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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栽贓陷害,拒不認錯

—評李敏生的一篇拙劣的文章

伍鐵平

(100088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教授,宅電:01062209989)

《漢字文化》2005年第1期發表了所謂“北京國際漢字研究會會長”李敏生(下文簡作“李”)的文章《堅持科學發展觀,弘揚漢字文化》,毫無道理地攻擊中國工人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語言文字學辨僞集》(下文簡作《辯僞集》)。他所采取的是下述6種手法:

 

(一)蓄意歪曲《辨僞集》的內容

 

李說:“《辨僞集》……推行的所謂‘反僞科學鬥爭’的基本內容是批判‘漢字優越論’,李沒有指出《辨僞集》哪一頁有此內容,他無法指出,因爲這純屬李的捏造。該書由40位學者和語文工作者撰寫,主要內容是批駁學術騙子徐德江(下文簡作“徐”)冒充教授、研究員、黎錦熙學生、加拿大人和僞造數據等欺騙行爲(對此《辨僞集》均有詳細揭露),批駁徐的許多嚴重的政治錯誤以及他攻擊國家語言文字政策的言論和他一手炮製的種種僞科學謬論。該書沒有一處說主張“漢字優越論”是僞科學。書中多處指出,任何文字,包括漢字在內,都既有優點,也有缺點,但是說“漢字優越”,這就包含著將漢字淩駕于其他文字之上的大漢字沙文主義色彩,是完全錯誤的。李將《辯僞集》的基本內容歪曲爲批判“漢字優越論”,隻字不提我們上面列舉的徐的一系列嚴重錯誤,是蓄意歪曲《辨僞集》的內容,是爲了包庇徐。《漢字文化》2005年第1期竟然用12頁的冗長篩幅發表徐的《淺談文字語言—1981年來公開發表的論文與專著中主要學術觀點綜述》(文題不明:綜述誰的論文與專著?),絕大部分是《辯僞集》批判過的徐的胡言亂語,再次證明徐的所謂“論文與專著”(?其實只有4本小册子)的僞科學性質。隨便舉兩個例子,(1)徐再次胡說:“單獨發音的輔音,後邊必有一個元音;單獨發音的元音,前邊必有一個輔音。”(見上引徐文第15)《辨僞集》中我國著名的語言學家、語音學家王均教授和我國著名的俄語專家左少興教授等已在多處批駁了徐的這一違背語音學起碼常識的謬論,指出徐嚴重混淆了字母的名稱和字母所表示的音素(音位){2}徐說:“詞反映的是事物的相對獨立性;語法反映的是事物的普遍聯繫性。”(見上引徐文第u)這又是違背了語言學起碼常識的謬論。詞是表達概念的,而不是反映事物的。如“桌子”這個詞指的幷不是哪一張具體的桌子(事物),而是表達概括了世界上所有桌子的概念。語法反映的是語言中詞的詞形變化(形態學的內容)和詞與詞之間的關係(句法學的內容),而絕不是什麽“事物的普遍聯繫”。我們真不知道《漢字文化》再一次發表這類典型的僞科學謬論,究竟要達到什麽目的。是想繼續誤導讀者,干擾我國正常的語言教學,損害語言科學的尊嚴,玷污我國的學術聲譽嗎?《辨僞集》的主要內容就是批判徐的這些僞科學,爲什麽李不敢引用該書批徐的任何一句話呢?

 

(二)拉大旗作擋箭牌,抗拒廣大學者對徐的僞科學的批判

 

李說“被《辨僞集》誣陷爲‘僞科學’的安子介、錢偉長、袁曉園先生投入到漢字、漢字文化研究時均逾花甲之年。”(見上引李文第7頁,下面引李文時不再注頁碼)李再次不注明《辯僞集》哪一頁有李所說的內容(他也無法說出),再次表明李在蓄意捏造,以便欺騙輿論。李在捏造時,連起碼的語法和邏輯都不顧了:安、錢、袁先生是人,僞科學是現象,怎麽能將二者劃等號呢?李自己也承認:“雖然()收集在《辨僞集》一書中某些批判安子介、錢偉長和袁曉園等人的文章和言論幷沒有‘反僞科學’的字樣”,但是他接著義捏造:“《辨僞集》一書的編纂者均將其(指安、錢、袁——伍)上綱到了‘僞科學’ 的嚇人高度。”李的唯一證據是他斷章取義地引用的《辨僞集》“前言”中的一段話:“判定他們是炮製僞科學,應當是沒有疑義的。收在這集子裏的丈章,就是以上述標準鑒別僞科學,從而進行學術批評的。”李不敢將這段話的前後文引出,而是掐頭去尾。下面讓我們看看該“前言”中有關的全文。“前言”首先列出了5條辨僞的原則,然後說:“近幾年來,語言文字學界所進行的科學辨僞,其科學辨僞的標準,基本上可以概括爲上述幾條。在漢語和漢字問題上,有些人的做法,幾乎完全合乎上述造僞的表現。判定他們是炮製僞科學,應當是沒有疑義的。收在這集子裏的文章,就是以上述標準鑒別僞科學,從而進行學術批評的。這些文章絕大部分是近幾年公開發表在全國發行的報刊上,有的在當時就産生了廣泛的影響。其中,數百位語言學家、語言文字工作者對徐德江所散布的所謂‘理論’的批評,震動全國語言文字學界,在集子的內容中占了較大分量。這是因爲,在全國語言文字學領域,徐德江散布的僞科學最多,影響最壞,習氣最劣,消除其惡劣影響是當務之急。”只要不是別有用心的人都可以看出,《辨僞集》的主旨就是批判徐德江的僞科學,爲什麽李不引出該段的全文,隻字不提徐,而要毫無根據地說:“《辨僞集》一書的編纂者首先把‘僞科學’的帽子扣在安子介先生的頭上”,說“《辨僞集》誣陷”“安子介、錢偉長、袁曉園”爲“僞科學”呢?這不是故意把水攪混,拉大旗作虎皮,用來充當抗拒對徐的批判的擋箭牌,以達到包庇徐的目的嗎?這不是盜用名人的名義來嚇唬批判徐的廣大學者和語文工作者嗎?

