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文章

井田制的一二三

[日期:2012-02-08] 来源:北大中文论坛  作者:大胡子 [字体: ]

“井田”一词 ,最早见于《谷梁传·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
《孟子·滕文公上》载:“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
记其九夫为井而无公田者,如《周礼·地官·小司徒》载:“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凡税敛之事。”

井田制的一二三

“井”是基本单位,夫为井,方里而井,构成了一个最小的社会细胞。(3*3井也)
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2*2田也)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1*1一也)
很有意思的“一二三”。

来源:http://www.pkucn.com/viewthread.php?tid=268301&extra=page%3D2&page=46




阅读:
录入:湘里伢子

语网特别申明:各专栏专辑作者文责自负,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在语网的发布不影响其再版权,即作者还可另行投稿或出版。任何人均可在本站发布或转载文章,但这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来函联系。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意(准井田汉字欣赏)

下一篇:在路上(第二届“徐肖冰杯”全国摄影大展)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限500字,建议200字以内):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站内查询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