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修訂有望於2020年前完成
中新網1月6日電 教育部、國家語委日前發布《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綱要》)。《規劃綱要》提出大力推廣和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等主要任務,爭取在2020年前完成《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修訂工作。
《規劃綱要》提出到2020年的總體目標是:普通話在全國范圍內基本普及,漢字社會應用的規范化程度進一步提高,漢語拼音更好地發揮作用。語言文字規范標准基本滿足社會需求,信息化水平進一步提高。語言文字社會管理服務能力全面提升,社會管理服務體系基本建成。各民族語言文字的科學保護得到加強。語言文字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文化的作用進一步發揮。國家語言實力顯著增強,國民語言能力明顯提高,社會語言生活和諧發展。
《規劃綱要》提出的幾項主要任務如下。
(一)大力推廣和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
加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宣傳教育力度。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列入普法教育內容,增強教師、機關工作人員和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公共服務行業從業人員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法制意識,樹立全體國民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意識。
提高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程度。到2015年,普通話在城市基本普及,在農村以教師、學生和青壯年勞動力為重點基本普及,漢字社會應用基本規范﹔到2020年,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全社會基本普及,全國范圍內語言交際障礙基本消除。
加快民族地區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推廣和普及。加大宣傳培訓力度,積極穩妥推進雙語教育。到2020年,少數民族雙語教師達到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學要求,完成義務教育的少數民族學生能夠熟練掌握國家通用語言文字。
加大《漢語拼音方案》的推行力度。加強學校漢語拼音教學。充分利用漢語拼音作為拼寫和注音的工具,進一步發揮其在漢字不便或不能使用領域,以及信息處理、國際交往、國際漢語教育和海外華文教育中的作用。
(二)推進語言文字規范化標准化信息化建設。
加強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樹立科學的語言文字規范觀,進一步完善語言文字規范標准體系。妥善處理語言文字規范與發展的關系,深入研究語言文字規范標准制定和施行的規律,積極做好語言文字規范標准的宣傳、普及和應用的社會服務工作。
推進語言文字標准化建設。加強國家語言文字標准的統籌管理,健全語言文字標准的層級和體系。加快制訂、完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基礎標准、應用能力標准、評測認証標准、通用手語和通用盲文標准、外國語言文字使用規范,重點建設教育、信息處理、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辭書編纂和公共服務等領域的標准。及時開展標准的復審、修訂等工作。
提升語言文字信息化水平。加強面向中文信息處理的語言文字基礎工程建設,開展以語言文字處理為核心的關鍵技術聯合攻關,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提高中文信息處理水平。建設語言文字數據庫、資源庫和學習平台。
(三)加強語言文字社會應用監督檢查和服務。
強化語言文字社會應用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學校、機關、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公共服務行業和公共場所語言文字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教材、圖書(特別是辭書)、影視劇等文化產品和信息技術產品語言文字使用的監督檢查。加強外國語言文字使用管理,推進外語中文譯寫規范工作。
加強社會語言生活監測和引導。引導網絡、手機等新媒體規范使用語言文字。打造社會語言生活監測平台,跟蹤研究語言生活中出現的新現象和新問題,糾正語言文字使用不規范的現象,引導社會語言生活健康發展,形成規范使用語言文字的社會氛圍。
做好語言文字社會咨詢服務工作。建設語言文字應用咨詢服務平台,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等多種手段,為社會提供語言文字政策法規、規范標准和語言文字使用等的咨詢服務。
(四)提高國民語言文字應用能力。
提高國民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建立和完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應用能力測評體系,提高全社會對語言文字學習的重視程度,促進國民語言文字應用能力的提升。
受過初等教育的國民普遍具備普通話、規范漢字和漢語拼音的應用能力﹔具有中等及以上教育程度的國民,其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水平達到相應要求,具有較好的使用普通話和規范漢字表達、溝通的能力。全社會語言規范意識進一步增強,公民在公共場合自覺使用普通話和規范漢字,語言文字社會應用的規范化水平進一步提高。
(五)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
正確處理各種語言文字關系。依法妥善處理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與漢語方言、繁體字、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關系及學習使用問題,努力營造守法、健康、和諧的社會語言文字環境。
增強全社會的語言資源觀念和語言保護意識。積極開展樹立語言資源觀念和科學保護意識的各項公益性活動。
加強各民族語言文字的科學研究和資源開發利用。加強語言資源數字化建設,推動語言資源共享,充分挖掘、合理利用語言資源的文化價值和經濟價值。建立和完善語言資源庫,探索方言使用和保護的科學途徑,用現代技術手段記錄保存少數民族瀕危語言。
(六)弘揚傳播中華優秀文化。
充分發揮語言文字傳承弘揚中華優秀文化的載體作用。積極開展中華經典誦寫講等活動,加強中華優秀文化傳統教育和革命傳統教育,提升國民的文化素養和道德素養。
拓展深化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建立民間語言文字協商機制,促進語言文字學術交流和語言文化交流,為港澳台同胞學習使用普通話提供服務。
推進國際漢語教育。加強國際漢語教育教師培訓、教材建設和教學研究,繼續推動漢語相關水平測試向海外拓展,增強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繼續發揮普通話、規范漢字和《漢語拼音方案》在國際漢語教育和海外華文教育中的主導作用。
提升中文國際地位。促進中文成為有關國際組織的正式工作語言、國際會議的會議語言,提升中文在國際學術界的影響力。擴大、深化與世界各國和地區的語言文化交流與合作。
(七)加強語言文字法制建設。
研究修訂《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爭取在2020年前完成《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修訂工作。及時跟蹤、研究語言文字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根據實際需要和研究成果,研究制定配套的法規、規章。加強語言文字執法工作,增強公民依法使用語言文字的意識,使有關法律規定落到實處。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