李也不得不承認:“安子介、錢偉長、袁曉園先生雖然在漢字、漢字文化研究中可能有這樣或那樣的不足和缺點。”我們尊敬的錢先生是著名的自然科學家,我們從未讀到過他研究漢字和漢字文化的著述。袁曉園也沒有進行過什麽漢字和漢字文化的研究〔1〕。安子介對漢字的造字理據的任意解釋也許可以幫助初學漢字的人識記,但從科學上說絕大部分都是錯誤的〔2〕,爲什麽就不可以批評呢?安子介提出的“21世紀是漢字發揮威力的時代”有很大的片面性,對此《辨僞集》中已有論文指出,不必復述。我國政府部門從來沒有認可和采用這種提法。但是《辨僞集》中哪一頁曾像李文所說“將安子介先生在《漢字文化》雜志撰文中所提出的‘21世紀是漢字發揮威力的時代’等觀點和理論(?)定爲‘僞科學’”(問號足我加的,下同。——伍)了呢?說話是要負責任的。任何一位仔細通讀過《辨僞集》的人都可以發現,該的編纂者和40位作者是將徐的僞科學同其他人的錯誤觀點嚴格地區分開的。《辨僞集》第24頁上寫得很清楚:“我國廣大語言文字工作者從來沒有……把學術上()不同意見(包括錯誤意見)說成僞科學。即使是對擔任徐德江控制的所謂‘北京國際漢字研究會’副會長的申小龍的那麽嚴重的剽竊和‘克隆’行爲……大家都從來沒有批評它爲僞科學,何况學術上的不同意見。我國語言文字學界學術上的不同意見很多,但我們從來沒有把那些當作僞科學。迄今爲止,語言文字學界只將徐德江的謬論稱作僞科學,從來沒有擴大打擊面。”由此可見,蓄意混淆錯誤觀點和僞科學這兩種性質不同的事情,幷將“安子介、錢偉長、袁曉園先生”誣陷爲“僞科學”的不是《辨僞集》,而是李敏生。李嚇唬《辨僞集》的編者和廣大作者,說他們“傷害()安子介、袁曉園、錢偉長等一大批學者及《漢字文化》雜志的名譽權”。其實,傷害了安、袁、錢的是李己。李提出“名譽權”的問題,是不是想重演徐的故伎,又要訴諸法庭?徐的訴訟早已被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定“法院不宜審理”,等于駁回(見拙著《語言和文化評論集》第380頁,北京語言文化大學出版社,1998),李休想用“名譽權”恫嚇任何人!李說《辨僞集》“傷害()一大批學者……的名譽權”,但隻字沒有列出他們的名字以及他們怎樣被傷害,這是極不負責任的挑撥離間。正確地批評各種錯誤言論幷不等于傷害名譽權。教育部2004年發布了《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學術規範(試行)》,其中第21條莊嚴地宣布“應大力倡導學術批評”。李却反其道而行,要壓制學術批評,對《辯僞集》的廣作者所開展的確的、擺事實講道理的學術批評橫加指責,同炮製僞科學的徐德江沆瀣一氣。其實,廣讀者對李的所作所爲早有“領教”。讀者不妨翻閱一下李在《漢字文化》2000年第1朋第5頁上承認的他爲《漢字文化》“起草的多篇‘本刊編輯部’和‘本刊評論員’的文章”(乎都是錯誤百出〔3〕,而且有不少內容胡亂攻擊國家的語言文字政策),他寫的《漢字哲學初探》和我嚴厲批評該書的文章《不要坫污歷史啡物主義和唯物辯證法,維護語言文字科學的尊嚴》(刊《北方論叢》2002年第2)、由明智博士對該書的批評(刊《辨僞集》第362368)及陳煒湛教授對李敏生等二人合寫的《昭雪漢字百年冤案》的嚴厲批評(收入《辨僞集》),就可以看出李是如何地缺乏起碼的語言文字學常識。但不論是陳教授還是《辨僞集》,都沒有一處像李敏生在上述拙劣的文章中所捏造的那樣,把《昭雪……》一書“定性爲‘僞科學’。李這樣造遙,其目的顯然是挑撥爲《昭雪……》一書寫過序的錢偉長先生和任繼愈先生同《辯僞集》作者的關係。我們非常尊敬他們二位先生,但他們不瞭解語言文字學界的情况,爲《昭雪……》寫序,情有可原。不論是陳教授或《辯僞集》,沒有一字批評過該序。但是李文却別有用心地說“任繼愈先生……()序言中……尖銳地指出,漢字拉丁化是不符合中國國情和中國文化未來發展的”。其實,任序中根本沒有談到漢字拉丁化的問題。這又是李的捏造。

李文說《辨僞集》把錢偉長也定爲“僞科學”,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李大概看到安、袁已故,沒有影響力,所以故意拉錢先生作擋箭牌。其實《辨僞集》中根本一次也沒有出現過錢偉長教授的名字。李文引了《辨僞集》第87頁的一段話:“那段關于漢字成爲國際性文字的話,問題最大,既不科學,也不符合事實,同時會在政治上産生很不好的影響”。這段話見于《辨僞集》所收王開揚文《漢字會成爲“世界字’’嗎?》王文在本書所引的上述話的前面有一段話:“中國文字學會會長、北京大學教授裘錫圭曾經指山”,可見王文引的是裘錫圭的話。李別有用心地把這段話删去,把他引的裘的話栽到《辨僞集》頭上,然後下結論:“《辨僞集》一書的編纂者將‘錢偉長’上綱到了‘僞科學’的嚇人高度。”裘教授從未過問《辨僞集》的編纂。李的這種張冠李戴,對《辨僞集》任意栽贓陷害的做法不是正人君子的行爲。

李說裘教授所指的上面那段活是“錢偉長在19913月由《漢字文化》所舉辦的‘漢字是科學、易學、智能型、國際性的優秀文字’(這說法很不科學,《辨僞集》多處對該說法進行了批評——伍)座談會上的發言”。那麽,讓我們看看錢先生的原話是什麽。根據《漢字文化》1991年第3期所刊該座談會上“錢偉長教授講話”的“錄音記錄稿”,同上述問題有關的兒段話是:“我本來是學數學、物理的,跟文字的確是關係不大……我對文字的確興趣不大。79年……我已經開始對中國文字感興趣了。……漢字可能是世界未來通用的文字……我們的文字是帶音也可不帶音,是看圖識字得出來的……英文詞數有多少呢?26個字母,就26萬。。”從這段話可以看出:(1)李說錢教授“研究漢字、漢字文化”,不符合事實。錢先生自己幷沒有說研究過漢字和漢字文化,他只是79年開始對漢字感興趣而已。上引話中劃橫綫的句子充分表明錢教授根本沒有研究過漢字和文字學,更別提“漢字文化”;(2)對錢先生所說“漢字可能是世界未來通用的文字”,上引王開揚文進行了全面的分析,指出那是根本不可能的。裘、王對上述錯誤說法進行了擺事實、講道理的分析,爲什麽不可以呢?怎麽就成了“上綱到‘僞科學’的嚇人高度”呢?

此外,王開揚文注明他所引用的裘教授的話見于《漢字文化》1992年第2期所附<神奇的漢字>專家座談會紀要》(下文簡作“紀要”——伍)。事過13年,今天看來,該《紀要》對神奇的漢字》電視片的嚴厲批評、國家禁放該片的决定都仍然是十分正確的。在此我們還要對《紀要》做一點補充:由“北京國際漢字研究會”(即今天李擔任了會長的那個所謂“研究會”)等撰寫的該片的解說詞(刊《漢字文化》1992年第1)4次重複“印歐()(拼音)文字”這一語言文字學中根本不存在的錯誤概念和提法。須知印歐語只是對語言進行譜系分類的一種假說。當今說印歐語的人使用多種文字,岡此根本不存在什麽“印歐(系拼音)文字”。該解說詞中居然還出現了“丈字是書面語言”等錯誤的提法。這種種混淆語言和文字的常識性錯誤都見于徐的所謂“著述”,在《辨僞集》中都有文章進行了嚴厲的批評。在是我國及時禁放了該片,否則真不知還要誤導多少觀衆。

 

(三)揮舞棍棒,無限上綱

 

李說:“《辨僞集》編纂者公然獨立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語言言文字法》之外,針鋒相對地提出實行‘漢字爲第一法定文字,拼音字爲第二法定文字’的‘雙軌制的文字系統’幷揚言‘這是我國文字政策的正確選擇’。(《辨僞集》第71)

李文在此再次張冠李戴、斷章取義、歪曲事實,把張志公先生說的話加以扭曲,然後栽贓到“《辨僞集》編纂者”的頭上。北京大學的蘇培成教授在《辨僞集》所刊文《科學地看待漢字——張志公先生的漢字研究》第71頁上第一段的全文是這樣的:“張志公先生主張實行雙軌制的文字系統。他說:‘在我國宜于實行雙軌制的文字系統,即:第一,明確規定(其實是重申),原用的漢字要繼續使用下去,根本不存在廢除的問題,要經過科學的學術研究,進一步完善它。第二,明確規定,以漢語拼音方案爲基礎,解决一些尚待解决的問題,形成第二套文字系統,同樣合法使用。兩套系統既分別解决各自能够解决的問題,又互相配合,互補各自的不足之處。’張先生在另一篇文章裏說:“掌握了漢字和拼音兩套工具,總比只會一套的更聰敏些。需要用漢字我會漢字,需要用拼音我會拼音,多好!所以我曾倡導過‘一語雙文’的設想,即漢字爲第一法定文字,拼音字爲第二法定文字。’有的地方的學校,大體根據這個設想搞過教學實驗,效果很不錯。”

