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尗、叔、菽、𡬧”等字的古往今来
王义然
一、字书对“尗、叔”二字的注释
①《说文解字》的解释。《说文解字》关于“尗”字的全部释文是:“豆也,象尗豆生之形也。凡尗之属皆从尗。”而关于“叔”字的全部释文是:“拾也。从又,尗聲。汝南名收芋为叔。𡬧,叔或从寸。”
②《康熙字典》的解释。《康熙字典》关于“尗”字的解释,完全引用了《正字通》的释文:“又叔,季父也。古作尗,从上,从小。后人加又为叔,或从寸作𡬧,又加艹为菽。”《康熙字典》在解释“叔”字的释文中,引用了《前汉·昭帝纪》“得以叔粟当赋”的句子及颜师古对句中“叔”字的注释:“师古曰:叔,豆也。”
二、对字书注释的理解
按照许慎的解释,“尗”是个象形字,取形于豆棵生长的样子。无疑,其本义等同于今称“稻菽、豆菽”的“菽”字,还可更简单地说,“尗”是今“菽”本字。而“叔”字是个形声字,“又”是形旁,表字义,“尗”是声旁,表字音。无疑其本义就如同捡拾的“拾”字。
按照《康熙字典》的解释,“尗”是今“叔”本字,其本义就是指父亲的弟弟。而“叔”是今“菽”本字,其本义就是指可用于缴纳赋税的豆菽之类。
细读字书释文可见,对“尗、叔”二字的解释,《说文解字》和《康熙字典》是互相矛盾的。
三、对字书注释的评价
对《说文解字》的解释,笔者深感不然。因为就“尗”字而言,无论其篆文字形、隶书字形还是楷体字形,都一点也不像豆棵生长的样子。而就“叔”字而言,如果它是形声字,字义如同捡拾的“拾”,那么像“捡、拾”二字一样,都用国人熟知的提手作形旁,不是更顺理成章吗?何必用这个不明不白的“又”字?
笔者完全赞同《康熙字典》的解释。不仅字典对“尗”字构成的分析“从上,从小”符合字形实际,而且这种分析与对“尗”字字义的界定协调一致。“尗”字的本义就是父亲的弟弟,父亲的弟弟是上辈比父亲年龄小者,所以,用“上、小”二字会意,正可表达这个意思。笔者赞同这种解释,就是因为透过这种解释,可以清晰地看到古代造字者本来的用意。
字典对“叔”字的解释也有理有据。《前汉·昭帝纪》中“得以叔粟当赋”的句子,足以证明,在汉代,在古人写《汉书》的时候,国人就把“叔”字的本义理解为可用于缴纳赋税的豆菽之类。所以,颜师古在解释这个句子时加注:“师古曰:叔,豆也。”是完全正确的。
四、对字书注释错误的原因分析
笔者认为,《说文解字》之所以会出现“尗、叔”二字的注释错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古人用字存在随意通假的现象。典籍中不乏“尗、叔”相互通假的例子,许慎是按照一种通假用法,首先把“尗”字的本义解释为:“豆也”,然后,在无法说明字义与字形联系的情况下,牵强附会六书之说,硬把“尗”这个字形说成“象尗豆生之形也”。这种解释让“尗”字喧宾夺主,挤占了“叔”字的位置,所以许慎在解释“叔”字时,在找不到典籍中以捡拾之义使用“叔”字实例的情况下,仅以“汝南名收芋为叔”为据,把“叔”字的本义解释为“拾也”。于是,就造成了“尗、叔”二字都远离本义的局面。
笔者认为,其实,“汝南名收芋为叔”是方言中的一种音节缩略现象。这种缩略就是把“收芋”二字读音的两个音节缩略为一个音节,更确切地说就是用“收”字读音的声母sh和“芋”字读音的韵母u合并为一个音节shu。显而易见,合并后的这个音节,正好就是“叔”字的读音。所以,在当地,收芋之事就被名之曰“叔”。这里的 “叔”字属于合音假借字。这和“付诸实施”、“有诸?”中的“诸”字实际上是把“之于”、“之乎”合音假借为“诸”字是一样的。音韵学界有些学者把这种音节合并现象称之为快读。实则是与反切注音上字取声、下字取韵的道理完全相同。
五、对“叔”字构成的解释
