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50年的实践证明,国务院的决议和指示在规范汉字使用、推广普通话,普及科学教育、发展文化事业、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增进交流、扩大对外开放等各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今天,纪念决议和指示发布50周年,我们回顾历史,总结经验,意义重大。
广播影视是通过声音和图像进行传播的媒体,规范的语言文字和普通话是其最重要的信息载体,广播的“声情并茂”和影视的“声画和谐”都离不开规范的语言文字。50年来,广播影视工作者,包括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编剧、导演、演员和影视制片人员基本能够积极贯彻国家关于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做好规范语言文字的宣传和实践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广播影视在推广和使用规范语言文字方面的示范作用。
目前,我国有电台、电视台1900多座,共开办广播节目1800多套、电视节目2200多套;有近70家电影制片单位,年生产故事片100余部;有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近900家,电视剧制作机构300多家,年生产电视剧1000多部11000集,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已分别达到93.34%和94.61%,有线电视用户超过1亿;全国共有电影院6000多家,满足和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但是,随着我国广播影视事业的发展,播音员、主持人队伍的迅速扩大,许多播音员、主持人、演员、编辑、记者来不及接受系统的严格的训练,再加上外来文化和一些社会不良语言文字使用现象的影响,使广播影视语言文字工作出现了一些应当引起我们注意的问题。
一是普通话水准下降,知识性的错误时有发生。一些从记者编辑转而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主持,或者半路出家从其他行业改行从事广播电视工作的同志认为,自己不是播音员,只要形象上、内在文化素质上有优势,就可以掩盖语言不纯正的缺陷,就可以胜任工作,甚至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区别于播音员。忽略了自己承担的社会责任。有的广告乱改成语,对观众特别是对少年儿童产生了误导。
二是方言土语依然泛滥。主要是电影电视剧滥用方言的现象比较严重,有的地方电台、电视台方言播音占的比重较大。更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一些地方电台、电视台以贴近群众为由,开办了一些用方言播出的新闻类节目,群众意见很大。
三是语言文明受到污染。一些影视作品存在粗俗倾向,洋化、痞化的语言垃圾堂而皇之地进入社会精神产品领域,进入影视作品中,等等。
国家广电总局一直很重视广播影视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工作。近年来,相继制定了《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上岗暂行规定》、《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关于加强译制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播出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电视节目字幕播出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广播电视娱乐性综艺节目制作和播出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禁止在娱乐性综艺节目中使用不文明的语言、不规范的语言文字,坚持使用规范的普通话,力避模仿不健康的腔调和作派。特别是2003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出了“建设工程”、“净化工程”、“防护工程”和“督察工程”四大工程,以抓好广播影视少儿节目建设为重点,加强广播影视推广和使用规范语言文字工作。
我国有近四亿的未成年人,而且大多数是独生子女,他们的主要文化生活就是听广播、看电视、看电影。据调查,儿童可自由支配时间的一半是在电视机前度过的,每天看电视的时间达128分钟,周末时达172分钟,并且,儿童每次专注收看电视的时间长达63分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小喇叭》节目,是个有着近50年历史的名牌栏目,是孩子非常喜欢的广播节目,长期以来,很多家长为了能让孩子听到《小喇叭》节目,坚持用录音机把节目收录下来,然后再反复放给孩子听。这说明,广播电视已经成为青少年生活中最重要的学习知识、了解社会、培养良好习惯、感受时尚、开阔视野的途径之一。
中央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对广播影视工作提出了特殊要求,具体列举了十项工作。广电总局四大工程中的“净化工程”,其中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切实解决好广播影视语言文字的规范问题。
广播影视使用和推广规范语言文字的工作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落实,广电总局拟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进一步提高全国广播影视系统推广规范语言文字的认识,牢记广播影视所承担的推广使用普通话的重要使命。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收听收看制度。目前,我们已经制定了收听收看评估标准、奖惩条例、管理办法等,今后,我们将把使用推广规范的语言文字作为对各类节目进行全方位监督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是进一步加强播音员、主持人队伍建设。首先是严格主持人持证上岗制度。其次是做好主持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播音员主持人的业务素质、政治素质,并下力气抓好青少节目小主持人队伍建设。认真执行《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明确要求播音员、主持人要推广普及普通话、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维护祖国语言和文字的纯洁性,发挥示范作用。除特殊需要,一律使用普通话。不模仿有地域特点的发音和表达方式,不使用对规范语言有损害的口音、语调、粗俗语言、俚语、行话,不在普通话中夹杂不必要的外文。不断加强语文修养,用词造句要遵守现代汉语的语法规则,语序合理,修辞恰当,层次清楚,避免滥用方言词语、文言词语、简称缩略语或生造词语。力求语言、语调、语音的表达形式与表达内容的一致性。表达要通俗易懂、准确生动、富有内涵、朴素大方,避免艰涩、易生歧义的语言和煽情、夸张的表达。
四是密切与教育部、中国传媒大学的合作,做好“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有声媒体语言分中心)”的共建工作,收集和整理有声媒体的语言资料,建立有声语言资料库,研究广播电视语言的新情况、新问题,借助各方面力量,积极推动广播影视语言文字工作朝着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
五是进一步加大方言节目和电视字幕管理的力度。我们将对全国广播影视方言节目进行一次调研,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广播影视节目播出语言,非经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各级广播影视播出机构不得擅自开办使用方言播出的节目。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影视屏幕应当以国家通用文字规范汉字为基本用字,确需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的,需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我们将加快制定有关管理规定,明确控制电视节目字幕错别字指标,并纳入工作绩效考核。配备专门人员,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