的学者,从事学术著述的审查和评论工作,严防学术伪劣产品上市。在所有高等学校,最好能从一年级开始,开设“学术道德建设课”。为此,教育部门还应编写一本《学术道德和规范》作为教材。 一生努力学习多种外语 到老依然壮心不灭著述不辍
本人在采写伍铁平教授的这篇人物通讯之时,适值北师大百年校庆之际。中央电视台特别节目《百年师大》介绍说:“在百年历史发展中北师大凝聚了大批学贯中西、融会古今的学术大师。”应该说,正是这些大师的优良学风影响了伍教授。他在上面提到的他的许多有关学术批评和学术争鸣的文章中,常常涉及许多种外国语言,而且屡屡指出一些译著或某些人在转引译作时出现的错误。我问伍先生平生精通多少种外语?又是怎样学习这么多外语的?伍先生连忙谦虚地纠正说:“‘精通’二字可不敢当,顶多只能说:我学习英语和俄语,算是科班出身,其他如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等,我只能说可以借助外文辞典阅读语言学方面的外文专著。”谈到他是怎样学习这么多种外国语言的,他便结合自己的经历,谈了许多有趣的故事。
伍先生在湖南省新化县读高三时,英语课本中已有不少文学名著选段。1944年高中毕业时,日本侵略者侵占了湖南省大片土地,伍先生被迫逃难到昆明,考入西南联大先修班读书,继续学习英语。日本投降后,他于1946年入清华大学化工系学习。这时的清华,除国文课外,其他课程都用的是英语课本。这就为他以后阅读英语文献,翻译和校对英语文稿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其实伍先生本姓黄,名定涿。1928年6月1日他出生时,恰逢北伐军攻占河北涿州,因此而取名。1947年,他到冀东解放区参加革命。党组织为保密起见,要求大家改名,他便改名叫“伍铁牛”。在参加土改运动时,一群孩子总跟着他喊“铁牛”,他觉得这个名字不太严肃,于是把“铁牛”改成了“铁平”,这个名字便一直沿用至今。土改后,党组织原本分配他到中共东北局当英文翻译,后因工作需要,又于1948年送他到哈尔滨外语学院学习俄语。1950年毕业后留校任助教、讲师和学报主编。自1956年起,他参加了苏联专家在哈尔滨外国语学院举办的副博士进修班攻读俄语理论。后因中苏关系破裂,该进修班停办。伍铁平虽然没有获得副博士学位,但他用俄语写的毕业论文《古俄语形容词短尾的形成过程》已经完成。这篇论文的写作,使他的俄语理论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因为学习和工作卓有成就,伍铁平在1957年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于1958年被选为哈尔滨市人大代表。1959年,他响应号召,向党交心,对“大跃进”和“大炼钢铁”提出了一些疑问,竟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在400人参加的大会上受到批判,并被撤销了人大代表和学报主编。到“文化大革命”中,伍铁平再次受到批斗,他的爱人也因此和他离婚。
用伍铁平自己的话说:“越是处于逆境之中,越是我学习外语的好机会。”还在1956年他就同商务印书馆签订了编著《俄语词源辞典》的合同,此事成了他在逆境中的精神寄托。谁知后来形势发生了变化,学习俄语的人少了,商务印书馆以无销路为由毁约,伍铁平整整20年的心血只好付诸东流。然而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所付出的劳动,还是为他从事的语言文字学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阅读外国的词源辞典时,他接触了跟俄语同属东斯拉夫语支的乌克兰语、白俄罗斯语,跟俄语同属斯拉夫语族的捷克语、波兰语、塞尔维亚语、保加利亚语,跟俄语同属印欧语系的德语、法语、西班牙语。这促使他下定决心逐渐学习这些语言。
1962年,伍铁平奉调到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后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从事普通语言学的研究,历任国外语言学研究室主任、《国外语言学》杂志主编、副教授,工作中更需要广泛阅读外国文献。这些文献引用其他种外文文献时很少附译文,这就迫使他不得不学会读懂德语和法语的引文。 十年“文化大革命”中,正常的学术活动已经停止,但伍铁平依然继续攻读外语。但那时又怕被扣上“脱离政治”的帽子,他便利用一切空余时间学习法、德、日语的《毛主席语录》和鲍狄埃的生平及其《国际歌》的各种外语版本以及巴黎公社的文学、历史等。为此,他阅读了有关的法、德、俄语文献。粉碎“四人帮”前后,他先后出版了《汉法德俄英西文对照“国际歌”(注释和研究)》和《欧仁·鲍狄埃》两本专著以及若干篇论文。
对伍先生来说,在“五七干校”的大好时光更是不容虚掷。他利用那难得的劳动空闲时间,读完了《资本论》第一卷和德文版的《哥达纲领批判》及《共产党宣言》,发现了“各尽所能”的“尽”字是误译,正确的翻译应为“按”字,为此他发表了几篇文章。以后他还发表了题为《〈资本论〉和语言学》及《语言中所反映的价值形态的演变》等文章。那时,他天天学习外语,有人讽刺他:“你就是学习八种语言也没用。”他却丝毫不受干扰。
