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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空论

二,《金刚经》的“不住于相”

[日期:2007-12-26] 来源:  作者:邱崇丙 [字体: ]

二,《金刚经》的“不住于相”

 

(一)

 

《金刚经》记述释迦牟尼与长老须菩提的问答。通过问答,释迦牟尼阐述了“不住于相”的道理。

须菩提首先提出问题:“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 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也就是无上正等正觉。意思是说:行善的男女,有了觉悟的愿望,应如何去做,如何克服自己的各种妄念。

释迦牟尼回答道:“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 “菩萨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

布施就是行善做好事。意思是说:行善不要执著于具体事物的好处,行善不能有功利目的。因为“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众生悟得自己本有的佛性,并不是菩萨恩赐给他们的。“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在菩萨灭度众生使之觉悟的过程中,如果表现出我有功,我对人有功,我对众生有功,我想得道长生,即表明有功利的心态,这就是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这就违背了“不住于相”。

有功利的目的,即不是“心空”,因为“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佛教认为尘世中的一切现象,都是虚幻的,短暂的,有生有灭。“镜花水月,毕竟终成空。”看透一切现象都不是真相,才能悟得那无相之相:真空实相,永存的如来佛性。这就是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无上正等正觉。这个过程,就是“金刚般若波罗蜜”:用佛的智慧,断除妄念,到达彼岸,生清静心。

佛的宗旨,就是劝人行善做好事,但做好事心里不要居功。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无私助人,没有想到回报,反而得到了回报。做好事不留姓名,反而得到更大的尊敬。就这一点来看,雷锋就是菩萨,他就是“如是布施,不住于相。”有很多人热心于公众福利事业,有的赡养非亲非故的老人,有的收养孤儿,有的资助贫困学生读书,有的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有的为艾滋病人提供帮助。这些人不仅没有想到回报,甚至用光了自己的财产,他们没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他们就是菩萨。很多隐名捐献者,就是菩萨,也是“不住于相”。无偿的援助,是菩萨心肠,能够得到对方的信任和感激;而指望有回报者,提出回报条件者,夸功邀赏者,“即非菩萨”,反而让人失去感谢之情,结果可能适得其反。不住于相,是“空”的具体实践,是色空和心空相结合的体现。《金刚经》这一思想,也反映了人的社会心理,同样具有世俗的意义,现实的意义。

释迦牟尼在《金刚经》中,对“不住于相”的道理,作了详尽的发挥。他破除“相”:破除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破除法相、非法相;破除他自己的身相、具足诸相、三十二相;破除他的“说法”之相;破除“声闻四果”之相;破除菩萨的佛土和福德之相;破除众生的心相,破除微尘、世界之相。彻底破相,离相,最后归结为一切现象“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一切都是假相,只有“空”是真相,从假相中悟得真空实相,这就是成佛之道。

 

(二)

 

“不住于相”,这里还涉及另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对待《金刚经》本身?“凡所有相,皆是虚妄”,《金刚经》也是一种相,也应破相,但破除以后还能有人相信吗?须菩提也正是有此疑虑,所以他又一次问道:“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

释迦牟尼肯定地回答:能够产生信心。他说:

“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之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释迦牟尼认为:这些持戒修福者所以能产生信心,正是因为他们破相离相,体会到真空实相。他们已经种了“善根”,“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他们不仅破除了四相,而且不住于法相,也不住于非法相。他们既然破除了一切相,必然就产生了信心。

法相包括一切现象,非法相指的是什么呢?《金刚经》中有这样一段经文:“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可知“非法相”就是语言名称上的法相,也就是须菩提所说的“言说章句”。这是彻底的破相离相,连佛法和表达佛法的言说章句也不例外,都“不住于相”。而且只有不执著于这些字句(言说章句),破相离相,才能解悟到佛法的真谛。

释迦牟尼把他的“说法”,譬喻为“筏”,筏子用来渡人过河,登岸则舍弃。“法尚应弃,何况非法”,意思是说:求得解悟,连佛法都要舍弃,何况是佛法的载体言说章句?这并不是说佛法的载体不重要,但载体是工具不是目的。“说法”是为了求得解悟,不能执著于载体。舍弃载体,“不住于相”,才能达到彻底解悟的目的。