 

蘇文脚注說明了這兩段話分別引自《張志公自選集》(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和張的論文《漢字不能廢,拼音不可無》(《中國教育報》1993330),離我國200010月頒布、從20011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下文簡作《語言文字法》——伍)相距分別爲2年和7年之久。李憑什麽給張先生扣上“獨立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李文漏了—個十分重要的‘國家’二字)通用語言文字法》之外,針鋒相對地提出實行‘漢字爲第一法定文字,拼音字爲第二法定丈字’的‘雙軌制的文字系統’”的大帽子呢?這不是蓄意進行時間錯位,對1997年便已故去的張先生栽贓嗎?何况張先生在上引1998年文中只是提“宜于實行”,在1993年文中只是提出“倡導‘一語雙文’的設想”。李文却歪曲爲“實行”,這不是造謠嗎?

蘇培成教授的上引文章發表于1999525日的《中國教育報》,離《語言文字法》的頒布也還差著一年半之久,李文再次采用“關公戰秦瓊”式的時間錯位的手法,誣衊蘇教授所說的“我國文字政策上的正確選擇”是“公然獨立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之外,針鋒相對地……揚言‘這是我國文字政策上的正確選擇’”,這是進行學術討論時應該具備的起碼的誠實態度嗎?何况蘇教授在上引文最後—段引用了南開大學馬慶株教授的話:“反對漢語拼音,客觀效果不是愛國,而是在國外將漢語置于死地,這無疑是損害我國利益的。爲了在海外拯救漢語幷進而擴人其使用範圍,迎接真正的漢語熱的到來,應該以漢字爲正式文字,在堅持使用規範漢字的同時,認真推行拼音方案及正詞法,充分發揮漢語拼音的作用,讓它與漢字相輔相成,在漢字使用不便的各種場合使用拼音。用拼音幫助海外華人學漢語,才能在海外把漢語保存下來,漢字也才有保存下來的希望。”由此可見,蘇、馬兩位教授都充分肯定“以漢字爲正式文字……充分發揮漢語拼音的作用”。這完全符合後來頒布幷施行的《語言文字法》第18條的精神。只有斷章取義、別有用心的人才會對蘇文“鶏蛋裏挑骨頭”,攻擊它“獨立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之外”,同該法“針鋒相對”。李文接著矛頭一轉,說:“《辨僞集》編纂者自立‘法定文字’及所謂‘雙軌制的文字系統’,幷將這一在我國法律、法規、政策上從來不存在的東西說成是‘我國文字政策上的正確選擇’,難道是正確的嗎?還有,將此奉爲所謂‘反僞科學鬥爭’的指導思想和出發點,難道是可以立得住人的嗎?”姑且不論這末句話文理不通,這段話真是無中生有,對《辨僞集》的編纂者進行栽贓陷害。任何一個不抱成見、不是別有用心的人都可以從《辨僞集》的全書,包括該書的“前言”中看出,該書的“指導思想和出發點”是批判徐德江的僞科學。李如此歪曲該書的“指導思想和出發點”,隻字不提法該書的上述宗旨,其目的就是再次轉移視綫,包庇徐的僞科學。

爲什麽李對張志公先生、蘇培成教授的文章那麽恨之入骨,橫加歪曲和誣衊呢?原來張、蘇兩位教授的文章都含有李爲了包庇徐的僞科學故意不引用的批判徐德江的話:“他們(指徐德江一夥——伍)說:‘提倡雙文制居心不良,就是要廢除漢字,改用拼音文字。’這是故意醜化論敵,栽贓陷害。針對這種論調,張先生理直氣壯地批評了那些自稱最‘愛護’漢字的人。張先生說:‘他們說:推行漢語拼音方案就是要廢除漢字,爲了‘愛護’漢字,必須反對、停用漢語拼音方案。很明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說了半天,真正的意思就是要廢除漢語拼音。我是主張用拼音的。爲此,我也必須先人說一聲:漢字不能廢!免得有人又來做什麽文章。”’(見《辨僞集》第71)李文隻字不提《漢字文化》曾刊登過許多文章,惡毒攻擊1958年第1届全國人民代表人會第5次會議通過的“漢語拼音方案”,說它“低能兒”、“墮落”、“低能弱智”、“非驢非馬”、是“銀樣蠟槍頭,中看不中用”(這些言論的出處和對其批判,見《辨僞集》第23392407457466471等頁)。李現在居然還膽敢打著維護《語言文字法》的旗號,攻擊嚴厲批評上述言論的《辨僞集》“獨立于《語言文字法》之外”。須知該法第18條充分肯定其巨大作用的“漢語拼音方案”正是經1958年第1届全國人民代表人會第5次會議通過的,二者是一脉相承的。

    張先生和蘇教授在上引話中明確地批判了徐德江之流攻擊我國要廢除漢字的說法。《辨僞集》所刊文《<漢字文化>“在大方向上符合語言文字法的要求”嗎?》第471頁上也嚴厲地批判了《漢字文化》1996年第3期所刊遲之再的文章,指出他“無中生有,造謠誣衊,說我國‘千方百計,歸于一計,推行拉拼,消滅漢字”’,該頁上幷指出“我國建國以來的官方報告、文件從來沒有說過要‘消滅漢字’”。爲什麽李對這些都裝聾作啞、視而不見,還要揮舞棍棒,毫無根據地攻擊我們“把熱愛自己民族的文字,反對用漢字拉丁化取消或削弱漢字、漢字文化的觀點定爲‘有罪’呢?對這種無理取鬧、胡攪蠻纏的人,說老實話,我們實在是不願再理會了。在此還要指出,《語言文字法》第18條規定“《漢語拼音方案》作爲拼寫和注音的工具”,“初等教育應當進行漢語拼音教育”等三項內容,《辨僞集》的許多作者大力宣傳《語言文字法》,稱贊“漢語拼音方案”幷批駁徐德江等人對“漢語拼音方案”的攻擊,這些絕不等于主張全面實行“漢字拉丁化”。李文蓄意將部分拉丁化和全部拉丁化這二者加以混淆,是別有用心、欺騙輿論,以掩蓋他們攻擊“漢語拼音方案”的惡劣行爲。李文引了幾位名人反對“漢字拉丁化”的言論後說:“我認爲,所謂‘漢字拉丁化’優越論是脫離實際、脫離中華民族大衆、脫離中華民族歷史文化的。”李所說的“漢字拉丁化”如果是指《語言文字法》規定的使用“漢語拼音方案”(使用了拉丁字母,可說是部分地“拉丁化”),那是再次歪曲事實,因爲《語言文字法》中根本沒有一條說“漢字拉丁化優越”;如果是指將漢字全部改爲拉丁字母,那是無的放矢,故意把水攪混,因爲我國自從19861月召開全國語言文字工作會議以後,官方媒體從不宣傳毛澤東同志曾經主張過的漢字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民間也很少有人再宣傳這一主張。《辨僞集》更是沒有一個字宣傳這一主張。由此可見,李文故意含混其詞,誣衊所有批判徐德江的僞科學的人是主張“漢字拉丁化”,其手段十分拙劣,欺騙不了任何讀者!

