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文章

第66期(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通讯)

何俊芳、周庆生:《语言冲突研究·前言》

[日期:2011-10-11] 来源:彭泽润  作者: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秘书处编 [字体: ]

 

《语言冲突研究·前言》

何俊芳 周庆生

【按】本文是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的新书《语言冲突研究》的《前言》。该书作者是何俊芳(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和周庆生(中国社科院民族所研究员),戴庆厦作序。该书论述了有关社会冲突和语言冲突的若干基本理论问题,并列举和分析了亚洲的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的语言冲突,原苏联各加盟共和国的语言冲突,以及加拿大、比利时、北爱尔兰和西非国家的语言冲突。该书资料翔实,所言有据,为我们在方言区和民族地区推广普及普通话提供有益的启示。

社会冲突作为一种人与人、群图内部或群体之间激烈对立社会互动方式和过程,作为人们之间一种根源于利益差别与对立的直接的反对关系,是一种十分古老、普遍的社会现象,这一现象自古有之。在现代社会,由政治、经济、语言文化问题引发的社会冲突更为普遍,其中多民族国家内民族之间的族际冲突占有显著的位置。

语言冲突是社会冲突的类型之一,也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社会现象,其产生的条件、原因、它的类型和功能等与社会冲突的普遍特征相比既有共性,又有许多不同之处;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语言冲突状况也呈现出复杂多样的特点。就广义而言,我们以为语言冲突应包括以下三个层面的内容:因个人言语(包括书面语)使用而引发的个体或演变为群体之间的冲突;同一国家内群体内部或群体之间、政府和民众之间因语言政策、语言规划及应用问题而引发的冲突;国家之间因语言问题而引发的冲突(如欧盟法、德等国之间的官方语言之争,英法两国在一些前殖民地国家的语言之争等)。但就语言冲突所产生的影响而言,上述第二个层面的语言冲突更具有典型性,特别是族际语言冲突,有可能对多民族国家的政治稳定、和谐族际关系的构建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故此,作者把自己的研究重点主要限定在对这一类语言冲突事件的描述和分析上。

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学界对有关语言冲突基本理论问题的探讨还处于空白状态,对世界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语言冲突状况的系统描述和分析也不多见,因此作者试图就以上方面的内容做一些初步的探讨和描述、分析,以弥补本领域研究之不足。另外,尽管我国不存在典型的语言冲突问题,但也期望本研究能为我国学界及相关部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资料,为我国制定更加完善的语言政策提供借鉴和参考。

作者认为,尽管导致语言冲突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主要与语言的地位同个人、群体的地位和权利密不可分有关。在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国家,语言地位上的变化会使使用这些语言的人的地位和权利随之发生变化,因而直接影响到不同语言群体的各种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民族尊严、政治社会地位、接近权力的机会、接受教育的机会、就业机会、公民权等等),因此在多语言国家,对某种语言地位的人为提升或降低常常十分敏感,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语言冲突。也就是说,或明或暗,语言其实一直都是一道政治议题,因为语言明显牵涉到利益差别问题,在利益格局中只要有人处于优势,就会有人处于相对劣势,冲突也就在所难免。究其根源,语言冲突与不同语言群体对直接的或间接的语言利益的追求密切相关。

语言不仅仅只是交际的工具,它还是民族传统文化和民族认同的象征和载体。每一种语言文字本身不仅包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而且自它们诞生之日起,就成为各民族发展历史和传统文化的象征和主要载体,也成为了本族成员之间相互认同的重要文化特征,寄托着人们对于本民族历史和文化的深厚感情,因此本民族语言的发展兴衰乃至民族自身存亡的关键。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不利于本民族语言发展的民族政策都有可能引起本族成员特别是精英分子的担忧和不满,乃至引发冲突。

