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不能瞎规范 刘 健
这几天,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举行第十七次会议,有一项议程是审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草案。据悉这部法律将对出版物文字的规范使用提出明确要求。作为一家报纸的文字编辑,我有些话想对人大常委们说说。出版物严格执行文字规范,这是应该的。但现在执行的规范,某些方面简直太荒诞了。就以你们这个会的名称来说,“第十七次会议”是你们认定的标准格式,但若把这几个字登到报上,实际上是违反规范的。因为按照规范,“十七”必须印成“17”。类似这种情况很多。譬如,8月21日,新华社就同一个会议发了两条稿子。一条是江泽民主席“在第十六届世界计算机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全文,下署日期“二○○○年八月二十一日”;另一条是消息“第16届世界计算机大会隆重开幕”,“第十六”改成了“第16”,文内日期也改成了“2000年8月21日”。因为,如果不是公文或领导讲话,媒体不这么改它就不规范!更荒谬绝伦的是,计量单位强制使用公制。“里”、“尺”、“斤”、“两”等统统消灭,一律换算成“公里”、“米”、“公斤”、“克”。甚至,把“斤”改成“公斤”还不过瘾,最好使用“千克”!没听说过有哪个国家是这么规范自己的文字的。美国把“英尺”、“英里”、“英亩”都取消了吗?人家不照样使用得好好的吗?想这计量单位的市制与公制之间,都是整数换算,1公斤等于2斤,1米等于3尺,一点都不复杂,为什么就不能并行使用呢?难道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的先生们上街买菜,都跟小贩说“我买500克芹菜”吗?还有,按照规范,电台播音员在念“20公里/秒”的时候,必须念成“20公里每秒”,中国人有这么说话的吗?20年前,我在大学念中文系的时候听老师讲,语言最本质的规律就是四个字:“约定俗成。”莫非现在这条规律已经改了?如果仅仅是不习惯,也就罢了。问题是,公制无法准确地表达市制的含义。譬如我们说:“收了15万斤左右小麦。”改写成“收了7.5万公斤左右小麦”,规范倒是规范了,可含义完全变了。“15万斤左右”的弹性,在14万斤到16万斤之间;“7.5万公斤左右”的弹性,则在7.4万公斤到7.6万公斤之间。两者的弹性范围差了一个数量级!其他的荒诞规范就不一一列举了。———哎,还得说一下这个“其他”。按照规范,“其它”是绝对不允许使用的,连“其它动物”、“其它草木”都得写成“其他”,你不这样写,评比出版质量的时候就给你算错字。希望常委们能在会上反映一下我们的声音。
中国青年报 200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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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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