    嚴重的問題是《漢字文化》2005年第1期不僅發表了李敏生的上述文章,還發表了“本刊評論員”的文章《漢字瑰寶》,該文也跟李敏生唱一樣的調子,說什麽:“如果照某些人的主張,擯弃有五千年文明史的漢字(原文如此,實際上漢字從甲骨文字算起,只有約3300年厲史——伍),而不顧中華民族的實際情况,去搞什麽全部拉化,那絕不是進步”;“如果不分青紅皂白,連承載幾千年中華文化傳統精華的漢字也一起擯弃,又何說先進文化?”前面找們已反復說明,我國從解放到現在,作爲國家的政策,從來沒有入主張廢除漢字,從來沒有實行“全部拉丁化”,因此上述說法是無的放矢。

    該評論員的文章還引了王蒙先生在“2004()文化高峰論壇”上的講話“爲了漢字的偉大復興”中的兩句話:“如果擯弃漢字原本的規律而不顧,一味追求拉丁字(?)的拼音,則從根本上違背了漢字的本意(?)。”“遺失了中國的傳統文化之精髓與漢字原形(?),我們(就會)成了數典忘祖的新文盲(?)。”(問號是我加的——伍)其實,在《漢字文化》2005年第1期全文刊載的王蒙先生的文章“爲了漢字文化的偉人復興”中根本沒有這句話。是王蒙先生自己感到上面引的兩段話說得不妥當加以删除了呢,還是《漢字文化》評論員捏造王蒙的話爲他們張目?

李文在貶低漢語拼音方案時,同他的許多著述一樣,經常不顧起碼的邏輯。例如他說:“如果要把能精確表意,全面、準確、生動地表達、記錄漢語的漢字,轉變成不能精確表意,不能全面、準確、生動地表達、記錄漢語的‘一語雙文’及‘雙軌制文字系統’的‘拼音文字’,這是與當代信息化社會背道而馳的,那將是中華文明史、認識史的倒退。”這真是奇談怪論。既然是雙軌制,其中就當然有居于法定地位的漢字,再加上起輔助作用的漢語拼音,怎麽就“不能精確表意,不能…—。表達、記錄漢語”了呢?加上漢語拼音這一有力的輔助工具,不是正好能幫助人們(特別是外族人)掌握漢字,從而更好地弘揚中華文明嗎?怎麽會使中華文明史、認識史倒退呢?隨便舉一個例子。我們不知道李是否仍使用費時費事的偏旁部首查漢字。如果李也不得不經常使用漢語拼音方案以便快速地查檢字典等各種工具書,你是不是也在使用兩種記錄漢語的方法?那會使中華文明史、認識史倒退嗎?

 

(四)再次歪曲我國百年來的文字改革的歷史

 

    李文再次提及他和李濤寫的錯誤百出的書《昭雪漢字百年冤案一一安子介漢字科學體系》,《辨僞集》所收陳煒湛教授的文章已全面批駁了該書聳人聽聞地提出的所謂“漢字百年冤案”論。李的手法是將歷史上個別人曾主張將漢字改爲拼音文字的言論當作主流,上綱爲冤案。李對陳教授就此對他們二人進行的嚴厲的批評置若罔聞,重演故伎,再次重複他們在其著述中不知批判過多少次的瞿秋白等同志1931年在海參崴召開的會議所通過的“中國漢字拉丁化的原則和規則”。李文再次歪曲歷史,將這一决議稱作“指導中國文字改革運動的綱領性文件”。爲此,我們不得不引用陳教授的段話作爲對李的駁斥,以便澄清是非,免得李欺騙輿論和讀者:“新中國成立後,有哪位黨政領導人說過要廢除漢字?有哪位學者提出過廢除漢字?沒有,一個也沒有!(《辨僞集》,第75)即便是被二李宣判爲製造漢字百年冤案的始作俑者盧戇章也“幷非想廢除漢字,而是主張‘切音字與漢字幷列”’(《辨僞集》,第76)。由此可見,李文再次爲漢字喊冤,正如陳教授正確指山的,其實質是“從根本上否定百年來(自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米)的文字改革工作”(《辨僞集》,第77)

    李文再次不點名地批判“一位先生”講過的話,但既不點名(不敢?),不加引號,也不注出處(《漢字文化》不少文章一貫違背出版規範)。我們經過查找,發現原來李文和《漢字文化》不斷批判的話“漢字加文言,配合封建社會加官僚政治,拼音字加語體文配合工業化社會加民主政治一一這是現代化的兩個方面”是引自呂叔湘先生1946年發表于國民黨統治區的《國文雜志》的一篇文章“漢字和拼音字的比較”(見《呂叔湘文集》第4卷,商務印書館,1992)。呂先生接著說得很清楚:“中國正在從一種社會往後一種社會轉變。”由此可見,呂先生說的封建社會加官僚政治,指的是解放前的舊中國的情况。呂先生仿佛在呼喚或預見到這一轉變,因此,下劃橫綫的這句話在政治上是有進步意義的。李等不注明呂文發表的時間,不引我們劃綫的這句話,給人完全錯誤的印象,這是很不道德的。李文說:“這位先生(指呂——伍)198336日重申他過去的”上述主張,李仍不說明呂先生的上引文寫于1946年。此外李也不引全呂先生對“漢字和拼音文字的比較”一文的補注:“校對時重讀這一篇,覺得如果現在來寫這個題目,論點不會有大改變,但措詞會兩樣些。”這時離1986年我國官方媒體不再提“漢字: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還差3年,因此呂先生沒有對其觀點進行大的改變,情有可原。別說1946(那年才在美國賓州大學發明第一部全功能的電子數字計算機),即使到1983年,我國還沒有廣泛使用電腦。岡此李文和《漢字文化》不斷指責呂先生1946年說的、1983年重申的話“漢字不能機械化”,這是不顧歷史的、時間錯位的攻擊。李多次在《漢字文化》上著文說不能苛求前人。爲什麽對呂叔湘先生的話却始終揪住不放呢?原來足因爲呂先生生前堅决捍衛語言文字科學的尊嚴和國家的語言文字方針政策。他擔任《中國語文》主編時,拒絕發表兩位現已過世的支持徐的“名人”的錯誤百出的文章。他在《光明日報》曾發表一篇好文章《奇文共欣賞》(收入呂著《未晚齋語文漫淡》第3842貞,語文出版社,1992),指出:“在我們的知識分子中間,對語言文字缺少常識性理解(的人)是幷不少見的。這是非常不幸的事實,因爲對合理的語文政策的阻撓常常來自他們。”這句話擊中了徐、李這類缺乏語言文字學常識、却要冒充內行的人的要害,所以他們要拼命攻擊呂先生。

 

(五)將徐德江的僞科學喬裝打扮爲學術觀點

 

    李說:“《辨僞集》編纂者……把普通語言學、俄羅斯語言學、索緒爾語言學理論、語文教學、嬰幼漢語教學中的一些不同學術觀點,統統誣陷爲‘僞科學’。”這又是造謠。李不敢說明,在這些領域散布僞科學謬論的正是徐德江。李文通篇隻字不敢提徐,大概是因爲徐早已聲名狼藉,李不敢再打他的旗號了。《辯僞集》的許多作者對徐在上述領域散布的謬論進行了批駁,對此李隻字不敢引用。讀者只要讀《辨僞集》對徐的批駁,就知那絕不是什麽對“不同學術觀點”的批判。我們不妨重述三件事情:(1)徐根本沒有讀懂索緒爾的《普通語言學教程》,肆意歪曲,胡亂批判。這難道是什麽不同的學術觀點嗎?  (2)徐對俄語一竅不通,居然敢就俄語信口雌黃,胡說什麽俄語страна4個音節等等,因此北京大學的資深俄語教授左少興在《辨僞集》第271頁上指出:“徐某連大學俄語系一年級學生的水平都不够。”(3)徐對普通語言學也是一竅不通。只要看他所說的一句話:“所謂詞的不同形態,就是構成新詞()問題”(對其批駁見《辨僞集》第266267),我們就可以知道,這絕不是什麽學術觀點的不同,而是充分表明徐缺乏起碼的語言學常識。