笔者反复论证,语言的本质就是用音节对世间事物进行命名,赋予称谓。任何一条语言约定都包括用于命名的音节(音)和被命名的事物(义)两个方面。作为记录汉语约定的汉字,国人制造汉字的总原则是着眼于语言约定的双方,既表音,又表义。因而,分析汉字构成,离不开表义和表音两个方面。据此,笔者对“叔”字构成分析如下:
从表义方面分析,左右结构的“叔”字,其两个偏旁分别是“尗”和“又”, 乍一看来,“叔”与“尗”同音,“叔”字似乎是一个用“尗”作声旁的形声字。然而,其右边偏旁“又”的字义却与豆菽之类毫不相干,所以“叔”字没有表义功能,不是形声字。我们只能从单纯表音的角度,按照合音字去解释其构成。
众所周知,汉语音节可分为声母和韵母两部分。“叔”字的读音声母是sh,韵母是u。“叔”与“尗”声韵全同,所以,从表音的角度看,在“叔”字的构成中,“尗”既可作声母,也可作韵母。因而,分析“叔”字构成的关键就是判定其右边偏旁所表示的到底是声母还是韵母。研究中笔者看到,虽然“又”字的读音声母不是sh,韵母也不是u,似乎不能作“叔”字的表音偏旁,但是笔者发现:“又”字是个象形字,
其篆文字形是人的右手从肘关节到手指末端的简笔画,所以在古人的用字实践中,有的把它作“右”字解,有的把它作“手”字解,甚至有的把它作“肘”字解。由此联想到,在把“又”作“手”字解的地方,在读音上,也把“又”直接读若“手”。这就是说,“又”字在合音字中可代表声母sh。因而,对“叔”字的构成笔者作如下解释:
叔 |
读音shǔ。
稻菽、豆菽的“菽”本字。
“叔”字应属合音字,其构成为从“又”,从“尗”。“又”是声部,表声母,“尗”是韵部表韵母。造字者用“又”字方言读音的声母sh与“尗”字读音的韵母u合成“叔”字的读音shǔ。
“又”字读音的声母被视为sh,是一种方言现象的反映。造字者读“又”为“手”。
不难看出,按合音字解释“叔”字,是关于“叔”字构成唯一可作的解释。
在汉字构成中,直接把“又”作“手”字解的例子,还可参见笔者解释的复合汉字“桑”及合音字“叙”。详见附件。
六、对“叔、𡬧”二字的差异分析
字书的解释都指认“𡬧”是“叔”的异体字。观察“叔、𡬧”二字的字形,其差别仅在于其右边偏旁一个是“又”,一个是“寸”。“寸”这个偏旁和“又” 一样,与“豆也”这一概念怎么也挂不上钩。由此可断言,“𡬧”和“叔一样,也没有表义功能,也是个合音字。且这里“寸”字的读音声母只能是sh。
现代字形“寸、又”二字差别很大,但其篆文字形却清晰地反映出它们有共同的渊源。其实“寸”字只是在“又”字的基础上添加了一短划作指示符,如果短划上指,就可说明字义是“手”;短划平指,就可说明字义是手脖(“寸”字的本义);短划下指就可说明字义是“肘”。据此推断,在古人造字时,“手、寸、肘”是三个差异很小的形近字,在众人世代相沿的传写习惯中,三个字形都混同为如今的“寸”字。“𡬧”字的表音偏旁“寸”应是由指示符上指的那个“手”字变形而来。所以和“叔”字中的“又”字一样,“寸”字在合音字“𡬧”的构成中也充当声母sh。
其实,在汉语和汉字的发展史上,把“寸”字作“手”字解和把“寸”字作“肘”字解两种情况都是确实存在的。有以下例证:
形声字“守”以“寸”作声旁,读音如“手”。这证明这里的“寸”字原本是那个指示符上指的“手”字,音义皆同“手”。从字形上看,现在被广泛使用的提手旁,就是由这个字形演化而来的。
形声字“肘、纣、酎、疛”等字,都以“寸”作声旁,读音都如“肘”,
这证明这里的“寸”字原本是那个指示符下指的“肘”字,音义皆同“肘”。
还有一个“专”的繁体字“専”,也是一个表意不能的汉字。笔者认为,它是一个按三拼法制造的合音字,其构成为从“寸、車、丶”。这里“寸”读“肘”,代表声母zh,“车” 读“驹”,代表介音u,“丶”读“点”,代表韵尾an,三者相拼,正好就是“专”字的读音zhuǎn,连声调都一点不错。