当然,不可否认,语言冲突的发生也常常与民族精英对“语言问题”的操纵和利用有关。就一般而言,在多民族国家,处于弱势地位的民族精英特别是民族政治精英,总会利用各种社会问题进行民族动员,以期改变自身在利益格局中的不利局面,“语言问题”也常常成为他们为获取所要求其他利益的的手段和工具。就是说,有时候民族之间在不同领域(政治、经济、管理、文化教育)的争吵和冲突都会冠在语言冲突的名下,语言实际上承担了从冲突一开始就比其自身要更多的重要性,语言冲突背后反映的启示是更深层次的社会或经济问题。同时必须指出,尽管民族冲突产生的根源确实在于各种利益上的差别与对立,但若没有民族精英的动员行动,冲突事件也许就不会发生。因此,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讲,包括语言冲突在内的民族冲突实际上是“被动员的”民族冲突。也可以说,民族冲突常常是被一小部分人引发的,他们又采取社会动员的手段,使群众参与进来,致使民族冲突波及的范围越来越大,乃至对国家的政治稳定及和谐发展产生严重影响。

我们以为,从预防及化解民族冲突的角度看,与同化主义政策相比,多语言文化主义政策是更值得推崇的一种民族政策,因为多语言文化主义鼓励少数民族保持自己的民族语言文化,并与主体民族的语言文化共存,从而形成语言文化上的多元,这不仅体现了社会公平的原则,的也是对少数民族自身存在、语言文化权利的尊重和认可。而民族同化理论强调将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化整合进主体民族的语言文化中,这是语言文化上的一元论,因此无论这种政策以何种(强制的或“温和的”)面目出现,由于其最终结果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特性的消亡,所以都将可能招致少数民族不同的不满和抗拒,乃至民族冲突。当然,在当今,在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化面临全球化、一体化的巨大冲击,在保护基于族裔、语言和宗教的少数人权利成为人权保障核心内容的情况下,国家若能采取法律调节机制,对他们的语言文化权利加以切实的保护,也会十分有助于族际和谐关系的构建。

本书共分五部分。在第一部分,有鉴于语言冲突是社会冲突的表现形式之一,也鉴于笔者对一些语言冲突基本理论的总结和论述基于社会冲突理论的基础之上,因此在本部分对社会冲突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文中还特别强调了社会冲突的“社会安全阀”功能,认为低烈度的社会冲突作为一种释放、宣泄不满情绪的“通气孔”,又如蒸气锅上的“减压阀”,随时可以把体内的“超压”蒸汽排放出去,保证社会运行的安全,这一机制在任何社会都具有普遍意义,但这一点多年来被社会主义国家所忽略。社会冲突的正、负功能是客观存在的,承认其积极作用并不意味着鼓吹和用户社会冲突。在此基础上,作者对有关语言冲突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研讨,包括对语言冲突概念的界定、类型的划分、正负功能的分析、对导致语言冲突产生的基本条件和根本原因的总结和分析等。

在第二、三、四部分中,本文利用中、俄、英文字资料,特别是大量的俄文文献资料,在我国第一次系统地对众多国家的语言冲突状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描述和分析。在对亚洲国家语言冲突状况的描述中,作者对印度围绕官方语言的选择、从英语转向印地语的期限、《官方语言法》等问题在上层产生的激烈斗争及地方上的对抗和冲突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分析和反思,其中绝大部分资料由本文首次使用;在对巴基斯坦、斯里兰卡语言冲突的描述中,本文详尽展示了语言文字问题对民族分离主义的刺激作用。本文的第四部分追述了加拿大、比利时、北爱尔兰等国的语言问题与民族冲突之间的渊源关系、冲突状况的形成及发展过程等,向读者展示了语言与民族认同、民族的地位问题、政治问题、权力分配问题、宗教问题等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及由此引发的冲突。

原苏联共和国的语言改革及由此引发的语言冲突是当代此类事件中的典型案例,本文在描述和分析这一地区不同国家的语言冲突状况时,为了突出其不同特点,对不同国家语言冲突的论述选择了不同的切入点,如爱沙尼亚的入籍语言考试与语言冲突、拉脱维亚的教学语言改革与语言冲突、摩尔多瓦的语言改革与两个新共和国的诞生、白俄罗斯的语言冲突与双国语的诞生、哈萨克斯坦的语言冲突与俄语地位的改变、乌克兰的语言冲突与民族分化等。对这一地区语言冲突状况的描述和分析是本文的重点,也是目前国内最新的研究成果,向读者全面展示了苏联解体前及后苏联时期,在各共和国由语言政策变革而引发的主体民族与俄语居民之间围绕语言的地位、功能分配及相关问题而引发的对抗、冲突及形成的新的语言格局和民族关系状况。