中国有一句成语叫“得鱼忘筌,得意忘言” ,捉到鱼,忘掉筌(渔具),理解了意思,忘掉所说的话。字面意思跟“渡人弃筏”相近。工具是筏,是筌,是言,目的是登岸,得鱼,得意。要渡人,不能没有筏;要得鱼,不能没有筌;要得意,不能没有言。要灭度众生,使之解悟,不能没有佛法,不能不说法,但不能执著于法。如果执著于工具,忽视了目的,就不能彻底解悟。这意思很像我们现在所说的“领会精神实质,不要死扣字句”。

为了彻底说明“不住于相”,使须菩提解悟,佛运用了一个三段论式,作了广泛的推演,时时加以提醒。这个三段论的典型结构是:佛说A,即非A,是名A。其逻辑关系为:佛所说的A,并非是真A,只是名称上叫做A。如:

 

所谓佛法,即非佛法,是名佛法。(依法出生分第八)

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庄严净土分第十)

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是名般若波罗蜜。(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诸微尘,如来说非微尘,是名微尘。(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如来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究竟无我分第十七)

如来说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究竟无我分第十七)

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一体同观分第十八)

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离色离相分第二十)

如来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诸相具足。(离色离相分第二十)

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非说所说分第二十一)

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非说所说分第二十一)

所言善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是名善法。(净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凡夫者,如来说即非凡夫,是名凡夫。(化无所化分第二十五)

佛说微尘众,即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威仪寂静分第二十九)

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威仪寂静分第二十九)

如来说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威仪寂静分第二十九)

所言法相者,即非法相,是名法相。(知见不生分第三十一)

 

这个三段论,用来区别假相、真相、语言名称之相,避免混淆。

老子在《道德经》中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道,如果用语言表达出来,那就不是永久存在的那个道了,(它就成为人的观念形态);名,如果用词汇来命名,那就不是普遍存在的那个万物了,(它成了人思想中的一个概念)。《道德经》开头这两句话,也是叫读者要把名和实区别开来,不要混为一谈。

可见《金刚经》破除一切相,并不是简单的等于“空”,确切的说,应该是“悟空”。诸相非相,并不是没有相,但它有生有灭,转瞬即逝,众生要从尘世的诸相中,悟出它“空”的本质。这就要靠佛的坚利的智慧,断除诸相引起的妄念,生出清净心。这清净心,就是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就是无上正等正觉。

《西游记》中两个主要人物的名字,一为八戒,一为悟空。八戒意味着断除妄念,悟空意味着彻底解悟,得道成佛。这两个名字,是我们理解《金刚经》的关键词,是解开“不住于相”的密码。

 

(三)

 

《金刚经》的破相,跟现代社会的破除“迷信”,形式上有相似之处,但程度不同,范围不同,因而本质上不同。《金刚经》破除了一切相,是具体地阐述由物空到心空的修炼过程,肯定了真空和心空。

这个“空”是真的,它是无相之实相。这话听起来玄虚,其实也很具体。时间有形体吗?没有,有始终吗?没有;空间有形体吗?没有,有边际吗?没有。它们“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 。“空”实际上就是指时间和空间,空是它们无形无色无声的实相,是宇宙中一切现象的无形的本体,无形的本质,无形的规律和归宿。事物占有一定的空间,延续一定的时间,事物消失了,而空间和时间永远存在。

效法真空,也就是效法宇宙自然,从而解悟心空(不住于相),心空也就是无私,它就是真如,它就是如来,它就是佛性。唯物论哲学认为时间和空间是物质存在的形式,佛教认为时间、空间是真空实相,是事物的本质。人跟时间、空间合二为一,也就排除了尘世的一切污秽烦恼,升华为绝对纯净的精神境界。人生经验告诉我们,要“淡泊名利”,佛教则告诫我们,要心空,要无私,看破红尘,看得破,跳得过。这其实也就是佛教徒修行的心路历程:看破红尘,超脱苦难,心地清净,得大自在。这就是般若波罗蜜多——用佛的智慧到达彼岸,恢复了原有佛性。

《红楼梦》上说:“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这是曹雪芹对人生的解悟。我们也可以这样来理解:离开物质世界的种种诱惑,涤除私心杂念,净化自己的心灵,力求道德上的自我完善。人们向这个方向修炼,无私和互助,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逐渐缓和人类的生存关系。人生短暂,宇宙永存。心地清净,与人为善,和谐共济,互利双赢,天下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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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ood   (lim ,2009-10-08 )
  sdsa   (abcdefg ,2008-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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