    李說:“判定僞科學有其特定的標準,那就是造僞者的動機、目的、行爲過程和行爲結盡都必須與造僞相連。”李攻擊《辨僞集·前言》提出的辨別僞科學的5條標準,但是,他不敢引用其中任何一條。我們不妨引用其中的第4條:“在對某些專業領域只是一知半解的情况下,以攫取不正當的利益爲直接目的,假作討論;滿篇外行話,却自我標榜發明‘某某公式’、‘某某理論’,‘代表當代學術研究的最高水平’;竊用‘教授’、‘研究員’稱號,憑借金錢的力量做新聞宣傳,拉個別領導、學術名人給自己添光彩,甚至不惜斷章取義,欺世盜名,蒙蔽群衆——這只能是炮製僞科學的人的做法。”(見《辨僞集》“前言”第3頁,我對所引文的個別標點符號做了更改——伍)這段話就是對徐的所作所爲的生動寫照。只是因爲該“前言”是面向全國讀者,所以把徐自我吹噓的“徐德江公式”、‘徐德江學說(理論)”中的“徐德江”三字改爲“某某”罷了。由此可見徐的動機、日的、行爲不僅是炮製利擴散僞科學,而且敗壞了我國的學風,是我國語言文字學界不正之風和學術腐敗的典型。李長期與徐同流合污,充當徐的“托兒”和“筆杆子”這一極不光彩的角色,居然還膽敢說“我們贊同反對形形色色的僞科學,反對學術界各種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這真是“‘賊’喊捉‘賊’”(此處的“賊”不是用于本義,而是用于隱喻義)

    李文攻擊《辨僞集·前言》提出的辨別僞科學的5條標準是“杜撰的”,這也完全不符合事實。那5條辨僞的標準是根據國內外同僞科學鬥爭的經驗,特別是近十年徐德江的一系列僞科學言論,他的所作所爲以及我國廣大語文工作者對他的揭露和批判等事實總結出來的。上述標準的提出還參考了國內外反對僞科學的有關文獻。1996年時任北京師範大學中文系副主任的楊潤陸副教授(2000年晋升爲教授)在該校語言理論教研室編的內部資料《語文簡訊》第2(1996年815日出版)發表過一篇文章《僞科學者的特徵和表現》,對駁斥李的上述攻擊很有現實意義,現征得楊教授的同意,公開發表如下:

    “驚聞徐德江狀告伍鐵平教授侵犯他的名譽權,因爲伍鐵平寫文章批評徐德江是學術騙子。那麽,徐德江到底是不是學術騙子呢?我們如何識別真科學和僞科學呢?我認爲,從了解僞科學者的某些行徑入手,也不失爲一種很好的方法。這裏我向大家推薦—本小册子,題爲《僞科學的時髦與荒謬》,是厦門大學樂愛國先生根據美國學者馬丁·加德納的著作編譯而成的,由上海文化出版社19906月出版。這本小册子介紹了諸如‘地球空心說’、‘魔法探礦學’、‘李森科主義’等科技史上比較重大的僞科學的學說和事件,介紹了它們的出籠、傳播和因欺世盜名而破産的過程。書中對于我們識別僞科學最具有啓發性的,是()揭示了僞科學者所共有的兩個特徵。第一個特徵是:閉門造車,白說白話。僞科學者幾乎完全置身于科學交流之外,孤立地進行研究。他們不把他們的‘新發現’拿到公認的科學雜志上發表,因爲會遭到拒絕。他們受到同一研究領域裏的幾乎所有專家的冷落。因此,他們只得自立門尸,與寥寥無幾的崇拜者一起通過歪門邪道組織學會,出版書刊,以擴展自己的地盤。第二個特徵是:孤家寡人,异常狂妄。僞科學者固執己見地竭力反對那個領域裏公認的權威,即使到了山窮水盡,仍挖空心思,强詞奪理。僞科學者的狂妄,大致有以下五種表現:(1)自以爲是,老子大下第一;(2)視同行爲白痴,對反對自己的意見瘋狂地加以反撲;(3)把自己打扮成提出新思想的開路先鋒,遭受迫害的偉大人物;(4)肆無忌憚地攻擊舉世公認的

大科學家和確定無疑的理論;(5)寫的文章往往儘是用冷僻、甚至生造的術語,用不符合語法習慣、讀起來拗口且令人費解的句子。他們用艱澀難懂來喬裝深奧,以新概念、新術語代替新思想,故弄玄虛,欺世盜名。寫到這裏,我們不禁要續寫出僞科學者的狂妄的第六種表現:學術上打不贏,就打官司。不過用打官司來抵擋對手的學術批判,已經是到了窮途末路了。”

    楊教授的上述文章同《辨僞集·前言》所列的5條辨認僞科學的標準完全一致,事隔9年,仍像一面照妖鏡,維妙維肖地映射出了徐的僞科學和種種惡劣表現。李想歪曲事實,爲徐開脫,攻擊公認的辨認僞科學的標準是徒勞的。楊教授還在他撰寫的著作《現代漢字學通論》中對徐德江等人的“以幼兒識字教育說明漢字易學’”的錯誤觀點進行了有理、有據的批駁,幷揭露這種錯誤觀點對幼兒識字教育的危害,認爲這些觀點“都是違背科學、不負責任的無稽之談”;該書還對徐德江關于漢字前途、“漢字是科學、易學、智能型、國際性、優美、高雅的文字”、“漢字漢語是中國的第五大發明”、“21世紀將是漢字漢語發揮威力的時代”等錯誤言論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指出“這種種說法嚴重違背事實,是對廣大群衆的愚弄和誤導,對于我國的語言文字工作有百害而無一利。徐德江等毫無根據地鼓吹‘漢字優越’,與愛國主義毫不相于,這只能是民族沙文主義的表現。”(見《現代漢字學通論》第111112233等頁,北京長城出版社,2000)。這些話至今仍是對本文本節開頭所引李的話的有力駁斥。

 

(六)製造謠言、違背邏輯、偷換命題

 

    李文的結束語是:“近十年來中國語文學界的某些人以‘反僞科學’爲名,反對的却是‘弘揚漢字’,反對的却是‘漢字(我們在前面說了,實際上只有約3300年——伍)是中華五千年文化的載體’。”這又是造謠。李文還莫須有地問道:“弘揚漢字、漢字文化,弘揚中華民族燦爛文化之‘本’()何罪之有?”這更是惡意進行盎惑,其目的是再次歪曲我國語言文字學界近十年反對徐德江的僞科學的性質,以達到包庇徐的目的。李沒有,也不可能列出一條事實,證明我國語言文字學界反對僞科學界的人中有誰反對“弘揚漢字”,有誰(包括《辨僞集》的所有作者)說“弘揚漢字有罪”。同前面我們已揭露的一樣,李在造謠時,連起碼的邏輯都不顧了。“漢字是中華……文化的載體”,這是客觀事實,就像l+12一樣,怎麽會有人反對呢?批判徐的僞科學的人中確有人指出“漢字文化”的提法不妥,因爲世界上使用漢字的人很多,分屬不同民族,除開漢族以外,他們的文化與漢人幷不相同。這同使用拉丁字母的民族很多,幷不一定有相同的文化,是一個道理。但這同“反對弘揚漢字”有什麽關係呢?