在第五部分,作者首先论述了语言的民族象征、认同功能,认为这一功能之所以被民族精英所看重,乃至因“语言问题”引发民族冲突,主要原因在于民族语言的文化承载功能及民族独特性的“形塑”功能。另外,作者还论述了语言在民族主义、“民族—国家”萌生及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认为在近、现代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中,语言确实成为了民族主义运动中一个核心的影响因素,语言(特别是书面语言)成为了民族国家共同的文化认同和政治认同得以形成和巩固的有力工具;而很多民族对自身语言官方地位的追求,其实质是要表达的是一种围绕权力、地位、政治以及意识形态方面的政治诉求,他们不仅把国家对自己语言的尊重与否看作是对本民族文化特性的尊重与否,也更看作是对自身政治权利的侵害与否,因此一些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们总是借助语言来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在本部分,作者还分析了多民族国家的一体化构建与国语、官方语言的问题。作者认为,从多民族国家一体化构建的需要来看,特别是对那些前殖民地国家而言,根据其国情确立一种“象征国语”是有必要的,或者说在某些方面“象征国语”对这些国家的发展是有其积极意义的。因为国语的确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凝聚统一的国民意识,树立国民的团结精神的作用,但在实际推行中不能急于求成,不能采取任何的强制措施,因为这种语言的声望、威信的建立和为其他民族所承认,均需经过一个相当长的发展过程才能实现,因此决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强制推行,不能强加于人,更不能用否认其他语言存在、损害其他语言利益的办法来实现这个目的。总之,本文认为,尽管多民族国家统一的市场经济、同质文化的构建都需要共同的语言作为交流工具,语言的统一无疑对于多民族国家的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具有进步作用,但是语言使用方面的统一只能是一个自然的发展过程,是一个少数民族自愿接受一种“族际共同语”的循序渐进的历史过程,任何通过国家行政手段强制推行“国语”或“官方语言”、“通用语言”的做法,其结果都只能适得其反。在此基础上,作者还就如何预防及化解语言冲突全面阐述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作者注:我们以为,当代中国的语言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由个人言语使用(如歧视性称谓等)而引发的冲突。2)一些民族内部的文字之争(如汉文的繁简之争、汉文是否应走拼音化道路之争、汉语外来语问题的争论、台湾的拼音之争;傣族、彝族、维吾尔族等的新老文字之争;在新疆蒙古族中因推行传统蒙文即胡都木蒙文(原使用托忒蒙古文)而引发的争论。3)民汉、汉英双语教学等问题引发的争论。4)因外语水平考试与学位、职称等挂钩引发的争论等。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1] 下一页   
【内容导航】
第1页:黎千驹:学术研究的五种境界
第2页:苏培成:汉字简繁体转换不能单靠电脑
第3页:何俊芳、周庆生:《语言冲突研究·前言》
第4页:李乐毅:现代汉语外来词发展演变规律初探
第5页:彭泽润:能够用普通话穿越到古代跟古人沟通吗?
第6页:许长安《台湾语文政策概述》
第7页:嘉德垂范 明扬懿行 胡明扬先生逝世
第8页:刁晏斌谈语言要规范也要发展
第9页:汝为:公主、驸马及其他
第10页:关于“纪念语法修辞讲话发表60周年学术讨论会”的1号通知
第11页:【消息】


阅读:
录入:湘里伢子

语网特别申明:各专栏专辑作者文责自负,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在语网的发布不影响其再版权,即作者还可另行投稿或出版。任何人均可在本站发布或转载文章,但这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来函联系。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通讯第65期(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通讯)

下一篇:第67期(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通讯)
相关文章       普通话  彭泽润  苏培成  胡明扬  语法修辞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限500字,建议200字以内):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站内查询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