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提到部件规范中“兀”和“四”作为基础部件不再拆分,“匹”因为不是基础部件所以继续拆分为:匚、儿。
“四”是基础部件,拆出的“匹”不是基础部件,继续拆出的“兀”又是基础部件,这才是《部件规范》诡异的地方。
既然----
“匹”的部首:匚。
“四”的部首:囗。
那么,“匹”和“四”要遵守相同的拆分规则,换言之,要么都是基础部件不再拆分,要么都是合成部件继续拆分。
“基础部件不再拆分”是一条“铁律”。
这是汉字拆分出部件的底线,也是“基础部件” 存在的“唯一必要性”。
楼主发起的这个帖子首先讨论了“元先光”中的“儿”构件,发现《部件规范》不是按同一个标准来处理;接下来又讨论了“兀匹四”中的“儿”构件,同样发现《部件规范》不是按同一个标准来处理。
《部件规范》为何屡出奇招呢?
呵呵,问题就在于“儿”构件的特殊性,下面楼主再上一图:
明天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