    李文說:“是堅持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還是杜撰所謂‘公認的公理’作爲判斷真理的標準,是我們與《辨僞集》編纂者的根本分歧。《辨僞集》編纂者稱他們辨別‘僞科學’標準的第一條是所謂‘公認的公理’,幷稱‘推翻這些公理’就是‘僞科學’,但是他們閉口不談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李做“賊”心虛,不敢引出他所攻擊的《辨僞集·前言》所列出的辨別僞科學的5條標準的第1條的原文。我們不得不引出全文:

    “學術界在與僞科學鬥爭的過程中,已經積累了很多經驗,初步有了分辨僞科學的謬論與正常學術爭論的一些標準。在這裏,我們綜合大家的意見,提出以下兒條辨僞的原則,看讀者是否可以認同。.

    “第一,在承認公理的基礎上進一步探討科學規律,進行討論,是學術爭論;不承認公理,毫無根據地推翻人們普遍承認的公理,蓄意編造所謂‘新理論’,標新立异,販賣私貨,是僞科學。公理是人類經過長期實踐檢驗、無須再加以證明的命題。例如,三角形兩邊之和大于第三條邊,這是數學公理;父親與親生子有血緣關係,這是人類學、生物學的公理;油與水不相溶,這是物理學公理;先有語言後有文字,漢字是記錄漢語的符號,漢字不等于漢語,這是語言學的公理……如果企圖推翻這些公理來建立自己的‘理論體系’,說什麽水可以變油,漢字等于漢語……以此來建立種種謬論,這就是僞科學。”

    讀者只要將《辨僞集》的上面這段話同上引李文兩相比較,就可以看出:

    上引《辨僞集》闡述的明明是辨別僞科學的標準,李却蓄意偷換命題,說《辯僞集》“杜撰所謂‘公認的標準’作爲判斷真理的標準”。這真是偷梁換柱。接著李又自相矛盾地說上述第一條標準是《辨僞集》辨別僞科學的標準。李將“辨別僞科學”等同于“判斷真理”,在邏輯上和字面上無异于將“辨別”等同于“判斷”,將“僞科學”等同于“真理”,這是對“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原理的褻瀆。李的這種偷換命題的行爲,其目的是給《辨僞集》編纂者扣上一頂政治大帽子:“閉口不談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很明顯,李又在造謠。我們懷疑李是否通讀過《辨僞集》,因爲該書第37頁用白紙黑字寫道:“徐德江歪曲地引用‘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馬克思主義的原理,作爲他對抗批評的擋箭牌。我(指伍鐵平——伍)在《不要張冠李戴、斷章取義、顛倒黑白》(載《福建外語》1996年第4)一文中已對此進行了剖析。徐德江不斷把索緒爾這位‘現代語言學之父’誤稱作‘語言學之父’,這難道還需要實踐來檢驗他的錯誤嗎?

    《辨僞集》第256257頁明確地寫道:“徐不斷引用‘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然而他的所作所爲處處違反了這一標準。我國廣大語言學工作者和海外某些看過徐的‘著述’的學者之所以稱徐的一套謬論是僞科學,是根據徐不斷重複的大量謬論,而不是根據徐往自己臉上貼的金子,諸如名人送過條幅、給他寫過信、跟他合過影等等。如果靠這些就可以使一個人的論著‘代表當代語言文字學術研究的最高水平的話,人們就根本用不著含辛茹苦,鑽研學問了。

    “此外,馬克思主義者在說到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時,這兒的實踐是指廣大群衆的實踐。在這一點上,徐的言論剛好再次違背上述原理。708(截至19981014)語言文字學界的學者和教師簽名發表公開聲明‘語文丁作者有責任對僞科學進行揭露和批評’(載王均主編《語文現代化論叢》第3輯,語文出版社,1997),指出:‘徐德江自封爲‘著名語言文字學家’,聲稱創建了什麽‘徐德江公式’、‘徐德江學說’。在他任實際主編的《漢字文化》上,吹捧‘他的論著代表當代漢語言文字學術研究的最高水平’。實際上,他不但不具有任何正式的學術職稱,而且連語言學的基本常識都開不清楚。他和他任實際主編的刊物散布了人量錯誤觀點,干擾了正常的學術討論,妨礙國家語文政策的貫徹執行,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對于這些嚴厲的批評,徐不僅不進行反思,反而歪曲引用馬克思的話,把廣大學者和教師對他的上述批評統統說成是‘偏見’,他仍要‘走自己的路’……這是對馬克思的又一次褻瀆。”

    《辨僞集》第471472頁再次重申:

“徐德江之流經常歪曲地借用‘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來對抗廣大群衆對他的批判。但他們不敢正視這兒的實踐是指廣大群衆的實踐。國內外廣大學者和教師(遠不止簽名的708)通過自己長期的教學和科研實踐,很快就看清了徐德江的一套是典刑的僞科學。群衆是英雄。在判斷政治上和學術上的是非時,都必須堅持群衆觀點。”

够了,光引上述三段話就足以揭露李的謊言了。李以爲憑著他們控制的一個私人刊物《漢字文化》,就可以一手掩天,肆意顛倒黑白,攻擊、誣衊《辨僞集》,給它戴上許多大帽子。但是,謊言掩蓋不了鐵的事實。廣大群衆充分肯定和稱贊《辨僞集》,就是對徐、李的響亮耳光。下面我們不妨舉6個例子:(1)由新聞出版總署和《光明日報》報業集團主管,由後者和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主辦的《中華讀書報》2004年128日用將近整版的篇幅刊出了李京廉博士寫的書評《學術批評的意義——評<語言文字學辨僞集>》,11次點名批判了徐德江。該文附有百歲老人、我國著名語言文字學家周有光教授在該書扉頁上的題字“除僞存真是掃除學術障礙的開路工作”的照片。該文指出:《辯僞集》有助于廣大讀者明辨是非,揭露語言文字學界的僞科學,促進語言文字領域的健康發展。該書中的文章以事實說話,以理服人,論證充分,說服力强,樹立了語言文字學領域進行正確的學術批評和開展學術打假鬥爭的榜樣。該書提出了判斷僞科學和學術爭論的標準以及學風正否的標準,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有利于我國的學術界開展學術批評和學術打假鬥爭,純淨學風和文風,促進我國語言文字學領域的繁榮和發展,同時,也爲我國其他學術研究領域進行學術批評,開展學術打假鬥爭提供了良好的借鑒。”(2)《人民政協報》200,189日刊出了同作者的《學術批評和學術打假的意義——讀<語言文字學辨僞集>》。(3)上海市語委主辦的《語言文字周報》20041027日刊出了徐文堪編審的書評《正確對待和評價漢字——讀<語言文字學辨僞集》。該文指出:“反對漢語拼音……其客觀效果是反而阻礙漢語漢字在世界範圍內的傳播,不利于充分發揮漢語漢字在世界事務中的作川。”上述三報都刊出了《辯僞集》封面的照片。(4)楊玉聖(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和張保生教授(教育部社政司科研處處長)主編的《學術規範導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將《辨僞集》列爲“推薦閱讀書目”的第2本。(5)香港《語文建設通訊》第79(200410)刊出了《辨僞集》的書訊,幷列出了該書部分作者王均、胡明揚、王寧、孫良明、蘇培成、宗廷虎、王開揚、李遜永、伍鐵平等13位的名字。(6)《中國教育報》2005327日發表了該報“語言文字版”主編潘國霖先生的文章,稱贊《辯僞集》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好書”,“我們特意推薦”該書,“爲的是揭露和批判語言文字學界的僞科學,以將那些語言文字學界的僞科學逐出去”。

群衆的眼睛是雪亮的。不論李如何攻擊《辨僞集》,也抹殺不了它在我國語言文字學界打假的作用。李攻擊《辨僞集》編纂者在該書“前言”中提出的辨別僞科學的一條原則“不承認公理,毫無根據地推翻人們普遍承認的公理”,說它“已經被實踐檢驗不具科學性和真理性”,但是李沒有提出任何事實根據。《辨僞集》從20046月出版至今才剛剛一年,就有上述書籍和報刊對它進行充分的肯定,只有李一篇文章反對,而且只能發表在他們一夥控制的《漢字文化》上。孰是孰非,不是不爭自明嗎?

