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书坛流派纷呈,追求各异,究其根本,最重要的原因是在于大家对书法的理解与态度各有不同。比如许多人将书法当作独立、纯粹的视觉艺术看待,希望书法作品具有与绘画、雕塑作品同样的特点及功效,所以在实践中极力追求“创作”的感觉和效果;有人则钟情于形形色色的新潮艺术理论和“现代艺术”现象,认为书法也应该加入到其中,从而对现实社会有更直接的介入和影响;更有一些人站在现实利益的角度,将书法作为名目或手段,制造各种花样翻新的名称派别来引起关注;当然也有人仅仅把书法视为一门技艺,沉醉于对既往的某些法度规则的追仿体验之中……种种不同的理解与态度反映在作品中,必然形成不同的风格样式。应该相信,各种追求实践都有成功的可能,因为艺术风格本来就应该是丰富多样的,不能用一条标准去衡量或约束。尤其是在多元化、不信权威的今天,书法艺术正是通过多样化的理解追求及风格面貌,实现着自己的发展。
书法实践从根本上说属于个体活动,每个书法家所选择的道路方向,是由个人所受的审美教育和影响熏陶决定的。至于最终能够达到何种水平,则与天资禀赋及修养积累有很大关系。从我自己来说,我习惯于从书法的发展历史和中国传统文化的特征来认识理解这门艺术,更愿意将书法看作一种生存状态——古典的文人生活方式的反映:明窗净几,清茶一杯,读书之暇,在悠闲的心境里从容命笔,优游不迫;遇到纸笔相得,心手双畅之时,则不妨放浪形骸,率性涂抹之中,也往往会产生意外偶得的巧妙佳作。在轻松超然,不受功利目的约束的书写中,自然显示出技巧能力,流露出作者审美趣味与理想追求,我以为这才是书法生存的方式,也是书法能够成为一门艺术而且绵延两千年不断发展的重要依据。
书法首先是写字,但又不是简单的写字,而是利用特定的工具材料,通过必要的技巧方式来书写文字。当然,在达到一定的技巧水平以后,或是对某种书体风格来说,挥毫落墨之际,考虑更多的是笔势的娴熟流动、字形的呼应变化以及气韵的连贯充足,此时写字的含义相对淡化或隐退,转化为潜在的支撑和不自觉的习惯,但即便如此,也还是在书写文字。可以说,只要是书法作品,一定离不开两项要素:文字结构和书写意趣,否则它就不能算是书法,只能是其他的什么。所以书法归根结底还是写字!只是看谁写得好、写得妙、写得有技巧而又有个性风格。
说到好坏,书法要有技巧,但只有技巧又不行。没有技巧便无法区别书法与简单的写字;但光看技巧,则失去了书法艺术丰富的内涵和多样的意象。写字可以说人人都会,但即使是在大家都用毛笔宣纸写字的古代文人中,也仍有书法家和不善书法者的区别,两者之间的区别就在于对技巧的掌握运用能力。然而书法的技巧不外乎用笔、结字和布局,不用说在人人用毛笔写字的古代,即使是在使用毛笔需要专门训练的今天,精于技巧的也大有人在,而且不乏年轻后生。不过每个时代最终能够以书法著称乃至传于后世者,仅仅是一小部分人。试想唐代有多少人精通楷书?宋元以来又有多少人学“二王”,学颜、柳、苏、米?到今天能让我们记住、说起的又有多少人!这就不能不说到书写技巧以外的综合修养与字外影响。纵观历代书法大家,大多都具有书法以外的业绩、才能及影响,只会写字而别无所长者极少见。古人论书强调“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苟非其人,虽工不贵”,作者人格的高下,修养的优劣,对其书法的价值轻重有着重要的决定作用,难道今天从事书法学习与实践的人可以忽视这方面的修养吗?
书法艺术经久不衰的生命力,除了变化奇妙、不断出新的技巧因素外,还在于其审美价值的丰富性。很难说书法是一门纯粹独立的视觉艺术。作为以文字为素材对象的艺术活动,书法与字形(文字学)、字义(文学)紧密结合在一起,正确使用文字,选择适当的书写内容,都是作为书法家必备的能力。虽然有人宣称书法可以抛弃文字内容的可读性甚至不写汉字,但事实上即使是只写一两个字的少字作品,其内容也都有明确的含义,而且是经过认真挑选的词语。至于认为书法作品只看风格个性,写错别字没有关系的观点,只能说是为缺乏修养而开脱的遁词。其实正视书法的综合艺术特征特别是与文学的紧密结合,并不贬低书法的价值。应该承认,文学是许多艺术形式的必要因素,如电影、戏剧、音乐及大量的绘画、雕塑作品,都是以文学内容作为表现对象,书法作品的审美价值中包含了文学因素,既是不争的事实,同时也是书法艺术丰富内涵的体现。
在当今的文化环境里,许多传统事物或习惯都在发生着变化,书法也难以避免。但是书法艺术中的本质特征,如与文字书写的密不可分,传统技法原则及品评标准的传承延续,都体现了中华民族的聪明智慧以及生活态度,也是书法艺术生命活力的基础保证,不论书法如何创新发展,这些特征都不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