七、“尗、叔、𡬧、菽”各自的遭遇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汉语文化发展史上,很早就出现了两条语言约定,一条是用shu这个音节命名父亲的弟弟这一概念,另一条是用shu这个音节命名农作物豆这一概念。在开始用文字记录这两条约定的过程中,首先有人用会意造字法制造了一个“尗”字,用以记录第一条约定。其用意是用“上、小”二字会意,说明上一辈(比父亲)年龄小者为“尗”。此后又有人用合音造字法制造了一个“叔”字,用以记录另一条约定。其用意是用“又”字读音的声母sh(造字者把“又”字作“手”字解)及“尗”字读音的韵母u合成这条约定中用于命名的音节shu。
不难看出,“尗”字的本义就紧紧附着在字形之上,而“叔”字的本义则在《前汉·昭帝纪》“得以叔粟当赋”的句子中清楚地显示出来。
其间又产生了一个“叔”字的异体字“𡬧”,它也是个合音字。其表示声母的偏旁“寸”,原本是那个指示符上指的“手”字。故造字者用它表示声母sh。“𡬧”字因使用者少渐受冷落而早早退出历史舞台。
在“尗、叔”二字并存期间,由于用字者不理会造字者取音、取义的原创意图,不深究每个字的本义,因而,同音字互相通假成为很多人的用字习惯。正是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由于在表述“父亲的弟弟”这个概念时,用“尗”者寡,而用“叔”者众,因而“尗”字的本义被千百万人的用字习惯转嫁到“叔”字身上,“尗”这个字形则被渐渐遗弃了。“叔”字喧宾夺主,取代了“尗”字,其本义也与这个本来就没有表义功能的字形彻底脱离了。于是有人又制造了一个名正言顺的形声字“菽”,用以记录原本属于“叔”字所记录的那条语言约定,一直沿用至今。这就是“尗、叔、𡬧、菽”等字的古往今来。
2016年6月 完稿于山东菏泽
附:
1、《康熙字典》页眉篆文“又、寸、尗、叔”。
2、复合汉字“桑”的构成解释。
桑 |
读音sāng。
一种蚕食其叶可转化为衣物纤维原料的树木。
“桑”字应属复合汉字,其构成为从“木”,从“又、双”。“又”字是个象形字,其篆文字形是人的右手,故也可理解为一般意义上的手,亦即音义皆同“手”。“双”字的构成可以说明造字者是按一般意义的手来使用“又”字的。
“桑”是一种树木,故从“木”。造字者用“木”字表达“桑”的字义,用“手”字方言读音的声母s和“双”字读音的韵尾ang合成“桑”字的读音sang。
“手”字读音的声母被视为s,是一种方言特征的反映,造字者读“手”如“叟”。这种方言特征的一般表现形式就是把现代汉语拼音中的声母sh视同为s。形声字中存在的“瘦叟、山仙、束速、朔塑”等声旁关系,就是这种方言特征的反映。
从总体上看,“桑”字是个形声字,但其声旁不是现成已有的汉字,而是用音节合并的办法,由“又、双”二字临时合成。“桑”字系同时使用形声、合音两种造字方法复合而成,故称复合汉字。
象形字“又”被读若“手”,可见合音字“叙”的解释:
3、合音字“叙”的构成解释。
叙 |
读音xù(siù)。
述说之义。
“叙”字应属合音字,其构成应为从“又、余”。“又”是声部,“余”是韵部,造字者用“又”字又音shǒu的方言声母s、“余”字读音的韵母ü(iu),合成“叙”字的读音xù(siù)。
“又”字又音的声母被视为s是受sh—s混读方言特征影响所致,造字者读“手”如“叟”。形声字中存在的“瘦叟、山仙、束速、朔塑”等声旁关系,就是这种方言特征的反映。
因为“叙”字的两个偏旁的字义都与述说无涉,故只能按合音字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