李說:“《辨僞集》編纂者所批判的這場所謂‘反僞科學鬥爭’的實質是‘左’的思潮。”姑不論這句話又有嚴重的語病(這是李的所謂“著述”的通病):主語是“鬥爭的實質”,表語是“思潮”,不能搭配;李的上面這句話充分暴露了李一貫站在徐的立場,戴著有色眼鏡,所以把我國語言文字學界領導和廣大群衆的—切正確的行爲都攻爲極左。我們只要看看《辨僞集》第386393頁所列舉的徐的一系列有嚴重政治錯誤的言論,諸如咒駡毛澤東同志是“皇帝”,咒駡魯迅是“千古罪人”,無耻地美化日本帝國主義在中國臺灣推行的奴化教育,否定我國在文化教育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等等(),就可以看出徐的極端錯誤的政治立場。

李說,出版才一年的“《辨僞集》編纂者所推行的這場所謂‘反僞科學鬥爭’  ……”,這又是歪曲事實,而且同李所說的“近十年來中國語文學界……  ‘反僞科學,,,的鬥爭的說法前後矛盾。我國語言學界廣大群衆,包括《辨僞集》的40位作者反對徐的僞科學的鬥爭進行了近十年,怎麽能將這場鬥爭的推行者說成是《辨僞集》的編纂者呢?我國語文學界廣大群衆能堅持不懈地同徐德江的僞科學和嚴重的政治錯誤進行鬥爭,這正好說明他們是站在正確的革命的立場,而不是什麽極左。這十年鬥爭取得一個又一個的勝利(詳情見《辨僞集》所刊于全有、劉杰所寫的綜述),徐、李等節節敗退(詳見《辨僞集》第2829),這就是歷史的結論。”‘十多年來革命群衆同徐德江的鬥爭實踐證明的真理是:炮製僞科學、從極端錯誤的立場”‘反對和攻擊我國的語言文字等方面的正確方針政策的徐德江之流,絕沒有好下場。

    徐德江們一貫采取的惡劣手法之一就是誣衊和攻擊我國“語文學界根深蒂固的還是‘左’的東西”。爲此我們不得不引用上引拙文《不要張冠李戴、斷章取義、顛倒黑白!——駁<漢字文化>1996年第2期“本刊評論員”的文章》中批駁上述言論的一段話,因爲這段話至今仍不失爲對李的有力反駁:

    (《漢字文化》)‘評論員’說:‘對(有語病,原文如此)不同的學術觀點定性爲‘僞科學’幷采取‘聲討’的方法,這是違背黨的雙百方針的。這說明我們强調語文學界根深蒂固的還是‘左’的東西,在防止和克服‘左’和‘右’兩種錯誤傾向中,當前和今後主要是防止‘左’的錯誤傾向的主張是符合語文界的客觀實際的’。這段奇文有以下謬誤:()上面我們已指出,廣大語言學工作者將徐德江的違背語言文字學原理的許多謬論定性爲僞科學,這是完全正確的,對僞科學進行聲討幷不違背黨的雙百方針。凡是錯誤的東西都要進行批判;對僞科學進行批判、聲討,正好是爲了更好地貫徹雙百方針,使我國的語言文字科學排除僞科學的干擾,健康地向前發展。我國廣大語言文字工作者同徐德江的分歧不是學術觀點的分歧,而是科學真理和謬誤的鬥爭。徐德江把他一系列謬論冒充爲學術觀點,意在抬高他的身份。徐德江幷未經國家任何機構評審,冒充‘研究員’、‘教授’,在《漢字文化》上。多處印著上述頭銜,這同他將其僞科學冒充爲學術一樣,都是在欺騙讀者。對這種欺騙行爲不進行徹底揭露,不進行鬥爭,就會危害我國的學術事業;()把我國廣大語文工作者同僞科學所進行的鬥爭,說成是左傾,這才真是亂扣帽子、亂打棍子的惡劣行爲。一個沒有公職,不屬國家任何機構的徐德江,和由他們幾個人辦的私人同仁刊物,有什麽資格,有什麽權利,有什麽根據斷言我國語文學界‘根深蒂固的還是‘左’的東西’。對這種事關全國全局的重大問題亂下結論,亂扣政治帽子,是要負政治責任和法律責任的。‘左傾’和‘右傾’都是政治概念。《現代漢語詞典》對‘左傾’的注釋是‘思想進步的;傾向革命的;分不清事物發展的不同階段,在革命鬥爭中表現急躁盲動的’;對‘右傾’的注釋是:‘思想保守的;向反動勢力妥協或投降的’。試問‘評論員’和徐德江,你們說語文學界有誰‘在革命鬥爭中表現急躁盲動’?又有誰‘思想保守,向反動勢力妥協或投降’?你們的上述論斷難道還不是典型的亂扣政治帽子的行爲嗎?上面我們已經指出,徐德江在《漢字文化》上發文,肆意否定我國教育戰綫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誣衊使用拼音文字的人‘少人情,意境貧乏’,影響我國同全世界各族人民的大團結。這些錯誤觀點及其流毒難道還不該加以批評、肅清嗎?

最後,必須指出,李文不僅內容荒謬絕倫,而且表現了一種十分惡劣的學風。梁啓超提出的正確的十大學風中的第一條是:“凡立一義,必憑證據;無證據而加以臆度者,在所必擯。”(見梁啓超《清代學術概論》)方以智也談到:“每駁定前人,必不敢以無證妄說。”(轉自梁啓超《中國近300年學術史》)李文的造謠誹謗和攻擊漫駡嚴重背離了前人的上述教導。

 

    結束語

 

    我國語言學界廣大群衆同徐德江這個有錢、有後臺的學術騙子所進行的十餘年的艱苦鬥爭,說到底是科學同僞科學、真理同謬誤的鬥爭。李的連篇累牘的用墨寫的謊言掩蓋不了正直的學者用泪和血寫下的歷史。他們爲這場鬥爭的確付出了“血”的代價。我國國家語委的前任副主任、最早領導這場鬥爭的資深教授王均先生(1922——),爲了能使我國傳媒更好地同世界接軌,爲了使人能更快更好地學會漢語和漢字,爲了提高國人的文化水平,弘揚中華文化,不惜中斷自己的卓有成效的普通語音學和少數民族語言研究,不顧自己身患絕症和耄耋之年,投身制定和推廣漢語拼音方案、推廣普通話和簡化字的工作,却遭到徐德江一夥接連不斷的謾駡利攻擊(見《辨僞集》所收尹斌庸的文章《殺氣騰騰的“商榷”》),以致在82歲高齡時不幸中風,導致一度半身不遂,幾乎失語。這是何等高尚的人格,又是何等地令人痛楚!同王均先生一道最早積極參與打假鬥爭的尹斌庸先生不幸于73歲時便“帶著一點遺憾和凄凉離開了我們”。〔7〕1996年當伍鐵平遭到徐德江騙子的誣告時,法學界的泰斗江平教授親自參與了法學界和語言學界各有10位學者參與的專家論證會。那時已開始有癌症徵兆的尹先生帶病與會,滿腔憤怒地痛斥徐德江的招搖撞騙行爲。他和他的同志們批判學術騙子徐德江的文章一直因個別人的壓制,找不到地方公開發表。他積怨成疾,含冤故去,令人十分痛心!一直支持這場打假鬥爭的陳建民教授也曾參加上述論證會,他曾在會上疾惡如仇、激昂慷慨地高聲發言,歷數徐德江的“沒有本錢也要做大買賣”、不懂裝懂的騙子行爲。〔8〕北京大學的石安石教授不顧已經擴散的癌症,親自旁聽法院審理徐德江誣告案的開庭會,幷偕夫人到寒舍莊嚴地簽名支持這場打假鬥爭。尹、陳、石三位先生都先後不幸地過早辭世。想起這些,我們的心至今還在淌血。