粉碎“四人帮”以后,他更是废寝忘食地从事语言学研究。1984年夏天,就在他因作痔疮手术住院期间,仍利用这宝贵的时间学习了意大利语和拉丁语。他深深体会到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把学外语当作一种调剂大脑的特殊休息方式是很有道理的。伍先生在出访美国、俄国、德国、法国、波兰等国时,接触过外国许多语言学家,发现他们无一例外地都会四、五种甚至十几种语言。他认为这是这些国家语言学特别发达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了使我国的语言学能够跻身于世界语言学的前列,不愧为这泱泱大国的一门重要学科,伍铁平更加刻苦学习外国语言。多年的实践使他深刻感受到,多学习一门外语,就等于多开辟一条对语言进行比较的途径,多增加一些语言例证,因而更会大大开阔语言视野。
1985年,伍先生被调到北师大中文系工作,1987年被评为教授。他曾任国家教委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议组成员、中英友好奖学金第一届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国家教委高校“八五”、“九五”计划语言学规划咨询组负责人、国家教委高校社会科学研究“八五”规划语言学课题评审组召集人等职。
他一生购置了200多种语言词典(内含我国少数民族语言词典),并按音序排列在家中的书架上;他家3个房间靠墙摆放着15个书柜和3个书架,上面码放着几千册图书。至今,他仍然是学校图书馆的常客。虽然学校应允在远处分给他更宽敞的新房,他却不去,就因为离不开学校的图书大楼。他每天上、下午都要笔耕各3个小时,晚上还要读书、看报两个小时,很少看电视。他说:一是耗不起那个时间,二是为了保护眼睛。说到这里,还应该提到他那堪称一绝的双眼:虽是74岁高龄,看书看报从不用眼镜,因为他一只眼近视,不必戴花镜;一只眼远视,专门看远物。在将近半个世纪的教学和科研生涯中,他先后主编过6种学术刊物,发表专著、译著和校著11种,在国内(包括香港、台湾、澳门)外(包括德、俄、美、波兰、奥地利、澳大利亚)有影响的语言学刊物上发表论文、译文近660篇,约600多万字,其专著有:《语言与思维关系新探》、《语言和文化评论集》、《语言学是一门领先的科学》、《模糊语言学》(获北京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和教育部所属高校第 届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等。他是我国最早从事模糊语言学、语言类型学、比较词源学和中西语言学说史比较研究的著名学者。他还曾10次出国讲学、参加学术会议,先后在美、法、德、俄、波、泰、新加坡等国举行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做过报告。 在伍先生第一次出国期间,他不住高级宾馆,而是住在廉价的学生宿舍,回国后即把省下的800多美元交给了学校。在以后历次出国时,他也尽量为国家节省外汇。他始终认为,做人和做学问一样,都要忠诚老实,谦恭严谨,来不得半点虚假。时至今日,为了维护科学的尊严不受玷辱和学术的净土不被污染,他依然壮心不灭,著述不辍,顽强地同一切学术腐败现象进行着不懈的斗争。
少年时读《礼记·中庸》,书中有一句名言:“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伍教授一生教书、治学的言行不就是以这15个字为准则吗?从他身上体现出的正是“学高为师,行正为范”的精深道理。
笔者写完此文后,适逢伍先生再次住院治疗脑梗症。当我到医院将拙文送给伍先生审阅时,他特意说明,他之所以同意我写这篇文章,特别是涉及官司的段落,只是因为他希望法院以后不要再受理假教授告真教授、坏人告好人的诉讼,以免重复像他这样因受折磨达两年半之久而终于得了脑梗塞的悲剧,而绝不是为了炫耀他个人。他自知这种疾病是一种致命的重病,两年间已四度住院,也许活不了多年,所以希望在有生之年能见到笔者所写此文的发表,以便后人引为警戒。
采访结束后,深为伍教授的治学精神和高尚情操所感动,特赋诗一首,聊表感佩之情。
拙诗如下:
学术打假斗士伍铁平教授礼赞 张春亭 君所见,可奈何, 世风衰微假冒多, 骗子佯作大学者, 剽贼抄袭纂劣册。 臀后紧追吹鼓手, 赞歌直上重霄九, 未知尔等欲何求。 君不见,有伍公, 疾恶如仇义填膺, 当仁不让斥歪风, 口诛笔伐无阿容。 老而弥坚捍殿堂, 涤污荡垢气轩昂, 揭得骗子无处藏。 不料反遭贼起诉, 挺立公堂坦对簿, 更揭骗子原形露。 消息不翼天下传, 语界学者齐声援, 巍巍正气盖宇寰。 君可见,一法院, 开庭即休二载半, “不宜审理”乃结案, 孰胜孰负已显见。 怎奈骗子仍作孽, 清除垃圾岂能歇? 席不暇暖笔不辍。 濡染大笔何淋漓, 尽剥窃贼假面皮, 光天化日暴无遗。 公何下笔如有神? 因练数种外国文, 学识渊博更精深。 看人不论职尊微, 学术只须问是非, 伪劣赝品终成灰。 治学做人皆儒雅, 生不半点弄虚假, 严谨忠诚众人夸。 嘲讽辱骂何所惧? 物欲横流品不移, 终生只为护真理。 学高为师人景仰, 行正为范堪效仿, 净化学风世赞赏。
2002年9月8日北师大百年校庆之际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首发 2002年9月17日
引自:学术批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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