車爾尼雪大斯基說過,革命不像康莊的涅瓦大道〔9〕,不會沒有曲折。我們原以爲出版了《辨僞集》,用502頁的巨大篇幅,全面徹底地揭露和批判徐德江的種種假冒僞劣的行爲,總該令某些被徐的花言巧語所欺騙或得到他好處的人清醒,能喚起他們的一點點學術良心,終止徐德江之流導演的這場鬧劇。我們萬萬沒有想到,徐、李等人窮途末路,竟再次乞靈于造謠、誣衊、誹謗等惡劣手法,向我國語言文字學界廣大群衆進行挑釁。我們感到不可理解的是,爲什麽這樣拙劣的文章竟然得以在換了主編和社長的《漢字文化》上發表。我們呼籲某些還有學術良知的當權者,不要再麻木不仁,無動于衷,隔岸觀火,事不關己,高高挂起,不要再壓制這場莊嚴的學術打假鬥爭,不要拒發批判僞科學的文章。須知這樣做,無异于放縱造假者繼續禍害我國的語言文字科學,嚴重妨礙我國語言文字法的貫徹執行,是對歷史極不負責任的行爲。

    注:

    [1]《漢字文化》1996年第3期上刊登過一篇文章:《其“駡”也哀》,其中有這樣一段完全歪曲事實、自吹自擂的話:“《漢字文化》創語言文字學之一代新說。其最者,當推袁曉園揭示漢語獨特之秘,安子介解開漢字千古之謎,以及徐德江的語言文字學新探,申小龍的文化語言學開篇等等。由此完成當代具有中國特色的語言文字新理論之‘四維’構架:袁氏漢語學、安氏漢字學、申氏文化語言學、徐氏普通語言學;由此開始了人類語言文字理論向新階段的跨越。…….當今,中國文壇不能沒有以弘揚中華漢字文化爲己任的獨家民間刊物《漢字文化》;《漢字文化》則不能沒有袁曉園和徐德江。……袁先生年事已高,退身二綫,徐德江爲其當然傳人,而這就在劫難逃了。……不錯,刊因人存;但是,時勢造英雄:駡倒徐德江,自有後來人。何况公道自在人心,徐德江是駡不倒的。一駡昭天下:徐氏蓋亦出污泥而不染卓爾新秀者也。”怎麽到了2005年,《漢字文化》所吹捧的建立了“袁氏漢語學”、“揭示漢語獨特之秘”的袁曉園在李筆下却又成了“研究漢字、漢字文化”的人了呢?袁的這些研究(?)漢語、漢字、漢字文化的著述在哪兒呢?李能列舉一二嗎?歷史不是能讓人任意打扮的小姑娘。李說:“《辨僞集》的觀點……傷害了《漢字文化》雜志的名譽權。”僅從上面引的這段活就可以看出,《漢字文化》何等狂妄無知、目空一切。在他們眼中,中國語言學界只有袁、安、申、徐4個人。對語言文字學一竅不通的學術騙子徐競被吹捧爲“卓爾新秀”。對衆所周知的文抄公申小龍竟如此吹捧。他們的這種言論激怒了中國語言學界的廣大讀者。《漢字文化》不僅發表了大量帶有僞科學性質的文章和攻擊國家語言文字政策的文章(《辨僞集》中多次指出,該刊物也發表了個別真有學術價值的文章。《辨僞集》在這個問題上是將這些文章同《漢字文化》的總體錯誤傾向嚴格區別開了的),而且散布了一種極其惡劣的自我吹噓的學風。由此可見,如果要講什麽“名譽”的話,傷害了《漢字文化》名譽的,正是《漢字文化》2004年第3期以前擔任實際主編的徐德江和一貫充當徐的同夥的李敏生。

    [2]安子介錯誤地將形聲字的聲旁都解釋爲具有他任意賦予的意義。這有時會帶來嚴重的後果。舉個例子,有人按安子介的“理論”將“接病人”中的“接”解釋爲“用手牽著小老婆”,將“病人”解釋爲“丙種人”。李在《漢字文化》2005年第1期上引文第7頁上也不得不承認:“安子介……在漢字……研究中可能有這樣或那樣的不足和缺欠。”但是,讀者不會忘記,他在上引《昭雪漢字百年冤案·前言》對安的肉麻的吹捧:“他(指安一一伍)創立的漢字科學體系富有時代精神,把傳統的漢字學研究推進到現代漢字科學研究的新階段。”對安子介先生是不是真正的語言文字學家,究竟是由語言文字學方面的外行李敏生來判斷,還是應尊重我國廣大的語言文字學專家實事求是、公正的評價?事實上,上引拙著《語言和文化評論集》和其他學者的許多著述早已對安先生任意解釋漢字字源的做法進行了善意的批評。

    [3]在《漢字文化》2000年第l期第4頁李居然歪曲事實,胡說:“《漢字文化》雜志堅定地貫徹了黨和國家在新時期的語文工作的方針政策。”《辨僞集》發表了許多文章,揭露《漢字文化》攻擊我國推廣漢語拼音方案、簡化字和普通話的方針政策,是對李上述謊言的有力批駁。

[4]蘇培成教授所著《20世紀的現代漢字研究》(書海山版社,2001)604頁也嚴厲批判了上述有嚴重政治錯誤的言論。

[5]河北教育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4卷本、2068頁的巨著《中國現代語言學家傳略》(由中國語言學會該書編寫組主編)收了318位海內外健在的和已故的學者,根本未收安子介和袁曉園,更別說申小龍、徐德江。這對上引《漢字文化》所吹捧的所謂“四維構架”,無异于痛斥。該書第1148頁充分肯定了北京大學蘇培成教授的兩篇文章,“嚴肅地批評了《漢字文化》雜志散布的反對簡化字、違反國家語文政策、違反語言文字學基本原理的錯誤結論”;第1414頁肯定了“伍鐵平從1993年起不斷撰文批判語言學中的僞科學和剽竊等不良現象”;第1310頁肯定了北京師範大學的王寧教授“以鮮明的態度,反對把用個人無根據的‘聯想’對漢字形義隨意解釋、違背漢字總體系統的‘流俗文字學’引進基礎教育與信息處理,認爲這會使全民文化素質降低,妨礙文化的傳承”。歷史無情。這就是對上述所謂“四維構架”的“半蓋棺論定”(申、徐還活著,所以在“蓋棺”前加了“半”字)

    [6]我們之所以强調這一點,是因爲要嚴格地將徐的所作所爲同廣人革命群衆對我國語言文字等方面的各項方針政策的善意批評區別開來。

    [7]見幹‘j!:《尹斌庸先生爲什麽令我尊敬》,刊《中國語言文學》2003年第2期。

    [8]他的發言後來擴充成文:“應重視語言學界的學風問題”,點名狠批了徐德江,發表于《辨僞集》。

[9]涅瓦大道是俄國聖彼得堡市的一條大街。

 

引自: (繁)美洲中國文字改革促進會东方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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